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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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1
广西大中型水库库区
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复函》(发改农经〔2008〕152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项目规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划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村组直接受益,优先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全面发展。
(二)坚持移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规划项目优先解决移民的困难问题,以移民直接受益为主,兼顾安置区其他群众,促进安置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分析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移民意愿,切实维护移民村群众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增强移民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在国家的帮扶下,动员移民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六)坚持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方针,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七)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广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农村移民安置区。
项目规划扶持对象主要是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淹田淹地不搬迁移民、仍然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安置移民、为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调出土地的原住村民。
共涉及全区100个县(市、区),681个乡镇、3443个村民委、21962个村民小组。
规划范围受益总人口362.97万人,其中移民人口177.9万人。
三、规划目标
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2年,规划期2008-2012年。
近期规划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解决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的平均水平。
四、近期规划标准
(一)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规划
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建成能满足移民粮食自给的旱涝保收农田,规划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使人均耕地不少于0.5亩,其中水田0.3亩。
若所在库区土地资源较缺乏,可适当降低标准。
(二)库区基础设施规划
移民安置地的基础设施要参照各行业的标准进行分类规划:
1.移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1)以库区各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经济合理原则,解决移民饮水困难、确保安全用水。
(2)供水方式。
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发展适度规模的联片集中式供水;山丘区居住分散的农户,可采取分散式供水。
水源选择主要依据当地条件,采取打井抽水、抽河流水、引山泉水、建坝引水、已有水源引水等,缺乏水源地区可建家庭水柜,优先考虑自流引水方式或水柜引水蓄水方式,确实没有条件的,才考虑提水方式。
(3)供水标准。
按移民人均70升/天的标准进行规划。
2.沼气项目规划
重点安排在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地区、退耕还林区建设沼气池,使移民沼气入户率达50%以上。
沼气池建设与改厨、改厕、改(猪、牛)圈有机结合,沼气池为圆形或方形结构,容积为8~10m3。
3.交通设施规划
(1)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解决库区交通困难。
(2)交通道路规划
①与自治区“村村通”四级公路的总体规划要求相衔接,对原已修建的村级机耕路扩建为四级砂石公路,对未修建的村级道路应规划为四级公路。
四级公路的标准:
路基宽6.5m,砂石路面。
②对原来已修建的村组人行道扩(改)建为屯级道路;对未修建人行道的村组应规划屯级道路。
屯级道路的标准:
路基宽4.5m,泥结石路面。
(3)码头设施规划
对乡镇所在地或现有农贸市场并靠近河边的地方,给予修建乡级货运码头;对原已建的货运码头,因年久失修的给予维修完善;对尚未建设的,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给予规划。
为方便移民群众生活或生产,对原已建的村组生产生活码头,因年久失修的给予维修或完善;对尚未建设的,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给予规划。
4.供电项目规划
(1)实现全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村(组)通电率达100%,基本实现移民村群众户户通电。
(2)用电负荷标准: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按200W/人、农业生产用电按15W/亩。
5.文教卫生、广播电视建设
(1)文化体育
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
规划在未设有文化室的村民委建设文化活动室,建灯光球场、宣传栏,购置放映、音响及办公设备等。
文化室按建筑面积150㎡标准规划。
(2)教育
对库区搬迁的小学校(含教学点)的教室或宿舍,参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有关规定,结合库区实际情况进行规划:
1)对泥瓦房屋或砖瓦房屋全部规划为砖混结构房屋。
2)对砖混结构房屋出现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天面破损,构成危房难以维修的给予重建。
3)完小学校没有学生或教师宿舍的给予补建。
4)教学点没有教师宿舍的给予补建。
5)校舍建设标准:
初小4.78m2/生,完小5.98m2/生,初中9.72m2/生。
(3)医疗卫生
规划在未设有卫生室的村民委及较大的自然屯建设村级卫生室。
行政村卫生室规划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60m2,要求药房、治疗室、诊室、消毒室、医生值班室五室分开,并设卫生间。
(4)广播电视
基本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通电话。
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5%,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2%。
(三)库区移民劳动力培训规划
争取每户有1个以上劳动力接受劳务输出技能培训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五、基础设施项目规划
(一)项目规划要多征求移民意见,多规划移民关心的、急切要求上的一些项目。
项目的选定,应从最基层的村组开始,避免项目规划脱离实际,到实施时难于操作。
(二)基本口粮田及水利配套设施:
土地的整理、开发、调整等规划应开展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应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造田造地项目,能否适合造田,是否能灌溉,配套的灌溉设施是否经济可行。
(三)本项目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
将已纳入其他“十一五”专项规划的涉及移民安置区的相关项目纳入本规划;将中央直属的七座水库遗留问题六年规划中未实施的项目纳入本规划;重点参考原开展的《广西地方大型水库遗留问题处理06-10年规划报告》中的项目。
(四)本次规划主要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及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的突出问题,优先解决连带影响人群的困难问题,如农村口粮田、交通、饮水、用电、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
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可放到中长期规划中。
六、生产开发规划
(一)尽量规划所有移民均能受益的种养业,只有部分移民受益,部分移民不能受益的项目难以实施,容易产生矛盾。
(二)种养业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指以工程建设为主的投资,如挖坑费、猪牛栏、桑蚕棚架等,生产费用每年均有投入,应只计达正常收益年前的生产成本。
七、投资估算
(一)规划投资总规模:
每年移民专项资金规模以广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投资控制表(见附表1)为参考,其它资金根据本地实际可筹措资金情况进行规划。
其它资金主要是指现有政府性资金、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资金等,由各市县与本级有关行业部门联系后,根据本地实际可筹措资金情况进行规划。
建议每年安排的其它资金额度与移民专项资金相当。
(二)投资编制依据:
按相关专业最新的有效定额编制,土地开发、水利和人饮按水利部门定额,交通项目按交通部门定额,供电按电力部门定额,文教卫生、沼气按建筑定额,生产开发项目按实际计算。
可按单位造价指标估算(如万元/km、元/m2等),也可按实际工程量估算,要求由相应行业设计人员估算。
本次列出主要项目单位造价指标供各市县参考(见附表)。
(三)其他费用(如规划设计费、专项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等)的计算,应在各项目规划中计列,否则实施时没有相应的必须支出的费用。
在规划投资估算总表中可计列监测评估费,费率为项目投资的5%。
八、中长期及远期规划
针对各地中长期和远期规划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提出项目布局,能定量的给出具体项目,不好定量的,就定性说明,先提出一些指标和目标,以后每5年编制一次规划,再进一步落实项目或细化项目。
九、规划报告出版要求
(一)应严格按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报告,统一章节,统一表格,便于逐级汇总。
(二)各县报告表格按村、乡汇总,若涉及村较多的,正文只列到乡镇一级,村一级表格作为附表。
(三)要求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做到计算正确,前后一致。
(四)报告文体用Word格式,报告表可用Word格式或Excel表格,附图可用CAD或图片。
十、时间安排
(一)2008年12月底前,各县编制完成项目规划修编工作。
(二)2009年1月底前,各市完成对各县项目规划的初审工作。
(三)2009年2月底前,各市完成修编报告的汇总工作,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进行审核、汇总和审批。
附表1
移民专项资金投资控制表(万元/年)
序号
市
县
(市、区)
规划投资
控制额度合计
(万元)
合计
14
102
31000
一
南宁市
13
7000
二
柳州市
11
1100
三
桂林市
12
1500
四
梧州市
4
400
五
北海市
4
1500
六
防城港市
3
600
七
钦州市
4
2600
八
贵港市
5
3600
九
玉林市
7
4400
十
百色市
11
2300
十一
河池市
11
2800
十二
贺州市
4
1600
十三
来宾市
6
1000
十四
崇左市
7
600
附表2
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典型单价表(供参考)
序号
项目
单位
规格
投资
(万元)
1
梯形浆砌石渠道
km
30*40cm
20
2
砼渠道
km
40*50cm
17
3
渠道三面光
km
30*45cm
10
4
中低产田改造
亩
0.1
5
造 田
亩
1.2
6
造 地
亩
0.80
7
新建乡村路
km
4.5m路面
23
8
改造乡村路
km
4.5m路面
10
9
新建四级路
km
6m泥路面
55
10
输电线路
km
10kV
7.80
11
输电线路
km
380V
4.6
12
变压器
台
10kVA
1.0
13
变压器
台
20kVA
1.2
14
变压器
台
30kVA
1.5
15
变压器
台
50kVA
2.0
17
变压器
台
100kVA
3.1
18
有线电视同轴电缆线路
km
2.7
19
架空光缆
km
12芯
3
20
沼气池
m3
0.03
21
蓄水池
m3
0.014~0.02
22
水井
个
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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