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监理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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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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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
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试验检测中心
昭通至会泽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工地试验室
质
量
手
册
云南公路建设监理公司
昭会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
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
1、试验室职责
1.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依据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结合昭会高速公路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落实。
1.2了解主要工程数量和大宗原材料的产源情况,提交确定原材料产地的依据。
1.3根据工程要求与检测能力,进行各种原材料的品质指标鉴定并对施工单位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进行验证。
对不能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试验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验证试验。
1.4掌握工程进度,做好与施工控制有关的各项试验工作,参与施工中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1.5结合工程要求,参与有关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1.6掌握本项目工程试验检测设备、试验仪器动态及周期检定状况,对已到检校期的试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及时报请相关计监局检定。
1.7负责指导各合同段试验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核验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公证性负责,核盖计量认证专用章。
1.8收集各合同段试验检测资料,并整理、统计分析与存档,每半年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年终上报年度报表与总结。
2、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守则
2.1质量方针“检测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公正、报告及时”;宗旨“严格检测,热情服务”。
2.1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国家、交通部和上级行政及主管部门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3为确保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不断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先进的试验监测技术,认真学习各项试验检测理论知识,提高各试验项目的实际操作水平,熟悉掌握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法规。
2.4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昭会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进行质量评定,严格按“公路工程试验规程”和“现场测试规程”进行试验操作。
2.5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并能熟练地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前后均认真检查,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关机报检,排除故障并检定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严防由于检测仪器设备异常而造成数据不准确。
2.6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实记录原始数据,提供可靠报告,以优质的服务和科学严谨的态度提供试验检测数据。
2.7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收礼受贿,不向施工单位介绍人员和工程材料,不参加所从事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2.8对本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对受检样品及试验检测结果保密,做到实事求是。
2.9时间就是效益,树立时间观念,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及时性。
2.10热爱试验检测工作,团结同志,爱惜仪器设备,尽心尽责工作。
2.11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工作,求实进取。
3、试验检测人员职责
3.1保质保量完成本人所从事的检测工作
3.2试验检测前,认真对试样、仪器设备、环境条件进行检查,调校、调试,使其符合规程要求,并作好记录。
3.3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和其它标准物质
3.4严格按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试验,认真作好检测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正确出具检测报告。
对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及时性”负责。
3.5试验完毕,及时对剩余试验样品按规定进行贮存清理,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场地进行清扫,经常保持试验仪器设备的完好,场地整洁。
3.6贯彻执行质量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
3.7负责所用试验检试设备的完好和使用记录,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4、试验室管理制度
4.1与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严禁带进试验室,不准在试验室内吃喝和乱扔杂物。
4.2各工作间指定专人管理。
配备的器具要设帐立卡,妥善保管,排放整齐,不准随意挪动,其他部门借用时应经管理人员批准,方可借出,用后即刻放回原处。
4.3进入工作间时要检查仪器设备状况,确认性能良好后才能开始工作,试验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认真保养恢复原状,做好仪器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4.4如损坏仪器设备或丢失器具,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赔偿一定经济损失。
4.5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表等应设专柜保管。
4.6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操作,地面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应排列整齐,不得横跨过道。
4.7试验室内设消火栓和灭火桶等消防设施,灭火桶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不得挪做他用。
5、试验质量保证制度
5.1试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才能在指定岗位上进行试验工作。
确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人员培训的程序和计划,人员培训的内容应与其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
5.2试验人员要依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合同条款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数据要真实可靠,对试验数据负责。
5.3试验设备要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4试验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标定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5.5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的环境、温度条件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5.6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与步骤进行。
5.7对试验所得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如实准确填写在试验记录中。
5.8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依据,要履行审核手续,签字齐全后对外发出,发出后必须留一份备查。
5.9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设专人管理。
6、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6.1检测质量目标
6.1.1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目标为合格(质量综合评定得分≥93分,国家验收的质量评定得分≥90分)
6.1.2建立强有力的质量保障系统和质检系统,认真执行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加强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文件,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全部达标合格。
6.1.3考核试验人员工作成绩时,检验质量是主要内容。
若发生检验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降低或扣发奖金。
6.2抽样和送样
6.2.1凡要求对整体产品进行质量判断的检验项目,均进行现场抽样检验。
6.2.2抽样:
由试验人员按规定不定时随机抽取材料规格、数量具有代表性的试样。
6.2.3样品确定后,抽(取)样人应以适当的方式封存或做相应的标记,样品运输方式应不损坏样品的外观和性能、样品箱、样品桶、样品的包装应满足要求。
6.2.4抽样(取样)要填写样品登记表,需送外检单位的填写送检委托书,注明抽样(取样)名称、数量、里程、部位、日期和抽样(取样)送样人姓名、检验项目。
若上述内容不符合要求,试验人员有权拒收。
6.2.5考虑试验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对原材料取样、送检要提前送(取)样。
6.3检验工作开始前的检验程序
6.3.1现场取样或接收样品后,对样品及委托书进行核对,同时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然后登记检查情况。
6.3.2对试验室的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如温度、湿度、震动、电源、光源等。
6.3.3对测试仪器性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4、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
6.4.1检测工作应严格按照产品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
6.4.2参与每项检验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二人,数据不能自动记录的,要由检验人员读数,记录有原始记录,防止在数据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
6.4.3检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检测工作。
6.4.3.1首次测量超过平行(或允许)误差。
6.4.3.2首次测量被测件损坏。
6.4.3.3重复检测数据离散性太大。
检测工作停止后,即对被测件、检测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及安装状态、检测环境条件进行详细检查,经主任确认后,再开始检测,发生的问题应记录备查。
6.4.3.4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等)而中断试验,凡影响质量者,应重新取样,检验工作从头开始。
凡因检验工作失误或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检验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验数据者,所有检验数据作废,重新取样进行的检验必须完成全部项目,检验报告以第二次检验数据为准,不允许拼凑数据填发检验报告。
6.4.3.5检验过程中,如发生检验设备损坏,被测件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同时向领导报告,待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检验。
6.5、检验工作结束后的检查
6.5.1全部检验数据应进行审核,确属无误后才允许对被测件做检后处理。
6.5.2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性能检查与保养,盖好防尘罩恢复到原始状态,并作好记录。
6.5.3打扫工作间卫生,切断电源。
6.5.4试验记录交本专业组负责人或技术员复核后,填写检验报告递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盖章后,发送委托单位。
6.6、现场施工控制
6.6.1现场施工前,试验人员应该核对所用材料与现场使用情况是否相符,工地材料取样后,在保管上有无影响材料质量的因素,若发现不相符或怀疑材料有变化,工程不得使用。
6.6.2在施工过程中,试验人员要跟班作业,掌握材料质量动态,若怀疑有变化立即向项目技术主管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6.3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按取样规定随机抽取试样,作好保管,运送工作,填写试验委托单,且签字手续齐全。
6.6.4检验过程作好记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数量、部位、负责人、施工时间、施工情况、天气情况等。
7、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的填写与检测制度
7.1试验检测记录、报告、台帐等质量记录,采用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统一规定的格式。
7.2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等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准确完整,试验结果正确,评定结论明确。
7.3所有试验记录项目不能有空白,没有内容的填“\”或“无”。
7.4试验记录按表格设计要求,签字齐全后方可有效。
7.5试验记录更改时,更改人必须在表中备注处或更改内容附近处签字或盖章。
7.6试验记录要按试验项目分类,统一编号,作到记录、报告、台帐三统一。
7.7试验记录、报告要分类分项存放,便于查阅、上报及归档。
7.8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质量记录可供业主和第三方查阅。
7.9试验记录由专人专柜保管,防止丢失、损坏、霉变,借阅或发出的报告要进行登记。
7.10试验记录报告的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如不在规定范围内的试验记录,保存期限为六年。
7.11过期或无保存价值的试验记录销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8、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1试验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人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
8.2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正常使用的仪器应定期检查,均应建立检查记录和设备台帐。
8.3属计量器具的设备,均应有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严格执行彩标管理。
8.4压力机、万能试验机等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要将使用操作规程贴挂在仪器旁边,以便正确使用仪器。
8.5试验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清洁、润滑、安全正确使用。
8.6试验人员要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8.7非试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试验仪器,特殊情况下,经试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8.8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申请报废要履行报废审批程序。
8.9试验设备购置要先上报计划,履行审批购买程序。
9、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1化学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保存,不得挪作它用。
9.2电线、电缆有序堆放,不得横跨过道或杂乱无章,临时用电应作好绝缘措施,使用完毕立即恢复。
9.3配电柜要上锁并由专人保管。
9.4进入工作间时要检查仪器设备状况,确认良好后才能开始工作,试验完毕及时断电源。
9.5灭火器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挪动,并确保完好率。
10、工程试验检测、检查内容
10.1检查各合同段试验室的设置
各合同段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是审批承包人申请开工报告依据之一,重点检查即将开工的工程所应用的试验内容:
10.1.1工地试验室位置及规模是否适应工程试验要求。
10.1.2试验工程师及其属人员的资质、人数和到位情况。
10.1.3按工程情况分门别类清理试验仪器、设备、工具的数量、型号和适用性能,如按土工试验、砼试验、钢筋试验、预应力钢筋、钢材和预应力锚塞锚栓性能测试等,再按工程质量检测要求分类,如土基承载力测试,土基压实度测定、弯沉测定等。
10.1.4注意砼试件标准养护设备的容量和工程规模适应情况、工地试验用车,工地通讯手段配置情况。
10.1.5技术难度较大的测试项目,如橡胶支座性能测试,预应力钢筋、钢绞线,锚具、夹片的检定等项目可委托相关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10.2工程试验检测内容
10.2.1石料的取样
10.2.1.1工程用石料应在料场或供应石料来源的地点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桥梁工程用的石料试验,采用立方体,边长为70mm±2mm。
每组试件共6个。
路面工程用的石料试验,采用圆柱体或立方体试件,其直径为50mm±2mm。
每组试件共6个。
在粗料石写上标记:
料场、送样时间,送驻地办试验室检测,每个料源及料源变更时抽检一次。
如遇石质发生变化,重新取样送检。
10.2.1.2石料强度、标准及要求
石料的强度标准以7×7×7cm立方体试件饱水的极限抗压强度表示。
对于大于或等于C30级的砼,岩石的极限抗压强度应是砼设计标号强度的2倍以上;对于小于C30级的砼,岩石的极限抗压强度应是砼设计强度的1.5倍以上,一般火成岩试件的抗压极限强度不宜低于80Mpa,变质岩不宜低于60Mpa,水成岩不宜低于30Mpa。
10.3.2工程用水取样
在开工前必须对附近工程用水源进行取样,采集的水样应具有代表性,水样采集后及时送检,现场检测PH值,水质分析水样不小于5Kg,当认为是可饮用水时,可不进行化学分析试验。
10.3.3钢筋的取样
10.3.3.1、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取样
序号
检测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备注
1
拉伸
2根1组
任选2根钢筋切取
每批钢材,同一截面、同一炉号、同一批号,重量不超过60吨内。
2
冷弯
2根1组
任选2根钢筋切取
3
尺寸偏差
逐支
一般就用力学性能试件做
4
重量偏差
不少于5根1组
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于500mm
依据
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
每个检测项目取2组钢材试验,每组2个试件。
一组用于力学拉伸试验和复检;一组用于冷弯试验和复检;
取样长度:
拉伸取样长度为(d≤25是最小为55cm,25<d≤32是最小为60cm,32 10.3.3.2焊接试验取样 10.3.3.2.1焊接试验取样长度至少为55cm、不大于65cm(分别往两端平均,总长55cm),钢筋取样应距端部10cm左右,取出的钢筋试样上应标有直径大小,质检或试验员用游标卡尺检查钢筋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每延米重量与理论重量有无区别,是否有厂家提供的与材质相一致的质量证明书,钢材进场是否作了进场记录,取样是否作了取样记录。 10.3.3.2.2、钢筋的焊接为双面焊5d,单面焊为10d,钢筋帮条接头或搭接接头焊缝厚度h不小于0.3倍钢筋直径;焊缝宽度b不小于0.7倍钢筋直径,钢筋的帮条焊时两主筋端头之间应留2~5mm的间距,搭接焊(仅适用Ⅰ、Ⅱ级钢筋)时,钢筋先预弯,以保证两钢筋轴线在一条直线上,帮条与主筋之间用四点定位焊固,点位焊缝应离帮条或搭接端部20mm以上。 作好送样委托单后送交项目部工地试验室。 10.3.4水泥的取样 按每批(同一厂家,同一编号,同一规格,重量不超过200吨内)的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出6kg,散装水泥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作为每批水泥送检的依据。 如每批水泥中有任意一项改变。 如: 编号、炉号等改变,均要取样送检一次,水泥取样时,要收集相应的质量保证书和出厂合格证,并作好水泥进场记录和试验台帐,填写水泥编号、水泥品种及标号、取样代表数量、生产厂家、取样人签字、出厂日期、取样日期,连同取样水泥一同送交项目部工地试验室,3天和28天反馈试验结果。 10.3.5土的取样 10.3.5.1土样可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及钻孔中取样,当属桥涵、挡土墙、房屋、建筑物的天然地基以及挖方边坡、渠道等,采用原状土样,必须保持土样的原状结构及天然含水量,并使土样不受扰动,在试坑中或天然地面下挖取原状土时,可用有上下盖的铁壁取土筒,打开下盖,扣在欲取的土层上,边挖筒周围土,边压土筒直至筒内装满土样取出土筒翻转削平筒内土样,若周围有空隙,可用原土填满,盖好下盖,密封取土筒。 10.3.5.2取样数量及频率 10.3.5.2.1液塑限每5000立方米取样1000克g; 10.3.5.2.2击实试验每5000立方米取样30Kg; 10.3.5.2.3含水量每5000立方米取样1000g; 10.3.5.2.4筛分每5000立方米取样20Kg; 10.3.5.2.5比重取样50g/次; 10.3.5.2.6稠度每次取样1000g; 10.3.5.2.7压实度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 10.3.5.2.8有机度、易溶液每5000立方米取样1000g; 10.3.5.3取土记录用取样记录薄记录并扯下一半作为标签,贴在取土筒上(原状土)或折叠后放入取土袋中,宜用韧质纸填写各项记录,对取样方法、扰动或原状、取样方向以及取土过程中出现的现象等,应记入取样说明栏中。 10.3.5.4土样的包装和运输 10.3.5.4.1原状土或需要保持天然含水量的扰动土,用胶布贴封取土筒上的所有缝隙,在两端盖上用红油漆写明“上、下”字样,筒壁上贴上“取样记录薄”中扯下的标签,然后用纱布包裹,再浇注融蜡,以防水分丢失。 10.3.5.4.2密封后的原状土在装箱之前应放于阴凉处,不需保持天然含水量的扰动土最好风干稍加粉碎后装入袋中。 10.3.5.4.3土样装入箱时,应与“取样记录薄”对照清点,无误后再装入,并在记录薄存根上注明装入箱号,按上、下部位将筒立放,箱上写明“小心轻放,切勿倒置”“上、下”等字样。 10.3.5.4.4对已取好的扰动土样的土袋,在对照清点后可以装入麻袋内扎紧袋口,袋口上写明编号并挂上标签。 标签上注明麻袋号数、袋内共装的土袋数和土袋号。 10.3.6填料取样 路基填筑分填土、填石、填土夹石三种,填料中土占70%以上为填土路堤,填料中石料占70%以上为填石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在50~70%之间为填土夹石路堤。 填土材料需进行含水量和击实试验确定天然含水量、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 10.3.7碎石取样 10.3.7.1碎石的取样方法: 10.3.7.1.1在同批料源堆上取样时,应先铲除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再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的几个不同部位取出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 10.3.7.1.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有代表性的部分,并由若干份试件组成一组试样。 10.3.7.2碎石试样的缩分: 10.3.7.2.1、将所取每组试样的试份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混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和均匀,再堆成锥体,重新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略多余进行试验所必须的量为此。 10.3.7.2.2有条件时,也可以用分料器对试样进行缩分。 10.3.7.2.3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及堆积密度试验所用的试样,不经缩分、拌和后直接进行试验。 10.3.7.3碎石取样数量及试验频率: 10.3.7.3.1筛分试验最少取样数量为30kg,每400立方米取样一次。 10.3.7.3.2表观密度最少取样数量8kg,每400立方米取样一次。 10.3.7.3.3含水率最少取样数量2kg,每400立方米取样一次。 10.3.7.3.4吸水量试验最少取样6kg,每400立方米取样一次。 10.3.7.3.5含泥量最少取样数量8kg每400立方米取样一次。 砼等级≥30MPa,含泥量不大于1%,砼等级<30MPa,含泥量不大于2%。 10.3.7.3.6泥块含量最少取样数量8kg,每400立方米取样一次。 砼等级≥30MPa,泥块含量不大于0.5%;砼等级<30MPa,泥块含量不大于0.7MPa。 10.3.7.3.7针片状含量最少取样数量8kg,每400立方米取样一次,砼等级≥30MPa,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5%,砼等级<30MPa,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25%. 10.3.7.3.8坚固性试验指集料在气候、环境变化或其他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用硫酸钠溶液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在寒冷的地区或潮湿、干湿交替的状态下的砼其石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在其他条件下使用的砼质量损失不应大于12%,发现集料有显著缺陷时,进行坚固性检验,当坚固性指标达不到要求,用砼进行抗冻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3.7.3.9压碎值最少取样5kg,每400立方米取样一次。 砼强度等级为C40~C55时压碎值≤12,砼强度等级为≤C35时压碎值≤16。 10.3.8细砂取样: 10.3.8.1细砂的取样方法及包装同碎石取样。 10.3.8.2细砂的取样频率: 10.3.8.2.1砂筛分试验每500立方米取样一次; 10.3.8.2.2砂的视比重试验每500立方米取样一次; 10.3.8.2.3砂的容重试验每500立方米取样一次; 10.3.8.2.4砂的含泥量每500立方米取样一次;砼等级≥30MPa时,砂的含泥量为≤3%,泥块含量≤1%,砼等级<30MPa时,砂的含泥量为≤5%,泥块含量≤2%,高强砼宜用中砂,细度模数不小于2.6,含泥量<2%。 10.3.8.2.5压碎指标试验对30MPa以上的砼,砂的压碎指标不应大于35%,对30MPa以下的砼,砂的压碎值不应大于50%。 10.3.9试样的包装: 每组试样应采用能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的容器包装,并附送样单标明编号、取样时间、产地、规格、试样代表数量、试样品质、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法等。 10.3.10砼试件取样 10.3.10.1砼试件3件为1组(15×15×15cm试模),从拌和机中取样时,应取拌和机中间的砼,控制拌和机出料口不应高于2米,取出的样品不应有离析现象,用手推车及其他不漏浆的工具运输,并且所取样品数量为所取试模容积数量的1.5~2.0倍,取出的样品先进行坍落度试验,并记录坍落度值,做坍落度试验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接着进行装料,用平头铁铲一次性装入试模内然后把试模放在固定的振动台上,振捣时尽可能将试模放在振动台的中央,这样能使各部份振捣均匀,振动时用泥掌压住试模顶面砼,尽量在振动台的中央进行,振捣结束后,衡量砼振捣已密实的标志是: (1)砼不再出现气泡; (2)砼不再显著下沉;(3)砼表面泛浆;(4)砼表面形成水平面。 具备以上四个条件,说明砼已振捣密实,用泥掌沿试模顶部抹平,清除试模周围剩余的砼。 10.3.10.2坍落度试验 10.3.10.2.1准备坍落度筒一个,捣棒一根,泥掌一把,卷尺一把,撮箕一个。 10.3.10.2.2润湿坍落度筒的内部及拌和板的表面,并将筒放在拌和板上,踏紧踏脚板。 10.3.10.2.3将拌好的砼分三次装入筒内,每层体积大致相等,装入的试样须均匀且具代表性。 10.3.10.2.4装每一层,用捣棒沿坍落度筒周围旋转插捣25次,并在筒内全部面积上由边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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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 监理 试验室 质量保证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