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局监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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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动局监制
鉴证编号:
合同书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垦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
山东东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胜坨镇
法定代表人:
张振武
委托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及附件所列各项条款。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确定甲方双方的劳动关系,乙方为甲方职工。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止。
其中培训期为个月,试用期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在 岗位,从事 工作(工种),并按照岗位职责和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生产指标和任务。
(具体指标、任务可栽入附录)。
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测评、确认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本合同工作制度采用第 项。
1、定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不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本款第2、3项确定的工时制度,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二)休息休假
1、甲方应依法安排乙方每周不少于一日的休息时间。
2、甲方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安排乙方休假。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甲方执行第 款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一)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必须以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足额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计发形式为 工资(月工资、日工资、计件工资等),数额为 元。
(二)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资支付方式依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乙方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熟练期)工资为每月 元。
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给予定级。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均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其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秘密,且不得自己经营或参与经营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五)甲乙双方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并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
七、社会保险和社会待遇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每月缴纳相关保险基金,属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年休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及非因工死亡保险待遇依照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甲方给予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本人原工资。
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发给乙方工伤、职业病待遇。
因工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五)乙方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残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内容、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劳动合同未变更部分,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应当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双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接触劳动合同,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甲方单独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劳动合同规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存在本项第(1)、(4)所列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全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甲方依据本规定裁减人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3、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侵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条件的;
4甲方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严重侵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缴纳风险抵押性财务的;
6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7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已提供劳动的,甲方应按劳 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
(2)除本项第(1)所列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系甲方重点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建设工程的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九、经济补偿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除应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之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第2项第(2)②所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第2项第(2)①、③、第2项第(4)、第3项第(1)②③④⑤⑥⑦所列情形的;
2、甲方被撤消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经济补偿金标准
依据《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三)(四)款规定,除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必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乙方额外经济补偿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支付乙方违约金。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通过违约金不能相抵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属于甲方出资培训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如双方订有培训协议,按协议执行;如双方未订立培训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因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经培训后在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冲减培训费20%。
2、除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第3项
(1)情形外,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支付甲方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通过违约金不能相抵的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约定,甲方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按劳动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为乙方的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入)和因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可栽入附录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由乙方本人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后即生效。
并报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均按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变更合同相关条款。
(三)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附录: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章):
鉴证机关(章):
鉴证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变更内容
变更执行日期
备注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鉴证机关: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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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 劳动局 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