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试行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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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试行版
密级:
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
(试行版)
编制:
人力资源部
审核:
批准:
状态:
使用状态(试行)/效用状态(开放)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26日
发文号:
发布范围:
说明
试行是体现公司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试行期间,欢迎各位同事就本制度的条款提出意见,并提交至拟定单位,由拟定单位进行评估后决定对制度进行修订与否,若试行期结束而无异议或不发表意见,则视为认可、同意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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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号
章节名称
变更内容简述
目录
1.目的4
2.适用范围4
3.相关权责4
4.基本原则4
5.出勤管理5
5.1.工作时间5
5.2.考勤规定5
5.2.1.迟早/早退/忘打卡5
5.2.2.旷工规定5
5.2.3.其他规定6
6.员工请(休)假管理6
6.1.事假6
6.2.病假6
6.3.工伤假7
6.4.国家法定节假日7
6.5.年假8
6.6.婚假8
6.7.丧假8
6.8.产假及计划生育假9
6.9.关于婚假、丧假、产假的详细情况如下表9
6.10.请(休)假审批权限及办理流程10
6.10.1.请(休)假审批权限表10
6.10.2.请(休)假办理要求10
6.10.3.请假流程11
7.相关文件及记录表格11
8.附件及其他说明11
1.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各类人员。
3.相关权责
用人部门:
Ø为员工考勤的直接责任单位;
Ø负责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
Ø审核其请(休)假合理性、对工作的影响、工作交接安排等;
人力资源部:
Ø为公司考勤的统一管理部门;
Ø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完善;
Ø负责考勤卡的办理;
Ø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核算及备案等具体工作的执行;
Ø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总经理/副总:
Ø负责员工长假、特殊假期审批;
Ø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基本原则
员工需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如需休假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本人确有困难,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同事代办。
员工请假需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需到岗后补办)。
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记录在册。
凡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者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务,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后仍不改正的,公司有权进行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5.出勤管理
5.1.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双休、8小时弹性工作制,具体如下:
周一至周五:
规定上班时间段:
08:
00-09:
30;
午餐休息时间:
12:
00—13:
00;
规定下班时间段:
17:
00-18:
30;
5.2.考勤规定
5.2.1.迟早/早退/忘打卡
迟到/早退:
员工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9:
30以后到岗视为迟到,下班17:
00以前下班视为早退;每天的工作时间必须满8小时方可下班,不足8小时,按迟到/早退处理;且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忘记打卡或不能打卡的员工需将情况上报自己的直接主管,取得直接主管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且每月允许忘记打卡的次数不超2次,备案方式可以通过邮件(人事管理软件启用前)或者公司相关管理软件(人事管理软件启用后)。
员工的迟到/早退/忘打卡情况将会综合计入员工的季度考核。
5.2.2.旷工规定
凡发生下列情况均以旷工处理:
1)无故缺勤,没有请假或没有得到相关领导的批假;
2)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缺勤;
3)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有关部门拘留;
4)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旷工时间按照缺勤天数进行计算,旷工工资按缺勤时间双倍扣除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六天,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公司有权开除,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5.2.3.其他规定
公司主要通过考勤机的刷卡数据核算员工考勤,考勤卡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导致的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外地办事处考勤管理员应统一按公司考勤表统计考勤,并于次月1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当月考勤数据将发至总部考勤管理员。
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替)人代打,第一次发现按照旷工半天处理,同时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按旷工一天处理,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三次及以上直接开除,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其代人打卡者承担连带责任,受同等处分。
行政外勤司机等特殊职位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需遵照部门相关安排执行。
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到22:
00后,下班回家可打车实报实销。
6.员工请(休)假管理
公司员工请假共有8种:
事假、病假、工伤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丧假、产假。
6.1.事假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的需要,可申请事假。
事假原则上,全月不得超过2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个天;超出上述标准者,需经总经理批准。
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小时,不足一小时者不予计算,事假扣发工资的100%。
6.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提交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假条,可享受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或不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病假的其他规定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为准,办理流程详见公司的请(休)假办理流程。
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伤病,公司视为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对待。
6.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做出处理,并及时报至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工伤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4.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节日名称
天数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五一”国际劳动节
1天
清明节
1天
端午节
1天
中秋节
1天
国庆节
3天
6.5.年假
年假标准如下:
累计工龄
带薪年假天数
累计工龄满1年但不满1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不足2月
享受5工作日
累计工龄满10年但不满2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不足3月
享受10工作日
累计工龄已满2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不足4月
享受15工作日
新员工入职当年度或员工离职年度的年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的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公司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
年假可以抵顶病、事假,抵顶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正式员工(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方可享受年假,且原则上必须在次年的三月底之前休完,过期作废。
6.6.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Ø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Ø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10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Ø再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Ø婚假为带薪假,婚假期间计为全勤,工资照常发放;
婚假的申请条件:
在我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且需向公司提交有效结婚登记证明(查看原件收复印件),婚假申请期限为自申请人结婚证申领日起1年内有效,且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可拆分。
6.7.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直系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给予三天的丧假,旁系亲属给予一天丧假。
丧假为带薪假,必须一次性休完,否则作废,丧假期间计为全勤,工资全额发放。
6.8.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女员工享受产假如下:
Ø单胎顺产享受98日历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83天;
Ø难产的,增加产假15日历天;
Ø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日历天;
Ø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妇女,奖励晚育假30天,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Ø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Ø女员工怀孕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15-30个自然日;怀孕满4个月的,产假不超过42个自然日;女员工育婴,婴儿一周岁以内的,每天给予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小时,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酌情按事假或病假处理,流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全额支付;
员工妻子在产假期间,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男员工可以给以10天的陪护假。
员工休产假必须提交准生证明及有关医院证明,否则视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6.9.关于婚假、丧假、产假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假期类型
条件
带薪假期天数
婚假
未满23周岁女员工、未满25周岁男员工
3个自然日
晚婚:
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初婚的
10个自然日
再婚
3个自然日
丧假
直系亲属
3个自然日
直系亲属以外的三代以内血亲
1个自然日
产假
正常产假中包括产前假15天,产后83天
98个自然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晚育者
98个自然日基础上再增加30自然日
难产者
增加15个自然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15个自然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未满4个月流产
根据医师建议,15-30个自然日
满4个月流产
42个自然日
哺乳假
未满1周岁婴儿
每天给予哺乳时间1小时;多1个婴儿,增加1小时。
陪产假
男性员工配偶生产
10个自然日
6.10.请(休)假审批权限及办理流程
6.10.1.请(休)假审批权限表
级别
天数
提议
初审
复审
复审
批准
备案
部门总监以下
14<天数
本人
三级部门负责人
二级部门负责人
主管副总
总工
人力资源部
3<天数≤14
本人
三级部门负责人
二级部门负责人
主管副总
人力资源部
1<天数≤3
本人
三级部门负责人
二级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
天数≤1
本人
三级/二级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
部门总监
3<天数
本人
二级部门负责人
主管副总
总工
人力资源部
天数≤3
本人
二级部门负责人
主管副总
人力资源部
部门总监以上
30<天数
本人
主管副总
总工
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
备注:
总监级及以上人员遇有重大会议或公司其它事情不得电话或口头请假。
6.10.2.请(休)假办理要求
Ø原则上,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所有请(休)假都应该事先申请,在相关权限的领导审批之后离岗休假;其中产假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早产除外),婚假需要提前半个月申请;
Ø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电话及邮件形式进行请假,于假期结束到岗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假条,如未提交请假单据视为旷工处理,未能及时到岗补办请假手续的员工可找员工代理履行请假手续;
Ø员工请(休)假,都应当指定代理人来代理自己的工作,在休假期间,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以利于突发工作联系及安全保障。
经批准的请假单,须提交至考勤管理员处备案;
Ø所有请(休)假手续都必须按照审批权限由相应的领导签字之后方可生效;请(休)假在两周及以上的返回公司正式上班后应当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
Ø员工尚处于试用期的,转正期限依照请假时间顺延;
Ø申请年假须先报人力资源部,待人力资源部核准年假天数后再依照请(休)假办理流程办理。
6.10.3.请假流程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
工作流程
相关工具
具体操作
相关责任单位
领取《请假单》
《请假单》
请假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
请假员工
人力资源部
填写基本资料
《请假单》
请假员工在《请假单》上填写完自己的基本资料,勾选请假类型、填写时长、事由等;
请假员工
请假审批
《请假单》
由请假员工持《请假单》按照6.10.1中的请假权限依次进行审批;
请假员工
各级审批领导
考勤备案
《请假单》
审批结束后,将请假单交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备案;
请假员工
人力资源部
销假
《请假单》
休假返回,到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处销假。
请假员工
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及记录表格
《请假单》表格编号:
8.附件及其他说明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由相关领导审核后试行,总经理批准后正式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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