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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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标准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
一、课程性质和价值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三、设计思路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总目标
4-6年级课程目标
7-9年级课程目标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4-6年级内容标准
7-9年级内容标准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二、评价建议
三、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四、教材编写建议
附录
一、案例
二、有关知识技能的目标动词
本《标准》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前言,叙述课程的性质、特点与目标、课程的基本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第二部分为课程目标,叙述课程的总体目标和各学段目标。
第三部分为内容标准,叙述了各学段教学的主要内容。
第四部分则为教学活动建议,由教学建议、评价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材编写建议等组成。
第一部分 前 言
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进入了有史以来发展最快的历史时期。
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航天技术等迅速地改变着世界的面貌,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正在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
有效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和交流信息是个体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素养,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当学会利用信息技术解决自身学习、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学习高中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提升自身的信息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和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是以培养学生信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与持续发展为宗旨的基础性课程,应突出体现基础性与技术性、普及性与发展性、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和谐统一,并使信息技术教育面向全体学生。
信息技术是当今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必不可少的认知、交流、研究与创新的工具,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素养的形成是长期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应致力于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与发展,使信息技术内化为支持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的重要素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的性质和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践性
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它虽然有很深奥的理论基础,但学生学习信息技术课程的参与感很强,容易理论联系实际。
在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主要途径是信息技术探究和实践。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既要动手,也要动脑,这对于他们形成正确而有效的学习方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不宜刻意追求信息技术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应注重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使学生在不同内容和方法的相互交叉、渗透和整合中开阔视野,提高学习效率。
2、开放性
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开放性的课程。
其开放性主要表现为课程在学习内容、活动形式、实践与评价等方面应该给教师、学生提供选择的机会和创新的空间,使课程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经验背景的学生学习的需要。
另外这种开放性还表现为,要注意引导学生利用广泛存在于学校、家庭、社会、大自然、网络和各种媒体中的资源进行有效学习,将学生的学习置于广阔的背景之中,从而丰富他们的学习经历。
3、创造性
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注重创造性的课程。
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评价、表达和交流的过程有大量需要分析、归纳、思索和探究的活动,它不仅涉及逻辑推理和试验,同时还是一个充满创造性思维的过程,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欲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
倡导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思想与方法,创造性地分析、解决生活与学习中的问题,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人文性
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注重人文的课程。
技术总是产生于一定的文化环境之中,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待技术有着不同的态度。
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注意引导学生关注信息技术产生的文化背景,树立起对待信息技术的科学态度,激发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使学生初步认识信息社会的特点,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范,合法利用信息资源,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
5、方法性
信息技术是一门注重方法的课程。
不仅要引导学生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评价、表达和交流的技术,还要求学生体验、理解和运用社会信息活动中的思想和方法,让学生能根据需要选择和精简信息、快速准确地总结和归纳占有的信息、清晰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恰当和谐地与人沟通交流。
学生应能将这些思想和方法恰当、灵活、自觉地运用于自己的生活与学习中。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1、面向全体学生
信息技术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学生在经过学习之后都应该达到本课程标准的要求。
学生不能因地区、经济环境或文化背景的差异而被取消或削弱在信息技术方面的学习,应当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让每个学生都获得在信息技术课程方面的共同发展;面向全体学生,还应关注学生在学习信息技术课程方面的个体差异,在学生达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2、立足于学生的发展
信息技术课程应该通过各种活动形式让学生感受信息技术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培养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体验、了解并初步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评价、表达和交流的过程及其思想与方法,建立起对待信息技术的科学态度,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信息技术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信息技术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呵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
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给学生提供充分的探究空间,让学生通过手脑并用的实践活动,体验探究的乐趣,学习科学探究的方法,发展科学探究的能力,形成尊重事实、善于质疑的科学态度,使学生的信息素养在主动学习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得到发展。
4、注重学科渗透
信息技术课程在内容和活动的编排、组织上应充分拓宽信息技术学习和运用的领域,使师生可以超越学科的界限,强调不同学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相互渗透,进而从整体上来建构学生开放型的知识结构,帮助学生发展知识迁移和学习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全方位的发展。
5、倡导面向学生的发展性评价
信息技术课程倡导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性评价,重视每个学生在已有基础上获得的发展。
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还要关注学生在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评价指标应该是多元的,要包括信息素养的各个方面;评价方法应该是多样的;评价主体应包括教师、学生、家长等。
三、课程设计思路
1、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4~6年级、7~9年级这两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体现信息技术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
2、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注重学生信息素养的整体提高。
三个维度相互渗透,融为一体,使信息技术的学习融入日常生活、学习中,通过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与思想的表达,实现交流,展开合作。
3、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信息技术课程存在两条主线,一是关注学生信息文化理念的养成,二是培养和提高学生信息技术操作技能。
各学段课程的任务界定如下:
4~6年级:
培养学生的基本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形成对信息技术的初步认识,丰富学生对信息技术的感性经验,养成良好的信息技术使用习惯。
7~9年级:
在信息技术应用中继续提高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培养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初步养成信息文化的理念。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一、义务教育阶段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从信息知识内容、信息系统知识、信息能力三个方面来理解信息素养的内容
。
本阶段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
具备信息科学技术的基本知识;能积极、正确、有效地应用信息系统,逐步融入社会的信息活动之中;掌握信息的获取、管理、加工、表达、交流与评价的技能与方法;养成良好的信息活动行为习惯,遵守信息社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
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知识与技能
1、了解信息的表现形式、特征和概念,了解各种常用信息技术的特点、作用与影响,了解信息系统的结构硬件、软件与人组成的复杂系统
与各个组成部分,了解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基本原理例如,了解信息系统是按照人们的规定的算法,执行人们编制作的软件而进行工作的。
,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历史与趋势。
2、能运用常用的信息技术工具信息系统的各种软件的使用能力
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资源的利用、开发能力
,信息获取能力、信息理解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信息表达能力
信息。
3、能正确、有效地运用信息系统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
,初步形成参与日常信息活动的能力信息系统使用能力(安装与启动信息系统工作;正确无误操作信息系统;对信息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必要的故障处理;……)
,能基本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
(二)过程与方法
4、能从日常生活、学习中发现需要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解决的问题,知道问题解决所需的信息技术。
5、能根据任务的要求,合乎规范地定向获取信息
获取信息,并有效筛选出适合自己需要的信息。
6、能根据需要选择信息分类方案,将得到的信息组织起来,并使用合适的信息技术进行存储和管理。
7、能运用信息技术,辅助其他学科学习;通过合理的信息加工进行创造性探索或解决实际问题。
8、能使用原文是采用(有选择性和判断),现改用使用,是一种模仿水平。
适当的工具和方式呈现信息、发表观点,能与他人交流实践过程和结果,学会与人合作。
9、能对自己的信息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亲历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基本过程,知道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方法。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0、打破信息技术的神秘感,体验信息技术学习活动中获得成功的情感,树立敢用信息技术的信心,养成想用信息技术来解决自己学习生活中问题的意识。
11、具有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
信息意识与情感
12、能正确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学习的影响。
信息科学知识
13、养成良好的信息活动行为习惯,能够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规范,健康地、安全地、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
信息伦理道德修养
二、4-6年级课程目标
小学(4-6年级)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目标要求学生在知识与技能层面属于了解和模仿水平,形成对信息技术的初步了解,丰富学生对信息技术的感性经验,培养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
目标具体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知识与技能
1、能描述信息的表现形式和特征,能描述各种信息技术的特点、作用,了解信息系统的结构与各个组成部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历史与趋势。
2、能使用常用的信息技术工具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
3、能正确、有效地使用信息系统,初步形成参与社会的信息活动的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4、能使用信息和信息技术,尝试解决日常生活、学习中出现的问题。
5、能根据任务的要求从信息资源获取信息,如浏览与查找信息资源,能正确选择适合于自己需要的信息。
6、能管理信息和存取信息。
7、能使用信息技术,通过合理的信息加工或创作,解决实际问题。
8、能使用适当的工具和方式呈现信息、发表观点,能与他人交流实践过程和结果,学会与人合作。
9、能对自己的信息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亲历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基本过程。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0、能激发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
11、体验在信息技术学习活动中获得成功,打破信息技术的神秘感,树立敢于使用信息技术的意识。
12、能够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规范,健康地、安全地、负责任地使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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