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docx
- 文档编号:11378846
- 上传时间:2023-02-28
- 格式:DOCX
- 页数:83
- 大小:65.57KB
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docx
《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docx(8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0722-177FE1271GZB
招标人:
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月日
温馨提示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
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投标/报价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天(开评标标当天不计算)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报价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至少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或提交银行保函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请仔细检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七、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
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八、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九、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十、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单位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一、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
0722-177FE1271GZB
二、项目名称:
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
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项目完成期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智慧顺德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实施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48685.3万元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最近连续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壹级资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5、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复印件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无注明有效期,则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7、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或者设计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月15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
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103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2月9日9时00分至2018年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103会议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
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2日止,在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cn)、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cn/)
上同时公布。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信息
招标人:
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先生、陈先生、李先生
邮箱:
电话:
-842
传真:
-804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三、本次项目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6
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5日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企业资金,资金已落实。
2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五点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踏勘现场
本项目无需踏勘现场
4
招标人
佛山市顺科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6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8份,其中,1份正本,7份副本;
2.唱标信封1份;
3.电子文件1份;
4.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1份。
7
投标报价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项目《项目需求书》;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
8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4,000,000.00元(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前三日到账至指定账户或提交银行保函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保证金方式:
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或银行保函方式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农行顺德分行
银行帐号:
0596(共27位数)
注: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1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2月9日9时00分至2018年2月9日9时30(北京时间)
2.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3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
1.开标时间: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3会议室
14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
所有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6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附件二的标准下浮10%收取。
17
付款方式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预付款: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项目进度款由招标人按各子版块的进度支付给中标人:
1)各子版块主要设备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子版块合同金额的10%的进度款;
2)初步验收:
各子版块分别进行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子版块合同金额的40%进度款;
3.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合同总价的20%;
4.质保款:
项目终验后,质保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质保期满二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质保期满三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招标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确认的进度证明/验收报告。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招标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除非本招标文件有规定(例如下述12.3、12.4条款)和招标答疑有说明或合同协议有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适用的法律:
本次招标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必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
4.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纪律与保密事项
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5.3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
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5.4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5.5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其它说明
6.1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踏勘现场
(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篇项目需求书
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篇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一:
《评分标准和细则》
附件二: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3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1)“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在招标活动中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机构。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
(4)“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5)“评标委员会”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
(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招标人。
(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招标文件”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9)“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10)“书面函件”系统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1)“合同”系统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2)“日期”系指公历日。
(13)“时间”系指北京时间。
(14)“货物”系指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所有国内制造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且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
在验收货物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全部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15)“服务”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6)“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1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7.4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的任何质疑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
8.2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答疑或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答疑或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
8.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4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15日,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应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9.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4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5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10.6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清晰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应当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有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标注实际数值,不标注数值者视为不响应。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介绍材料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
10.7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招标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直接复制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或参数要求的,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完全不响应处理。
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10.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10.9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采信。
评审结果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需要核对原件的资料(标注“○”的文件),包括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等的原件送招标人核对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
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10.10投标文件按规定加盖的投标人公章必须为单位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或签章。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组成,三部分合编成一本文件。
第一节、自查表
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见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表2.1)
2、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表
4、授权代表证明书格式(有被授权人时适用)(见附表
5、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2条的内容提供]
(2)招标文件的“商务评分”要求证明的文件(如有)
(3)投标人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4)其他文件(如有)
6、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见附表2.3)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表
8、投标人业绩格式(见附表
9、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表
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表2.5)
11、退还保证金声明格式(见附表2.6)
12、项目管理架构格式(见附表2.7)
1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见附表2.8)
14、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表2.9)
技术部分
1、项目整体技术方案(见附表3.1)
2、项目服务保证措施(见附表3.2)
3、售后服务方案(见附表3.3)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表3.4)
5、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第三节、经济文件
1、投标报价表(见附表4.1)
2、报价清单(见附表4.2)
11.2唱标信封
1)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价总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该表内容如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内容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或保函【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6)电子文件(含投标文件经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CD-R光盘或U盘装载,其中经济部分需用MSoffice的excel格式提供。
)
11.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12投标报价
12.1本次招标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因报价(少报漏报等原因)造成的项目纠纷由中标人付全部责任。
12.2投标人投标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做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除招标人确认的遗漏)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列明或包含的内容及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提供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做出特别说明。
12.3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除非本招标文件有规定和招标答疑有说明或合同协议有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4合同项下,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智慧 顺德 一期 项目 第一阶段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