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制度调整与填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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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制度调整与填报
2018年统计制度调整与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
总体情况:
1.原统计制度于今年到期,今年重新报国家统计局进行了审批,有效期到2021年。
同时按照统计局的要求,将年报制度的名称修改为“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调查制度”。
2.2018年统计制度内容基本与上年保持衔接一致,除个别业务有调整外,大部分指标延续上年。
3.康复业务和就业业务部分表继续由“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和“残疾人就业和职业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入和管理。
4.台账中涉及工作人员的表统一增加了“身份证号”指标,需要进行身份验证。
5.台账中对部分指标名称和选项进行了规范统一。
6.为保证机构的唯一性,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16位的机构编码(机构名称和代码不允许重复)。
7.台账已将部分表的上年数据预置在系统中,需要进行完善更新。
台账制度调整与填报填报注意事项
一、台账制度统计时间与上报时间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报送时间:
2018年12月14日前。
填报内容:
涉及11个业务领域36张表(报表数量与上年一致)。
2、台账制度调整情况
(一)康复
表1.《社区康复协调员登记表》
调整情况:
规范指标名称,枚举选项和填报口径保持不变。
1.指标1由“行政区划”更改为“行政级别”。
2.指标9由“公益性岗位”更改为“是否公益性岗位”。
3.指标14由“持证上岗”更改为“是否持证上岗。
填报注意事项:
1.统计村(社区)的社区康复协调员。
2.县级填报。
表2.《残疾人康复机构登记表》
调整情况:
1.指标1“机构级别”修改为“所属级别”。
2.去掉原“是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指标。
3.指标3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修改为“机构统一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指标7由“机构属性(隶属关系)”修改为“隶属关系。
填报注意事项:
1.此表由所有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填写,包括卫生计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所属的康复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机构,不包括已纳入社区康复服务设施统计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设施等。
2.《残疾人康复机构登记表》人员情况中一人多个岗位按主要岗位填写,不得重复统计。
(二)教育业务
表1.《专项彩金项目受助学前贫困残疾儿童登记表》
调整情况:
指标11“家庭经济状况”的指标选项有调整。
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范围:
县级填报。
2.调查对象:
3-5岁未入学残疾儿童,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表2.《全国高等特殊教育机构登记表》
调整情况:
指标2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16位的机构编码。
填报注意事项:
填报范围:
省本级填报。
表3.《高等特教学院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
调整情况:
指标9“家庭经济状况”的指标选项有调整。
填报注意事项:
1.表3《高等特教学院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由省本级填写,要求该表中录入考生总数大于等于表2高等特教机构中的实际招生数。
表4.《全国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机构登记表》
调整情况:
指标02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16位的机构编码。
填报注意事项:
该表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机构所在地的基层填报。
表5.《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
调整情况:
指标9“家庭经济状况”的指标选项有调整。
填报注意事项:
1.由考生所在地残联填报。
2.指标10“考取院校名称”需规范填写,具体到某某大学即可。
(三)就业业务
表1.《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表》
调整情况:
1.指标3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16位的机构编码。
2.指标9由“单位级别”修改为“单位规格”,枚举选项和填报口径不变。
填报注意事项:
如果指标17选“是”,则指标18-21必填不能为空;如果指标17选“否”,则指标18-21不填。
如果指标18大于0,则指标19大于0;如果指标20大于0,则指标21大于0。
表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人员情况登记表》
调整情况:
新增指标3“身份证号”指标,并且需要进行身份验证。
(四)社会保障业务
表1.《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情况登记表》
调整情况:
1.指标3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16位的机构编码。
2.指标12“机构资质”的枚举选项有变动。
填报注意事项:
托养残疾人总数只统计持证残疾人,需满足逻辑检验公式:
指标30=指标35+指标36,指标39=指标44+指标45。
(五)扶贫业务
表1.《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残疾人登记表》
调整情况:
1.新增指标12“是否使用中央经费”。
2.新增指标14“培训是否满意”。
3.新增审核关系:
16周岁以上才能填报此表(强制性审核),年龄在70周岁以上将进行提示。
填报注意事项:
1.此表要求录入持证残疾人,验证结果是“人口库完全匹配”的才能通过强制性审核。
2.指标16“接受扫盲教育”年龄在16-50周岁之间方可填报,并且各省在填报时需注意全省总量与中残联教就部下发的任务量之间的衔接,一般来说不应该有太大的出入。
3.一人参加多次培训只能填一条记录,培训时间累计
表2.《基层党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情况登记表》
指标无变动。
填报注意事项:
1.此表要求录入持证残疾人,验证结果是“人口库完全匹配”的才能通过强制性审核。
2.指标8“帮扶结对情况”选“个人”,则指标9“帮扶个人姓名”必填。
表3.《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登记表》
调整情况:
1.新增指标13“本年度实际安置就业残疾人中建档立卡人数”。
2.新增指标17“本年度实际辐射带动残疾人户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户”。
3.指标22“获得哪级扶持”的枚举选项有变动
填报注意事项:
1.县级填报。
2.指标22“获得哪级扶持”选1-4的,各级扶持资金数量必填。
(六)宣传文化业务
表1.《电视手语栏目登记表》
调整情况:
指标4由“播出频道”修改为“电视播出频道”,枚举选项和填报口径无变动。
填报注意事项:
由省级和地市级残联宣文部门填报,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的市辖区需要填报。
表2.《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登记表》
调整情况:
指标4由“播出频道”修改为“电台播出频道”,枚举选项和填报口径无变动。
填报注意事项:
由省级和地市级残联宣文部门填报,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的市辖区需要填报。
表3.《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登记表》
调整情况:
指标3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16位的机构编码。
填报注意事项:
1.由省、市、县三级残联宣文部协调公共图书馆等视障文化服务机构填报。
2.指标7“是否开展视障文化服务”选择“是”的,指标8-36必填,选“否”则后续指标均不填;
3.指标12“视障阅览坐席”和指标33、34关于本年度服务视障读者人数填报数均不应过大。
(七)体育业务
表3《特奥工作及成员信息登记表》
调整情况:
1.去掉“12-25岁青少年志愿者(人)”、“国家级运动员领袖义务工作者数(人)”、“正式注册的家庭成员”、“家庭领袖总数(人)”等指标。
2.指标5由“12-25岁青少年领袖”修改为“8-25岁青少年领袖”。
填报注意事项:
1.表1和表2由各级残联体育部门填报,填报当年新增人员。
2.表3由省级残联体育部门填报。
(八)维权业务
调整情况:
表2中指标2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16位的机构编码。
填报注意事项:
1.表2中登记的办理案件数应等于表3登记的案件数。
2.表1、表2和表3之间的关系是:
基本的逻辑关系:
先有协调机构,然后有工作站,之后办理案件。
表4《残联系统人大代表登记表》
表5《残联系统政协委员登记表》
填报注意事项:
1.不是持证残疾人,则“与残疾人关系”不为空或者“残疾人工作者”选“是”;
2.如果是持证残疾人,则“与残疾人关系”为空。
(九)组织建设业务
调整情况:
1.表1《残联机关登记表》、表3《残联直属单位登记表》、表4《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登记表》、表6《专门协会机构登记表》、表8《助残社会组织机构登记表》这些涉及机构的表,在填写机构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16位的机构编码。
调整情况:
2.表2《残联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表7《专门协会人员登记表》新增“身份证号”指标,需要进行身份验证。
3.表3《残联直属单位登记表》指标8“单位性质”的枚举选项有变动。
指标10由“单位级别”修改为“单位规格”,枚举选项和填报口径不变。
调整情况:
4.表4《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登记表》中指标1由“行政区划”修改为“行政级别”,枚举选项和填报口径不变。
(十)服务设施业务
调整情况:
表1.《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档案表》:
1.指标20“服务设施状态”枚举选项有变动。
2.新增指标21“竣工时间”。
填报注意事项:
1.指标2“级别”需与封面所属级别一致。
2.指标20“服务设施状态”选择“竣工未投入使用”和“已投入使用”的,竣工时间必填。
3.竣工时间应该早于或等于投入使用时间。
4.指标24“是否属于中央投资项目”选“是”,指标27中央投资金额必填,不能为0。
5.注意单位(平方米、万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业务
表1.《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调整情况:
新增指标3“成立时间”。
新增审核关系:
指标2“职能部门”选择“信息中心(编办批复信息中心)”的,成立时间必填。
表1.《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注意事项:
表1《信息化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各级残联填报,表中“省级自建系统情况”相关指标由省级填报;
表2《统计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由省级填报。
二、台账汇总表的变动与使用提醒
(一)变动
1.扶贫汇总表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部分新增“使用中央经费补贴人数”指标。
2.服务设施汇总表中新增“竣工未投入使用设施”相关指标。
(二)台账汇总数据查看
1.基层单位在基础表中录入数据后,将自动运算到台账汇总表,可直接查看。
2.上级单位需要查看汇总单位的台账汇总表时,需要先进行“汇总”。
3.“获取坐标”功能
2018年获取坐标功能用于以下几张表:
康复——《残疾人康复机构登记表》
教育——《全国高等特殊教育机构登记表》
教育——《全国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机构登记表》
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表》
扶贫——《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登记表》
社会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情况登记表》
宣传文化——《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登记表》
维权——《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登记表》
组织建设——《残联机关登记表》
组织建设——《残联直属单位登记表》
中国残联在官网、中国残疾人服务网等网站上展示了各类机构的定位信息,方便残疾人和有需求的人士查找相关机构。
每年台账审核中将地图定位极不准确(标注在国外或江河湖海里)的台账信息反馈给各省修改,请各省配合做好机构的地图定位工作。
“获取坐标”操作填报注意事项:
机构信息填写准确、详细。
添加坐标时将地图放大,精准标注。
三、台账填报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唯一性审核:
同一张表不能重复录入同一身份证号码.
2.身份验证结果:
1)人口库完全匹配
2)人口库中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
3)公安库完全匹配
4)公安库中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
5)库中无此人
3.公安部接口验证信息只反馈“公安库完全匹配”、“公安库中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和“库中无此人”三种验证结果,不再提供性别、民族、家庭地址等详细信息。
人口库验证信息仍然可以提供性别、民族、家庭地址等详细信息。
4.省级、地市级汇总单位台账没有基础表,只需上报各业务审核信息表、汇总表。
5.各省在将数据上报之前,需要将所有下级单位进行批量审核,审核无误方能上报;提示性错误要说明情况。
6.台账部分表的上年数据已提前预置在系统中,需要进行完善。
调查制度
——快报表式调整情况与填报注意事项
一、快报表式统计时间与上报时间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报送时间:
2018年9月28日前。
填报内容:
涉及7个业务领域,快报指标由台账或其他系统生成的比例达到71%。
填报注意事项:
上报快报时需同时上报康复、教育、社会保障、扶贫、组织建设、服务设施台账。
二、指标变动情况与填报注意事项
(一)康复
除指标01、02手动填写外,指标04-18统一由精准康复系统采集、管理,指标03、19-24由台账提取生成。
指标01、02为县级填报。
指标03大于等于24。
上报快报数据前先上报康复台账数据。
(二)教育
“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残疾考生”指标中,指的是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残疾考生,不包括单考单招的考生。
上报快报数据前先上报教育台账数据。
(三)社会保障及托养
填报填报注意事项: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与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数及贫困人口数对应。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与持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人数对应。
指标28“托养机构数”:
注意与上年数衔接。
指标30“居家服务”:
指在机构之外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
指标31“阳光家园计划”资助人数:
指接受“阳光家园计划”资助,通过机构或居家等多种方式进行托养的残疾人数。
指标32“托养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人数”:
1人参加多次培训只可统计为1人,不能重复统计。
上报快报数据前先上报社会保障台账数据。
(四)扶贫
填报填报注意事项:
指标33“本年度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户”:
需与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对应,并且指标33小于等于指标34。
指标38“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包括国家、地方和自筹资金开展的改造数。
上报快报数据前先上报扶贫台账数据。
(五)维权
填报填报注意事项:
填报指标39“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大要案查处”必须同时向中国残联维权部报送相应案件数对应的500字以内的材料。
指标41“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地市、县”及42-46“省级残疾人信访”注意为省级填报。
5人以上的来访为集体访。
(六)组织建设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由《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残联直属单位登记表》提取生成。
“专职委员”数据由数据采集系统提取生成。
上报快报数据前先上报组织建设台账数据。
(七)服务设施
“累计投入使用”数据中包含“本年新投入使用”数据;
注意指标单位:
“平米”、“万元”。
上报快报数据前先上报服务设施台账数据。
三、填报数据参考
1.上年年报数据作为参考。
2.其他业务系统或部委数据作为参考。
调查制度
——年报表式调整情况与填报注意事项
一、年报表式时间与上报时间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报送时间:
2018年12月14日前。
填报内容:
涉及10个业务领域30张表。
填报注意事项:
注意上报顺序,先报台账再报年报。
二、指标变动情况与填报注意事项
(一)康复
康复业务的《视力残疾基本康复服务》、《听力残疾基本康复服务》、《肢体残疾基本康复服务》、《智力残疾基本康复服务》、《精神残疾基本康复服务》5张表由精准康复管理系统统一采集、管理。
《康复机构》和《康复人才》由台账提取生成。
1、社区康复
调整情况:
1.去掉辖区内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相关指标。
2.指标8“接受过培训的社区康复协调员”由手填改为台账提取。
填报注意事项:
指标6由台账《社区康复协调员登记表》生成。
(二)教育
指标无变动。
1、学前康复教育阶段
指标1-16由台账提取生成。
填报年龄3-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到10岁。
2、高中教育阶段
指标无变动。
县级填报。
由台账《全国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机构登记表》提取生成。
3.高等教育阶段:
指标无变动。
除指标15外,均由台账提取生成。
指标15“残疾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单位是人,要统计的是达到分数线的人数,而不是分数线。
(三)就业
1.城乡残疾人就业状况
继续由“残疾人就业和职业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采集、管理,统计系统中不再录入。
2.盲人按摩:
去掉“扶持特困盲人按摩师就业”指标。
3.残疾人就业资金
指标有变动。
(四)社会保障
1.社会保险:
填报参保人数时注意参保率和重度补贴率的合理性:
参保率:
实际参保的残疾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居民≥75%(2017年全国比例为88%)
重度补贴率:
(获得全额代缴+获得部分代缴)/重度残疾人数≥90%(2017年全国比例为96.8%)
2.托养服务
指标01-30由台账《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情况登记表》提取生成。
指标05“托养残疾人总数”与当年“阳光家园计划”任务目标数的对应。
培训按最高级别培训统计。
居家服务人员接受培训人数应小于等于居家服务人员总人数。
(五)扶贫
指标6由“地方经费投入”修改为“经费投入”,填报口径有调整。
逻辑审核公式:
1.本年度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户数与人数的比小于1:
2。
2.危房改造投入资金/危房改造户数应小于等于25000元/户。
注意康复贷款与下发文件的对应。
注意扶贫基地与上年数衔接。
危房改造包括国家和地方改造数。
注意指标17和18的审核,人数应当大于户数。
(六)宣传文化
表1.宣传表:
指标无变动。
省级、地市级填写,四个直辖市的市辖区在地市级填报。
表2.文化表
原“残疾人文化艺术类的比赛及展览”指标修改为“残疾人文化艺术类的比赛演出及展览”。
省级、地市级、县(市、区)级分别填报。
指标01、06、11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指标由台账提取生成。
台账中公共图书馆“是否开展视障文化服务”选“是”的,才能提取过来。
注意逻辑审核关系:
若指标02≠0,则指标03≠0;若指标07≠0,则指标08≠0;若指标12≠0,则指标13≠0。
(七)体育
指标无变动。
省、地市、县三级填报。
指标09“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服务”填报口径有变动,由省级填报全省数据。
(八)维权
1.维权:
指标“系统开展无障碍市、县”由原先省级填报全省数据改成各地市、县分别填报本单位数据。
注意“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无障碍环境领导协调组织”与上年数的衔接。
注意“系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市、县”与上年数的衔接。
2.信访:
由省、地市、县级分别填报。
“来电”指标只由省级、地市级填报,县级不填。
来访合计=个体访+集体访人次。
集体访人次≥5倍的集体访人次。
(九)组织建设
大部分数据由台账生成。
注意与上年数据的衔接。
专职委员由数据采集平台提取。
如果指标81和指标83为0,则指标84-91都为0.
2.专门协会:
指标无变动。
全部指标均由台账《专门协会机构登记表》提取生成。
已建≥已建并进行社团登记。
3.助残社会组织:
指标无变动。
只填报已登记的。
年报全部由台账《助残社会组织机构登记表》提取生成。
注意与上年数据的衔接。
(十)服务设施
新增“竣工未投入使用设施”相关指标。
注意累计投入使用项目中包含本年新投入。
注意数据的基本合理性(例如,新建项目总投资/总规模应在1000-20000元之间)。
注意单位(平方米、万元)
信息化无年报。
二、年报填报注意事项
1.年报由台账提取的单元格通过自动运算可生成。
2.年报与台账相对应的指标,如果需要修改数据,必须先进入台账调整台账数据,然后保存提取到年报数据中。
3.状态为“已上报”的单位汇总无效。
三、往年填报主要问题提醒
1.级别填写错误。
2.机构数与机构内人员的关联审核。
3.与中国残联下达的文件对应,不应少于中央任务数、中央投资数要与文件一致(扶贫、服务设施)。
4.指标不变的情况下数据与上年对比出入较大。
(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机构数、设施数)
四、其他注意
1.确认系统中本省单位列表情况是否正确。
2.填业务表之前先填完封面。
3.业务审核信息和封面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4.年报数据上报前需先上报台账数据。
5.下级如果存在没上报的单位,则上级无法上报。
6.数据与往年相比如果差距较大,要提前和中国残联业务部门沟通,得到认可后才能上报。
7.提前与业务部门及相关部委沟通协调,做好数据上报准备。
8.上报数据时需同时上报经主管领导和各业务签字的《数据上报审核确认单》。
9.数据使用需以定稿数据为准,注意数据口径和适用范围。
省残联信息中心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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