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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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鄂安办[2005]2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日
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掌握我省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及其分布,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现分级管理,实施动态监控,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和安监管司办字[2004]127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关口前移抓防范,重心下移抓基层”,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努力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依据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当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三、工作目标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
首先是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其次是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检查;第三是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分级;第四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第五是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第六是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既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又要针对各地实际,有的放矢,便于政府统一领导,科学决策,依法实施监控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工作任务
1、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2、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3、建立省(区、市)、市(地)、县(市)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有效监控;
4、督促生产单位加大投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
5、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制定方案阶段。
(2005年1月---2005年3月)
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检测、评估和监控技术性强、系统复杂,开展好此项工作,要求有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技术素质。
为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组织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省局将组织重大危险源监管培训班,对参与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同时各地要按国家和省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于2005年1月底前报省局。
(二)、普查辨识,申报登记阶段。
(2005年4月---6月)
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国家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要求开展好普查申报工作(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见附件1),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2)报当地安监部门,经逐级确认后上报至省局。
(三)、开展评估,确定等级阶段。
(2005年7月---9月)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工作,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安全评估报告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级别,报当地安监部门确认后逐级上报至省局,省局组成专家组或委托相关的机构分批评审、确认(具体评估分级见附件3)。
(四)、加强监控,完善监管阶段(2005年10月---12月)
全省各地、各单位要采用全省统一的系统软件,建立省、市、县、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并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监控系统顺利接口。
实现重大危险源统计管理、评估分级、过程监控、应急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
要及时整改重大危险源中的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还要制定《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治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从实践“三个代表”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把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布置好,落实好。
省局成立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省的实施方案,指导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督促辖区内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管理工作。
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第85条的规定严肃查处。
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三)、精心指导,搞好服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中介机构、科研单位在技术支撑与服务方面的优势,统筹规划,合理设计,加强服务与指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各项工作。
附件1
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
1)贮罐区(贮罐);
2)库区(库);
3)生产场所;
4)压力管道;
5)锅炉;
6)压力容器;
7)煤矿(井工开采);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尾矿库。
具体申报范围如下所述。
1.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类 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易燃液体
闪点<28℃
20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28℃≤闪点<60℃
100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0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爆炸下限≥10%
20t
氨气等
毒性物质*
剧毒品
1kg
氰化钠(溶液)、碳酰氯等
有毒品
100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有害品
20t
苯酚、苯肼等
*注:
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
(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分 级
经口半数致死量LD50(mg/kg)
经皮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mg/kg)
吸入1h半数致死浓度LC50(mg/l)
剧毒品
LD50≤5
LD50≤40
LC50≤0.5
有毒品
5<LD50 ≤50
40<LD50 ≤200
0.5<LC50 ≤2
有害品
(固体)50<LD50 ≤500
(液体)50<LD50 ≤2000
200<LD50 ≤1000
2<LC50 ≤10
2.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库区(库)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3 库区(库)临界量表
类 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民用爆破器材
起爆器材*
1t
雷管、导爆管等
工业炸药
50t
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等
爆炸危险原材料
250t
硝酸铵等
烟火剂、烟花爆竹
5t
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
易燃液体
闪点<28℃
20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28℃≤闪点<60℃
100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0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爆炸下限≥10%
20t
氨气等
毒性物质
剧毒品
1kg
氰化钾、乙撑亚胺、碳酰氯等
有毒品
100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有害品
20t
苯酚、苯肼等
*注:
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3.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表4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元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品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单元内有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式中,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现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4 生产场所临界量表
类 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民用爆破器材
起爆器材*
0.1t
雷管、导爆管等
工业炸药
5t
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等
爆炸危险原材料
25t
硝酸铵等
烟火剂、烟花爆竹
0.5t
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
易燃液体
闪点<28℃
2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28℃≤闪点<60℃
10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爆炸下限≥10%
2t
氨气等
毒性物质
剧毒品
100g
氰化钾、乙撑亚胺、碳酰氯等
有毒品
10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有害品
2t
苯酚、苯肼等
*注:
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4.压力管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
(1)长输管道
①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管道;
②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300mm的管道。
(2)公用管道
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
(3)工业管道
①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
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
②输送GB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的管道;
③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5.锅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1)蒸汽锅炉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
(2)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
6.压力容器
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
7.煤矿(井工开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1)瓦斯矿井;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9.尾矿库
全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m的尾矿库。
附件2
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一、填表说明
1.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目的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及其分布,为重大危险源评价、分级、监控和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2.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表1),第二类为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表2-1~表2-12),第三类为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表3)。
填表时,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以及所有符合申报范围的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一类别的重大危险源就填报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每个重大危险源填表一份,如存在多个重大危险源,请自行复印表格填报。
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及其他可能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3.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的填报、图文资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如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4.填表应用钢笔,表格内容要认真逐项填写,无某项内容时则填写无,因故无法填写的内容应注明原因。
5 .当重大危险源申报涉及保密数据时,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二、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表1: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法人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ڤڤڤڤڤڤڤڤ-ڤ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报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 话
经济类型
1国有经济 2集体经济 3私营经济 4有限责任公司
5联营经济 6股份合作 7外商投资 8港澳台投资
9其它经济
所在行业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
C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成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G交通运输仓储业及邮电通信业
H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I金融保险业
J房地产业
K社会服务业
L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M教育文化艺术及广电业
N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O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P其它行业
成立时间
占地面积
m2
行业管理部门
职工总数
人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年总收入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主要产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表2-1:
贮罐区(贮罐)基本特征表
编 号
贮罐区名称
具体位置
所处环境功能区
1工业区 2农业区 3商业区 4居民区 5行政办公区 6交通枢纽区 7科技文化区 8水源保护区 9文物保护区
贮罐区面积
m2
有无防护堤
1有 2无
防护堤所围面积
m2
贮罐个数
罐间最小距离
m
贮罐序号
贮罐名称
贮
罐
贮罐形状
1立式圆筒罐 2卧式圆筒罐 3球形罐
贮罐形式
1固定顶罐 2浮顶罐
安装形式
1地上 2地下 3半地下
贮罐材质
公称直径
m
容积
m3
贮存物质名称
物质状态
1液态 2气态 3液、气共存
日常最大贮存量
m3
设计压力
MPa
实际工作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实际工作温度
℃
设计使用年限
年
投产时间
进料方式
1管道 2铁路槽车 3槽车
出料方式
1管道 2铁路槽车 3槽车
进料管道
直径
mm
设计压力
MPa
实际工作压力
MPa
出料管道
直径
mm
设计压力
MPa
实际工作压力
MPa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表2-2:
库区(库)基本特征表
编 号
库区名称
具体位置
所处环境功能区
1工业区 2农业区 3商业区 4居民区 5行政办公区 6交通枢纽区 7科技文化区 8水源保护区 9文物保护区
库区占地面积
m2
库房个数
库房序号
库房名称
库房形式
1单层 2多层 层数:
库房结构
1混凝土结构 2砖木结构 3木质简易库房
4其他:
设计使用年限
年
竣工时间
占地面积
m2
有无防火墙
1有 2无
库房储存物品种类
数量
民用爆破器材
起爆器材
t
工业炸药
t
爆炸危险原材料
t
烟火剂、烟花爆竹
t
易燃液体
闪点<28℃
t
28℃≤闪点<60℃
t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t
爆炸下限≥10%
t
毒性物质
剧毒品
kg
有毒品
kg
有害品
t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表2-3:
生产场所基本特征表
单元名称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具体位置
所处环境功能区
1工业区 2农业区 3商业区 4居民区 5行政办公区 6交通枢纽区 7科技文化区 8水源保护区 9文物保护区
占地面积
m2
正常当班人数
人
物质名称
单 元 内 危 险 物 质 量
现存物质总量(t)
工艺过程中的物质量(t)
存储的物质量(t)
废弃物质量(t)
1
2
3
4
5
6
7
8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表2-4:
压力管道基本特征表
管道名称
管道编号
管道类别
公称直径
mm
材 质
壁 厚
mm
管道长度
m
工作压力
MPa
强度试验压力
MPa
严密性试验压力
MPa
输送介质
工作温度
℃
投用日期
敷设方式
1架空 2埋地
防腐方式
1阴极保护 2无阴极保护
绝热方式
1绝热措施 2无绝热措施
设计规范
设计单位
安装规范
安装单位
管道图号
管道经过地区(厂区)
与管道相联的调压站(箱)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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