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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考核办法
蒲城县电力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
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陕西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以及《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内容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综合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量化”的原则,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工作资历、政治表现、思想素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组长:
胡长显
副组长:
康雪梅
成员:
吴凤娟管红芳杨美婷谷俊平丁秀芳杨文
唐冰王高志任亚丽校淑亚刘玲
三、考核程序
(一)学校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本乡镇、校的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二)学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能反映其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资历、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核和量化赋分,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民主评议和测评情况予以综合评价并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经公示,本人或其他教师有异议的,可提请学校评审推荐小组按程序进行复议;无异议的,由评审推荐小组组长负责在《综合考核情况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包括:
①个人总体评价;②综合考核分值;③综合考核结论。
四、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
(一)思想素质及政治表现(30分)
主要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奉献精神、工作态度、终身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考核办法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意见》(蒲教发〔2009〕17号)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将考核总分按30%比例折合后作为该项的考核赋分。
(二)学历方面(20分)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20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计15分;中师及以下学历不计分。
2、申报中学一级、中学二级和中学三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20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计18分;中师及以下学历不计分。
3、申报小学高级、小学一、二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20分;具有中师学历计18分;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计分。
(三)资历方面(20分)
截止职评时教龄满25年以上计20分;20-24年计15分;15-19年计10分;10-14年计8分;10年以下计5分。
(四)年度考核(20分)
在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为优秀等次每次计5分,考核为称职等次每次计2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
(五)业务能力(50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能否胜任大循环教学(5分)。
能胜任的计5分,不能胜任的该项不得分。
2、能否担任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5分)。
能够担任的计5分,不能够担任的该项不得分。
3、是否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习(5分)。
已按规定完成的计5分,未完成的该项不得分。
(高中教师在未安排继续教育学习以前,此项按5分计)
4、按规定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情况(5分)。
优秀的计5分,良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
5、课改和双学活动开展情况(15分)。
优秀的计15分,良好的计12分,一般的计8分。
6、听课评课情况(5分)。
优秀的计5分,良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
7、指导青年教师情况(5分)。
优秀的计5分,良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
8、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情况(5分)。
优秀的计5分,良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
(六)工作实绩(70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常规教学(15分)。
主要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自习辅导、规范学生的课堂行为等环节。
优秀的计15分,良好的计12分,一般的计8分。
2、教学成绩(15分)。
所带课程期中、期末统考在全乡镇、校成绩优秀的计15分,良好的计12分,一般的计8分。
所带课程不属统考科目的考核赋分由各乡镇、校结合各自实际确定。
3、公开教学(15分)。
任现职(任现职时间长的考核近5年)以来,每学年承担全乡镇、校(县直单位)及以上公开教学4次以上且效果显著的为优秀,计15分,公开教学2-3次的为良好,计12分,公开教学1次的为一般,计8分,没有承担公开教学的该项不得分。
4、教研成果(15分)。
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获奖或者有三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的为优秀,计15分;任现职以来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获奖或有两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或者有三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教育刊物上发表、获奖的为良好,计12分;任现职以来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获奖或有两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教育刊物上发表、获奖的为一般,计8分;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教育刊物上发表、获奖的计4分。
5、教学效果(10分)。
组织学生、教师对申报人员的教学效果进行测评,测评优秀率在85%以上的为优秀,计10分;优秀率在80—-84%的为良好,计8分;优秀率在70%-79%的为一般,计5分;测评优秀率在70%以下的,该项不得分。
(七)奖惩情况(加减分范围在40分以内)
1、奖励加分
加分的项目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所带班级获奖(10分)。
在任现职期间,所带班级在中、省、市、县等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励的计10分,获市级以上奖励的计8分,获县级以上奖励的计5分(不论次数多少)。
②学生获奖(10分)。
在任现职期间,所带科目的学生在中、省、市、县等组织的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获省级以上奖励的计10分,获市级以上奖励的计8分,获县级以上奖励的计5分(不论次数多少)。
③教师获奖(10分)。
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任现职期间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有省教育厅印章)、教学能手的计10分,以上各项被评为市级的计8分,被评为县级的计5分(百名课改先进教师按县级对待);第二种情况是在任现职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单项奖励(不含论文获奖)的计5分,市级的计4分,县级的计2分(不论次数多少)。
④农村支教(10分)。
在任现职期间参加过县局统一组织的支教活动且两学期考核均为优秀等次人员,计10分,有一次考核为优秀的人员计7分,两次考核均为合格等次的计5分,有一次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计分。
2、惩处减分:
①不安心工作,不遵守纪律,自由散漫、耽误学生课程,常缺课或不按时上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每次减5分,最高减10分;
②不服从学校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挑肥拣瘦,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每次减5分,最高减10分;
③缺乏师德修养,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减20分,情节较严重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五、考核结论
㈠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总分在17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等次,140分至169分为称职,120分至139分的为基本称职,120分以下为不称职。
㈡近5年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无论考核得分多少,考核结果一律为不称职:
1、有违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八不准”》行为者;
2、严重违法乱纪,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在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树模等工作中有伪造学历、谎报教龄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4、在各类考试、监考、阅卷工作中有舞弊行为者;
5、因渎职行为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蒲城县电力学校
电力学校教师专业职务综合考核结果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娄清华
副组长:
康雪梅胡长显
成员:
张理珍王钰校淑亚郝莹
评审推荐组
组长:
娄清华
副组长:
康雪梅张理珍
成员:
校淑亚吴凤娟阴新凤唐冰王钰王高志(缺席)
监督监察小组
组长:
胡长显
成员:
任亚利杨小敏刘玲
记录员:
李维
2010年5月5日工作小组成员在学校会议室对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梁亚利、卜会琴、韦忙利三位老师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严格按照“蒲城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评审推荐工作办法”和“电力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综合考核办法”,对她们在思想政治表现、学历、资历、年度考核、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获奖方面的情况现场逐一进行考核、打分,当场进行汇总,结果如下,予以公示:
卜会琴:
179.15
梁亚利:
170.84
韦忙利:
168.3。
以胡长显老师为组长的监督监察小组成员监督了综合考核的全过程,并再一次对各项考核打分进行了审查,保证了我校教师专业职务综合考核的公平、公开、公正。
举报电话:
7662668
蒲城县电力学校
2010年5月12日
电力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实施细则
蒲城县电力学校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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