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案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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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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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事故案例分析4
一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4
二一起甲醇厂煤气中毒事故案例5
三山西化工厂硫化氢中毒6
四一起甲醇中毒事故分析8
五制度不全操作不当 引发爆燃事故12
六甲醇爆炸案例13
七贵州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例15
八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18
九 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21
十临武县一中工地卷扬机吊盘坠落23
总结25
结束语26
事故案例分析
一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4月15日7时50分左右,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计量罐区进行检修施工时,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4日在滨州市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路灯、楼宇自控、建材销售,电器设备,太阳能设备销售及安装,防腐、保温、屋面防水。
从4月7日始,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开始停车检修。
天安公司4月14日上午完成了环氧丙烷计量罐盘管更换项目的施工作业。
随后,石化车间根据工艺需要向环氧丙烷计量罐充氮并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过程中发现短节有漏点。
在16时30分左右召开的检修例会上,车间决定更换短节并由周向东、郝新坡负责安排落实。
17时30分左右,周向东、郝新坡通知刘景超,要求对计量罐内一段法兰短节进行更换。
刘景超在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指示职工打开环氧丙烷计量罐人孔盖,刘滨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过人孔进入罐内发生窒息,另有2人在施救过程中又先后中毒窒息。
其中刘滨滨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4号环氧丙烷计量罐已经充氮,罐内氮气含量过高,严重缺氧,刘景超未办理进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就指示职工打开环氧丙烷计量罐人孔盖,刘滨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过人孔进入罐内发生窒息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对检修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评价公司在对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没有对生产、检修过程中的氮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建议,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修改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
对违章违纪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2)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深入开展检维修作业风险分析工作,加强现场管理;
(4)选择具备资质的业务水平相对较高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本单位下一步的安全评价工作。
二一起甲醇厂煤气中毒事故案例
1.事故经过
2004年5月20日20点30分,某甲醇厂巡检工李某发现合成气压缩机机间换热器封头漏气(净煤气)严重。
巡检工李某把情况报告给值班长,值班长找来钳工王某处理。
在处理的过程中,王某感到头晕,离开作业部位3米处晕倒。
监护人员及当班人员护送王某去医院抢救,没有酿成严重后果。
2.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分析,这是一起严重的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的煤气中毒事故。
(1)王某工作经验欠缺,安全意识淡薄,对有关的工作知识掌握不够。
没有配戴安全防护用具(长管防毒面具),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监护人李某工作马虎大意,掉以轻心。
由于此换热器在室内,发现漏气后,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例如启动事故风机或开启门窗等。
李某发现王某没有配戴长管防毒面具,没有提醒或制止,监护工作不到位,失去了监护人的意义。
这是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3)该厂安全管理力度不够,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也是发生事故的一个原因。
3.事故的教训及防范措施
针对此次事故,本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下:
(1)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2)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进行业务培训。
并且严格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待岗学习。
(3)事故无论大小,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考核。
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环节。
(4)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严厉查处工作中习惯性违章行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5)增加安全大检查的次数,由每周一次增加为每周两次。
严查设备隐患,根据隐患情况,限定整改时间,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
三山西化工厂硫化氢中毒
1.事故经过
2004年8月10日下午2点40分,山西省一个民营化工厂的碳酸钡车间的三名工人对脱硫罐进行清洗,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一名工人先下罐清洗,一下去就昏倒了,上面两名工人看见后,立即下去救人,下去后也昏倒。
此时,车间主任赶到,戴上防毒面具后下去,救出三名中毒工人,立即拨打120,下午3点30分左右送到医院治疗。
2.事故原因
从这起中毒案件中可以看到,该企业在几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职业卫生安全问题。
(1)用人单位没有对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人没有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是导致这起职业中毒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2)没有严格的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工人盲目作业。
3.防范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首先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管理者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不能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职业卫生工作,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中赋予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2)用人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
(3)加大执法力度作为国家的监督执法机构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类似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并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以防此类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一起甲醇中毒事故分析
2003年10月27日下午13时30分,某车间2名操作工(A和B)从甲醇泵房出来后,操作工A出现头晕、呕吐、双眼疼痛并视物不清等症状,操作工B马上与罐区班长联系,将呕吐者送往医院治疗。
操作工B在回到甲醇泵房休息室lh后也出现了呕吐、眼痛、双眼睁不开等症状,2人同时被诊断为甲醇中毒,住进了公司职业病防洽研究所。
1.事故经过
2003年10月27曰中午,某车间甲醇泵岗位两名操作工午饭后来到甲醇泵室,因当天降温、室外寒冷并雨雪交加。
2人就在温度较高的甲醇泵房内休息。
13时30分,即2人在甲醇泵房内逗留大约90min后,操作工A自觉头晕、呕吐、双眼疼痛并视物不清,于是2人互相搀扶走出泵房,打算到室外换换新鲜空气。
这时,操作工A上述症状加重,头晕的不能走,操作工B立即通知班长,将他送往医院诊洽。
操作工B在回到甲醇泵房休息室休息1h后也出现了呕吐、眼痛、双眼睁不开等症状,也被车间送往医院进行诊治。
内科门诊的大夫询问了2人的发病过程、所逗留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患者表现出的头晕、呕吐、双眼疼痛并视物不清的症状,建议2人到职业病门诊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职业病专科医生对2人的症状和体征进行检查后,确诊2人为急性甲醇中毒,收住医院并紧急治疗。
其中1人在24h内,甲醇中毒症状和体征消失,第二天痊愈出院,而另1人因中毒较重,住院3个月后出院。
事故发生后,工厂安全科组织车间对事故的发生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按照事故发生的“四不放过”原则,在甲醇泵房召开了事故现场会。
现场查明,甲醇泵房面积大约60㎡,室内设有墙壁轴流风机4台,有2台甲醇离心泵,平时1开1备,工作程序是将火车槽车运来的甲醇打入甲醇储罐内。
经调查,室内的甲醇离心泵在出事前1周,泵的出口阀门处有液体甲醇泄漏,车间一直没有进行堵漏处理。
2.原因分析
从事故的定义讲,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欠、环境因素同时出现并联合作用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那么,从以上4个方面来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
一是此次甲醇中毒的2个人都是甲醇泵房岗位的操作工,对甲醇的理化性质和危害后果不清楚,长时间逗留在有甲醇泄漏的生产作业环境中,主观上没有高度重视甲醇中毒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二是岗位员工在有甲醇泄漏的环境中长时间逗留而没有任何防护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三是2人都是该岗位的操作工,平时的责任意识差,没有及时将泄漏的设备告知车间修理,也没有督促车间及时修补堵漏。
所以,人的安全意识差、安全技能低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物的不安全状态
甲醇离心泵出口阀门发生泄漏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管理缺欠
一是甲醇离心泵出口阀门发生泄漏没有引起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高度重视,车间每日的专业技术干部巡检、车间领导干部巡检都发现了甲醇离心泵出口阀门泄漏这一隐患问题,但都没有及时对泄漏的设备进行检修堵漏处理,也没有挂放设备泄漏标志牌,更没有针对甲醇离心泵出口阀门泄漏问题制定相应的监督监管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是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对岗位员工疏于管理,员工午休时间不在休息室休息,而是长时间逗留在操作现场,没有人予以制止。
三是车间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将甲醇中毒的危害以及泄漏后要佩戴个人防护设施的要求落实到每名员工。
(4)环境因素
在这起事故中,环境因素起了重要作用。
试想,如果天气不降温,甲醇泵房就不用关好门窗,那么室内泄漏的有毒甲醇物料就不会积聚在室内;如果天气不寒冷,员工就不能长时间逗留在温暖的甲醇泵房生产作业现场而增加人体吸入甲醇的剂量。
3.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对石化装置冬季生产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
(2)加强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的管理,防止超温、超压、脱岗、睡岗等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
(3)加强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的不间断巡检,及时发现设备跑冒滴漏现象,及时维修和处理这些隐患,避免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4)加强通排风设施的管理,防止有毒、可燃气体积聚导致中毒和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各车间要对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进行有效管理,发现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不能掉以轻心。
(5)加强个人防护设施的佩戴,尤其是在设备泄漏的场所、处理泄漏设备、管线、阀门等突发险情时,必须佩戴有效的劳保用品,防止因不佩戴劳保用品而发生不必要的伤害。
(6)各车间要将以往冬季发生的各类险情、事件、事故举一反三组织员工学习,挖掘发生事故的原因以及吸取的事故教训,确保冬季安全稳定生产。
五制度不全操作不当 引发爆燃事故
1. 事故经过
2005年9月28日凌晨6时39分,开发区某公司的板材工厂,在做投产各项准备,对2楼的浆液贮槽进行了MMA(甲基丙烯酸甲酯:
无色液体,易挥发,易燃。
熔点为-48℃,沸点100-101℃,24℃(4.3kPa),相对密度0.9440(20/4℃),折射率1.4142,闪点(开杯)10℃,蒸气压(25.5℃)5.33kPa。
溶于乙醇、乙醚、丙酮等多种有机溶剂,微溶于乙二醇和水。
在光、热、电离辐射和催化剂存在下易聚合)清洗,洗涤后发现槽底有块状固体异物,操作工王某在打开人孔盖后发现在槽内壁上部有一圈薄膜状固体聚合块付着,立刻向班长汇报,班长指令王某用MMA冲洗后发现无效果。
刘某在木棒(3m长)前端缠上白布,斜着从人孔伸进去捅捣内壁上薄膜,王某在人孔的上方观察内部脱落状况。
在捅捣下第一块薄膜后开始第二块的时候,槽内发生燃爆,在事故中有两位员工发生了烧伤。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设备清洗中,使用木棒捅捣薄膜状固化物时因摩擦产生了静电。
当固化块被捅下掉落时,静电在膜与槽内壁之间产生空隙,发生了放电。
此时槽内虽然没有MMA液体,但MMA气体浓度正好处于爆炸极限浓度内,于是造成了瞬间起火爆燃。
(2)间接原因
①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明知浆液贮槽内存在MMA蒸气,且此种操作无操作标准书属于非正常操作行为,在未进行可燃气体测试、未向科长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实施异物去除作业而发生事故。
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制造科对于可能存在的非正常作业未制定管理规定和联络途径,关键设备的人孔盖没有采取防止随意打开的措施。
③安全教育培训不够。
虽然受伤人员在上岗前都接受过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危险化学品知识教育及静电方面的安全教育,但是从该起事故看出,两受伤人员对MMA蒸气的危害性及有关静电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不牢。
3.防范措施
(1)规范设备清洗作业,在火灾爆炸空间作业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防静电工具。
(2)加强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非正常操作行为防范事故的能力。
操作标准书属于非正常操作行为,在未进行可燃气体测试、未向科长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实施异物去除作业而发生事故。
(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制造科对于可能存在的非正常作业制定管理规定和联络途径,关键设备的人孔盖采取防止随意打开的措施。
(4)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切实提高人员对MMA蒸气的危害性及有关静电方面的知识和事故处理能力。
六甲醇爆炸案例
1.事故经过
1996年7月17日,某有机化工厂乌洛托品车间因原料不足停产。
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厂部研究确定借停产之机进行粗甲醇直接加工甲醛的技术改造。
7月30日15时30分左右,在精甲醇计量槽溢流管上安焊阀门。
精甲醇计量槽(直径3.5米,高4米,厚8毫米)内存甲醇10.5吨,约占槽体容积的2/3。
当时,距溢流管左侧0.6米处有一进料管,上端与计量槽上部空间相连,连接法兰没有盲板,下端距地面40厘米处进料阀门被拆除,该管敞口与大气相通。
精甲醇计量槽顶部有一阻燃器,在当时35度气温条件下,槽内甲醇挥发与空气汇流,形成爆炸混合物。
当对溢流管阀门连接法兰与溢流管对接焊口(距进料管敞口上方1.5米)进行焊接时,电火花四溅,掉落在进料管敞口处,引燃了甲醇计量槽内的爆炸物,随着一声巨响,计量槽槽体与槽底分开,槽体腾空飞起,落在正西方80余米处,槽顶一侧陷入地下1.2米。
槽内甲醇四溅,形成一片大火,火焰高达15米。
两名焊工当场因爆炸、灼烧致死,在场另有11名职工被送往医院,其中6人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这是一起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死亡事故。
在进行焊接作业前,没有与甲醇计量槽完全隔绝,进料敞口与大气相通造成空气汇流,达到爆炸极限;有机化工厂属于易燃易爆区域,为一级动火,但没有执行有关动火规定进行电焊作业,电焊火花引燃进料管口的爆炸混合物,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安全管理混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甲醇技术改造项目中,没有施工技术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执行一级动火项目规定,擅自下放动火批准权限,动火管理失控;焊接现场没有组织监护措施,领导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安全科室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措施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职工安全素质差(溢流管上下两头都是法兰螺丝联接,如把两头螺丝卸下,把溢流管搬到非禁火区焊接,完全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贵州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例
1.事故经过
2008年8月2日上午10时2分,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罐区一精甲醇储罐发生爆炸燃烧,引发该罐区内其他5个储罐相继发生爆炸燃烧。
该储罐区共有8个储罐,其中粗甲醇储罐2个(各为1000立方米)、精甲醇储罐5个(3个为1000立方米、2个为250立方米)、杂醇油储罐1个250立方米,事故造成5个精甲醇储罐和杂醇油储罐爆炸燃烧(爆炸燃烧的精甲醇约240吨、杂醇油约30吨)。
2个粗甲醇储罐未发生爆炸、泄漏。
事故造成在现场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1人严重烧伤)。
2.事故原因
2008年7月30日,安装公司在处于生产状况下的甲醇罐区违规将精甲醇c储罐顶部备用短接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管道另一端则延伸至罐外下部,造成罐体内部通过管道与大气直接连通,致使空气进入罐内,与甲醇蒸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8月2日上午,因气温较高,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通过配管外泄,使罐内、管道及管口区域充斥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精甲醇c罐旁边又在违规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据初步调查,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引起管口区域爆炸性混合气体燃烧,并通过连通管道引发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罐底部被冲开,大量甲醇外泄、燃烧,使附近地势较底处储罐先后被烈火加热,罐内甲醇剧烈汽化,又使5个储罐(4个精甲醇储罐,1个杂醇油储罐)相继发生爆炸燃烧。
3.存在的问题
⑴、施工单位缺乏化工安全的基本知识,施工中严重违规违章作业。
施工人员在未对储罐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置的情况下,违规将精甲醇c罐顶部备用短接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造成罐体内部通过管道与大气直接连通。
同时又严重违规违章在罐旁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最终引发事故。
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对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在施工单位资质已过期的情况下,企业仍委托其进行施工作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生产、施工交叉作业没有统一的指挥、协调,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作业现场无任何安全措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违章行为熟视无睹,未及时制止、纠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人员不清楚作业场所危害的基本安全知识。
(3)、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虽然经过百日安全督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管理混乱、严重违规违章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处理。
地方安监部门应加强监管,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4.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对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现场危害以及存在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的施工作业要立即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并进行处罚。
(2)、督促、监督企业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企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教育培训到位;危险区域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到位;交叉作业的统一管理到位;动火、入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票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并给予处罚。
(3)、各地要立即将本通报转发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各级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5)、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以及应急能力。
(6)、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工作,严格外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八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7月11日23时50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在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
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于2007年6月开始单机试车,7月5日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
7月10日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置换完毕。
7月11日15时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
23时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一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时10分死亡,一人轻伤。
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先后发生两次爆炸。
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分析,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油水分离器之后、第一角阀前1米处的管线,另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两个角阀之间的管线(第一角阀处于关闭状态,第二角阀处于开启状态)。
2.事故原因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经初步分析判断,排除了化学爆炸和压缩机出口超压的可能,爆炸为物理爆炸。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存在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
(2)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
该公司将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总投资9724万元),拆分为‚化肥一厂造气、压缩工序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68万元)‛和‚化肥一厂合成氨及尿素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56万元)‛两个项目,分别于2006年4月26日和5月30日向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委员会备案后即开工建设,未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属违规建设项目。
②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混乱。
该项目无统一设计,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组织项目建设,有的单元采取设计、制造、安装整体招标,有的单元采取企业自行设计、市场采购、委托施工方式,有的直接按旧图纸组织施工。
与事故有关的2号压缩机由沈阳金博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并负责压缩机出口阀前的辅助管线设计。
项目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和安装。
试车前没有制定周密的试车方案,高压管线投用前没有经过水压试验。
③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停止施工和停止试车的监管指令。
2007年1月,德州市和平原县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该公司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立许可后,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该公司才开始补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但没有停止项目建设。
7月7日,由德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设立许可审查,明确提出该项目的平面布置和部分装置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责令企业抓紧整改,但企业在未进行整改、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试车,试车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3.防范措施
(1)汲取事故教训,建立和健全工程管理、物资供应、材料出入库、特种设备管理、工艺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2)基础建设要按程序进行,接受国家监督,杜绝无证设计、无证施工。
(3)对本次事故所在的改扩建项目中的压力管道,要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其重新进行复核;对所有焊口进行射线探伤检查,对不合格焊口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返修;对所有使用旧管线的部位拆除更换;要查清管线、弯头的来源,对来源不清的管线、弯头应更换;对所有钢管、弯头进行硬度检验,发现硬度异常的管件应更换;分段进行水压试验以校验其强度。
(4)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等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依法向发改、经贸、环保、建设、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申报有关情况,办理有关手续,手续不全或环评、安评中提出的隐患、问题没整改的,不得开工建设。
(5)新的生产装置建成后,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开车试生产方案,开车试生产方案要报安监部门备案。
同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救援措施,尽量减少现场无关作业人员,一旦发生意外,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损失。
九 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
1.事故经过
1991年6月26日10时15分左右,日本狮子株式会社千叶工场,在新型表面活性剂‚α-磺基脂肪酸酯‛生产中,由于甲醇和过氧化氢反应生成微量的甲基过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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