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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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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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广东省统计局修订
深圳市统计局修订
2016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深圳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一、总说明
(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劳动力资源配置、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各级党、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特制定《深圳市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情况、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企业用工情况调查。
(三)各单位应按照深圳市统计局报表制度和具体要求,按规定时间和报送方式将报表上报到所在地的区统计局或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四)各区统计局应按照深圳市统计局报表制度和具体要求,按规定时间和报送方式将全部数据文件以文本格式报送到深圳市统计局人口办。
(五)本报表制度中的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以“千元”为计量单位,不留小数。
(六)本报表制度由深圳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各区统计局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2-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
以一套表规定时间为准
4
I102-2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调查单位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
次年3月1日前上报市局
5
I102-3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私营样本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报送时间、方式由各区自定
次年3月1日前上报市局
6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2-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季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7日,二季度季后6日,三季度季后10日12:
00前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以一套表规定时间为准(四季度免报)
7
(三)综合年报表式
I301-1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国有法人单位
各区统计局
次年3月1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
8
I301-2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集体法人单位
各区统计局
次年3月1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
9
I301-3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非国有、非集体法人单位
各区统计局
次年3月1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
10
I301-4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各区统计局
次年3月1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
11
I303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年报
辖区内全部私营法人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次年3月2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
12
粤I501表
社会从业人员
情况
年报
辖区内城乡各类法人单位,城乡个体从业人员及农村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从业人员。
地级以上市统计局
次年3月底前
电子邮件
—
13
(四)综合定报表式
粤Z-F108表
民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季报
辖区内各民营经济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
地级以上市统计局
季后18日
电子邮件
—
14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102-1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有效期至:
2017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
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
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77
78
79
80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3)01=05+06+07(4)08=09+10+11
(5)12=13+18+19(6)13=14+15+16+17(7)01=71+72+73+74+75(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102-2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有效期至:
2017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01
02
03
—
05
06
07
08
—
09
10
11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补充资料:
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个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各区统计机构次年3月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并上报市局。
3.审核关系:
(1)01≥02
(2)01≥03(3)01=05+06+07
(4)08=09+10+11(5)12=13+18+19(6)13=14+15+16+17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102-3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有效期至:
2017年6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01
02
03
—
05
06
07
08
—
09
10
11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补充资料:
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个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私营样本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报送日期、方式由各区统计机构自定;各区统计机构次年3月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并上报市局。
3.填报要求:
本表只填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三个指标,其他指标调查单位免填。
(二)基层定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202-1表
组织机构代码□□□□□□□□-□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季
有效期至:
2018年1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本季
甲
乙
丙
1
2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01
05
06
07
08
09
10
11
—
12
13
18
19
—
—
—
—
—
—
—
—
—
—
—
—
—
—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
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7日、二季度季后6日、三季度季后10日12:
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2)08=09+10+11(3)12=13+18+19
(三)综合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1-1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16年
有效期至:
2017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单位数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在岗
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
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一、按隶属关系分组
1.中央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地区
4.县及县以下
5.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组
1.企业
其中:
地方
2.事业
其中:
地方
3.机关
其中:
地方
4.民间非营利组织
5.其他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001
-
002
003
004
005
006
-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
续表
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 日
说明:
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国有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
各区统计机构次年3月1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1-2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16年
有效期至:
2017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单位数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在岗
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
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一、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组
1.企业
2.事业
3.机关
4.民间非营利组织
5.其 他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001
-
002
003
004
005
-
续表
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 日
说明:
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集体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
各区统计机构次年3月1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1-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16年
有效期至:
2017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单位数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在岗
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
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一)内资
1.股份合作
2.联营
其中:
国有联营
集体联营
3.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
国有独资
4.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
(二)港、澳、台商投资
(三)外商投资
二、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组
1.企业
2.事业
3.机关
4.民间非营利组织
5.其他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001
-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
012
013
014
015
016
-
续表
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 日
说明:
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非国有、非集体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
各区统计机构次年3月1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1-4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16年
有效期至:
2017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单位数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
女性
其中:
非全日制
在岗
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
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其中:
国有控股
集体控股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001
002
003
-
续表
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
劳务派
遣人员
其他从
业人员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 日
说明:
1.本表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
2.统计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外的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
各区统计机构次年3月15日24时前网上填报。
4.计量单位:
从业人员计量单位为人,工资总额计量单位为千元。
5.甲栏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
I303表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
国统字(2016)125号
综合机关:
名称:
2016年
有效期至:
2017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调查单位数(个)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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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劳动工资 统计 报表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