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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冢宰”与金文所见西周王家之宰
提要:
《周礼》设计的西周行政组织中有冢宰统摄六官制度,以负责王室事务的家务总管冢宰作为王朝政务官的首脑。
这被学者解读为《周礼》乃后世对西周王朝政制做理想化建构的力证之一。
传世和20世纪发现的日益丰富的彝铭表明,宰官乃周王家宰,掌管王室经济财用为其常职;在西周王朝家国不分的政制下,作为王室事务官之长的宰官又兼具公卿级的王朝政务大臣的角色,这应是《周礼》制度设计的历史依据,也是战国以降宰相名号溯源于“冢宰”的根由所在。
被认为是西周行政法典理想建构的《周礼》,有冢宰统摄六官之制,地位颇类于战国时代的宰相,这一制度设计的奥旨成为传统学术纷纭聚讼的话题。
怀疑论者认为,将职掌周王生活琐事的王室宰官置于王朝职官之首,是《周礼》中王朝政制乌托邦建构的力证。
持论的另一方则认为,此乃周公创典建制之精义奥旨之遗。
论争的双方均博稽文献,考求《周礼》制度的本原。
承载着上古历史信息的文本本属稀缺,囿论于仅有零星相关记录的传世文献,主观臆断成分很重。
随着20世纪学术范式的转型和金文材料的积累与丰富,?
L集金文中宰官的相关记录,廓清有关西周王朝官制中冢宰一职的迷雾,对西周王朝政制、《周礼》的史料价值及先秦宰相名号制度的来源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试作相关问题的抛砖之作,以为专家斧正之资。
一、问题的缘起
《周礼》将西周中央政权组织建构为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系统,其中天官冢宰地位最为重要,统摄六官,俨然就是战国以降的宰相。
《周礼》中,冢宰除了担当王朝行政事务的首脑之外,还扮演着周王生活类宫官之长和统掌王室经济的角色。
《周礼》成书之后,历代经史大家对冢宰身兼王朝与王室事务官两重身份颇为不解。
宋代对《周礼》抨击最烈的胡宏为《周礼》成书可疑论的代表。
他认为:
“周公成文武之德,相成王为太师,乃广置宫阙、猥亵、衣服、饮食、技艺之官以为属,必不然矣。
”略晚于胡氏而对《周礼》深信不疑的王应麟则说:
“嫔御、奄寺、饮食、酒浆、衣服、次舍、器用、货贿,皆领于冢宰……为周公相成王格心辅德之法。
”可见不论是疑还是信《周礼》者,均认为宰官系统为宫?
字?
内服御周王性质的生活类宫官。
即使是王应麟,注意到了器用、货贿等经济财用亦归宰官系统掌管,却仍然将其视为圣人周公“格心辅德”的表现。
传统学问家对《周礼?
天官》
中宰官作为生活类属官给予特别关注的同时,对《天官》中宰官掌财用和大府、玉府、内府、外府、司会、司书、职内、职岁、职币、司裘、司皮及其他掌经济财用的属官却没有给予充分的注意。
近代以来采取二重证据法来研究西周官制的学者,多据宰官职掌宫壶、服御周王生活的认识,归纳金文及文献中的宰官职官系统。
早在20世纪40年代,斯维至先生就发表《两周金文所见职名职掌考》一文,据宰官系统为生活类宫官的认识,将金文中善夫、妇氏数职划归宰官之下。
80年代,首开以金文结合文献对西周官制中职官系统加以划分的左言东先生,则认为在中央政府之外,还有一个王室事务部门,掌管周王的家务和警卫。
宰为王室事务官之长,属官有膳夫、缀衣、太仆、御、虎贲、趣马、师氏、门尹、小臣、寺人、九御、火师、水师、大酋,将王室事务官限定为王宫范围内主管周王侍卫、车马及生活类事物的职官。
八十年代中期,张亚初、刘雨两先生出版《西周金文官制研究》,第一次系统地以金文为主要材料研究西周官制。
他们认为周王家宰虽然参与了一些礼仪活动,但其最基本的职能是管理王家事务,为周王家臣。
西周之宰,主要是管理王家宫内事务,与《周礼》的小宰、内宰地位职司相当。
例如《蔡簋》云:
“死尸王家内外,毋敢不闻,司百工,出入姜氏令”。
《周礼》小宰“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内宰》“以治王内之政令,以阴礼教六宫。
”所以,尽管《周礼》给冢宰戴了个大帽子,以云其可总揽百官之治,但细考其所属六十三官,皆为王之衣食住行等宫中事务官,而这些,与西周金文中宰所职掌的内容是十分接近的。
所以,《周礼》一书,在客观上为我们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古代职官制度的史料。
是张、刘两先生在肯定《周礼》史料价值同时,将宰官主要职掌看成服御王室的饮食生活类宫官。
宫长为先生于上世纪末撰文接受了他们的观点,认为宰官是周王家臣、职掌宫廷类事务,并据此归纳其属官。
宫先生又据《周礼?
天官》、《毛公鼎》有关记录补加了一些职官:
“再有底渔、司王宥、司鼓钟等,也是宰的属官。
此外,我们从《周礼》一书来看,小宰以下,均是其属,计有宰夫、大府、司会、内宰等五六十人之多,包括《考工记》所记‘百工’等等,也都是其属官。
”自宋以来传统学术观点就一直认为周王室事务官即为宫?
字?
内服御周王生活事务的系统,王室事务官职司仅限于这类事务。
宫先生据《周礼》补充的这些职官职司多为经济财用,显然已经注意到上述的《周礼?
天官》中除生活类外的那些职掌财用的属官。
但《周礼》晚出,以之立论尚需论证。
从《毛公鼎》中周王册命毛公职掌“我邦我家”,接着记其掌管的职官有“卿事寮大史寮于父即尹,命女兼司公族雩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雩朕亵事”来看,卿事寮至三有司等均为王朝大臣,“小子、师氏、虎臣、雩朕亵事”为王族、近身贴卫及其他生活服御类职官,则传统学术观点归纳的宰官系统职掌及其系统自有渊源。
但诸家所归纳标准暗含王室事务即为宫廷内生活类杂务这一思想,在研究金文中“司王家”的周王家宰职掌时,忽略了王家在西周金文中指政治经济实体的问题关键。
二、文献彝铭中的“王家”及其管理者“宰”
西周文献彝铭中常将殷、周王室称为“王家”,如《尚书?
多士》记周公初作大邑洛,诰殷众:
“惟尔王家我敌。
”又《君?
]》:
“巫咸?
V王家。
”孔疏将“?
V王家”解释为治理殷王家事。
周王室事务也称为王家,如《金?
g》记周公“勤劳王家”,《顾命》有“保?
V王家”,《大克鼎》有“敕?
V王家”。
有时以我邦我家形式出现,道光末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的西周晚期器《毛公鼎》,铭文记周王沿袭先王册命毛公,“?
V我邦家内外”,“于小大政,屏朕位……王若曰,父,今余隹踵先王命,命女亟一方,宏我邦我家。
毋推于政……已!
曰及兹卿事寮大史寮于父即尹,命女兼司公族,雩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雩朕亵事”。
《毛公鼎》中“我邦家内外”、“我邦我家”邦家连言,其他文献彝铭常见。
如《诗经?
小雅?
瞻彼洛矣》:
“君子万年,保其家邦”;《大雅?
思齐》: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叔向父簋》亦有“我邦我家”。
从上面这些记录来看,“王家”内涵不清。
杨树达先生认为“我家”“我邦”意义相同,都指王国。
而沈长云先生则认为金文中的“王家”为周王家室事务,与邦国事务有别,并得到朱凤瀚、赵伯雄等先生的支持。
王家与王国、我家与我邦内涵应有差别。
邦指的是政治关系,一般指政治疆域而言。
《释名?
释州国》云:
“邦,封也,封有功于是也。
”《说文?
土部》:
“封,爵诸侯之土也。
从之,从土,从寸,守其制度也。
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左传?
成公二年》:
“无入而封”,杜预注:
“封,竟。
”《周礼?
春官?
保章氏》:
“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郑注:
“封,界也。
”要之,邦在先秦文献中多指竟、界、疆土有关的概念。
家则本义指房屋居处,在殷周时代侧重血缘的家族意含。
甲骨文中“家”就有家族的意思,如第三期卜辞里有“王家”的记录,粹197:
“壬子卜:
又于岳。
壬子卜:
又于伊尹。
□其□王家”。
此辞有缺文,但从上下文看“王家”当解为“殷王的王族”。
金文中的王家也应指王族,这和文献中的卿大夫称“家”,指卿大夫家族一致。
如《左传?
桓公二年》:
“天子建国,诸侯立家”;《昭公五年》:
“羊舌四族,皆强家也。
”家即指卿大夫家族。
要之,王家侧重于血缘意义上的王族之义,只是周王之私,非政治疆域意义的“我邦”、“王国”。
需要指出的是,西周时期的王家,由于实行宗法制,王族被分封于各地,或为诸侯、或为卿大夫,各立邦家,王家亲族组织规模应以近亲为主。
宰官还职掌四方诸侯职贡或市场有关的王室财用。
如传世器《颂鼎》记:
隹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王才周康邵宫,旦,王各大室,宰弘右颂入门立中廷,尹氏受王令书。
王乎史虢生册令颂,王曰:
“颂,令女官司成贮(贾)廿家,监司新贮(贾),用宫御。
易女玄衣黹屯赤市朱黄銮?
缬睦眨?
用事。
”
《颂鼎》中的“贮”,王国维曾据同部字将“贮”释为“予”,“贮(贾)廿家”释为周王给予颂廿家;“用宫御”释为“锡用宫御。
”郭沫若先生从之,并将御解为治事之官。
杨宽先生则征引诸家之说,认为颂“所司仓储之职也”,铭文记作为宰的属官颂被派往成周掌管四方进供的物资。
“成周贮”,就是成周的物资,据《史记?
周本纪》:
“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
”金文中《兮甲盘》记:
“王令甲征治成周四方积,至于南淮尸,淮尸旧我帛贿人,毋敢不出其帛、其积、其进人,其贮毋敢不即次即市,敢不用令,则即井扑伐。
”铭文大意就是命令四方诸侯与服属夷戎必须把进贡物资送到成周。
“监司新贮”为监管新到的物资,铭文中字即为“造”。
《说文》:
“古文造从舟。
”《小尔雅?
广诂》“造,适也。
造,进也。
”所说“用宫御”,就是把四方进贡物资供宫中用。
赵光贤先生释“贮”为“贾”,两处的贾都当商贾讲。
“监司新造贾用宫御”就是“监督管理新到的商用和宫廷用的货物”,是颂职掌成周市场有关事务。
陈汉平先生进一步认为颂职与成周市场制度有关。
《周礼?
天官?
内宰》“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贿,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阴礼。
”记内宰佐助王后掌市场商旅等经济事务,与我们曾指出的王后相关职掌合。
王室经济还包括王囿虞林河泽牧场。
《谏簋》:
“王乎内史年册命谏曰:
先王既命女兼司王宥,女某不又昏,毋敢不善。
今余唯或嗣命女,易女勒”。
铭记周王任命谏担任其先祖的司王宥的职官,是王室拥有牧场“王宥”。
2003年初,陕西省眉县发现了一处西周窖藏,出土27件青铜器,每件都有铭文。
其中《徕盘》和《四十三年徕鼎》记:
《徕盘》:
王若曰:
徕,丕显文武,雁受大命,匍有四方,则繇隹乃先圣且考,夹召先王,爵堇大令。
今余隹乃先圣且考,?
乃令。
二女胥荣兑,兼司四方吴,用宫御。
易女赤、幽黄、攸勒。
《四十三年徕鼎》:
王各周庙即立。
司马寿右吴徕入门,立中廷,北向。
史?
M受令书,王乎尹氏册令徕。
王若曰:
“徕,不显文武,雁受大令,匍有四方,则繇隹乃先圣考,夹召先王,爵堇大令,奠周邦。
余弗,圣人孙子。
昔余既令,女胥荣兑,兼司四方吴,用宫御。
今余隹经乃先祖考,又于周邦,乃令,令女官司历人,毋敢妄宁……用作朕皇考龚叔彝。
”
《徕盘》、《四十三年徕鼎》中徕先是司虞,后改司历人。
《徕鼎》铭末所记其父为“龚叔”与上引《颂鼎》铭末有“用作朕皇考恭叔”相同,据青铜器专家目验,颂器与徕器形制、纹饰及文字风格、行文格式都很近似,可能为兄弟,周晓陆先生则肯定了颂、徕为兄弟。
颂为宰弘下属,掌四方职贡或成周市场。
此徕虽以司马为右者,但从其职司四方虞林以为王室之用来看,四方虞林为王室经济则无疑。
王家设职官掌虞林的记录还见于《同簋》,其铭记:
“王命同:
“左右吴大父,司易林吴牧,自?
W东至于河,?
苣嬷劣谛?
水。
”又《免?
》:
“王在周:
令免作司土,司奠还林?
o吴?
o牧。
”《周礼?
地官》有场人、林衡、牧人、山虞、泽虞等掌管场圃山林河泽牧场。
《场人》:
“掌国中之场圃而树之果?
z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
凡祭祀宾客共其果?
z,享亦如之。
”《牧人》:
“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
弧!
薄读趾狻罚骸罢屏致粗?
禁令,受法于山虞。
”《同簋》中“易、林、吴、牧”与《周礼》合,“易”当为场人之职。
《同簋》的虞虽不能确定为山虞还是泽虞,但虞大父身为虞官而兼掌场、林、虞、牧等几种职务,当为场人、林衡、山虞或泽虞、和牧人四官的兼职,由于负责事务种类较多,周王任命同协助虞大夫管理。
又《微鼎》:
“王令微兼司九陂。
”郭沫若云:
“陂,沱也,盖命管理川虞、泽虞之属。
”可见王室还应设有职官管理王家的河流湖泊等自然资源。
又《害簋》:
“用乃且考事,官司夷仆、小射、底渔。
”底渔与夷仆、小射两职官并列,杨宽先生认为是捕鱼、车马、射猎的官,亦归于宰官管辖。
金文中作为经济实体的王家分布地域不一反映了王室经济并非集中于一处和种类多样性的特点。
1974年陕西扶风县强家村窖藏出土一簋,《即簋》记:
唯王三月初吉庚申,王才康宫,各大室。
定白入右即。
王乎:
“命女赤市朱黄、玄衣、黹屯、銮?
纭!
痹唬骸八粳h宫人,用事。
”即敢对扬天子丕显休,用乍朕文考幽叔宝簋。
即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于豪亮先生认为?
h即周,?
h宫为岐山下之周宫室。
,前一字为雉的一种,为羽毛制成,可以为舞者所用,也可以作指挥所用。
“根据铭文,王将‘赤市、朱黄、玄衣、黹屯、銮?
纭?
赐与即之后,又指出,在管理‘?
h宫人’之时,则以‘用事’,这显然是因为即在指挥时用,象征权力的缘故。
”从铭文可知,即担任宰职系统的职官,其职掌?
h宫和前文屡举的康宫地点就不一。
又如《望簋》铭记:
“唯王十又三年六月初吉戊戌,王才周康宫新宫。
旦,王各大室,即立。
宰父右望入门立中廷,北卿。
王乎史年册令望:
‘死司毕王家。
易女赤市’。
”铭文记宰父的属官被册命职司毕王家,“毕”非王都所在,是周初毕公采地,亦是文王、武王、周公葬地,在咸阳北的毕原上。
周王命望“死司”毕王家,“死”就是尸,主的意思,就是让望主管毕地的王家,表明王家可分散于各处,并不集中一处,这与王室经济分布各处特点相符。
周王家宰掌王家财用在金文中记录宰的其他事迹中也可得到反映。
金文记录宰官及其系统除上述直接记录“司王家”、西周早期器《宰簋》和《宰农簋》为作器者自铭及册命金文外,目前已发现的彝铭中周王家宰事迹都与经济财用有关,并可以分为两类。
其一,代周王赏赐有关臣属。
如2002年11月在洛阳发现的穆王早期的《季姬方尊》,其铭记:
“惟八月初吉庚辰,启命宰叔易市季姬卑臣丰空木,厥师夫曰丁,以厥友廿又五众(哲)。
易厥田,以生马十又四匹、牛六十又九,羊二百又卅又五,禾二廪。
其敢扬王母休,用乍宝尊彝,其万年永宝用。
”此铭为西周时期昭王后“王母”让“启”授命“宰叔”赏赐“季姬”的长篇铭文。
据学者研究,启为昭王时权臣,曾随同昭王南征(启尊);市通,为美女之意;宰为王室事务的总管;卑臣为王室官员小臣;为商代以来的祭名;王母是昭王后,为穆王的母亲。
铭文大意是启命令掌管王室事务的宰官叔,把名叫丰空木的小臣赏给周穆王的小女儿季姬作臣属,并把丰空木的副职小臣师丁及其僚友二十五个身份为众的人与随同这些人掌管的田地都赏给季姬,同时还赐祭祀用的14匹马和69头牛,举行祭的235头羊和两廪的禾。
季姬非常感激王母的恩德而铭之于尊。
铭末季姬颂扬王母的恩德,说明赏赐的命令是王母发出的,昭王后赏赐季姬,由启命令掌管王室之宰叔具体执行,将臣属、属民、土地、牲畜和粮食赏赐给季姬。
从铭文中看,王后、启、宰叔等赏赐的物品几乎是完整的生产单元和产品,在金文中极为罕见,是宰掌经济财用的例证。
上世纪80年代甘肃省庆阳地区博物馆收藏的穆公簋盖,可能原出陕西省境,为西周恭王器,铭记:
“惟王女(如)□,乃自商复还,至于周,王夕飧醴于大室,穆公侑,□,王乎宰利易穆公贝廿朋,穆公对王休,用作宝皇簋。
”此铭记周穆王举行饮酒礼“飧礼”,是周代重大典礼之一。
如《国语?
晋语四》记周王飧礼晋文公:
“王飧礼,命公胙侑。
”韦昭注:
“飧礼,饮酒礼也。
命,加命服也。
胙,赐祭肉。
侑,侑币,谓既食以束帛侑公。
”侑指以币帛劝进饮食,享礼后周王命令王室之宰利赏赐大师贝,贝在古代用作货币,如《尚书?
盘庚中》“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
”疏:
“贝者,水虫。
古人取其甲以为货,如今之用钱然。
”宰利又见于《师遽方彝》,其铭记:
唯正月既生霸丁酉,王才周康寝享醴,师遽蔑历,侑。
王乎宰利易师遽圭一,章四。
师遽拜稽首,师遽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不显休,用乍文且它公宝尊彝,用万年亡疆百世孙子永宝。
铭记周王在康宫之寝,或康大室举行饮酒礼,由于师遽侑礼勤勉,故周王命王室之宰赏师遽玉五品。
又前文所云恭王时期还有宰雁的《师汤父鼎》也有记录王室之宰代王赏赐臣工的记录:
“唯十又二月初吉丙午,王才周新宫、在射庐,王乎宰雁易盛弓、象弭,矢、彤。
师汤父拜稽首。
乍朕文考毛?
t将彝,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铭文记王才射庐锡师汤父以弓矢。
所锡凡二事,即有象弭的盛弓和彤干的矢箭,此是代王赏赐兵器等物资,是王室之宰为保藏王室物资职司的反映。
又传1941年西安出土西周周懿王时大师所作簋、豆及编钟一组,其中《大师簋》记:
“正月既望甲午,王才周师量宫,旦,王各大室,即位,王乎师晨召大师入门,立中廷,王乎宰?
饕状笫?
虎裘,拜稽首。
敢对扬天子不显休。
用乍宝簋。
”铭记周王命令宰?
魃痛透?
大师虎皮、虎裘。
其二为掌王室土田、采邑主贡赋等经济事务。
传世有一件《五年?
h生簋》,郭沫若先生《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认为周宣王时器,其铭文记:
“惟五年正月乙丑,?
h生有事(使)召来合事余献。
妇氏以壶告曰:
‘以君氏令曰。
余老止公仆庸土田多积,戈白氏从许,公宕其三,女则宕其二。
公宕其二,女则宕其一’。
余惠于君氏大章。
报妇氏帛束黄。
召伯虎曰:
‘余既讯我考我母令。
余弗敢乱余或致我考我母令。
?
h生则堇圭’”。
召伯虎即《诗经?
江汉》中的召虎,?
h生即《师簋》中的宰?
h生,均为宣王时人。
铭文大意是:
担任宰官的?
h生再次让召伯虎来合勘前年所献岁要的事务。
妇氏带着作为筹算用的壶来传达君氏命令说,我父亲止公的采邑岁贡于朝廷多有积欠,一定是召伯你纵容的缘故,你们都要承担责任。
但君氏依然给于他大璋的赏赐。
接下来召伯虎表示承认,同时表达自己不敢背乱自父母以来的这种状况,得回去请示父母来奉闻。
最后则酬报妇氏一束帛和一件佩玉,并送给掌管王室财务的宰?
h生瑾圭。
《周礼?
春官?
世妇》:
“世妇掌……凡内事有达于外官者,世妇掌之”。
铭文中的“妇氏”传达君氏之命与《周礼》所载职文“凡内事有达于外官者,世妇掌之”相符,当为《春官》之世妇,君氏当为宣王后,这与金文中王室成员称君氏多指王后也相符。
从此铭看,王后和宰官掌管王家财产事务的权力再次得到了证明。
要之,上述六例两类事务均与经济财用事务有关,赏赐类均为王、王后让宰赐与臣下财物,所赐对象不仅包括大师、爵位为公的穆公,还有担任一般职务如师类职官;不仅有执政大臣,还有像周王女儿这样的对象,表明宰官即为周王室财物的保藏者,至于掌土田、采邑主的贡赋职掌更是王室之宰常职乃掌王室经济财用的反映。
四、册命金文中的宰官地位:
兼论王室事务官与王朝政务官的官联
金文中还有一项王室之宰在西周封官授职的隆重册命典礼中的重要事迹,颇能反映其在西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主要见于上引的《吴方彝盖》、《望簋》、《蔡簋》、《宰兽簋》、《颂鼎》,以及《害簋》、《盘》、《师簋》和《鼎》等器。
册命金文记录的宰官事迹按其活动可分为两类:
其一,担任册命制度的右者。
杨宽先生曾将金文中所见宰为右者例制为一表。
为论述方便,本文补以杨表未列之《鼎》,制下表:
专家曾对西周册命金文中的右者进行过统计,摈右的官职计有六种:
宰、司徒、司马、司工、司寇、公族,大致与《周礼》所记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吻合。
一般来说,册命金文中摈右与受命者往往是统属关系。
如,白川静先生认为:
“廷礼之右者原则上由当时的执政者担任,场所为宫庙大室中廷……从其受命者之官职系统看,似由其系统之首席执政担任了右者。
”陈汉平先生则从古代有尊右之俗来考察摈右为尊的来源,称:
“古代以右者为尊,为高,为上,西周王室册命礼仪中之摈者多为受命者之上级长官,故于册命时摈导受命者入门,并立于其右”。
杨宽先生则从册命金文中摈右的爵位进行考察,认为“‘右’者是引导受命者的朝廷大臣”,西周册命礼仪中的右者一般都是公和卿两级,“太保、太师、太史等执政大臣称‘公’,其他执政大臣,由四方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侯’,由畿内诸侯进入为卿的称‘伯’,很是分明。
”如此,据西周册命制度和所列上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作为摈右的王室之宰为“司王家”的王家事务官系统之长得到册命金文证实;二、其摈导的官属作册吴“司、叔金”中的“为大白旗,叔金假为素锦”,则作册吴应担任旗官,说明宰职掌王的仪仗。
“夷仆、小射”为仆驭、射猎类事务,而《师簋》中“司小辅,今余?
北乃令,令女司乃祖旧官小辅鼓钟”显与礼乐有关,反映宰官系统职掌王室生活礼仪之事;三、其所摈导的官属职司有“司、叔金”、“司百工”、“司成周贮,监司新贮,用宫御”、“司……底渔”,这些都为经济财用事务,表明宰官系统职掌王家经济财用有制度层面上的规范性;四、册命金文中宰官系统职官不仅是周王的家臣,其所任之职以廷册命礼的形式显示,表明其亦为王朝职官,担任摈右的宰身份,为该系统之长,在西周权力结构中至少为卿级高官,反映了王家事务就是王朝事务的特点。
其二,册命礼中的受命者。
册命金文中的宰官事迹还有一类,即被摈右受命。
包括上述的《蔡簋》在内有两器,见下表:
宰官被摈右,说明其地位比其摈右者要低或为摈右的属官。
从表二看,可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宰蔡和宰兽所担任之宰非如表一中担任摈右的宰官系统之长的宰,金文中的宰有不同等级,《蔡簋》宰蔡受宰?
鞅饔沂瞧渲ぁ6?
、非居于王或者王后身边的宰,可以由非宰官系统之长宰而由王朝其他执政大臣摈右,《宰兽簋》中宰兽职掌康宫王家,显然非此宰?
鳌⒃撞涛?
周王、王后身边之宰。
三、《宰兽簋》所反映的这种司土为摈右与宰为受命者的现象,表明其他执政大臣与王室事务并非截然分开,其他系统的王朝执政大臣亦可掌王室事务。
册命金文中宰官系统的常职乃掌王家,为周王家臣,同时又是通过廷册命礼的王朝职官,具有家国不分的官联特点。
这一国家政制特征在传世文献中也有所反映。
《尚书?
立政》记西周官制云:
“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虎贲……宅乃事,宅乃准,兹惟后矣……立政:
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夷微、卢?
A,三亳阪尹。
”常伯、常任、准人为三事大臣,是王朝执政大臣。
缀衣为王主衣服之官,虎贲为王主侍卫之事,缀衣、虎贲作为王室事务官与王朝执政大臣并列,突出了其在西周王朝组织机构中的地位非同一般,非如后世职掌服御周王生活琐事地位不高的宫官。
“任人、准夫、牧作三事”就是《诗?
小雅?
十月之交》的三事大夫,总管以下众官。
在王朝执政官之下,西周王朝组织机构有两部分职官组成。
一为“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虎贲、缀衣已如上述,趣马为王室掌王马者,小尹为圉师,左右携仆为左右持物者,百司庶府即掌王室事务的百司和各种保管财物的府库,均是王室事务官,为侍御性及其他掌王室经济财用的职官。
二为“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夷微、卢?
A,三亳阪尹”。
此为与王室事务官相对的王朝政务官。
王室事务官和王朝政务官在《立政》篇中都是王朝最高执政大臣下的臣僚,都为王朝权力组织的组成部分,王朝组织机构呈现家国不分的特征。
彝铭中亦屡见王朝政务官职掌王室经济,如《簋》中司土(司徒)“司籍田”,则司土可掌王室经营的农业――“籍田”;《徕鼎》中由司马为右,徕掌“四方吴”,却“用宫御”,则司马又可掌王家经营的虞林河泽牧场等,表明王朝政务官职掌王家外部经济具体经营事务,这也是册命礼中司土可以宰兽为属官的原因之所在。
文献彝铭中屡屡出现要求王臣既要保?
V周邦,又要勤劳王家的根因就在于此。
《毛公鼎》中周王反复申述最高执政大臣毛公要“保我有周”、“?
V我邦家内外”、“宏我邦我家”,就是显证。
又,《逸周书》中公认可信的《皇门》记周公诰群臣,将大臣对王家、王国的职责表述得淋漓尽致:
“我闻在昔有国誓王之(亡)不绥于?
r,乃维其有大门宗子势臣,罔不茂扬肃德,讫亦有孚,以助厥辟,勤王国王家……人斯既助厥勤劳王家。
先人神?
o报职用休,俾嗣在厥家……至于厥后嗣……以家相乱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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