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手册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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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手册doc
学号:
教育实习手册
系别:
____________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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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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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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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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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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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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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印制
填写说明
1、实习手册中所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否则无效。
2、手册封面的“指导教师”为各系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
3、“教育实习周记”要求实习生详细记录在一周的实习过程中的亲身经历和心得体会,包括实习岗位、实习内容、主要收获,以及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等。
4、“教育调查报告”和“教育实习总结报告”按要求完成后,附在手册后。
5、凡是需要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签字的内容,必须由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亲笔签字,否则无效。
一、运城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1
二、运城学院实习生守则…………………………………………………………6
三、运城学院实习请假制度…………………………………………………………7
四、运城学院教育实习任务书………………………………………………………8
五、运城学院实习学生基本情况…………………………………………………9
六、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基本情况…………………………………………………9
七、运城学院实习学生实习进度计划书……………………………………………10
八、运城学院实习学生任课表………………………………………………………11
九、运城学院实习学生教育实习周记………………………………………………12
十、运城学院实习学生听课情况一览表……………………………………………28
十一、运城学院实习学生讲课情况一览表…………………………………………30
十二、运城学院实习学生班主任工作实习记事表…………………………………32
十三、运城学院实习生在实习校讲课典型教学设计………………………………33
十四、《教育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38
十五、《教育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40
运城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院教字〔2012〕1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专业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师职前教育的必要阶段和基本形式。
为切实搞好教育实习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实习的质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育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初步了解中等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特点、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情况、开展教学改革的状况及其对教师的要求,增强学生中学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基本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第二章实习的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和各相关教学系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的教育实习工作。
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
领导和部署每学年的教育实习工作;协调和处理实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四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全院教育实习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制订全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审核各教学系的教育实习工作计划;联系实习学校,选派实习带队教师;指导和检查教育实习工作情况;组织全院教育实习工作的总结和交流等。
第五条各系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科教学论(含教学技能训练课)教师、辅导员组成,负责本系的教育实习工作。
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制订本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备课、试教等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配合教务处选派实习带队教师,编排实习分组;组织本系的实习总结和交流等。
第六条建议实习学校成立高师教育实习领导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学校教务、政教、总务负责人及实习学科教研组长和我校带队教师组成,全面负责该校的教育实习工作。
高师教育实习领导组的职责是:
根据教育实习要求,制定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班级和指导教师;为实习师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实习期间负责对实习师生的教育和管理;评定实习成绩等。
第三章实习时间与形式
第七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教育实习时间为一学期(共17周),其中,校内实习准备1周、和返校总结2周,在实习学校集中实习14周。
本科专业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专科专业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
第八条教育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原则上要求参加集中教育实习的学生数不少于60%,且逐年递增。
第九条集中实习采取混合编队实习模式,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实习学校,选派带队教师,由各系按要求分配实习学生,并委托实习学校全面管理、全程指导实习工作。
第十条有特殊情况要求自主联系实习学校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须经学生所在系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实习内容与要求
第十一条教育实习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调查等。
第十二条教学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和课外辅导及批改作业实习等。
每个实习生必须担任一定数量的课堂教学任务,并完成各教学环节的基本任务要求。
(一)听课。
实习生应认真听课,每个实习生听课时数不少于15节,其中听实习校指导教师的示范课不少于8节,并做好听课记录。
(二)备课。
实习生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明确教学目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写出完整的教案并进行预讲。
(三)试教。
实习生应按照指导教师指导并批准的教案上好每一节课(教案如有改动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实习期间,要求每个实习生完成10节以上的新课试教。
有条件的学校应制作课件用多媒体教学。
(四)评课。
实习生上课应请原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随班听课,同一小组的实习生必须相互听课,课后要认真在指导教师主持下进行评议,并做好记录。
要求每个实习生的课至少评议5次。
(五)辅导和作业批改。
实习生应在实习校指导教师安排下,参与对学生的课内、课外辅导,并认真批改作业,解答疑难,帮助学生巩固知识,保证应有的教学效果和质量。
第十三条班主任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包括班级日常管理、班级集体活动、个别教育等。
每个实习生原则上都应担任班主任的实习任务,在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班级工作,培养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一)听取原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了解学生及班级情况。
(二)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开展班级日常工作。
(三)在原班主任指导下,至少组织二次主题班会或第二课堂活动。
第十四条教育调查是了解中学教育改革现状,研究教育教学具体问题,体悟中学教学规律的重要方式。
每个实习生在完成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同时,要力所能及地开展基础教育改革调查、进行基础教育研究,锻炼调查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
(一)拟定既全面又有侧重点的调查计划,经实习校指导教师审批后执行。
(二)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就一个专题写一篇教育调查报告。
(三)内容要真实,要有观点、有典型材料、有分析,文字要简明扼要。
第五章实习学生
第十五条我校所有教师教育类本、专科学生都必须参加教育实习。
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必须修完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技能训练等课程,且普通话、“三笔字”、教师技能等考核达标。
第十六条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遵守“实习生守则”,认真做好各项实习工作,全面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凡违反实习生守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因病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按“实习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第十八条实习结束时,实习生必须完成《教育实习手册》所规定的内容,并在实习返校后交齐实习期间的全部教案、听课记录、实习手册、实习报告、教育调查报告等所有应交的实习材料,并参加各系组织的教学汇报赛讲,作为评定实习成绩和评选模范实习生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
第十九条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一定教学和管理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各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教师积极承担实习的带队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带队和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
第二十条实习生自进入实习学校起至返校之日止的安全和实习工作由学校选派的带队教师全权负责。
实习带队教师的职责是:
(一)根据实习计划,与实习学校联系,安排落实实习生的实习任务、办公地点及生活等事宜,统一带队进入实习学校。
(二)协同实习学校安排好实习生的食宿和实习事宜,配合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其它实习任务的指导工作。
(三)了解实习生的基本情况,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检查、督促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及时解决实习生在实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密切与实习学校各方面的联系,听取实习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实习生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五)严格审核实习生的请假申请,指导实习生认真填写教育实习手册,会同实习学校领导和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工作。
(六)做好进入和离开实习学校的有关交接手续,妥善处理实习结束后的善后工作,争取给实习学校留下良好印象。
(七)做好实习组的实习小结工作,写出实习组的全面总结。
第二十一条实习生在实习前的校内准备工作和返校后的总结评定工作主要由各系分派的指导教师负责。
各系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一)实习之前,组织实习生钻研实习科目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实习教案,进行校内试讲和评议,做好准备工作。
(二)实习期间,协助带队教师搞好实习组织工作,协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其它实习任务的指导工作。
(三)实习生返校后,汇集整理实习生的实习工作材料,组织实习生进行实习总结和教学汇报赛讲,参加系、校的实习工作总结。
(四)协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成绩评定与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实习生在实习学校实习期间的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及教育调查等业务指导工作由各实习学校配备的指导教师负责。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一)向实习生介绍实习班级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传授教学经验和班主任工作经验,对实习生进行专业思想和师德教育。
(二)安排实习生的教学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写教案,并审批实习生教案;听实习生试教和上课,指导实习生掌握教学工作技能技巧;主持评议会,给每位实习生至少开一次评议会;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和课外辅导工作等。
(三)安排实习生的班主任工作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进行班级常规管理工作;指导实习生召开主题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并主持对实习生组织活动后的评议会;指导实习生做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等。
(四)对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工作和班主任实习工作写出评语,并对实习成绩进行评议。
第二十三条学校和各系要加强对教育实习带队和指导教师的管理,对实习带队和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第七章实习总结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四条实习结束要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总结的目的是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第二十五条实习结束时,实习生要主动征求实习校领导、指导教师、学生的意见,并写出书面总结,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见附件5)。
第二十六条实习生返校后,各系要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开展教学汇报赛讲和评优评模活动,并向学校分别推荐不超过本系实习生人数10%的教学竞赛优胜名单和模范实习生名单。
第二十七条实习结束后,各实习学校和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要根据实习成绩评定标准作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鉴定。
第二十八条实习学生的教育实习初评成绩,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系指导教师根据教育实习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3、4),结合实习学生在各个阶段的实习情况和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初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并填入“实习鉴定表”。
第二十九条实习学生的教育实习综合评定成绩,由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初评成绩,综合实习质量复查情况,在统筹平衡后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制予以考核和评定。
其中,评为优秀的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实习生的百分之三十。
综合评定成绩按五级制计分并填入“实习鉴定表”。
第三十条分散实习学生的学科教学能力和班主任工作能力由各系进行专题考核,考核不及格者,实习成绩定为不合格。
分散实习学生的教育实习成绩最高为“良好”。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应为不及格。
1、实习初评成绩有一项不达60分的;
2、旷课时间累计超过一周的;
3、请假时间(因公请假除外)累计超过四周的;
4、严重违反实际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未参加教育实习的,或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能毕业。
参加工作一年之后,在工作岗位完成教育实习规定任务,根据所在单位工作鉴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复审合格后补发毕业证书。
第八章实习经费
第三十三条学校按规定提供实习经费保障,专款专用。
实习经费的标准,按参加实习学生人数计算,包干使用,各项的划拨标准根据每年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教育实习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付给实习学校的管理费、交通费、其它支出。
经费的开支标准及办法另行制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运城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院教字〔2010〕6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运城学院实习生守则
一、认真学习教育实习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端正态度,按照教育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二、严格遵守学校有关教育实习的规定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实习纪律。
实习期间,必须每天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三、虚心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服从领导,及时请示汇报。
对实习学校的教职工要有礼貌,如有建议和意见,应通过带队教师以恰当的方式反映。
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到衣着整洁朴素,举止言谈文明,建立正常、良好的师生关系。
五、实习生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提高,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责任感,使实习小组成为团结向上的集体。
六、强化安全意识,不得擅自外出,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不准自作主张带学生外出活动。
七、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
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必须严格遵守实习请假制度。
八、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
在实习期间借用的教学仪器、办公用品、资料文件等物品应妥善保管,按期归还。
如有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运城学院实习请假制度
一、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
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应首先征得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学校主管领导的同意,然后按我校实习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二、集中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请假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一天之内的请假,由实习校指导教师签字批准。
假条交实习队长处存放,假期结束找实习队长销假。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请假,先经实习校指导教师批准,再由学校带队教师签字批准生效。
假条交带队教师处存放,假期结束找带队教师销假。
3、三天以上,一周以下的请假,先经实习校指导教师和主管领导批准,再由所在系辅导员和系主任签字批准(加盖公章)生效。
假条交带队教师处存放,假期结束找带队教师销假。
4、一周以上的请假,先经实习校指导教师和主管领导批准,再由所在系辅导员和系主任签字批准(加盖公章)生效,并在教务处备案。
假条交带队教师处存放,假期结束找带队教师销假。
5、超过三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持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超过三天以上的事假必须持所属班、系证明或家长证明。
6、请假期满必须销假,如需续假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三、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需要请假的,五天以下的请假,由实习校指导教师和分管校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的请假,必须在电话请示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后,由实习校指导教师和分管校领导批准。
没有提前请示或电告的,一经查出,以旷课论处。
四、实习生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以旷课论处。
五、实习期间旷课累计3天或3天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旷课累计5天或5天以上者,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
六、凡请假时间(因公请假除外)累计超过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按未参加实习处理,不给予实习成绩。
教育与心理科学系教育实习任务书
一、实习生应完成的最低工作量
(一)教学实习
1.听课,不少于28节。
2.详细教案,不少于14篇。
3.讲课,不少于14节;提供一次完整的教学实录;
4.评课,不少于10次,如实记录评课过程并表达个人讲解;
5.作业批改,不少于10次,提供作业批改内容及问题分析。
说明:
1.每次听课、评课、教学设计及作业批改要清楚标明确切日期及次数;2.准备两个作业本,其中一个为作业本,一个为听评课记录及作业批改本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1.承担班主任工作1周以上。
2.独立组织主题班会至少2次。
3.组织课外活动至少1次。
说明:
1.制度班主任一周工作计划;2.设计2次主题班会活动方案,并提供活动图片或影像等活动材料;3.设计、实施、反思一次课外活动方案,并提供活动图片或影像等活动材料。
(三)教育调查
完成教育调查报告1篇,不少于2000字。
(四)实习总结
1.实习结束,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2.完成实习报告1篇,不少于2000字。
二、实习生应交回的实习材料
1、实习其间的实习教案和听课笔记;
2、教育实习手册(必须填写完整);
3、教育调查报告(附于实习手册后)
4、教育实习报告(附于实习手册后)
5、教育实习鉴定表(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运城学院实习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系部
专业班级
联系方式
手机:
E-mail:
通讯地址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学校实习带队教师
实习学校
校址
实习学科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
备注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毕业院校
任教学校
主要任教科目
教学年资
担任指导教师年资
联系方式
座机:
手机:
E-mail:
通讯地址
备注
运城学院实习学生实习进度计划书
实习生姓名
性别
专业/班级
实习学校
实习学科
实习班级
在实习学校实习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___周)
阶段
周次
实习内容及活动方式
备注
熟悉环境阶段
第周至第周
观摩见习阶段
第周至第周
实习试教阶段
第周至第周
综合实习阶段
第周至第周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填报时间:
年月日
实习校指导教师签字:
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运城学院实习学生任课表
20—20学年第学期
实习学校
实习学科
实习班级
实习周数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运城学院实习学生教育实习周记
每位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需要完成实习周记,要求记录一周内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实习情况、主要收获,以及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的情况等。
第1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出勤√,缺勤×,请假○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第2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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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缺勤×,请假○
实习校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第3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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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校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第4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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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校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第5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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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校指导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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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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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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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校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第7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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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校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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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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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第9周(月日至月日)
与学校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联系的情况
本周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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