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作业危害识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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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作业危害识别
化工动火作业安全对策措施
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所需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不得带病使用。
2、需动火作业的设备、容器、管道等应与正在生产的系统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如加上盲板或断开等,并清洗置换合格,符合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3、动火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应清理干净。
动火作业的物件上若沾染有易燃易爆物质,在动火前应将其清除干净,清除时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铜玻合金或不锈钢制作的工器具,严禁用铁器工具敲打,以免产生火花。
4、使用气焊切割动火作业时,溶解乙炔气瓶、氧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晒,并禁止放在高压电源线及生产管线的正下方。
两瓶之间应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与动火作业点明火处均应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5、如需要进入设备容器内或需要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除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进塔入罐安全许可证或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6、加强特殊作业环境下动火作业的监控。
如高处动火作业应清除地面上的易燃易爆物质,并采取围档及接火盘防止火花飞溅和火花溅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在动火地点地面上应设置专职的看火人员。
如遇有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露天作业遇下雨天气时,应停止焊接、切割作业,夜间动火作业的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设备容器内动火作业时所使用的照明电源,除采用安全电压外,其灯具还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7、保持动火作业现场的空气流通。
如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将设备容器上的人孔、法兰孔等打开。
进行自然通风,或采取机械通风等办法。
8、动火作业现场应备有足够数量、且适宜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现场通道畅通和消防道路畅通。
设置必要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9、动火作业部位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采样及安全分折合格。
10、动火作业因故中断半小时以上,若再需要进行动火时,应重新采样进行动火分析,安全分析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始进行动火作业。
11、动火作业现场如遇有紧急排放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或有毒有害气体;管线破裂泄漏易燃、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以及生产系统不正常处于事故状态等异常情况,威胁到动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动火车间或单位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动火作业人员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撤离作业现场。
12、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异常变化或出现异常爆鸣,以及动火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撤离作业现场。
同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等上述情况恢复正常,重新采样分析合格,并经有关人员重新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从事动火作业。
13、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动火作业
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都称为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根据分厂安全生产特点,不执行特殊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分类:
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分厂生产界区10米范围内。
3.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4凡单位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分厂安全室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如喷沙、电钻、地面新安管线(未与系统衔接)、砂轮研磨等动火作业。
3.5、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火)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4、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与高处作业的规定。
4.2分厂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此办法在分厂内部不允许)。
4.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动火前要用石棉板隔开,存有可燃气体的地沟处要灌满水,将可燃气体置换出。
4.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7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9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
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4.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不准一个接线处同时接多部电焊机。
4.11凡在有可燃物或堆燃物构件动火,如循环水凉水塔、填料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4.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取样分析,根据情况或者用测报仪进行检测。
5.2分析的测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或工段长长提出,取样点应在设备的中上部或管线有效部位。
5.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5.4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化工企业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
①原则上可燃物含量小于其爆炸极限的1/10,即动火安全保险系数必须大于10。
具体规定是:
①当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
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②若有人进入容器设备内动火作业,氧含量在18%~22%为合格(氧含量不能太低,也不能富氧)。
③毒物浓度应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以下。
6、《动火许可证》的管理
6.1《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6.2、《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到相关动火车间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本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安全措施一栏由车间安全员签字,安全员不在时,由工段长签字把关,当班工长一栏由工段长或当班值班长签字。
6.3、车间负责人在办证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许可证》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给动火人。
6.4、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由同一伙人分别在多处进行逐项作业,可办理一份动火证,规定数量不超过三处,每处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进行措施落实。
6.5、《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使用范围,更不准代签,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并做好备档。
。
6.6、《动火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人持一份,另一份由所办单位存档。
6.7、《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6.7.1、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4h。
6.7.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120h。
6.8、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6.9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要认真填写,不能敷衍了事,对安全措施没有涉及到的,应在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填写。
6.10、不论一类动火证还是二类动火证,必须附加动火工作危害分析表,动火人或监护人必须熟知其内容。
4.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动火前要用石棉板隔开,存有可燃气体的地沟处要灌满水,将可燃气体置换出。
4.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7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9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
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4.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不准一个接线处同时接多部电焊机。
4.11凡在有可燃物或堆燃物构件动火,如循环水凉水塔、填料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4.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取样分析,根据情况或者用测报仪进行检测。
5.2分析的测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或工段长长提出,取样点应在设备的中上部或管线有效部位。
5.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5.4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化工企业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
①原则上可燃物含量小于其爆炸极限的1/10,即动火安全保险系数必须大于10。
具体规定是:
①当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②若有人进入容器设备内动火作业,氧含量在18%~22%为合格(氧含量不能太低,也不能富氧)。
③毒物浓度应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以下。
6、《动火许可证》的管理
6.1《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6.2、《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到相关动火车间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本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安全措施一栏由车间安全员签字,安全员不在时,由工段长签字把关,当班工长一栏由工段长或当班值班长签字。
6.3、车间负责人在办证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许可证》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给动火人。
6.4、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由同一伙人分别在多处进行逐项作业,可办理一份动火证,规定数量不超过三处,每处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进行措施落实。
6.5、《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使用范围,更不准代签,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并做好备档。
。
6.6、《动火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人持一份,另一份由所办单位存档。
6.7、《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6.7.1、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4h。
6.7.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120h。
6.8、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6.9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要认真填写,不能敷衍了事,对安全措施没有涉及到的,应在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填写。
6.10、不论一类动火证还是二类动火证,必须附加动火工作危害分析表,动火人或监护人必须熟知其内容。
动火安全作业证危害分析
具体从几个方面着手,一个是动火本体是否已清洗或采取了其他相应措施。
二是假如管道的话那么要完全隔离或用盲板盲死,还要进行有效的清洗或置换工作。
三是对四周环境要作好适时分析,比如在有限空间内动火时是否有粉尘,危险品的气味是否很浓等(可以通过相关仪器测试,假如没有只有通过闻、问等)。
四是假如牵连到其他生产车间的话要通知负责人也要做好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五也是焊接时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电焊机搭铁要就近。
从易燃、易爆、触电、火灾、有毒、有害等方面入手
高处作业危害识别及控制措施清单
1高处坠落坠物伤人高处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未经许可严禁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100%系好安全带采用双挂全身式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
3在同一坠落垂直线上。
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4高处作业区地面要根据坠落半径划出禁区并进行隔离围护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禁止他人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或逗留。
5高处坠落坠物伤人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高处作业下方人员通道必须设置防砸棚。
7当有六级及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时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在恶劣天气如暴风雪雨之后复工前必须对高处作业相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散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作业人员攀登作业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手中不得拿物件高处作业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不得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工具、材料堆放在作业面上非承重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有防坠落措施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物伤人。
作业人员不准在作业时打闹。
9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登高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不得从事以上作业。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火灾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必要的防火星飞溅措施。
11触电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至少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安全生产常用的几个概念
1、什么是安全?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而产生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和财产损失的状况,也就是指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什么是事故和伤亡事故?
事故就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损失的意外事件,也就是说事故是意外的变故或灾祸。
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和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有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什么是危害和危害辨识?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害辨识就是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5、什么是危险源?
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使之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源一般分为两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如电能、有毒化学物质等。
第二类危险源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故障的各种因素。
包括物的故障、人为失误和环境因素。
6、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什么是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指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2、安全生产方针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那么,他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落实这个方针?
A、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
是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许许多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
他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B、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方针:
1、坚持以大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此要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安全生产关系到员工生命安全“安全第一”的方针就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同样员工也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时刻把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大事,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当遇到安全与生产之间发生矛盾时,能够正确处理,确保安全。
2、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从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
是对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工作重视不够,不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重视不够,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够,甚至对已经出现的重大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致使事故发生。
对于员工来说,做好预防工作意义更大,员工生产在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遇到危害的可能性更大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在生产作业前,把可能遇到的危险,防护措施,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保障员工再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工作的首要目的;员工的行为安全与规范操作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依法享有获得安全技能和安全保障的权利;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3、安全色、安全线和安全标志
a、安全色:
包括四种颜色即红色、黄色、蓝色、绿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
如禁止标志等。
黄色表示主义、警告的意思。
徐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
如警告标志等。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如指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
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等。
C、安全线:
用于划分安全区域与危险区域的分界线,厂房内安全通道的标示线。
根据有关规定,安全线用白色,宽度不小于60mm。
再生产过程中,有了安全线的标示,我们就能区分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有利于我们对危险区域的认识和判断。
D、安全标志:
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使用安全标志的目的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当然,安全标志本身不能消除任何危险,也不能取代预防事故的相应设施。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禁止标志的含义:
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
指令标志的含义:
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蓝色。
警告标志的含义:
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其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三角形编筐上行为黑色,衬底为黄色。
提示标志的含义:
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
其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绿色。
三、作业现场的基本安全知识
员工遵章守纪,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
员工再生产过程中,不仅要有熟练的技术,而且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远离“三违”。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三违”的识别与预防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A、违章指挥的识别与预防:
违章指挥:
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指挥的原因:
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规程不尊重专家、员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
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
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
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够正确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对违章指挥及时提出批评并纠正。
B、违章操作的事预防
违章操作行为:
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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