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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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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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东台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东台市五烈地区实施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受市政府委托,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由该企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五烈地区管道燃气项目的建设和经营。
中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将通过与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被授予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现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邀请合格的投资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
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2、特许经营权五烈地区地域范围:
东至新204国道,南至五烈镇广山区,西至五烈镇祖泽村,北至五烈镇东南村。
3、规模:
供气能力不低于20万立方米/日。
4、特许经营期限:
自授权之日起不超过30年。
5、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必须配套建设好燃气设施并对外供气服务。
中标企业将来经营过程中因气源不足造成停业或不能做到执行全市统一价等原因,政府有权中止特许经营权。
6、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的主要内容
(1)铺设燃气高、中、低压管网,LNG、CNG为辅助气源,以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户供应燃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2)项目由中标企业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燃气及相关产品和服务价格依照微利保本、全市统一、同城同价的原则,采用政府审批定价,确保民生及行业发展要求。
区域内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气方式和价格由企业自主确定,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3)管道燃气企业的办公、生活、生产、建设等用地和设施均由中标企业自筹资金投资建设。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评标定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投标有效期为:
60天(日历天)
10、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15万元
11、履约担保金数额为:
50万元(开始供气后无息退还)
12、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五份(其中: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3、书面提交疑问材料
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7日11时前
提交方式:
网上提交。
14、获取答疑文件时间:
2016年3月17日18时后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1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4月1日8时30分
地点:
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开标时间:
2016年4月1日8时30分
地点:
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之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管道燃气建设及特许经营企业。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子公司;
2、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指标和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
5、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的能力;
6、承诺每年向招标人按时缴纳特许经营费人民币伍万元;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现场踏勘和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对拟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责任和风险。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招标文件购买人单位如果不投标,必须书面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经单位盖章(法人章)后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不予受理)送交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核实理由成立,否则,视为不良行为。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近三年内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2)近三年内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八)条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和书面答疑材料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6年3月17日11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
邮箱dtzbtb@。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提交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并上网,投标人于2016年3月17日18时后到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或资料所做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和资格后审资料二部分组成
1、投标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时);.
(4)提供与西气东输签订的正式供气合同及近期购气票据。
(如有时)
(5)提供向东台区域供应管道气相关证明(如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如有时)。
(6)提供长输管道立项及施工相关证明。
(如有时)
上述
(1)~(6)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
2、资格后审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时);
(3)企业情况介绍[包括:
概况、规模、主业(指燃气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取得的资质、资格证书,取得的资信、荣誉等情况。
(4)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运营方案:
运营方案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指标和切实可行,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能力。
(6)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承诺书。
上述
(1)~(6)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开标时带原件核对。
(十)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并在封面右上角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一)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十二)投标担保金
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本须知第
(一)条第10款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招标人委托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
2、投标担保形式:
采用银行汇票,注明项目名称,缴纳户名:
东台市财政局,开户行:
建行东台支行,账号:
32001737748059055551-211001。
特别提醒:
银行汇票开户行“汇票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模糊或盖在汇票边上缺角的,务必请开户行重新出具,否则汇票将被拒收。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地点:
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到招投标中心备案后,由招标人出具书面证明后退还至其账户(不计利息)。
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取消中标资格,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在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确定之前,投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或者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资格后审资料二部分,按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完好。
并在开标时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西气东输签订的长期供气合同、2015年西气东输供气结算凭证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供资格后审时备查。
2、封袋上都应标明项目名称、标书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十三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的;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提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十七)开标
1、开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资格后审:
①资格后审活动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②评标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后审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唱标。
③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部分或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
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④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可原封退回。
(5)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八)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分者中标的原则。
(1)特许经营期限(20分)
投标人承诺特许经营期限30年的得基本分15分,在30年基础上每少一年另加1分,本项最多得分20分;超过30年为废标。
(2)注册资金(25分)
投标人承诺在东台成立管道天然气经营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人民币)的得基本分15分,每增加100万元注册资金(人民币)另加1分,增加不足100万元按插入法计算,最高得分25分。
(3)管道天然气开户费下浮率报价(20分)
管道天然气开户费下浮率是指投标人承诺管道天然气开户费在物价部门核定价的基础上作适当下浮的比例,投标人所报的管道天然气开户费不下浮,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收取的得基本分15分,每下浮1%另加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本项最多得20分。
开户费超过物价部门核定价的按废标处理。
(4)供气方式(25分)
已使用西气东输气源的得10分,已直接以管道形式向东台区域输送管道天然气的得15分,最多得25分。
(5)输气条件(10分)
在东台地区近期可具备长输管道输气条件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计分办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得出每个投标人最终分值。
评分计算时,小数点保留后二位,余四舍五入。
3、定标
根据评委计分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出现相同得分,开户费下浮率高者中标,如得分相同,开户费下浮率均相同,则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十九)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本须知第九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十三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或提供不全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承诺内容有两个或多个承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符合本须知第(九)条规定的;
9、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10、对外供气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1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元的;
12、特许经营期限大于30年的;
13、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条款或拒绝接受的。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二十一)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十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二十三)招标人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单位参加投标的;
(2)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二十四)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应当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中标人确定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因资金、技术、工期等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二十五)在执法人员或招标人对投诉或异议核查过程中,被投诉人应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核查,若借故推托、拖延或拒不提供配合,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十六)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通过合法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原中标人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重新招标的,放弃中标的中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十七)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二十八)异议处理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招标代理)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在网上予以公示,限制市场6个月准入。
七、授予合同
(二十九)定标后,招标人与代理机构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十)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协议书,所签订的协议书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三十一)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协议书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况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协议书,以此类推。
因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二章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要求
一、气源要求:
采取长输管网供气,CNG、LNG为辅助气源。
二、注册资金要求:
1、拟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仟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金到账后不得抽走,全部用于五烈地区的燃气设施建设及管网铺设。
3、已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且注册资金超过1仟万元以上,如有新增加注册资金按投标承诺。
三、建设要求
1、中标人在组建项目公司后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燃气输配设施的设计,报招标人审定后实施,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要保证输配管网主干管的铺设与五烈地区内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3、其他输配设施的建设,中标人依据企业入驻的情况及潜在发展趋势的预测,提出建设进度安排,报招标人审定后实施。
4、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队伍要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四、燃气供应服务
1、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
2、建设相应的保证体系,完善体制和制度建设
五、燃气价格
1、燃气和相关产品及服务价格依照微利保本、全市统一、同城同价的原则,采用政府审批定价,确保民生及行业发展要求。
五烈地区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气方式和价格由企业自主确定,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2、非中标人的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
招标人核实后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六、项目移交
1、在特许经营到期前一年,中标人应对燃气输配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保证移交设施完好。
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中标人须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将原投资建设的燃气基础设施按中介评估价和相关资料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单位进行有偿移交,待进行下一轮招标。
第三章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文件,遵照《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标投标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了上述基础资料、投标须知等相关资料后,我方愿按下列承诺,承担东台市五烈地区管道燃气建设及特许经营项目任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在项目公司组建后7日内,向项目公司现有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基础上,新增加注入资金万元(人民币),并保证注册资金全部用于五烈地区的管道燃气建设及管网铺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公司,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下,不变更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并保证在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对该区域供气服务。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特许经营期限为年,并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管道天然气开户费在物价部门核定价的基础上下浮%。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和供气连续性,在未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不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在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立即迅速抢修和援救。
7、同意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签订协议书前7天内提交人民币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9、我公司同意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移交,由你方确定的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审计,我方无异议。
10、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6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承诺。
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
11、在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2、我方同意,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13、我方出具人民币万元投标担保金作为投标担保。
如果我方在投标后撤回投标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规定天数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有违约情况的,贵单位有权没收担保金,另选中标单位。
14、接受招标文件中其他各项条款。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经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性别:
_______年龄:
_______职务:
_________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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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 文件 东台市 地区 管道 燃气 特许 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