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典当信息系统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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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典当信息系统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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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典当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省级用户
操作说明
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
目 录
一、系统介绍 .....................................................................................1
二、系统首页及登录方式 .................................................................1
三、行政许可 ....................................................................................2
3.1 设立管理 ................................................3
3.2 变更管理 ..............................................11
3.3 到期换证 ..............................................18
3.4 注销管理 ..............................................22
四、动态监管 ...................................................................................27
4.1 票据管理 ..............................................27
4.2 业务核查 ...............................................32
4.3 图例分析 ..............................................36
4.4 问题发现 ..............................................36
五、经营统计 ..................................................................................43
5.1 月报统计 ..............................................43
5.2 实时业务 ...............................................46
5.3 统计查询 ..............................................47
六、年审管理 ...................................................................................53
6.1 经营情况年度汇总表.....................................53
6.2 部门服务业财务状况......................................54
七、系统管理 ..................................................................................55
一、系统介绍
根据商务部对典当行业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自 2011 年起开始
启用“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与 2007 年起运行的
“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行,现为方便各级用户使用,将以上
两个系统的功能进行整合,形成新的“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
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将原管理系统及监管系统的各项功
能进行整合,各级用户只需要登录“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
统”即可进行原管理系统中的设立、变更、换证、注销等行政许可和
信息报送的工作,同时可以通过“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原监管系统的票据管理、业务核查、数据统计等工作,此次整合
对系统的管理流程进行了必要的梳理,优化了系统的操作界面及操作
流程,使得管理流程更加清晰,用户使用更加便捷。
二、系统首页及登录方式
监管人员在 IE 地址栏中键入“商务部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键入登录账号、密码及动态口令后点击“登录”,即可登录系统。
-1-
图 2.1 系统首页及登录方式
三、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功能包括设立管理、变更管理、到期换证及注销管理四
项,用户可以通过相应功能对新设立典当行进行信息录入、设立审核
工作;对典当企业提交的变更信息进行查看、审核、变更换证工作;
对到期需要更换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信息进行查看、审核、到期换
证工作;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退出典当行业的企业进行注销申请、注
销审核等工作。
-2-
3.1 设立管理
3.1.1 设立管理流程
地市用户/省级用户提交设立申请
省级用户受理
省级用户审核
否
审核是否通过
是
省级用户打印初审推荐表及初审汇总信息
商务部用户受理
商务部用户审核
否
审核是否通过
是
商务部用户获取企业许可证编码并发证
商务部用户分配证书正副本流水号并授权省级打印证书
返
回
省级用户打印证书
重
打
否
证书是否成功打印
是
设立完成
-3-
3.1.2 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
省级用户登录系统后,点击“行政许可”选择“设立管理”,点击“设
立典当行”或“设立分支机构”。
图 3.1 设立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
(1)设立典当行
点击“设立典当行”后,填写新设立典当行的基本信息,其中经营
范围所填写的注册资本信息自动显示;点击“添加法人股东”或“添加自
然人股东”填写典当行股东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
图 3.2 设立典当行信息录入
-4-
(2)设立分支机构
点击“设立分支机构”后,点击“典当行列表”选择该分支所属典当
“
行,选择典当行名称后,页面自动显示“所属典当行名称”、拟任法定
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除以上三项外,其余信息需要手
动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
图 3.3 设立分支机构信息录入
3.1.3 设立典当行受理
在新设立企业信息录入完成之后,企业信息将会出现在设立典当
行列表中,同时,该企业的设立状态为“设立申请”,对应的操作项显
示为“受理”。
-5-
图 3.4 设立典当行受理列表
点击“受理”进入设立典当行受理页面,填写受理意见,选择“批准”
或“拒绝”。
图 3.5 设立典当行受理
3.1.4 设立典当行审核
当新设立典当行信息受理通过后,省级用户可以在设立典当行列
表中查看到受理通过的企业信息,同时企业设立状态变为“省级已受
理”,相应操作项变为“审核”。
-6-
图 3.6 设立典当行审核列表
点击“审核”进入设立典当行审核页面,填写审核意见,选择“批准”
或“拒绝”。
图 3.7 设立典当行审核
3.1.5 打印初审推荐表/初审汇总表
新设立典当企业信息审核通过后,省级用户可以通过设立典当行
列表查看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同时,该企业的设立状态变为“省级已
-7-
审核”,相应的操作项变为“打印初审推荐表”,省级用户既可以选择点
击“打印初审推荐表”对单个企业的初审推荐表进行打印,也可以点击
“批量打印”,对需要打印初审推荐表的企业信息进行批量打印。
图 3.8 打印初审推荐表
当本次新设立典当企业信息全部录入并通过受理、审核后,省级
用户可以点击“打印典当行初审汇总表”,将本次所有新设立企业信息
进行初审汇总表打印工作。
图 3.9 打印典当行初审汇总表
-8-
3.1.6 打印典当经营许可证
当商务部授权省级打印证书后,省级用户可以在设立典当行列表
中查看新设立企业信息,此时,企业设立状态变为“商务部已授权”,
相应操作项变为“打印证书”。
图 3.10 打印许可证列表
点击“打印证书”后进入证书打印页面,选择“打印正本”及“打印副
本”分别完成许可证正副本打印工作,正副本均打印成功后,点击“确
认打印成功”完成证书打印工作,此时设立典当行列表中的企业设立
状态将变为“证书已打印”,相应的操作项变“返回重打”及“设立完成”;
若此时证书打印工作已经完成,则点击“设立完成”,企业信息从设立
典当行列表中删除,并可以在“经营统计”菜单中的“统计查询”-“典当行
查询”中查询其信息;若打印证书时出现异常情况需要重新打印证书,
可以点击“返回重打”进行证书重新打印。
-9-
图 3.11 设立完成页面
注:
由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受理、审核及证书打印与设立典当行的流程及操作
完全一致,因此不再赘述,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操作请参考本说明“3.1 设立管
理”中所述进行操作。
- 10 -
3.2 变更管理
3.2.1 变更管理流程
返
回
重
打
企业用户提交变更申请
省级用户受理
省级用户审核
否
审核是否通过
是
省级用户打印备案变更表及变更汇总信息
商务部用户审核
否
审核是否通过
是
否
是否需要变更换证
是
商务部用户分配证书正副本流水号并授权省级打印证书
省级用户打印证书
证书是否成功打印
否
是
变更完成
- 11 -
3.2.2 变更典当行受理
在企业提交变更信息之后,省级用户可以对企业变更信息进行受
理操作,选择“行政许可”菜单下的“变更管理”,页面显示变更典当行
列表。
图 3.12 变更受理列表
对企业变更状态为“变更申请”的信息,对应的操作项显示为“受
理”,点击“受理”进入变更受理页面,核对企业变更信息,若通过受理
则填写批准文号,选择“批准”;若受理不通过则选择“拒绝”。
- 12 -
图 3.13 变更受理页面
3.2.3 变更典当行审核
当典当行变更信息受理通过后,变更典当行列表企业变更状态变
为“省级已受理”,相应操作项变为“审核”。
图 3.14 变更审核列表
点击“审核”进入变更审核页面,核对企业变更信息,若通过审核
- 13 -
则填写批准文号,并选择许可证是否交回,是否符合变更规定、是否
备案、是否换证、是否委托省级审批,选择“批准”;若审核不通过则
选择“拒绝”。
图 3.15 变更审核页面
3.2.4 打印备案变更表/省级变更汇总表
企业变更信息审核通过后,省级用户可以通过变更典当行列表查
看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同时,该企业的变更状态变为“省级已审核”,
相应的操作项变为“打印备案变更表”,点击“打印备案变更表”对 “典
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进行打印。
- 14 -
图 3.16 打印备案变更表
当本次企业变更信息全部受理、审核通过后,省级用户可以点击
“打印省级变更汇总表”,进行“省级变更汇总表”的打印工作。
图 3.17 打印省级变更汇总表
- 15 -
3.2.5 变更换证打印证书
若典当企业此次变更需要更换典当经营许可证,即当典当企业变
更其基本信息时,则需要在商务部授权省级打印证书后,进行变更换
证的证书打印工作。
当企业变更状态变为“商务部已审核”且相应操作
项变为“打印证书”时,点击“打印证书”进入证书打印页面。
图 3.18 变更换证打印证书
选择“打印正本”及“打印副本”分别完成许可证正副本打印工作,
正副本均打印成功后,点击“确认打印成功”完成证书打印工作,此时
变更典当行列表中的企业变更状态将变为“证书已打印”,相应的操作
项变“返回重打”及“变更完成”;若此时证书打印工作已经完成,则点
击“变更完成”,企业信息从变更典当行列表中删除,并可以在“经营统
计”菜单中的“统计查询”-“典当行查询”中查询其变更历史记录;若打印
证书时出现异常情况需要重新打印证书,可以点击“返回重打”进行证
- 16 -
书重新打印。
图 3.19 变更完成
- 17 -
3.3 到期换证
3.3.1 到期换证流程
返
回
重
打
企业用户提交换证申请
省级用户审核
否
审核是否通过
是
省级用户打印初审推荐表
商务部用户审核
否
审核是否通过
是
商务部用户分配证书正副本流水号并授权省级打印证书
省级用户打印证书
证书是否成功打印
是
换证完成
- 18 -
3.3.2 到期换证审核
当企业提交到期换证申请后,省级用户可以选择“行政许可”菜单
下的“到期换证”对企业换证信息进行审核。
图 3.20 到期换证审核列表
对企业换证状态变为“企业已申请”的信息相应操作项变为“审核”。
点击“审核”进入换证审核页面,核对企业到期换证信息,若通过审核
则选择“同意”。
图 3.21 到期换证审核页面
- 19 -
3.3.3 到期换证打印初审推荐表
企业到期换证信息审核通过后,省级用户可以点击企业名称查看
到期换证典当行信息,同时,该企业的换证状态变为“省级已审核”,
相应的操作项变为“打印初审推荐表”和“撤销申请”,若信息确认无误
则点击“打印初审推荐表”可以打印“设立典当行初审推荐表”;若信息
有误则可以点击“撤销申请”,取消本次到期换证申请。
图 3.22 到期换证打印初审推荐表
3.3.4 到期换证证书打印
当商务部审核通过企业的到期换证申请并授权省级打印证书时,
企业换证状态变为“商务部已授权”,省级用户即可点击相应操作项 “打
印证书”进行到期换证的证书打印工作。
- 20 -
图 3.23 到期换证打印证书
选择“打印正本”及“打印副本”分别完成许可证正副本打印工作,
正副本均打印成功后,点击“确认打印成功”完成证书打印工作,此时
典当行列表中的企业换证状态将变为“证书已打印”,相应的操作项变
为“返回重打”及“换证完成”;若此时证书打印工作已经完成,则点击
“换证完成”,企业信息从典当行列表中删除,并可以在“经营统计”菜
单中的“统计查询”-“典当行查询”中查询该企业信息;若打印证书时出
现异常情况需要重新打印证书,可以点击“返回重打”进行证书重新打
印。
图 3.24 到期换证完成
- 21 -
3.4 注销管理
3.4.1 注销管理流程
地市/省级用户提交注销申请
省级用户受理
省级用户审核
否
审核是否通过
是
省级用户打印典当行(分支机构)注销备案登记
表
商务部用受理
商务部用户审核
否
审核是否通过
是
注销完成
- 22 -
3.4.2 注销申请
当典当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或监管部门查处其经营违规行为需要
退出行业时,须地市/省级部门提出注销申请,经各级部门受理、审
核后,将该企业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选择“行政许可”菜单下的“注销管理”,点击“注销申请”进入注销典
当行或分支机构页面。
图 3.25 注销申请
在注销申请页面点击“选择单位”,选择要注销的典当企业,页面
显示典当行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终止日期、终止类型,填
写终止原因,点击“提交”,提交注销申请。
- 23 -
图 3.26 注销申请页面
3.4.3 注销受理
当地市/省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后,注销典当行列表中将出现注
销企业的信息,注销状态为“注销申请”,对应的操作项为“受理”,点
击“受理”进入注销受理页面。
图 3.27 注销受理
- 24 -
进入受理页面后,核对注销申请信息,若确认无误,则填写受理
意见,点击“批准”则受理通过。
图 3.28 注销受理页面
3.4.4 注销审核
当注销企业信息受理通过后,省级用户可以在注销典当行列表中
查看注销企业信息,此时企业注销状态变为“省级已受理”,相应的操
作项变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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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29 注销审核
进入审核页面后,核对注销企业信息,填写审核意见,确认无误
后点击“批准”通过注销审核;点击“打印典当行(分支机构)注销备案
登记表”可以打印典当行(分支机构)注销备案登记表。
图 3.30 注销审核页面
当商务部注销审核通过后,本次注销工作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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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动态监管
““
动态监管模块包括“票据管理”、业务核查”、图例分析”及“问题发
现”四大模块的功能。
监管人员可以通过票据管理功能对典当企业的
当票及续当凭证码段进行发放及管理;通过业务核查功能查询典当企
业的收、续、赎、绝四项基本业务的具体数据;通过图例分析查看及
分析辖区内典当行业的数据;通过问题发现查看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
数据。
4.1 票据管理
4.1.1 票据管理流程
为实现监管目标,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典当企业开立
的当票及续当凭证必须为全国统一格式,为便于监管人员的管理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需对当票及续当凭证进行统一编码,确保当票及续当凭
证编码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性,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票据管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监管人员发放票据码段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登录系统,通过“票据管理”功能为辖区内各典
当企业发放当票及续当凭证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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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用户领用票据码段
企业通过联网登录企业版,票据码段将自动下载及更新到企业客
户端。
(三)企业用户使用并上传票据信息
企业用户使用企业版进行业务数据录入,打印当票及续当凭证,
每张当票及续当凭证对应一个唯一的票据码段,票据成功打印后,通
过联网方式将数据传输到系统信息数据库中。
(四)监管人员查询剩余票据信息
企业用户将票据信息上传到数据库后,监管人员可以登录系统,
通过“票据管理”功能查询各企业的剩余码段信息,及时了解企业的码
段使用情况,确保企业用户票据码段的及时发放。
图 4.1 票据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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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票据管理操作说明
(1) 票据发放
省级用户登录系统后,点击“票据管理”菜单,选择“票据发放与回
收”,即可进行票据发放工作。
票据发放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选择票据类型
开启码段区间
选择需要分配码段的典当行
录入分配码段
生成码段
第一步,监管人员需要选择分配码段的票据类型,目前要求全国
统一格式的票据有当票及续当凭证,监管人员可以选择发放当票或续
当凭证的码段。
第二步,选定票据类型后,监管人员须为本省开启一个码段区间,
该码段区间为 8-10 位,其中前两位为省别号。
监管人员指定开始码
段及结束码段,系统自动检测该区间是否符合开启规则,若符合则点
击“开启区间”,系统提示“确定要开启此区间?
”,点击“确定”,则在本
省未分配码段区间显示新开启的区间,系统提示“该码段区间已成功
开启”,监管人员可以选择该区间内任一码段向辖区内各典当行进行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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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在成功开启区间后,监管人员可选择需要发放票据码段
的典当行,页面显示该典当行已分配码段区间,监管人员可以通过已
分配码段区间查看该企业的码段分配记录。
第四步,监管人员录入票据码段,目前有两种录入方式,一种是
双击本省未分配码段区间中的码段,选中码段区间则自动显示在码段
录入窗口,监管人员可以对该区间进行修改。
另一种是直接手动录入
码段,系统自动检测码段是否可用,若可用则点击“生成码段”,系统
提示“确定要生成这 X 个码段?
”,点击“确定”,则典当行已分配码段
显示新生成的码段,系统提示“该码段已成功建立”。
至此,整个票据发放工作就完成了,若需要进行续当凭证的码段
发放,则重复以上操作,在第一步选择票据类型时选择续当凭证即可,
企业用户可在联网状态下登录企业版时自动更新码段信息。
图 4.2 票据发放与回收
若发放码段时发生错误,可以将发放的码段进行收回操作,在企
业未使用码段列表中,选择需要收回的码段,点击“收回”,系统页面
- 30 -
显示该码段占用情况,确认无误后,点击“收回”,完成码段回收操作。
图 4.3 票据码段回收
注:
1、票据码段必须为 8-10 位数字,其中前两位固定不变,为本省省别号,开
启码段区间时不需要录入省别号(即当票/续当凭证码段前 2 位)。
监管人员只需
录入后 6-8 位即可。
2、同一类票据码段在本省内不可重复,即每一个当票码段之间不可重复使
用、分配,每一个续当凭证码段之间不可重复使用、分配,但是当票码段与续当
凭证码段可以相同。
3、码段区间成功开启规则:
所录入的码段区间内不包含已开启及已分配给
企业的码段则可成功开启
4、码段成功生成规则:
所录入的码段需在未分配的码段区间内,且不包含
已分配给企业的码段则可成功生成。
5、对于有分支机构的典当企业,监管人员可以将该企业的所有码段一次性
分配给总部机构,再由总部机构登录企业版将本企业码段拆分给其所属分支机构;
- 31 -
也可以选择分支机构,直接将码段分配给分支机构。
4.2 业务核查
业务核查功能主要为监管人员提供辖区内各典当企业各类业务
票据具体信息的查询,该功能是针对每张票据的具体信息的查询,因
此有很强的指向性,一是使得监管人员可以及时、准确的掌握典当企
业的具体业务信息,二是便于发现问题时进行业务核查。
4.2.1 收当业务核查
监管人员通过“业务核查”中的“收当业务核查”功能,可以查询辖
区内各典当行的当票具体信息,在“业务核查”菜单下选择“收当业务核
查”,确定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辖区内各企业已打印并上
传至服务器的每张当票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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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4 收当业务核查
注:
为尊重当户的隐私权利,系统将当户信息中的当户名称做了模糊处理。
4.2.2 续当业务核查
监管人员通过“业务核查”中的“续当业务核查”功能,可以查询辖
区内各典当行的续当凭证具体信息,在“业务核查”菜单下选择“续当业
务核查”, 确定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辖区内各企业已打
印并上传至服务器的每张续当凭证的具体信息,其中包括当户信息、
当物信息及收取的息费记录、当物到期日期、原当票号及续当凭证号
等。
图 4.5 续当业务核查
注:
为尊重当户的隐私权利,系统将当户信息中的当户名称做了模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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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 典当 信息系统 使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