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攻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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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攻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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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攻坚实施方案
绿化攻坚实施方案
调整县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袁卫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陈晓云、县政协主席人选曹武明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谭建上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传洲任专职副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谭瑞昌,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曹玉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一之,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淼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曹丽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谊(常务),县政协副主席曹世平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城乡绿化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单位、乡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组的领导包干负责制。
县级领导负责所分管、联系责任单位的绿化攻坚任务的领导,督促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制订相应的年度工作方案,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强力推进城乡绿化的新局面。
绿化攻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绿化攻坚”活动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乡一体化”先行镇建设为目标,通过开展“六边(城边、山边、水边、路边、厂边、村边)六内(院内、厂内、校内、园内、中心村内、乡镇政府所在区内)绿化攻坚活动”,继续巩固XX年绿化成果快速增加我镇绿化面积总量,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利居、乐居的生态区域。
二、20xx年工作任务
1、村级行道树种植。
以省道S322线、袁张路、将军路为主,含村道。
(苗林3万株)
2、补植行道树。
以省道及袁家、小元冲、张家、西河、桐井、上洞庄村为主。
(苗林1万株)
3、山头绿化。
以东溪村、大岭村、行村、大兴村、田岗头村、桐井村为主,东溪村种植优质油茶林500亩,大岭村种植千年桐280亩。
突出抓好田岗头后龙山、行村、大兴村、桐井村、厦蓉高速公路边可视山头为主体的绿化造林。
(面积约1000亩)。
4、单位绿化。
重点对镇卫生院庭院绿化。
(面积约300平米)
5、休闲广场建设。
1、田岗头村投入200万元建一个集休闲和健身于一体的绿化高标准广场(面积约6000平米);2、大兴村游园建设,面积约为3000平米;3、张家村广场提改造建设;4、汪村小游园建设,面积约1200平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袁家镇绿化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亚平任组长,雷艳兵、李泽华、李锋华、胡细苟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爱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镇里要召开绿化攻坚动员大会,安排和布置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营造全民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筹集。
绿化攻坚费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筹措。
各单位、各行政村要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各单位负责单位庭院、门口的绿化经费,各单位行政村对绿化经费投入不少于5000元。
对于绿化工作特别突出的村和改造大户,镇政府以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奖励,对于后进村,镇政府将进行处罚。
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出资出劳参与造林绿化工作,鼓励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捐资参与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四)严格责任追究。
镇直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庭院绿化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村支部书记是本村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驻村领导和干部是直接责任人。
各村的绿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村支书、主任的年终绩效工资的重点考核依据。
各行政村要做好群众工作,特别是要杜绝阻碍打穴、损毁苗木、强占强揽等阻工扰工行为。
依法查处在林地挖山取土、开山炸石、非法洗锰等损绿毁绿行为,确保种得下、稳得住、成林快。
绿化攻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郴州市第四次党代会关于开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的决定,加快建设“生态永兴”,按照《永兴县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实施方案》及其总体规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永兴、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适地适树、乔木为主、灌木为辅”的原则,高标准规划、高规格投入、高品位绿化,强力推进城乡绿化攻坚工作,努力把永兴打造成国家级森林城市。
二、目标任务
(一)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
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宜林荒山荒地、公路、铁路沿线开垦裸露林地和非法使用林地的复绿整地工作。
XX年3月底前,完成荒山荒地及公路、铁路沿线开垦裸露林地和非法使用林地的更新造林万亩(其中油茶1万亩,桉树2万亩,杉、松万亩,
含京港澳高速、京广铁路、武广高铁、107国道、S212线永兴段和S213线永兴段两侧山头荒山荒地的造林绿化),并落实道路两侧封山育林13万亩的树牌保护措施,全面完成迹地更新造林、石漠化林地治理。
高标准建设完成县城南北2个出入口、京港澳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其2个出入口、107国道和S212连接处的花坛与景观林带。
抓好冶炼厂、工业园区、煤矿区、采石场、制砖厂、尾矿库、烟花爆竹厂等厂矿区域范围内的复绿和美化工作。
(二)县城区及周边景点绿化。
XX年4月底前完成人民公园的绿化建设,即抓好龙山湖、龙王岭生态公园、便江旅游风光带、耒头岭原始次森林的绿化提质、美化、亮化工作。
全面完成人民公园、烈士陵园、永兴广场的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及改造提质工程建设任务。
有独立庭院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等都要完成提质改造任务,搞好空坪绿化、走廊绿化、窗台阳台绿化;县城区房地产项目要全部完成绿化,绿化率达到35%以上。
完成现有街道及永兴大道城南段(县城至京港澳高速湘阴渡互通口段)、银都广场、碧塘广场、环城西路等绿化工作。
XX年4月底前,完成便江国家级森林公园增绿提质,7月底前完成申报便江国家级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规划设计等工作。
(三)通道绿化。
到XX年底,全县交通干线京港澳高速、武广高铁、107国道、S212线永兴段沿线绿化带提质初见成效,绿化率达85%以上。
抓好京港澳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桉树造林,武广高铁两侧绿化带桉树、构树、木荷等造林,107国道樟树、杨树补植。
S212线永安段道路两旁村镇区域绿化带提质样板工程要栽植樟树及观赏树种形成高规格多层次绿化带。
确保完成X037、X038、X040线及23个示范村21条道路绿化带补植补造。
高标准建设好县城节点、京港澳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其2个出入口、107国道和212省道连接点的绿化样板点。
(四)河库水系绿化。
XX年起对便江、永乐江等水系两岸第一层山脊及青山垅库区、龙潭库区、石壁垅库区等库区周边实行禁伐、禁牧、封育等保护措施,完成封山育林面积27万亩。
XX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全县水系岸边196公里胸径6cm的柳树、榕树防护林带和亩的杉、松等造林绿化任务。
(五)村镇绿化。
XX年5月底前,完成示范乡镇7个,创建绿化示范村23个,各乡镇机关庭院、镇区、集市完成绿化,绿化示范乡镇主要街道两旁种植一行以上胸径6cm以上的乔木,有条件的地方要配置灌木观赏树球及小苗;各绿化示范村分别完成1个以上公共游园或者1处12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建设。
要求新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
绿化示范村通村公路两侧绿化带种植一行以上胸径4cm以上樟树,对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开展植树,达到人平植树一株以上。
三、责任分工
(一)永兴县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城乡绿化攻坚活动的统筹协调及武广高铁、S212线永安段绿化提质工作。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县城乡绿化攻坚活动的督查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是各辖区内城乡绿化攻坚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抓本辖区内绿化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土地流转、资金筹措、造林抚育及管护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三年城乡绿化攻坚的资金筹措、拨付、监管等工作。
(四)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办)负责村镇绿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指导。
(五)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城乡绿化攻坚用地问题。
(六)县水利局负责水系岸边的防护林带、水土保持林建设的技术指导及管护。
(七)县林业局负责全县年度荒山荒地造林绿化规划、种苗苗源联系、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牵头做好便江国家森林公园的绿化提质及申报工作。
(八)县城管办、县“三创办”负责县城街道、公园游园、庭院小区的绿化工作,县城建投公司负责永兴大道城南段(“一带两园”)及环城西路绿化实施工作。
(九)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负责107国道及县级交通道路两侧绿化实施工作。
(十)县房产局负责把好房地产入市关口,对未搞好庭院绿化的房地产项目,一律不得进行综合竣工验收,不得办理相关产权证。
(十一)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做好护栏内及与主干道联接道路两侧的绿化。
(十二)各新闻媒体做好全县城乡绿化攻坚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调整县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袁卫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陈晓云、县政协主席人选曹武明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谭建上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传洲任专职副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谭瑞昌,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曹玉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一之,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淼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曹丽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谊(常务),县政协副主席曹世平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城乡绿化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单位、乡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组的领导包干负责制。
县级领导负责所分管、联系责任单位的绿化攻坚任务的领导,督促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制订相应的年度工作方案,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强力推进城乡绿化的新局面。
(二)创新机制,多方筹资。
要继续实行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的原则,采取向上争取、财政投入、吸引外资、社会投资及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夯实多元化投入、社会化造林的新机制,确保全县年度城乡绿化攻坚工作总投入达到亿元。
加大生态项目、绿化项目、碳汇林项目争资立项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国家林业项目工程资金投入。
县财政要整合城管、交通、农村、水利、国土、环保、住建、农业、农开、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向城乡绿化建设倾斜。
(三)广泛宣传,加力推动。
完成好绿化攻坚任务,全民参与是关键。
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造林绿化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墙报、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宣传城乡绿化攻坚的重要意义,推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攻坚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都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造林绿化活动,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全社会办林业的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
(四)加强管护,确保成效。
在加强新造林绿化工程管护的同时,继续加强对上年度所造林绿化的抚育管护,推广科技育林,实行“谁栽植、谁抚育”。
按照“谁造谁管,合造共管”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农民房前屋后的个人造林、联户造林由农户自己管养,享受权益;县城、乡镇、园区等造林绿化,实行属地管理,由林权单位搞好管养;县乡道路沿线造林绿化,由主管单位管养。
在落实管养责任的前提下,鼓励专业化管养,将林地、绿地管养承包给专业队伍,降低管养成本,提高管养效果。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认种认养绿地,鼓励全民参与营林造林、监督管理林地。
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办、县规划局等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在林地挖山取土、开山炸石、开办小冶炼厂等损绿、毁绿行为,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林地行为。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加大对县城区周边山头造林绿化保护,实行封山育林。
严格控制森林火灾,坚持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石心肠,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特别规定》,凡野外违规用火,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加强森林公检法和林业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城乡绿化建设成果保驾护航。
(五)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成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林业局等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造林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督查情况。
县委、县政府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现场会,督促检查各地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将城乡绿化攻坚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开展年度城乡绿化攻坚评比活动,奖优罚劣。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完成三年城乡绿化攻坚任务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按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兑现奖惩。
附件:
1.永兴县XX年城区绿化任务分配表
2.永兴县XX年城乡绿化荒山荒地(迹地更新)任务分配表
3.永兴县XX年通道绿化任务分配表
4.永兴县XX年水系绿化任务分配表
5.永兴县XX年创建绿化乡镇、示范村任务表
绿化攻坚实施方案
为高效推进20xx年城乡绿化攻坚工作,根据《郴州市XX年度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工作要点》(郴绿攻办〔XX〕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关于开展三年城乡绿化攻坚的决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湘粤赣边际中心县城、湖南省边际门户县城、国际生态宜居县城”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城区绿化、山地造林、通道绿化、水系绿化、村镇绿化五大绿化工程,切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使全县真正实现“山上绿屏、水岸绿网、道路绿荫、城乡绿化”的生态美景。
二、工作任务
1.新增城区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完成大规格苗木栽植1万株;新建游园1个以上;完成高标准立体绿化1处、200平方米以上;对城区内黄土裸露区进行治理。
2.完成荒山荒地及迹地更新造林4万亩(其中桉树、竹柳、桤木等速生树种造林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低产林改造万亩。
3.完成干线公路绿化公里,农村公路绿化公里。
4.完成河流绿化公里,大中小型水库四周绿化750亩。
5.村镇绿化完成5个示范乡镇和21个示范村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城市绿化
1.重点对汝城大道二标段、神农大道行政中心南段、三江大道、长湖大道、三星工业园、单位庭院、新建住宅小区等区域进行“退硬还绿”、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做到见缝插绿、能绿皆绿。
2.突出对县城公园、游园、道路、河流、街头休闲绿地和单位(小区)庭院重点区域进行培绿补绿;参照风景名胜区建设模式高标准建设汝城陵园景点;继续完善城市森林工程建设,对现有16个示范片6562亩城市森林要加强管护,对已经移交的拙政公园、东正等7个示范片,按《汝城县城市森林资源管护办法》由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和县城市森林管理所负责管护,对未完成的广安所、李家山等8个示范片,按施工合同和原建设方案继续完善。
3.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厂区创建活动,调动全民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二)山地造林绿化
1.迹地更新造林。
全面落实采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主体,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造林质量。
2.荒山荒地造林。
完成厦蓉高速、岳汝高速沿线两旁可视范围内10103亩荒山、渣土场、料场等造林复绿、补植补造及抚育管护。
参照XX年城市森林工程建设方式,对土桥镇庙嘴前山场189亩宜林荒山、疏残林、癞子山,卢阳镇和尚顶山场564亩宜林荒山,岳汝高速井坡互通周边的宜林荒山、疏残林、癞子山,文明乡界牌岭汝城与宜章交界处矿产开发区的厂房、弃土场实施人工造林,打造厦蓉高速汝城互通周边、岳汝高速汝城互通周边、岳汝高速井坡互通周边、文明乡界牌岭四个造林绿化景点。
全面完成国、省道和县城周边可视范围内山头绿化,基本完成乡道以上道路沿线第一层山脊的绿化,并向可视范围纵深推进。
3.封山育林。
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生态公益林,城市森林工程,县城、乡镇所在地周边可视山头,高速公路、国、省、县道等主要通道沿线两边第一层山脊,沤江、浙水、滁水、九龙江、集龙河等主要河流两岸第一层山脊,龙虎洞水库、文明水库等中小型水库四周第一层山脊,天然阔叶林,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区、生态脆弱区、森林公园(核心区)、自然村落房前屋后风景区、水源涵养区,《汝城县旅游资源保护与有序开发暂行规定》(汝政办发〔XX〕36号)所列保护范围,总面积约150万亩,实施长期全封,禁止非抚育性、非更新性采伐。
4.幼林管护。
对“三边”疏残林地、灌木林地要按照“能造则造,宜封则封”的原则,见缝插绿,补种阔叶树;对XX年验收合格的人工造林进行幼林抚育和后期管护工作,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造林地进行补造;对成活率低的通道绿化工程、水系绿化要进行补植。
(三)通道绿化
1.完成至绿化公里,至绿化公里,县乡村19条道路公里绿化任务。
2.抓好通道绿化管护。
根据各路段的实际情况该种则种,确保绿不断线;该补则补,确保成活率;该提质则提质,确保生态效果。
(四)水系绿化
1.完成益将河3公里和三江口江公里河道绿化;完成卢阳镇三湾垅水库四周绿化750亩。
2.按建设合同要求,继续完善田庄河新凉桥至文泉电站的河道绿化;加强已绿化水系的后续补植和管护抚育工作。
(五)村镇绿化
1.大力开展“绿色村镇”建设活动。
结合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大村镇绿化力度。
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花则花、群众愿意”的原则,突出抓好国省干道沿线村庄和乡镇所在地的绿化。
2.抓好乡镇规划区域绿化。
重点是对乡镇街道、集市及单位庭院进行绿化,要求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以上公共游园或者一个以上公共绿地。
3.抓好村庄绿化和农家庭院绿化。
采取村庄围绿、见缝插绿、庭园培绿等措施,引导农户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植树,营造乡土树种,发展经果林木。
村组公路两侧种植一行以上乔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处以上公共绿地。
加强村庄风景林及古树名木的保护。
四、工作步骤
(一)发动阶段(XX年8月至XX年10月)。
广泛宣传发动,成立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造林任务、造林用地、造林苗木、造林资金、经营主体,完成造林绿化作业设计。
(二)整地阶段(XX年10月至XX年1月)。
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整地活动,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地任务。
突出抓好城市森林工程、通道绿化工程、高速公路沿线宜林荒山造林、山地造林工程等绿化工程的整地工作,加强跟踪管理,提高整地质量。
(三)种植阶段(XX年1月至3月)。
以专业造林公司、专业造林队伍为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完成五大绿化工程种植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狠抓质量管理,切实提高造林成活率。
(四)管护阶段(XX年4月至12月)。
抓好造林质量回头看,对当年新栽苗木已损坏和死亡的,及时进行补植补造。
同时,各乡镇、各单位应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制定管护方案。
对重点路段、地段的绿化必须实行挂牌公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员,加强新造林的抚育管护,有效提高造林保存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汝城县XX年城乡绿化攻坚工程建设由县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协调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验收。
1.城市森林。
XX年未完善的城市森林工程,由原示范片指挥部按作业设计要求负责完善。
2.景点建设。
厦蓉高速汝城互通周边景点、岳汝高速汝城互通周边景点、岳汝高速井坡互通周边景点、文明乡界牌岭景点由景点所在地乡镇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实施;汝城陵园景点绿化由陵园建设项目部负责实施。
3.游园建设。
由县城管局负责实施。
4.通道绿化。
由通道绿化工程指挥部负责,具体抓好G106国道、S324省道、县乡村道等通道绿化及补植补造。
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及各乡镇负责。
5.水系绿化。
由水系森林工程指挥部负责,县林业局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及相关乡镇组织实施。
6.村镇绿化。
由村镇绿化工程指挥部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部及相关乡镇组织实施。
7.山地造林工程。
由联系各乡镇的县级领导负责指挥协调,县林业局组织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造林绿化工程。
高速公路沿线荒山造林,各乡镇为责任主体,成立项目指挥部,由挂点联系乡镇的县处级领导任正副指挥长,挂点联系单位为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实施监督和管护督导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
(二)办点示范带动,发挥表率作用
继续实行县领导联系乡镇,乡镇领导联系村的领导包干负责制度。
县领导要带领驻乡镇联系单位及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各乡镇选择交通要道地段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山场,创办连片200亩以上的造林绿化示范点,设立规范统一的标志牌。
示范点建设列入检查、督查、考核评比内容。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各种活动广泛宣传“三年城乡绿化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XX年城乡绿化攻坚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通过广播、横幅、标语、网络、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生态汝城的建设。
汝城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三年城乡绿化攻坚”专栏,积极报道“三年城乡绿化攻坚”的动态,进一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努力营造“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建设活力
1.抓好经营主体的落实。
坚持“谁造谁有”的原则,落实造管主体,明确利益分配,创新绿化机制,大力推行由专业公司、企业、大户出资,农民出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造林模式。
在绿化工程建设中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招投标制,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质量。
2.建立造林绿化鼓励机制。
鼓励科技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造林公司、造林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木材经营业主连片开发经营荒山荒地。
凡开发经营荒山荒地面积100亩以上的,优先安排造林规划设计,优先办理土地流转或租赁经营合同,优先安排林业工程项目资金,优先办理林权证等手续。
3.严格执行造林保证金管理制度。
不允许异地造林列抵造林保证金(已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除外);凡在采伐后两年内未完成更新造林的,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造林保证金转为罚金用于造林绿化。
4.加强综合管理。
要落实各级森林管护法规,健全护林队伍,增加护林设施,落实技术要求,定期抚育、培蔸、抗旱,力争造一片、活一片、管一片、绿一片;要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手段,严防人畜破坏,严禁以低产林改造的名义毁林造林,杜绝乱砍滥伐森林、乱征滥占林地的现象;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五)多方筹集资金,确保目标实现
1.林业部门要整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珠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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