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操用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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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操用规程
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气瓶使用前的检查:
从气体充装站接收气瓶时应进行逐只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接收和使用:
1、气瓶上没有粘贴气体充装后检查合格证的。
2、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要装的气体不符的。
3、瓶体上有不能保证使用缺陷,如严重的机械损伤、变形、腐蚀、瓶阀漏气、侧接嘴螺纹受损坏的。
4、气瓶不能直立,底座松动,倾斜的。
5、气瓶上未装瓶帽和防振圈的。
二、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应做到:
1、使用时专瓶使用,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时,一般应立放,不得靠近热源,乙炔气瓶的周围10米范围内,不应进行有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3、气瓶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曝晒、雨淋和水浸。
4、近距离移动乙炔气瓶时应手攀瓶肩转动瓶底,严禁抛、滚、滑、翻和敲击,碰撞。
5、用于接连乙炔气瓶的减压器、接头、导管、压力表,都应涂以标记专用,不得与其它类气瓶混用。
6、开启乙炔气瓶阀后,要仔细检查与之连接的减压器是否能保证安全使用,否则应立即关闭瓶阀换上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减压器。
7、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缓缓进行,不准使用榔头,管钳,长柄螺纹扳手,以防损坏阀件,或用力过猛产生摩擦热和静电火花。
8发现乙炔气瓶阀漏气或放不出气来,或存在其它缺陷时应将瓶阀关闭后,送交乙炔气充装单位处理。
9、乙炔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不少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10、乙炔气瓶使用完毕后要送回瓶库或专门存放处,妥善保管,用过气的空瓶上标“空瓶”字样,已用部分气体的,应把剩余压力写在瓶身上,向瓶库退回的未使用气瓶,应标上“满瓶”字样。
11、严禁在乙炔气瓶周围15米范围内存放氧气瓶。
MT系列二氧化碳贮气瓶维修充气工艺
一、放除瓶内剩余气体
二、拆卸阀门
三、旧零件质量检查,可继续使用。
四、对于更换的新零件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品进行装配,不合格不准使用:
下列零件质检。
1、钢瓶:
口端密封平面不准有磕、碰、划伤及污物。
2、筒内管:
不准有堵死现象。
3、弹簧:
自由状态下的长度不得短于25.8毫米,两端面应平整。
5、阀芯:
与阀体接触的密封平面不得有凹凸不平反划痕,硬度符合设计要求。
6、垫圈:
两平面不得有杂物,装配前洗净。
7、压把:
不得有弯曲变形现象。
五、钢瓶装配;
钢瓶倒置,在阀体上先压入阀杆,再装阀芯,垫圈,弹簧、应放在阀体内,然后将阀体旋入钢瓶咀上,之后将钢瓶夹持在150㎜虎锥上,用扳手拧紧阀体,直至旋不动为止,最后,配上压把,穿上开口销,并用手扳动压把两次,不准有压把压不下阀杆或阀杆卡死现象,更不允许压把装反。
六、钢瓶气密性能试验:
将充有规定压力的贮气钢瓶,置于≥5℃热水槽中,水面高出钢瓶最高部位50㎜,停放30分钟。
钢瓶在入水5分钟前为阀体加热时间,出现气泡不考虑,待5分钟再观察,如在以后的25公钟内冒一个气泡者为不合格,25分钟内不冒泡者为合格。
七、钢瓶充气:
按使用就明书规定充装量充装CO2气,不得过量充装。
八.将充气合格的钢瓶进行密封性检查。
方法和要求同钢瓶气密性能试验。
合格后穿保险销。
九、钢瓶外观面漆不完整时,应喷黑色漆,干燥后进行装配。
十、合格品贴上永久性铭牌。
灭火器器头(阀门)的检验与安装
器头(阀门)是灭火器和主要部件,用于控制筒内气体(灭火剂)出入和封存,不但要坚实耐用,而且要严密不易漏气,器头的好坏不仅是不浪费气体(灭火剂)的问题,也不仅是操作便当不便当的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安全的大问题,因此在灭火器器头的检验中必须重视。
一、器头(阀门)的检查
1、阀体有变形,弯曲和裂纹等缺陷时,必须更换新器头(阀门)。
2、二氧化碳灭火器阀体锥形螺纹尾部的最少有效扣数不少于5扣。
螺纹不允许贯通裂纹,但允许不超过螺纹高度1/3和长度不超过螺纹圆周围1/5的局部小缺口。
3、阀为各阀件材质不当,变形,断裂磨损或失效,必须更换。
4、阀门型号和材质不符合药剂性能要求的,必须更换。
对维修阀门用的配件材料,必须注意节约,决不可只顾一时滥用浪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修旧利废。
二、器头的情况
器头(阀门)所有装配件(金属和非金属)均可采用826型常温金属清洗剂清洗。
三、器头(阀门)气密性试验
1、器头经分解检验组装后,应将其装于气密试验装置或气密试验台上,用压力表于设计压力的压缩空气进行气密性能试验,试验时器头应处于关闭状态,气体从器头(阀门)的下部,二氧化碳灭火器气体从阀体锥形尾部进入,其试验方法按GB4351-1997标准和各类灭火器专业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2、从试验装置或试验台上卸下器头(阀门)前,必须首先切断气源并放除试验系统的高压气体,在试验过程中严禁敲击,拧动或拆卸承压的部件。
3、器头(阀门)试验合格后,必须按其编号将修复的部位和更换的阀件做好记录。
四、器头的装配
1、按编号将器头(阀门)装回原灭火器上,如原配器头或更换的器头装到灭火器上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则应酌情与其它器头调换或另行换新阀门。
2、阀门在装到灭火器前,对于CO2灭火器应在其尾锥部螺纹上涂上或包上一层密封填料。
3、阀门与筒体装配后应留有一定数量的余扣,GB4351-1997中规定应留有3-4牙余螺纹,如果留不出余扣或拧入的扣数少于有螺纹扣数,则应调换尺寸相符的阀门。
灭火器、器头拆卸工艺守则
一、把灭火器按不同类型及规格分别整齐地放在固定的地方,插上标有灭火器所属单位名称的牌子。
二、拆除器头(阀门),必须在瓶阀装卸机上进行,或将灭火器筒体固定在带有夹具的筒体固定架上,用人工拆卸,严禁使用管链钳或管钳等易损伤筒体和器头的工具拆卸器头。
人工拆卸器头用的固定架,必须牢靠地固定在地坪上,严禁使用可移式固定架,装置固定架时,必须注意筒体上架后,筒口不准备朝向门窗,通行道或有人活动的场所,以防拆卸器头时的意外情况,导致人身事故。
人工拆卸器头(阀门)用的凹口扳手,其凹口尺寸应与阀体尺寸相适应,并应备有散片用于填塞凹口与阀体间隙的不同厚度的金属片,凹口扳手的套管(加力杆)不应过长,一般为1.0-1.2米。
三、经检查确认器头装卸机或固定架各部都处于完好状态时,方可拆卸器头(阀门)。
发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切勿带故障运行。
四、对于CO2灭火器,为防止器头尾部在拆卸器头时断于筒口内,应避免在冷态下拆卸,一般是放出筒内剩余气体2小时后进行,冬季应在拆卸阀门前将气瓶搬运到室内,待气瓶温度接近室温时再进行拆卸。
五、操作者要牢记“宁可将”“空筒”当成“满筒”处理,切勿将“满筒”当在”空筒”处理的安全警语,严防筒(瓶)内未放除或未放净的气体把器头(阀门)打击或使气瓶飞行,酿成破坏事故或人身事故。
因此要求:
1、拆卸器头前,必须把筒体(气瓶)牢靠地用夹具或机械夹具将筒体固定在瓶阀装卸机固定架上。
2、在拆卸器头(阀门)过程中,要注意倾听有无泄气声,听到泄气声,立即停止拆卸,待筒内气体泄尽后再进行拆卸,
3、用人工拆卸器头(阀门)时,不得操之过急,拧动器头的角度,每次不大于1/4转,并停留片刻,无气体泄出时,方可继续拧动。
4、从灭火器上卸下的器头(阀门),应栓挂编号标签,以便检验维修后装回原灭火器上,因国内外各生产厂家生产的灭火器其联接方式及联接螺纹差异很大。
5、卸下的器头(瓶门)必须由专人负责分别检验,消除缺陷,更换磨损阀件,清洗油垢,清除锈蚀物和灰尘等,进行气密性试验。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维修工艺守则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分为内挂贮气瓶和外挂贮气瓶两种,内挂式在器头与筒口联接形式上又分为三种,因此在维修时应根据结构特点而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修理。
一、三抓挂口联接
1、放除筒内剩余气体:
用螺丝刀松动器头上泄气螺钉,每次不得超过1/3圈并停片刻,无气体流出时,才可以继续拧动1/3圈,听到气体流出声,立即停止拧动卸气螺钉,等气体缓慢流尽后,将卸气螺钉拧回原位。
2、卸下侧面定位螺钉
3、拆卸器头,用手握住器头提把部,用力下压并按逆时钟方向旋转约1/6圈时,挂口脱开,即可取下器头。
4、对器头零部件按通用手则检查、清洗,损坏者应更换。
5、清除筒体内残存灭火剂。
6、筒体水压试验:
见水压试验法
7、筒体的干燥
筒体干燥的目的是消除筒体内部残留水份,保证筒体在使用时不因水造成筒壁锈蚀和影响灭火剂质量。
干燥方法:
1)筒体倒置,将残留水份控出
2)用风加热干燥法干燥
8、贮气瓶充装与密封性能试验
1)给贮气瓶充装CO2气体,其充装量必须按规定充装量充装,不得过量充装
2)浸水试验:
将充装合格的气瓶,浸没在≥5℃的温水中,水面高于气瓶顶端50㎜以上,保持30分钟并观察泄漏情况,在后25分钟内不得有泄漏气泡产生。
9、装粉:
严格按标准灌装
10、总装配
11、对表面漆膜不完整的应重新涂漆。
12、贴挂维修标记及合格证
13、检验、合格品送用户。
二、螺母联接式(器头与筒体直接螺纹联接式)
1、放除筒内剩余气体,用专用扳手松动螺母(或器头)松动法与前同,待气体缓慢流尽后,卸下螺母(或器头)
2、拆卸器头,卸下折器头零件,应妥善保管。
3、检查、清洗器头零部件,磨损件必须更换合格零部件。
4、清除筒内灭火剂。
5、筒内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3.0Mpa
6、筒体干燥
7、贮气瓶检验与充装:
1)对于以密封片结构的须更换新密封片
2)对于以阀芯密封的结构,可根据原有阀芯的损坏精度确定是否更换。
3)充装CO2气体,必须严格按规定充装量充装。
4)气密性能试验,其试验法及要求同前。
5)试验后再称出重量与试验前重量相同为合格。
8、装粉
9、总装配
10、表面漆膜不完整或损坏时应重新涂上大红色漆。
11、贴挂维修标记
12、检验、合格品挂合格证,送用户。
说明:
外挂贮气瓶,器头与筒体一般采用4-M8螺栓、螺母联接,贮气瓶与器头为接头螺母联接。
在维修此类灭火器时,首先拆卸器头与贮气瓶的联接螺母,而后松动4个螺母,拆下器头,其余修理法同前。
二氧化碳灭火器检修
1、放除筒内剩余气体:
可用“放空”方法,拔出器头上的安全销,压下压把,将筒内气体直接排放到空气中。
2、拆除器头(阀门):
按拆卸器头工艺守则拆卸。
3、检查器头零部件,磨损者必须换新配件,重新装配器头总成前应将所有零部件清洗干净(用826清洗剂或70#汽油。
)
4、筒体外表面检查
1)机械划伤:
筒体外表面机械划伤深度不得超过0.2㎜。
漆膜是否完好。
2)腐蚀:
表面局部锈蚀,不得有宏观锈斑。
5、筒体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为25Mpa,其试验法按规定试验法试验:
6、筒体干燥
7、器头与筒体装配“灭火器的检验与安装”
8、充装CO2灭火剂,其充装量必须严格按标准充装,不得过量充装。
9、气密试验:
(浸水试验)按GB4399-84中,3、4、1、2款试验,其结果应符合2、5、3、款的规定。
10、表面处理:
对漆膜不完整的筒体表面应重涂漆。
11、总装配:
合格品装上喷筒或喷射软管。
12、贴挂维修标记
13、检验:
合格品、挂合格证,送用户。
贮压式干粉灭火器维修
1、放除筒内剩余气体:
用专用扳手拧动器头与筒体联接螺母(或器头本体)拧动时要缓慢,每次不得超过1/3圈,并停留片刻,无气体流出时才可以继续拧动1/3圈,听到气体流出声,立即停止拧动螺母(或器头本体),待气体缓慢流尽后,将螺母(或器头)卸下:
2、器头卸下后,放在规定的物架上,或直接对器头零部件进行检查、清洗、磨损者应更换新零部件。
3、清除筒内灭火剂
4、筒体水压试验
按“水压试验法”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2.5MPa,保持1分钟,注意观察,无渗漏为合格。
5、筒体干燥
采用筒体倒置,自然干燥或热气流干燥法均可。
6、装粉:
按标准灌装
7、装配:
器头与具有合格装粉量的筒体进行组装。
8、充气:
充装质量合格的工业氮气。
其充装压力20℃时的表压为1.2-1.4MPa,国内有些厂生产的此类灭火器表压为1.5MPa。
国外为0.7-0.9MPa,充装时注意贴花上规定的工作压力,不得过量充装。
9、气密试验:
将充装合格的灭火器(不带喷射管),按气密试验法进行浸水试验,持续10分钟,应无气泡产生为合格。
10、干燥
11、表面处理:
对漆及严重脱落的,应重新涂漆,涂漆后不得损坏生产厂原有铭牌。
12、装喷射软管(或喷咀)
13、贴挂维修标记
14、检验、合格品的挂合格证,送用户。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修理工艺
一、结构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由筒体、瓶胆、器盖、车轮、喷管、阀门和推车组成;
二、拆卸灭火器:
1、将灭火器体直立于地面上。
2、开启阀门,观察喷嘴处是否有药剂喷出。
3、拆下喷射软管。
4、松开器盖螺母,卸下器盖。
5、取出内瓶胆,将酸性药液倒入防酸容器中。
6、从外筒内倒出碱性药液,并做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三、洗净
1、内外筒均用自来水清洗干净,去除污物。
2、用清洗剂清洗器盖上的各种零件。
3、用自来水清洗喷射软管。
四筒体检查
1、宏观检查,内外表面锈蚀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2、水压强度试验,试验方面可自选,试验压力2.4MPa。
3、有条件时可用超声波测厚仪,测定筒体壁厚。
五、零件检查
1、筒体以外各零件宏观检查。
2、喷射软管检查,表面有无裂纹和机械损伤。
3、器盖螺杆旋合检查。
六、药液配制与灌装
1、药剂量,按现行国标规定配制。
2、配药剂液:
必须严格按所使用化学泡沫灭火剂使用说明中规定的配比,和水温配制,并应充分搅拌。
3、灌装内药时,应戴好防酸手套,以防酸液伤人。
4、灌装外药,严防倒入筒外。
七、装配:
1、将已灌合格的内、外药筒,以直立状态,平稳地将内胆装入外药筒内
2、筒口处加新密封圈。
3、装器盖,上螺丝、螺母、坚固,并调整手轮,将内胆口部密封。
4、装喷射软管。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修理工艺
一、结构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分为贮气瓶式和贮压式,贮气瓶式,又分为内挂钢瓶和外挂钢瓶两种,以下按MFT系列为例,编制修理工艺。
干粉灭火器的结构主要由:
筒体、内挂钢瓶、压力表、车架、车轮、喷枪转盘、护罩等组成。
二、拆卸
1、去掉护罩;
2、松开罐盖螺母,松动时应逐个均匀松动,当全部螺母松动后,筒内无气体溢出时,方可取下螺母,提出贮气瓶。
3、拆卸喷枪;
4、从带盘上卸下软管;
5、将筒体内灭火剂倒出。
三、零部件检查与修理。
1、检修贮气瓶;
2、喷枪检查;
3、胶管检查;
1)外表面宏观检查;
2)用压液气体检查管内是否畅通;
3)压力表检查。
4)车轮及其他检查。
四、贮气瓶检修
1、放除瓶内余气。
2、全部合格件,装配、充装CO2气体瓶进行气密性试验。
五、喷枪检修
1、拆卸
2、零件清洗,金属件可用汽油或826常温金属清洗剂清洗,橡胶、塑料件严禁用油类清洗。
3、检查零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确定重新更换的配件。
5、合格件装配。
六、装配
1、装喷枪转盘机构,胶管与接头处用卡子紧固。
2、装灭火剂,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或按贴花中的规定装充。
3、装贮气瓶组合件,压力表表盘调到朝向推车正前方,然后上螺母并紧固(用力应均匀)。
4、表面处理(必要时)
5、检查原帖花的完整性,送用户的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或贴花二者必具其一。
6、自检:
总装质量。
七、检验:
1、灭火剂充装量。
2、外观质量。
3、各件装配位置是否与总图相符。
4、贴维修铭牌。
5、将外挂件,按规定位置装配。
八、涂漆:
喷涂大红色漆,并自然干燥。
九、检验
1、检查装置质量,是否缺件。
2、贴铭牌。
3、挂合格证。
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使用时不允许戴手套,但必须戴工作帽,并扎紧上衣袖口。
2、检查各润滑点,并按规定加足润滑油检查各部零件有无松动。
3、启动电机,空行程数次,检查各部分在运转中是否正常。
4、安装模具时先将上模紧固在滑块的模柄孔内,或用螺钉接紧在滑块底面上,再把下模入在工作台或垫板上,依照上模校正好位置后用螺栓压紧,冲模紧固后,要求上模与滑块,下模与工作台或垫板贴合紧密0.04mm塞尺不能塞入。
5、根据模具工作要求适当调节长度及退料碰头位置,注意后者不能与滑块的运动发生干涉。
6、如果使工作件或废料借自重向后滑落,可利用倾斜机构使机身后倾止所需角度。
7、压力机处于工作状态,机后不得站人或有人经过。
8、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灌粉工序操作工艺及标准
灌粉工序是干粉灭火器生产工艺的关键环节,为了确保干粉灌装质量特拟定下列款项及充装量标准,望所有灌装机操作人员严格执行。
一、电子称定期由质管人员申报计量单位校核,逾期没能校核,不准使用。
二、每班开机灌装前,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调整机器各工作部位,发现异常应告知主管部门及维修人员。
三、操作人员应定期清除各滤清器粉尘,更换真空泵油。
四、每班关机后,应清除电子称称台及各工作部分粉尘,擦拭干净机柜及配电柜。
五、认真检查干粉质量,确保粉质纯正,发现杂物,异物应及时剔除,防止异物堵塞机器管道。
六、按照GA77.3-94和GB4351-1997标准,下附各类灭火器干粉充装量,望严格遵守。
规格
允许
误差
允差称重实际
量值
规格
允许
误差
允差称重实际
量值
70kg
+1.0
-1.8
71.00~68.2Kg
4kg
±2%
4.08~5.92kg
50kg
+1.0
-1.3
51.00~48.7Kg
3kg
±2%
3.08~2.92kg
35kg
±0.9
35.9~34.10Kg
2kg
±3%
2.06~1.94kg
8kg
±2%
8.16~7.84Kg
1kg
±5%
-1.05~0.95kg
5kg
±2%
5.10~4.90KG
≤1kg
±5%
灭火器生产车间
20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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