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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施工组织设计
110KV学士~猴子石大桥双回线路下地和搭载大桥土建工程
电缆桥梁工程
水上施工与平安保障方案
##省##市建安集团##
110KV学士~猴子石大桥双回线路下地和搭载大桥土建工程
II标项目部
2011年7月
水上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猴子石大桥电缆桥与原有上部结构构成“桥下桥〞的“桁架〞式钢桥,猴子石大桥上部结构分为两幅组成,两幅翼缘板之间设有3~5厘米的伸缩缝,桥跨组成主桥为:
66+3x88+66m预应力连续箱梁;西引桥为:
9x46.036+40.40+42.35m预应力混凝土顶推连续箱梁。
电缆桥设于两幅箱梁翼缘板下方,跨径与原猴子石大桥上部结构跨径一致,分为两联,跨径组成为:
〔40.40+9x46.036〕+〔66+3x88+66m〕,全长约850m。
电缆桥西起猴子石大桥西16号桥墩(潇湘大道),止于猴子石大桥东1号桥墩〔湘江大道〕。
电缆桥设计纵坡同已建猴子石大桥,最大纵坡为:
1.395%,宽度为2.0m。
电缆桥架设在已建猴子石大桥的桥墩与盖梁上,采用植筋的方法在桥墩和盖梁上设置电缆桥施工和永久性支点〔支座〕。
本桥投入的主要钢管材质为Q345D,其它材料Q235A。
电缆桥结构采用等高度单向单室钢桁架式组合钢梁结构,桥宽2.0米,梁高2.2米,设两片主桁,主桁结构采用钢管,其中主桁上下弦杆采用φ400×16mm钢管,立杆和斜杆分别采用φ219×12mm和φ120×10mm钢管,节间长度一般为3.0米,两片主桁在上下平面水平联接分别采用φ120×10mm钢管和φ219×12mm钢管联接,在下弦钢管底面沿全长焊一20槽钢,电缆桥采用全焊钢结构。
电缆桥制作安装时根据跨度不同设置不同的预拱度。
全桥采用工厂截段〔长24m〕预制涂装,运输至现场拼接,在猴子石大桥17-16#墩梁下设置顶推平台,全桥自西向东顶推架设。
电缆桥主桥〔猴子石大桥5#墩~2#墩〕设计V型支架,采用φ500×22mm钢管搭载φ400×16mm钢管V型支架,采用φ120×10mm钢管横向支撑〔〕。
电缆桥主桥设计V型支架预制分成φ500主管和两侧V型支架分开起吊、安装。
单块V型支架重量约为5吨。
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2011年7月1日开场至2011年11月30日完毕。
二、桥位地形地貌与水文通航情况
根据设计图与现场调查,猴子石大桥2~16号墩位于湘江河床中。
猴子石大桥3~6号墩跨X围河床标高16米~20米,水深较深,为湘江通航孔,其余孔跨位置河床标高在22~31.0米之间,在低水位时大局部露出水面,为岸滩或滩地,不能通航。
三、水上施工
电缆桥钢梁顶推施工时,主要施工作业在已建好的墩顶和桥上进展,对河道影响较小,但在顶推施工前后,需在桥下墩顶进展顶推布置和施工墩顶钢梁临时性支点和永久支点,施工材料需通过汽运或船运至墩位桥下,利用岸上吊机或水上浮吊进展安装。
该桥顶推重量约850吨,顶推重量较小,拟采用单点顶推,顶推牵引索布置时可以避开航道X围,以免牵引索影响航道行船。
岸滩或浅水滩地桥墩顶施工时因船只无法到达墩位,自大堤修筑便道下河到达墩位,水中墩墩顶施工利用船舶和水上浮吊将设备材料运输吊装到位。
顶推施工墩顶布置作业按照顶推施工方向按由西到东的顺序进展。
水中墩施工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
〔1〕墩顶施工作业人员需坐水上船只到达墩位,并在墩旁搭设支架或挂设爬梯上墩顶进展作业。
〔2〕墩顶施工作业主要有墩顶顶推临时支架与滑道安装和墩顶永久性支点施工。
墩顶施工材料通过水上船只运至墩旁,利用水上浮吊将施工材料设备调运至墩固定安装作业。
〔3〕本工程不单独设置水上施工材料下河码头,拟租用附近已有码头。
〔4〕水上施工设备主要为:
浮吊一艘,60墩运输船一艘,交通运输船一艘。
〔5〕水中墩顶施工主要为墩顶顶推布置安装和拆除以与永久支点安装,施工时单墩需要吊船的施工时间较短,计划一般墩墩顶顶推布置和拆除施工时间分别为2天,2~5号墩施工时间4~5天。
主桥永久支架施工:
电缆桥施工需要在猴子石大桥5#、4#、3#、2#墩顶施工永久钢管支架。
5#~2#墩位于湘江深水位置,其中5#~4#跨为湘江主航道,6#~5#跨、4#~3#跨可以通航。
㈠施工准备:
1、施工前与航道和海事部门联系并办理有关的水上施工手续;
2、编制详细的安装作业指导书,针对安装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做到所每个施工人员都清楚安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3、根据主墩位置,在不影响航道正常航运的前提下,沿湘江航道划出施工区域,,标明施工X围,设置标志线桩。
㈡主墩上膨胀螺栓、钢板、加劲肋板施工完成;工厂V型支架预制、涂装;使用运输船运送至主墩下;
㈢吊船采用600吨驳船〔宽11m,长37米〕,上面装载一台25吨浦沅吊机,最大起吊高度约36m;60吨运输船一艘;交通运输船1艘。
㈣吊船在靠近主墩位置抛锚,运输船只将支架〔主管、附属〕运送至吊船作业X围内,吊船徐徐吊起钢支架〔主管〕至安装位置,支架定位、安装。
每个主墩上的V型支架一次施工完成。
单个主墩支架安装计划两天时间。
自西向东逐墩完成支架安装。
船只主要施工区域在6#~5#跨,4#~3#跨,3#~2#跨。
〔附图〕
㈤水上施工时间安排:
2011年8月15日至9月10日。
四、水上施工作业平安管理规定与防X措施
㈠、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与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平安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
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平安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平安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平安操作规程,与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平安运行。
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
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展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
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平安管理规定》与水上航运平安管理规定,慎重操作,确保平安,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
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平安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平安网。
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平安戒备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平安作业区〔施工水域〕的X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平安。
11、落实作业区平安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平安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历、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平安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X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与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㈡、船舶平安管理规定
⑴施工船舶、船员的平安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平安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
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
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
4、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
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起重船、驳船、交通船、运输船等,都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适航证书。
5、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国船舶最低平安配员规那么》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平安的合格船员。
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6、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7、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戒备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防止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
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防止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8、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VHF高频收听和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
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⑵、交通船舶使用平安管理规定
1、交通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航区要求的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平安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交通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别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专用通讯频道,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平安紧急通道,并将平安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展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9、乘坐交通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
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别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平安设施,确保运行平安。
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
⑶施工船舶使用平安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船、拖轮、浮吊、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别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专用通讯频道和联络,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与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
6、船舶上应设有平安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
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7、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展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别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9、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平安设施,确保运行平安、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展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㈢、水上施工作业平安保障措施
1、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平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与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平安,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平安管理网络,形
成全面的平安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平安措施,强化平安管理。
2、保持与地方政府和海事、气象等行政、行业管理部门与监理、业主的定期联系和沟通,与时获得水上施工平安的有关政策、法律和信息,与时通报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各施工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平安制度。
建立平安准入—平安监察—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的全程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平安管理档案。
①平安准入。
施工船舶投入作业前,应对船舶的有效证件、适航状况、资源配备等情况进展认真检查,报请海事主管机关对施工船舶进展查验和审核。
②平安检查。
项目部每月对水上施工船舶平安情况进展自检,并配合局指、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展监察,包括平安设备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平安制度执行情况,各类平安管理台帐与有无违章事故记录等。
每半年申请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展一次平安检查。
③平安教育培训。
项目部定期组织进展水上施工作业平安教育培训,并根据水上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船舶单位开展现场经历交流和应急预案演练。
邀请海事、气象等各方面专家,对施工船舶有关人员进展专门平安知识教育、培训。
④平安考核评估。
项目部建立平安风险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评制度,对平安管理有成效者予以奖励,反之那么予以处分,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业资格。
施工船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或有重大平安隐患,那么将该船泊列为重点监管船舶。
被列为重点监管的船舶应与时进展平安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计划和整改结果报送监理、业主备案。
⑷、设置平安作业区
1、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平安,作业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置平安作业区,将施工船舶与无关船只相隔离,使无关船只远离施工作业水域,防止其干扰施工作业船舶的作业。
2、平安作业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水域专用图。
3、建立水上施工通信网。
设立由甚高频〔VHF〕水上频道、集群组成的水上施工通讯网,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4、现场管理。
施工期间应按海事主管机关要求配备戒备船,日夜维持平安作业区的水上交通平安,必要时向主管机关申请派出巡逻艇,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交通指挥,维持航行秩序。
㈣、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X措施
⑴防汛措施
1、各施工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防汛预案,积极做好防汛应急工作。
2、项目部与各施工作业队均应由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作好防X准备。
3、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省中心气象台发布的汛期警报后,应
与时通知小型施工船舶进港避风;在接到发布的紧急警报后,应与时通知大型船舶进港避风。
⑵、防雾措施
1、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收听各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
显示相应雾##号。
3、航行船舶采用雾航措施。
船长上驾驶台,显示相应雾##号并发布船位报告,加强瞭望,减速航行,以策平安。
但视程小于500米时应择地抛锚防雾。
⑶防碍航物措施
1、项目部应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
2、施工船舶船员应主动向当地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种障碍物情况。
3、施工船舶应按照指定的计划航线航行,航行中需不断测量实际船位,校正航线,以策平安。
4、施工船舶应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区X围进展船舶作业,以防止发生船舶间锚链缠绕、碰撞等海损事故。
5、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严禁施工船舶进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业区。
6、施工船舶在航行浅滩水域时应注意,如发现舵向较差、船机震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待探明水深后再决定进、退避滩方案。
同时在航行中加强瞭望,注意回避,以防触与水下障碍物。
7、施工船舶应按照项目部要求进展作业,并加强值班瞭望,慎重航行。
8、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业主与有关部门申请设置禁航区。
9、项目部各施工作业点要对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对已建平台,还应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
10、各施工船舶上应备妥堵漏器材并进展全员培训,以防不测。
㈤、防X大桥通航孔航道内沉船风险的对策措施
1、所有施工船舶应服从航运主管部门与戒备船的指挥,并随时注意收听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平安信息和大桥两侧航行船舶情况通报,自觉遵照航运主管部门推荐的航道航行。
2、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安排大马力拖轮在施工水域值守发现险情可随时采取救助措施,以有效防止船舶在通航孔道内发生事故。
3、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立即救助遇险船员,安排船舶探摸,了解沉船的相关情况,并与时报请局指挥部尽快安排大型起重船打捞沉船。
〔2〕报请有关部门对沉船的通航孔道实施临时封航,并安排戒备船进展现场戒备,待沉船打捞起后再恢复通航。
〔3〕报请有关部门开辟临时航道,设置临时航道灯浮和和航道改变的警示标志,并通过信号台定时发布航行平安信息,指导其他船舶平安航行。
〔4〕对整体打捞难度较大,那么应报请有关部门实施解体清障打捞。
㈥、防X船舶间碰撞风险的对策措施
1、施工船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进展施工,每天定时向项目部与局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平安情况,通报作业区施工船舶分布与动态情况,禁止施工船舶随意调换作业区和随意穿越其他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将锚位抛出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不按计划施工。
2、除在施工平安作业区设置戒备灯浮和戒备船守护外,还要求施工船舶按规定在明显易见处显示相应的信号,尤其在锚链入水处显示灯光信号并用探照灯提示。
另外,要求所有施工船舶在通讯频道24小时值守。
3、对通过临时航道的大型船舶实施护航制度,保护大型船舶通过施工作业区的平安。
4、对未按推荐航道航行擅自进入平安作业区的船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与现场戒备船,进展与时纠正。
5、需要调整平安作业区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
6、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迅速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与财产的损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
〔3〕如果碰撞船舶漂浮,那么要报请有关部门打捞沉船,防止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平安和阻碍大桥施工。
如整体打捞不成功那么采用解体清障打捞。
㈦、防X船舶损坏管线风险的对策措施
1、掌握施工水域水下管线的具体走向。
2、对于施工点离管线较近又无法避开,应事先制定保护管线的平安措施与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征求管线管理部门的意见。
如抛设的锚缆与水下管线穿插不可防止,可在管线业主或维护单位的指导监视下,将锚缆离管线较远的地方,使施工时不至于走锚钩住水下管线。
3、禁止施工船舶在水下管线附近水域抛锚避风或停泊。
4、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船舶在管线附近水域施工时应严加防X,必要时全部停工撤离。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并向管线管理部门与业主报告,尽快申请管线维修船进展维修,以减少损失,并承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㈧防X人员坠水风险的对策措施
1、交通船舶必须符合水上航行平安要求,备妥救生工具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竹篙等救生器材。
2、水上施工作业与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救生衣。
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平安带。
3、交通船必须按定员,不准超载。
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船到位后,应待靠稳拴牢方可上、下。
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就跳船。
4、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自觉入舱,不得站立和坐骑在船头、船尾和船帮上,遇有风浪时,船上乘坐人员不得来回走动。
非本船驾驶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5、施工人员应开展游泳培训,加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6、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平安网,跳板要固定。
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周边必须有栏杆和平安网等可靠的临边维护。
7、作业平台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保证夜间足够的照明。
8、作业平台上应设置多条平安通道,以防不测时人员迅速疏散。
㈨、防止施工船舶、供油船舶污染水域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船舶、供油船舶在施工作业与运输过程中,发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应与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漏油,并向项目部和海事部门报告。
2、对漏油船舶立即查找泄漏污染源,关闭阀门,封堵甲板出水孔〔缝〕,并投放吸油毡、棉胎、木屑等吸附材料,收集泄漏油污。
3、迅速调集本项目其他施工船舶投入防污抢险,与时运送防污器材和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在海事人员的组织下,进展协调作战,以最低限度地减少油污泄漏。
并做好防火准备工作。
4、对油污泄漏区域进展铺设围缆绳,投放吸油材料与消油剂,并与时回收泄漏的污油和已吸附的吸油材料,防止污染面积的扩展。
5、因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那么应迅速控制当事船舶污染源,必要时应将泄漏船舶拖至岸边围清,并派潜水员封关油箱管道阀门。
进展善后处理。
㈩、防X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
1、在船舶上配备垃圾储集容器,将生活垃圾进展分类袋装。
对塑料制品〔包括各种合成纤维缆绳、塑料垃圾袋等〕,禁止投入水域内。
2、对食品废弃物与其他垃圾采取粉碎处理的方法,将经过粉碎后粒径小于25mm的垃圾,运至距最近陆地3公里以外投弃;对无法粉碎处理的垃圾,定期请水上垃圾运输船进展清运至岸上指定位置倾倒。
3、在船上设置储集生活污水的集污舱柜,与可观察液位的装置,定期将储集的生活污水运至距最近陆地12公里以外排放。
4、在船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消毒处理后,运至距最近陆地4公里以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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