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理论知识100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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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理论知识100题
矿山救护理论知识100题
1、名词解释
(1)锁风:
在启封井下火区时,为阻止向火区进风,首先在需要启封的风墙外面增设临时风墙控制风流,或需要缩小火区围时,随推进先增加临时风墙,再拆除外面的风墙,始终至少保持有一道控制风流的临时风墙的一种控风方法。
(2)井下基地:
选择在井下靠近灾区、通风良好、风流稳定、运输方便、不易受灾害事故直接影响的安全地点,用于井下救灾指挥、通讯联络、存放救灾物资、待机小队停留和急救医务人员值班等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场所。
(3)反风演习:
生产矿山用以检查矿井反风设施是否处于灵活、可靠,保证在处理矿山灾害事故需要反风时迅速实现矿井反风的一项安全技术性演练。
(4)风流逆转:
由于煤与瓦斯突出或爆炸冲击波及火风压的作用,改变了矿井通风网络中局部或全部正常风流方向的现象。
(5)风流短路:
打开入、排风联络巷道的风门或挡风墙,使进风巷道的风流直接进入回风巷。
(6)区域反风:
在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利用通风设施,使井下局部区域实现风流反向的方法。
(7)风门:
在需要通过人员和车辆的巷道中设置的隔断风流的门。
(8)煤(岩)与瓦斯突出:
简称“突出”。
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9)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10)人工呼吸;在自然呼吸停止、不规则或不充分时,借助人工的方法,强迫空气进出肺部,帮助伤员恢复呼吸功能的一项急救技术。
2、我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哪些责任?
答:
(1)建立、建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遗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矿山企业必须对哪些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答:
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1)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面塌陷。
(2)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3)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4)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5)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6)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7)其他危害。
5、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答: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义务有哪些?
答: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依照什么原则进行?
答: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事、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8、采掘工作面透水预兆有哪些?
答:
(1)巷道壁和煤壁“挂汗”。
(2)煤层变冷。
(3)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板鼓起并有渗水。
(4)出现压力水流(或称水线)这表明离水源已较近,应密切注视水流情况,如果出水浑浊,说明水源很近;如果出水清净则较远。
(5)煤层有水挤出,并产生“嘶嘶”声。
(6)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7)煤壁或巷道壁“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和有臭鸡蛋味。
(8)煤发潮发暗。
9、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有哪些?
答:
(1)有声预兆:
①响煤炮。
在煤层发出像机关枪、炮击等声。
②突然压力增大。
支柱来劲,发出咔咔的响声,或发出劈裂折断的响声,手摸煤壁能感到冲击和震动;有煤岩层的破裂声;有时会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无声预兆:
①压力增大。
顶板来压,片帮、掉渣、煤壁向外鼓,煤岩自行剥落。
②煤层发生变化。
层理紊乱、变软,暗淡无光,煤层粉碎,煤质干燥。
(3)瓦斯及温度变化。
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味异常,发闷,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煤壁发冷,气温下降等。
10、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对通风机有哪些要求?
答: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渡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1、矿井空气中氧气浓度降低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
矿井空气中氧气降低的主要原因有:
(1)有机物及无机物(坑木、煤、岩石)氧化。
(2)爆破工作。
(3)井下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
(4)矿井中各种气体(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气体)的混入,使氧含量相对地降低。
(5)人的呼吸。
(6)煤炭自燃。
(7)煤岩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气体,也使空气中的氧浓度相对降低。
12、矿井通风系统包括哪些容?
答:
矿井通风系统包括:
通风方式、通风方法、通风网路和通风设施。
通风方式分为三类:
中央式、对角式、混合式。
通风方法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2种,根据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法,可分为抽出式、压入式和混合式3种。
通风网路是采区或矿井通风系统中风路的连接形式,通常用不按比例的单线条示意图来表示,这叫做通风网路图。
分串联、并联和角联三种。
两条或两条以上的风路首尾相连,中间没有分支风路,叫串联网路。
两条或两条以上风路在同一点分开,又在同一点汇合,叫并联网路。
在并联网路分、合点之间贯穿一条或几条对角风路的通风网路,叫角联网路。
通风设施是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保证风流按照需要,定向、定量流动的设施。
13、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答: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
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1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地点应符合哪些规定?
“三专、两闭锁”的具体容是什么?
答: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不得小于10m。
“三专、两闭锁”的具体容:
“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15、瓦斯(甲烷)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
性质:
无色、无味、无臭、无毒的气体,比重0.554。
来源:
煤岩中。
危害:
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会燃烧和爆炸;浓度达到40%以上时,能使人窒息。
16、什么叫瓦斯的爆炸上限、下限和最强爆炸浓度?
答:
瓦斯爆炸的浓度围称为瓦斯的爆炸界限。
瓦斯爆炸的最高浓度16%,称为爆炸上限。
瓦斯爆炸的最低浓度5%,称为爆炸下限。
当瓦斯浓度达到9.5%时,遇有火源,混合气体中的瓦斯和氧气全部参加氧化反应,爆炸力最强,称为最强爆炸浓度。
17、防止瓦斯爆炸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
(1)防止瓦斯积聚。
(2)防止瓦斯引燃。
(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
18、井下空气的成分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
井下空气成分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表中规定。
气体名称
一氧化碳
氧化氮
二氧化硫
硫化氢
氨
化学分子式
CO
NO2
SO2
H2S
NH3
最高允许浓度(%)
0.0024
0.00025
0.0005
0.00066
0.004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和容许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19、对矿井总在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有何规定?
答: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和局部积聚瓦斯浓度及处理措施有何规定?
答: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以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它开关地点附近20m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方可通电开动。
21、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煤矿安全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
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有完整的区域风压和风阻资料以及完善的检测手段。
(2)必须有专人定期观测与分析采区和火区的漏风量、漏风方向、空气温度、防火墙外空气压差等的状况,并记录在专用的防火记录簿。
(3)改变矿井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况以及井下通风系统时,对均压地点的均压状况必须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均压状态的稳定。
(4)应经常检查均压区域的巷道中风流流动状态,应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措施。
22、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时,《煤矿安全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的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作业。
23、电器设备“三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
过电流保护的作用是当发生短路或过载事故时,能及时切断电路,防止电器设备及电缆的损坏及防止由止的火灾及瓦斯燃烧、爆炸。
接地保护的作用是防止当电器设备由于绝缘损坏而造成的人身触电事故。
漏电保护的作用是防止人身触电、设备接地引起的电火花和监视电器网路的绝缘程度,当上述事故即将发生时切断网路供电。
24、一氧化碳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
性质:
无色、无味、无臭、极毒,比重0.97,微溶于水。
浓度达到13%~75%时遇火爆炸,达到30%时,爆炸威力最强。
来源:
(1)煤的氧化、自然及火灾。
(2)放炮。
(3)瓦斯、煤尘爆炸。
危害:
浓度达到0.016%时,数小时后稍微不舒服;0.048%时,1h轻微中毒;0.128%时,0.5h~1h后严重中毒;0.4%时,很短时间致命中毒;1%时,呼吸3~5口气,迅速死亡。
25、二氧化碳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
性质:
无色、略酸臭味、微毒的气体,比重1.52,易溶于水,不肋燃,对眼睛和呼吸器官有刺激作用。
来源:
(1)有机物的腐朽。
(2)人的呼吸、灯火燃烧。
(3)放炮。
(4)煤的自燃、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
(5)从煤岩中放出。
危害:
浓度达到1%时,呼吸急促;3%时,呼吸量增加一倍;5%时,呼吸困难;10%时,头痛;10%~20%时,短时间失去知觉;20%~25%时,窒息死亡。
26、二氧化氮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
性质:
褐红色、极毒、易溶于水的气体,比重1.57,对眼睛和呼吸器官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严重时会引起肺水肿。
来源:
炸药不完全爆炸。
危害:
浓度达到0.006%时,咳嗽、胸部作痛;0.01%时,恶心、呕吐;0.025%时,短时间死亡。
27、二氧化硫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
性质:
无色、有硫磺味及酸臭味的气体,比重2.27,易溶于水,对眼睛和呼吸器官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来源:
(1)硫化矿物燃烧及爆炸。
(2)在含硫矿物中放炮时放出。
(3)煤岩中放出。
危害:
浓度达到0.001%时,强烈刺激眼膜;0.05%时,短时间引起气管发炎、肺水肿使人死亡。
28、硫化氢的性质、来源、危害各是什么?
答:
性质:
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的气体,比重1.19,易溶于水,毒性极强,浓度达到4.3%~45.7%时遇火能爆炸。
来源:
(1)坑木的腐烂。
(2)硫化矿物被水分解。
(3)炸药不完全爆炸。
(4)含硫的煤自燃及煤尘爆炸。
(5)旧巷道中中放出。
危害:
浓度达到0.01%时,呼吸困难,瞳孔放大;0.02%时,头痛、恶心、昏睡;0.05%时,30min后失去知觉;0.1%时,迅速死亡。
29、小队和个人救护装备应达到什么标准?
答:
小队和个人救护装备应达到“全、亮、准、尖、利、稳”的标准:
全:
小队和个人装备应齐全。
亮:
装备带金属的部分要亮。
准:
仪器经检查达到技术标准。
尖:
带尖的工具要尖锐。
利:
带刃的工具要锋利。
稳:
装把柄的工具要牢靠、稳固。
30、煤层自然发火有哪些征兆?
答:
(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壁“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当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时,人们有不舒服的感觉,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31、真死和假死有什么区别?
答:
真死:
(1)瞳孔扩散放大,无光反射。
(2)呼吸、脉搏、心跳完全停止。
(3)刺激皮肤无反应。
(4)血液不流通。
(5)背部有铅灰色斑点。
假死:
(1)瞳孔没有扩散放大或虽扩散放大但有光反射。
(2)呼吸、脉搏、心跳非常微弱或刚停止。
(3)有神经反射。
(4)血液还能流通。
(5)背部无铅灰色斑点。
32、发现伤员大出血、骨折应怎样处理?
答:
发现伤员大出血要根据出血的位置,立即进行止血,如果血液呈鲜红色喷射而出则是动脉出血;如果血液是暗红色缓慢流出则是静脉出血。
发现大出血要用无菌纱布盖住伤口,再放上纱布团,然后用绷带包紧扎牢。
这种方法简便,除大动脉出血外都可以使用。
对于动脉大出血要用指压止血急救,发现动脉大出血应果断地用母指压住伤口近心脏的一端动脉处,最好把血管向骨头压紧,然后再改用止血带等其它止血方法。
发现骨折以后,必须迅速给以固定,以防止神经、血管和周围组织进一步损伤。
如果断骨在伤口以外,固定时,不要把断骨送入伤口。
33、现场急救常用人工呼吸法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1)施行口对口吹气时,救护者口唇要包住伤员口唇,以免漏气。
吹气的大小,应注意在刚开始时吹气压力可略大些,频率稍快些;吹气10~20次后,应逐步将压力减少,以维护伤员胸部有隆起为合适。
救护者与伤员的嘴间是否要放块布以免直接接触的问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有条件时,可放两层纱布或一块手帕隔开,但以不影响空气出入为原则。
(2)人工呼吸法适用于电休克、中毒性窒息或外伤性窒息等所引起的呼吸停止。
操作时应注意心跳情况,如心跳停止,应与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进行。
(3)仰卧压胸法不适用胸部外伤,也不能与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进行;俯卧压背法对溺水者的急救较为合适,因便于排出肺水分。
(4)实施人工呼吸法,有时要持续较长时间,甚至数小时才能把伤员救过来。
施行人工呼吸的长短,应视伤员恢复自主呼吸或出现死亡征象而定。
34、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是什么?
答:
(1)抢救矿山遇险遇难人员。
(2)处理矿山灾害事故。
(3)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
(4)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5)负责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6)协助矿山企业搞好职工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
35、矿山救护队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
(1)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2)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
(3)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身体素质。
(4)事故救援时的具体职责:
在事故救援时,应迅速、准确地完成指挥员的命令,并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
②了解本队的救援任务,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
③积极救肋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
④在行进或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小队长。
⑤注意自己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小队长。
⑥在工作中帮助同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单独离开小队。
⑦撤出矿井后,应迅速整理好氧气呼吸器及个人分管的装备。
36、救护队进行预防性检查工作时,应做到哪些?
答:
救护队进行预防性检查工作时,应做到:
(1)了解矿井巷道及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的分布和管理情况。
(2)了解矿井通风、排水、运输、供电、压风、消防、监测等系统的基本情况。
(3)检查矿井有害气体情况。
(4)了解矿井各铜室分布情况和防火设施。
(5)了解矿井瓦斯、水害、自然发火、顶板、煤与瓦斯突出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矿井火区的分布与管理情况。
(6)检查了解矿井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执行情况。
(7)熟悉井下非常仓库的地点及材料、设备的储备情况。
37、在预防性检查工作中,救护人员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怎样做?
答:
通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现场人员,同时报告有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应提出排除建议,并填写三联单,交给企业有关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
38、矿山救护队处理事故时,站岗队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
(1)阻止未佩用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进入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和危险地区,阻止佩戴氧气呼吸器的人员单独行动。
(2)将从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中出来的人员引入新鲜风流地区,必要时施行急救。
(3)观测守卫巷道的情况,并将变化情况(包括有害气体及烟雾的变化)迅速报告抢救指挥部。
39、通信联络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答:
通信联络的一般规定
(1)在灾区使用音响信号:
一声———停止工作或停止前进。
二声———离开危险区。
三声———前进或工作。
四声———返回。
连续不断的声音———请求护肋或集合。
(2)在竖井和倾斜巷道用绞车上下时使用的信号:
一声———停止。
二声———上升。
三声———下降。
四声———慢上。
五声———慢下。
(3)灾区中报告氧气压力的手势为:
伸出拳头表示10Mpa
伸出五指表示5Mpa
伸出一指表示1Mpa
报告时手势要放在灯头前表示。
40、矿山救护队参加排放瓦斯工作,应按哪些规定进行?
答:
救护队排放瓦斯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对排放瓦斯措施,应逐项检查,符合规定后放可排放。
(2)对已确定的措施和方案,应向参与救护人员进行贯彻落实。
(3)排放前,应撤出回风侧人员,切断回风流电源,并派专人看守;如果回风侧有火区时,应进行认真检查,并予以严密的封闭。
(4)进入瓦斯巷道的救护队员,必须佩用氧气呼吸器;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瓦斯,排出的瓦斯与全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并要采用产、增阻或减阻的方法进行控制,逐段排放,严禁一风吹。
(5)排放结束后,救护队应与现场通风、安监部门一起进行检查,待通风正常后,方可撤出工作地点。
41、救护队启封火区,应按哪些规定进行?
答:
救护队启封火区,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
(1)贯彻火区启封措施,逐项检查落实,制定救护队行动安全措施。
(2)启封前,应检查火区的温度、各种气体浓度及密闭前巷道支护等情况;切断回风流电源,撤出回风侧人员;在通往回风道交叉口处设栅栏、警示标志;做好重新封闭的准备工作。
(3)启封时,必须在佩用氧气呼吸器后采取锁风措施,逐段检查各种气体和温度,逐段恢复通风。
有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重新封闭火区;火区进风端密闭启封时,应注意防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溃出。
(4)启封后3天,每班必须由救护队检查通风状况,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并取气样进行分析,只有确认火区完全熄灭时,方可结束启封工作。
42、救护队参加实施震动爆破措施时,应按哪些规定进行?
答:
救护队参加实施震动爆破措施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按照批准的措施,检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2)佩带氧气呼吸器、携带灭火器和其他必要的装备在指定地点待机。
(3)爆破30min后,救护队佩用氧气呼吸器进入工作面检查,发现爆破引起火灾应立即灭火。
(4)在瓦斯全部排放完毕后,救护队应与通风、安监等部门共同检查,通风正常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43、救护队参加反风演习时必须按哪些规定进行?
答:
救护队参加反风演习,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
(1)按照批准的反风演习计划措施,逐项检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反风计划措施,并制定出救护队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
(3)反风前,救护队应佩带氧气呼吸器和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在井下指定地点值班,同时测定矿井风量和检查瓦斯浓度。
(4)反风10min后,经测定风量达到正常风量的40%,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时,应及时报告指挥部。
(5)恢复正常通风后,救护队应将测定的风量,检测的瓦斯浓度报告指挥部,待通风正常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44、常用的止血方法及使用围有哪些?
答:
(1)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围:
小静脉出血、毛细血管出血,头部、躯干、四肢以及身体各处的伤口均可使用。
(2)指压止血法,适用围:
头面部、四肢部位。
(3)止血带止血法,用加压包扎法止血不能奏效的四肢大血管出血,应及时采用止血带止血,并要标记止血带止血部位和时间,每60~90 min放松一次。
适用围:
受伤肢体有大而深的伤口,血液流动速度快;多处受伤,出血量大;受伤同时伴有开放性骨折;肢体完全离断或部分离断;受伤部位可见喷血。
45、进入灾区侦察或作业的救护小队在人员数量和装备配置下有哪些要求?
答:
进入灾区侦察或作业的小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
进入灾区前,应检查氧气呼吸器是否完好,并应按规定佩用。
小队必须携带备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1台和不低于18Mpa压力的备用氧气瓶2个,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和装有配件的备件袋。
46、在窒息或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的灾区侦察和工作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在窒息或有毒有害气体威胁的灾区侦察和工作时,应做到:
(1)随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观察风流变化,佩用或不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地点由现场指挥员确定。
(2)小队长应至少间隔20min检查一次队员的氧气压力、身体状况,并根据氧气压力最低的1名队员来确定整个小队的返回时间。
如果小队乘电机车进入灾区,其返回安全地点所需时间应按步行所需时间计算。
(3)小队长应使队员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信号的围以。
如果灾区工作地点离新鲜风流处很近,并且在这一地点不能以整个小队进行工作时,小队长可派不少于2名队员进入灾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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