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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德共进征文
法德共进征文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法德共进”
师生优秀作文集锦
张格庄中心小学
2015-6.30
我的荣誉我争取
张格庄中心小学五年级孙媛媛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
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
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
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
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
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
老师说:
“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
”我又好奇地问:
“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
”“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
”“那么获奖证书呢?
学校怎么也不发?
”我依然不甘心。
“证书吗?
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
”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
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
有啥了不起!
”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
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
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
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
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指导老师:
王守利
都是网络惹得祸
张格庄中心小学五年级胡艳梅
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
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个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现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很严重是。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两年前,小新(化名),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因为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
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
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
今年6月下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
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
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
某日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响声惊动了睡梦中的奶奶,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奶奶,奶奶倒在血泊中。
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
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到后果。
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
”说到这果,他痛哭流涕起来。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明白了作为一个青少年不应该沉迷于网络,而迷失自我,做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让正值青春的自己失去一切!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就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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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王艳丽
小丽家庭风波
张格庄中心小学四年级赵柯
在我的邻居小丽家里,一年四季“晴朗”的日子少,阴云的日子多,还时不时地来一场“暴风雨”。
这不,今天我陪小丽放学回家,一进门,便发现她的家里气氛不对,冷火熄灶的,有种阴沉沉的压抑感。
爸爸坐在沙发上抽闷烟,妈妈坐在椅子上生闷气,看样子她家的“暴风雨”又要来临了!
我站在门前不敢进去。
一般人不知道在小丽家里爸爸是“皇帝”,他的权力至高无上,谁也不敢招惹他。
他在市场做生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赌棍”。
为了打牌,他把什么事都甩给小丽的妈妈,当起“甩手掌柜”。
小丽的妈妈一个人忙里忙外,累死了,有时难免数落他几句,他就大发雷霆,动不动就打人。
小丽的妈妈多少次被打得鼻青眼肿,可她从不对外人说。
因为我是小丽的好朋友,又邻居,所以小丽都跟我说。
面对小丽爸爸的暴行,小丽和她的妈妈敢怒不敢言,只能躲在一旁偷偷地流泪。
果然,小丽的爸爸说话了:
“你吃你的饭得了,来喊死,害我输了两千多!
”“你每天只知道打牌,你到底还要不要家?
”她的妈妈也不甘示弱。
“我一个大男人,还要受你的管制不成?
”“好!
我不管你!
你干脆死到外面别回来!
”“我警告你,下次再干涉我打牌,我对你不客气!
”“你打啊,打死我你有什么好日子过了!
”……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
小丽的爸爸突然气冲冲地站起来,揪住小丽妈妈的头发就往墙上撞。
“爸爸,别这样!
”小丽上前抱住爸爸,可他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一把推开小丽。
又对小丽的妈妈拳打脚下踢。
她的鼻子流出血来,她哭泣着,可小丽的爸爸还不住手……。
怎么办?
怎么办?
左邻右舍根本说服不了爸爸!
小丽的心里想着。
情急之中,我突然想起前几天警察步步到我们学校上法制课,其中讲到了家庭暴力,这不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吗?
我要用法律武器帮助小丽和她的妈妈!
我让小丽说:
“爸爸,我要报警啦!
”
“你报呀!
你们俩一个鼻孔出气!
”
我拨打了110,10分钟后两位警察叔叔来了。
小丽的爸爸住了手,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小丽的妈妈哭诉了事情的经过。
警察叔叔要把小丽的爸爸带走,他理直气壮地说:
“我又没犯法,你们任什么抓我!
”“你打妻子,起码一条就违反了《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还不犯法吗?
”“我打我老婆,用不着你们来管!
”他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我们不但要管,而且要一管到底!
”两们叔叔不容分说把他推上了警车。
警车呼啸而去,小丽满脸痕。
第二天,小丽和他的妈妈去派出所看她的爸爸。
一夜没睡的爸爸耷拉着脑袋,坐在椅子上,会没有了昨天的嚣张气焰,见小丽们来了,他很不自然,低声对妈妈说:
“对不起,都是我伤害了你和孩子……”小丽的爸爸流出了羞愧的泪水。
由于小丽的爸爸认罪态度好,警察给他上了一堂法制课后,便回了家。
从那以后,小丽的爸爸“老实”多了,再也不敢打人打牌了。
这是小丽家的一次家庭风波,也算是我和小丽利用法律武器调解他们家庭矛盾的一次英雄壮举吧!
指导老师:
刘春梅
法律小故事
张格庄中心小学五年级胡萌
法律是公正的,公正的,在生活中,当我们有什么事时,就应该去找法院,寻求法律的帮助,它能帮我们伸张正义,给予坏人应有的惩罚,下面就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则关系到法律方面的小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仅十几岁的男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从此他和父亲在一起生活。
为了挣钱养家,父亲只得去外地打工,因此也就没有太多时间管教自己的儿子,男孩也由于长时间没有人管教变得越来越任性,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初中还没毕业就来到了这个令他万般陌生的社会,不过他在这里也结交了一些新朋友,他们每天在一起吃喝玩乐,不久,男孩身上的积蓄就被自己挥霍一空,为了尽快得到钱,他和朋友们想了一个极端的方法——抢劫,于是他们将目标锁定为晚上独自一人经过的单身女子。
第一次行动,男孩就获得了成功,他兴奋地看着抢来的钱,觉得很有趣,既省事钱又多,很快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连续抢劫事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终究是逃脱了不法眼的,男孩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看了这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不要学习文中的男孩,要靠公正的方式在这个社会中立足,不要顶撞法律,知法犯法,做一个合法守纪的好公民!
指导老师:
杜静
智斗小偷全车出力
张格庄中心小学五年级权亚宁
做人离不开良知;行为离不开规范;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们耳边常常会听见这样一类词语: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遵纪守法、依法自律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
可就是有这样一类人,目无法律,以身试法,甚至公然对抗法律。
我就曾遇到过这种知法犯法的人。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我的大姨家。
车上,虽然播放着欢快的乐曲,可由于旅途的颠簸,每个人都昏昏沉沉。
当车子到达一个站时,上来一个青年男子,上来后靠到了一位抱着孩子睡觉的母亲座旁。
我就坐在这位母亲的右旁,我当时精神很好,一直观望着窗外柔和的风景。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好像看见一只手往那位母亲的包里伸。
我当时并没多想,就又看了窗外。
可我突然一想:
不对,那位母亲在睡觉呢!
我又住那边瞟了一眼,只见那个青年男子的手正在那位母亲的包里翻,那贼似的眼睛正在左顾右盼。
我心里打着鼓,是说出来还是保持沉默……,最终,我的道德观战胜了我的懦弱,我勇敢的叫了出来:
“小偷小偷……”,做贼心虚的这位男子一边分辨着,一边一个耳光向我打来。
这时,全车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从车座位上站起来,斥责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经过全车好心人的帮助,小偷被扭送到了公安局。
警察叔叔夸我很勇敢,叔叔阿姨们也赞扬我,我受了表扬,心中十分高兴。
小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经受了这次,也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让法律法规指引我们,我们就不会偏离正道。
明天的太阳将会更灿烂!
法制伴我
张格庄中心小学四年级申萌
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出来,我们的法制进程。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向千年来人们不断追求的也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遵规守法小的会影响自身的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的声誉。
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他国,在一个公开的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在国外随地吐痰是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正好被外国记者看见了,于是外国记者就大肆的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面,这是一个不守法规的历史教训。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感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人的行为,也是因为这些行为存在,社会才会变得和谐,昌盛,同时,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合法权利才会得到保障。
有一次,小明上学和几个同班同学在路上相遇,这几个学生因看小明不爽,就故意找荐,也是因为他们仗着人多,可小明是练过跆拳道的,后果可想而知了,这几个人打了小明一下,起初小明并没有还手,可这几个人变本加厉,小明实在忍无可忍,就对他们几个还手了,谁知他们这么的不禁打,才一会功夫,鼻子都出血了,这几个人的家长都是当官的,而小明的家长只是一介平民,他们几个连滚带爬回到家,小明知道等一会他就会有麻烦了,但他有镇静,因为他懂法,在法律的面前你再有钱都不行,大约过了二十分钟,这几个同学果然出现了,各自家长都把校长叫来了,小明并不胆怯,反而看这几个熊猫差点笑了出来,这几位同学的家长让校长把小明开除,校长正要宣布开除小明的消息,可小明说:
“你们都没有权力,因为宪法规定每一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力”。
这话一说完声音就减小了一半,一会儿,一个声音又冒了出来,可你打我们,打人是要犯法的,小明又说:
“西边墙院有监控器,调出来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这时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结果可知小明胜出,继续上学,而这几个同学也有所收敛些了。
看吧!
这就是法制的魅力!
我们是21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能够振翅高飞的雄鹰呢?
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做到依法办事,为建设法制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指导老师:
刘春梅
莫让青春失去美丽
张格庄中心小学赵守成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
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
才后悔莫及。
当我看到,一位17岁的少年,上网成瘾,痛苦不堪,在疯狂的网络游戏之后,他面对的是梦想的破灭和父母的失望,17岁,本该是一个像火一般热情,泉一般清纯,诗一般浪漫,风一般宜人的年龄。
却因为他沉迷于网络中魔幻般的游戏世•界,17岁天空充满阴霾!
是那“美丽”的诱惑,他自己亲手结束了青春的
美丽!
我的心不禁微微颤栗……
当我看到,1-6岁的他, 因为青春期的叛逆,自甘堕落,抽烟消愁,喝酒解闷,寻找刺激,常常与社会上的“问题”青年混在一起。
老师不断的找他谈话及关心,妈妈无数次在他面前哭红了眼,爸爸的拳头频繁的落在他的身上。
是那“美丽”的诱惑,他自己亲手结束了青春的美丽!
我的心在对照……
当我看到,15岁少年因为吸食毒品,而杀人抢劫,最终被永久的囚禁在高墙下忏悔。
曾是学校的一名三好学生,爸爸妈妈谈起小学时的他,如数家珍。
爸爸说:
“这孩子,下象棋,我可赢不了他。
”妈妈说:
“他的心比女孩儿的心更细,小学时,次次数学都是班上的一、二名。
”这样聪明、优秀的孩子,让人怎能把他和一个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呢?
他也曾试过戒掉毒瘾,可面对那美丽的诱惑,他又无从选择,换来的只是更加的放纵自己,最终,走上了绝路。
是那“美丽”的诱惑,他自己亲手结束了青春的美丽!
我的心在思考……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认为:
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俗话说得好: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
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经不住诱惑,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
泡酒吧、喝酒、抽烟……,从此就渐渐地沉沦下去,不能自拔。
后来竟发展到结伙抢劫!
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
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非常美好的日子呢?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
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
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
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
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
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
我认为同学们,女生应该追求“淑女”形象,男生应该学做“绅士”。
何为“淑女”?
又何为“绅士”?
“淑女”应是一个说话语言得体,不说脏话,不与同学嬉戏打闹的形象;而“绅士”则应体现出:
举止文明,做事说话沉稳,动作不粗鲁,尊重他人等。
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又一幕,我痛恨那些披着美丽外表的“毒蘑菇”,但是,少年,回头问问自己吧,在摘下“毒蘑菇”之前为什么不去思考?
为什么不会勇敢地说“不”?
自制是一个人内在的强大力量,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始终保持理智,才能成就事业。
学会拒绝,学会说“不”,莫让你的青春失去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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