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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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2011年古田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
但是,当前城乡环境卫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居民卫生意识仍较薄弱,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卫生死角较多,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政府召开的全省、全市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实际情况,决定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作为2011年民生工程战役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整治、完善设施、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等手段,不断改善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手,条块结合,县政府负责,镇街主抓,村社行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一年的集中整治,到2011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垃圾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要求;县容村貌整洁,无卫生死角。
——城乡垃圾日产日清,长效保洁;垃圾收集容器密闭,不满溢。
——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全县80%的县城集贸市场的环卫设施基本配齐,环境卫生符合要求;乡村集贸市场垃圾及时清运率100%。
(二)城市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排放,统一处理;农村居民生活污水不乱排,无污水横流现象。
——全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10%以上。
——全县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达到市下达指标(其中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标,县农业局结合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配套改厕60户,县农办结合造福工程改厕240户),普及率达到78%。
(三)有效控制“四害”,城区“四害”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农村“四害”密度显著下降。
——鼠密度:
城区鼠迹阳性率不超过3%,农村不超过7%;外环境白天不见活鼠活动。
——蝇密度:
城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厂、饭店、宾馆、饮食店等重点行业有蝇房间不超过2%,一般单位不超过5%;城乡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蚊密度:
城区各类积水的蚊蚴阳性率不超过4%,农村不超过8%。
——蟑密度:
城区有蟑房间不超过5%,农村不超过10%。
(四)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外来人口聚集地、车站码头和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无脏、乱、差现象。
农村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县创建1个生态村、1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点,全县完成1个项目。
——做好辖区内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河道清水工程项目,改善城乡河道水生态环境。
——完成全部乡镇和18个建制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使家园清洁行动覆盖金县所有乡镇和80%建制村。
——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44%。
(五)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环卫设施、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完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
——乡镇根据人口规模配备垃圾运输机动车,大的乡镇至少配备2辆运输机动车,其它乡镇至少配备1辆垃圾运输机动车。
——乡镇和建制村按人口每10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配1名垃圾清运工。
——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群众投诉反馈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等。
——树立卫生示范典型,城区评选30%的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农村评选20%的卫生之家,所有下派村支书的村都要成为卫生村。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在短期内集中力量和时间,全面清理影响县容县貌的卫生死角,集中整治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在农村,突击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清洁公厕,平整道路,疏通沟渠。
(牵头单位:
县爱卫会、县建设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爱卫会成员单位参加)
(二)广泛发动除“四害”。
在集中开展清理垃圾、污水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牵头单位:
县卫生局、县爱卫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农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继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和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场,每户农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等环卫设施;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每天对镇、村、池塘、水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运送;制定镇、村垃圾卫生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做到镇、村内外无暴露垃圾堆,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
(牵头单位:
县建设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整治农村河流保障饮水安全。
加强对农村中小河流的治理,在突出防洪效益的同时,兼顾河流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牵头单位:
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活动。
结合生态村创建,组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生态文明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
强化城县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收集处理、污水集中排放、公厕干净保洁、“四害”消杀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摊位设置规范,减少露天集县和地面摆摊县场,逐步提升城县集贸市场规范化水平。
集镇、乡村集贸市场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农村集贸市场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
县经贸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加强学校、车站和港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县、畜禽养殖场瞄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强化铁路、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抓落实)
(八)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开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加快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步伐,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农村新村建设、沼气建设项目及安居造福工程中共同推进我县农村改厕工作。
(牵头单位:
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农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积极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校园内外环境整洁活动;组织师生开展对群众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工会开展以企业为载体、以职工为主体、以“做文明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企业内外环境整洁,通过“职工志愿者”示范、引导作用,让更多职工加入净化美化环境的行列。
共青团要组织“青年突击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
妇联要组织广大妇女开展“我爱我家一家庭清洁行动”,搞好户内、外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
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各地要在城区组织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小区评选,在农村开展卫生村镇、卫生之家的评选活动,并将评选结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必要条件,形成一批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村镇、卫生之家。
所有下派村支书的村都要成为卫生村。
卫生评比标准由省爱卫办另行下达。
(牵头单位:
县爱卫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集中行动安排
(一)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从2011年3月份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金县范围内开展清理垃圾、污水,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广泛开展消除“四害”活动,完善硬件设施,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形成整洁行动的第一个高潮。
具体方案(见《古田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方案》)。
(二)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
2011年7—8月结合创建精神文明活动评比,在全县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
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洁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具体方案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另行下发。
(三)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011年12月结合全国爱卫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年度指标落实情况的考核,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发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乡新面貌迎接新年,形成整洁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具体方案由市、县爱卫办另行下发。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政府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村(居)委会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切实抓好整洁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县爱卫会要切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组织协调。
爱卫办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指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按照民生工程战役的要求,建立城乡环境整洁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直有关部门于每月30日前汇总当月整洁行动工作情况报送县爱卫办!
经县爱卫办汇总后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审核并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汇总后报市政府、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在《今日要讯》向全省通报环境整洁行动进展情况。
(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
围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整洁行动宣传报道,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
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各地要以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群众投诉渠道,便于群众反映问题。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记录,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和反馈。
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参与度、满意度。
(六)加强督促检查。
由县爱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牵头组织若干个督导小组分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检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进展情况。
春季城乡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乡镇、街道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各乡镇、街道要聘请一批社会监督员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一批卫生治理重点片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挂牌督办。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注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八)认真组织督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县政府将适时组织若干督查组,分别对各乡镇、街道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当地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古田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方案
根据《2011年古田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今年3—5月份,开展一场为期三个月的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全民动员,大干三个月,明显改善乡镇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乡镇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行动内容
第一阶段2011年3月1日至31日
(一)阶段目标
健全机构,组织发动,清除垃圾、污水,清洁公厕,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
(二)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
配备环卫作业人员。
各村居按人口数每1000人配1名保洁员,村居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再配1名垃圾清运工。
2、组织发动。
各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并带领全镇干部职工参与整洁活动。
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报道先进事迹,充分发动全体民众和部队官兵积极参与。
3、清除垃圾、污水。
分块划定区域,以乡镇、村居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沿省道、县道、村道等公路和铁路两侧,沿江、河、溪两岸,农贸县场,以及单位、居民房前屋后为重点,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整治污水坑溏,疏通沟渠,消灭卫生死角,农村圈养禽畜,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4、清洁公厕。
所有城乡公厕,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制度上墙。
每个公厕尤其是村居的公厕,每天保洁2次,及时清运粪便,做到卫生整洁,无蝇无蛆,基本无臭,粪坑不满溢,地面、坑位清洁,无污水横流。
5、环境保洁。
街道有专人、分段、分片负责。
镇村主要街道保洁8小时以上,集镇区集贸县场每天清扫保洁不少于3次,农村赶圩结束后随时清理环境卫生,背街小巷每日清扫保洁1-2次。
6、组织巡查。
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市容村貌的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对发现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7、建立投诉平台。
县爱卫办、乡镇政府设立投诉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实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跟踪反馈。
(三)评价指标
1、健全机构情况:
全县有90%以上乡镇的垃圾清运工和90%以上行政村的保洁员配备到位。
2、组织发动情况:
县、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干部要带领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清除卫生死角。
有具体的实施方案,电视、广播、报纸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整洁行动的意义、卫生知识,报道先进事迹。
3、清除垃圾、污水情况:
城乡基本未见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排,无禽畜放养,无粪土乱堆等现象,群众满意。
4、清洁公厕情况:
城镇公厕100%有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制度上墙,公布公厕卫生的举报、投诉电话,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
以乡镇为单位,乡村公厕(含校厕)有80%以上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有专人管理,有卫生管理责任制度。
5、长效保沽的情况:
80%以上镇村达到长效保洁的要求,每天保洁8小时以上。
县容卫生、村容整洁,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集镇农副产品集散地、赶圩地有专人保洁,及时清理垃圾。
6、巡查落实情况:
市容村貌保洁基本到位的情况,对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发现的薄弱环节能及时整改。
7、群众满意度情况:
农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县城走访20人,询问对本次行动满意程度;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应大于80%。
(四)督导检查
1、督导内容:
重点督查组织动员,责任落实,大街小巷、房前屋后、沿路、沿江等部位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
2、督查时间:
3月20—31日之间。
第二阶段(2011年4月1日至30日)
(一)阶段目标
在前一阶段环境卫生大整治的基础上,以化学方法杀灭“四害”。
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建制单位,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二)工作要求
1、政府领导亲自参与“除四害”工作的具体部署,把“除四害”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充分协调部门,发动群众,解决“除四害”工作人员和经费等问题。
2、按照“五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要求,做到不漏单位、不漏居民户、不留死角。
3、实行片区和单位领导责任制。
明确责任片区和工作职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都要有一个领导来抓“除四害”工作,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4、各社区、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配齐“除四害”管理(投药)人员,原则上企事业单位按每个单位配1-2名,社区、农村按每50户配1名,具体落实“除四害”各项工作。
5、组织巡查。
由县领导带队,抽调县直机关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除四害”工作督导组,在本辖区开展巡查工作。
6、县爱卫办当好政府参谋,协助政府组织开展活动。
加强“除四害”技术培训,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论证选购“除四害”药械,配齐消杀设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四害”技术指导和密度监测,科学评价“除四害”效果。
(三)评价指标
1、组织部署。
“除四害”综合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总结、有“除四害”效果评价资料。
2、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药械使用方法科学,效果显著。
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械。
3、群众满意。
现场走访,群众对“除四害”效果较满意。
走访10户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白天检查各类环境未见活鼠活动。
4、成效明显。
(1)鼠密度:
城区鼠迹阳性率不超过3%,农村不超过7%;外环境白天不见活鼠活动。
(4)蟑密度:
城区有蟑房间不超过5%,农村不超过10%。
检查督导
l、督导内容:
“除四害”综合防治情况。
2、督导时间:
4月20—30日之间。
第三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一)阶段目标
完善设施,保洁到位,制度健全,巩固成果,卫生评比,使良好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以持续。
(二)工作要求
1、完善设施。
城镇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每100米设置1个果皮箱,每个镇设2个公共厕所、每个村设1个公共厕所;每户农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垃圾池(箱)等收集容器加盖密闭,设计合理,布局适当;每个乡镇根据人口规模配备垃圾运输机动车,大的乡镇至少配备2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其他乡镇至少配备1辆垃圾运输机动车。
主要道路路面平整。
小饮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等配有消毒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的消毒设施。
2、保洁到位。
保洁人员未达到要求的镇村,上半年50%的镇村,保洁员要配备到位,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
切实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城乡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8小时,背街小巷、城乡集贸县场有专人保洁;城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垃圾、果皮箱不满溢,基本无蝇、无鼠。
3、健金制度。
城区、乡镇、村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清扫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媒体监督制度、群众投诉、反馈制度和检查评比标准和制度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定期检查评比。
4、卫生评比。
将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的评选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前置条件。
在县城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小区评选活动,在镇、村开展卫生之家评选活动,形成一批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
6、群众满意度调查。
随机入户调查或走访过往群众,了解其对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三)评价指标
1、完善设施情况:
90%以上村镇垃圾、果皮箱、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设施按要求设置、配齐,周围清洁、无暴露垃圾,定期消杀,基本无蝇;村镇主要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
2、保洁到位情况:
全县90%城镇,80%的乡村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达到8小时,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洁:
无乱堆放,无垃圾落地,无污水横流,垃圾、果皮箱不满溢,沟渠通畅,禽畜圈养,蚊、蝇密度低,未见活鼠。
3、健全制度情况:
各地至少要有4项卫生长效管理制度;群众投诉或媒体反映的问题有记录、有问题处理过程的记录,有结果,有对群众的回访,听取群众意见;有关资料齐全。
4、卫生评比情况:
相关资料齐全,有文件、有表彰、有检查评比等记录资料。
5、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农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县城走访20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应大于90%。
(四)督导检查
1、督导内容:
重点督查设施建设、保洁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检查评比、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2、督查时间:
5月21—31日之间。
三、组织措施
(一)各级政府为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主体。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动员部署、组织辖区内实施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促指导、分解指标和落实任务。
(二)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本次活动中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对口指导,落实指标任务。
(三)请县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协助,对“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监督指导。
四、督导检查
(一)设立督导检查团。
县政府设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团,下设若干个小组,分别由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等单位科级领导带队,分别督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成员组成另行通知。
(二)抽样方式和数量。
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抓阄),各乡镇、街道应提供辖区内的乡、镇、村的名单。
乡镇所在地为必查对象,各乡镇、街道各抽2个村。
(三)检查范围。
各乡镇所在地、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抽到的村的道路、公厕和保洁人员到位情况,以及沿途所经过的国道、省道、县道、村道。
(四)检查方式:
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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