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计划四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保障要点 物资保障要点 人防工程规划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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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四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保障要点 物资保障要点 人防工程规划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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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四交通运输保障计划+保障要点物资保障要点人防工程规划资料
保障计划四
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为做好应对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人民防空的准备,增强人防战备建设的针对性,根据赋予的交通运输保障任务,结合本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现有交通运输概况
(一)交通运输
公路交通概况:
县境内有205国道、17省道和杭新景高速、黄衢南高速,县内有高等级公路192公里,等级公路920公里,实现村村通公路。
是闽、浙、赣、皖四省通衢之地,位于杭州两小时,上海、宁波四小时,闽、晥、赣周边中心城市两小时交通圈。
铁路交通概况:
九景衢铁路段线路长36.7公里,经杨林、桐村、华埠三镇,在华埠镇设客货运站。
2017年12月28日正式开通。
站为小型铁路客运站,站房最多容纳500人。
每天途经站动车3对,快车3趟。
日旅客到发量人次,月货物发送量吨。
(二)运输企业
县境内有大小客运车辆344辆5407座,货运车辆768辆2580.97吨,特种车辆12辆:
有客货运企业11家,车辆维修企业12家;有油库1座,库存量吨,城区内有加油站3座。
二、现有保障能力和任务
(一)现有保障能力
在国家发布战争动员令24小时内,县动员城区客运运力132辆2256座,按90%计算可达118辆1750座,农村客运运力212辆3151座按30%计算可达63辆913座,货运企业货车按50%计算可达384辆1290吨。
(二)保障任务
保障军队运输需要;
保障战时城区人员疏散、物资抢运、伤员的前送后运;
保障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执行任务;
配合抢修城区路桥及市政设施。
三、力量编组与任务区分
(一)编组配置
战时,县防空袭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县人防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
交通运输保障行动由战时成立的运输大队负责实施。
战时运输大队由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稽征运管所、县交警大队和长运公司组成领导班子。
县交通局局长任指挥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任政委,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县稽征运管所所长任副指挥长。
战时运输大队设“五组一连”机构。
组织计划组:
县交通局行业管理科科长任组长;
宣传保卫组: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组长;
战备汽车连:
长运公司经理兼任连长;
道桥保障组:
县公路段段长任组长;
技术保障组:
县公路稽征运管所所长任组长;
物资装卸组:
县长运公司副经理任组长。
(二)任务区分
外地人员疏返运输保障:
铁路站和长运公司负责。
沪杭疏散人员运输保障:
铁路站和客运公司负责。
城区人员疏散运输保障:
县公路稽征运管所、县交警大队负责,提供客车181辆3169座;货车249辆871吨。
其中长运公司提供客车45辆939座(含公交车,快客)客运不足车辆与货运车辆由公路稽征运管所、县交警大队负责征用农村客运车辆及社会货车车辆。
物资抢运、伤员前送后运:
客运公司负责保障。
人防专业队伍运输保障:
县长运公司负责。
城区路桥抢修:
市政公司、县公路段、县乡公路管理所、县工程公司负责,以建设局为主交通相关单位配合,并按《抢险抢修保障计划》组织实施。
车辆抢运:
县公路稽征运管所组织力量实行定点和伴随保障。
油料供应:
县石油公司和各加油站负责。
四、保障原则和要求
(一)原则
按人员疏散、人防专业队伍行动、伤员运输、物资抢运的顺序实施保障。
(二)要求
交通运输保障队伍与任务,平时由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规划,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管理,接受县人防办指导、检查,参加县人防办组织的训练、演练。
战时由县交通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县稽征运管所、县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按照县人防指挥部的命令组织运力,实施人防保障。
五、防空袭各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临战阶段
1.当国家发布战争动员令后,成立运输指挥机构,落实完成对城区所有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征用。
2.按管理权限分片、分级、分部门组织,召集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驾驶员进行动员,明确任务。
3.有组建任务的部门、单位按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要求,各自完成组建交通运输分队,并按要求进行编组,及时完成车辆的保养,维修,听候调度。
4.根据县人防指挥部的指令,按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要求和分工,各种车辆到指定区域报到、待命。
完成临战时的人员紧急疏散任务和各种重要物资的运输及其他运输任务,并做好车辆的隐蔽和必要的伪装工作。
(二)空袭阶段
1.组织对重点路段、交叉路口和车辆集结地实行交通和灯火管制,道路交通管制由县公安局负责实施。
2.战时运输大队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空袭中特别是重点目标受毁、车辆受损情况,并做好向上报告、向下通报和联络工作。
3.根据县人防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突击力量,完成抢险、抢修、抢运、抢救任务。
4.组织、调整运输力量,做好消除空袭后果的各种运输保障任务。
(三)消除空袭后果阶段
1.按所承担的任务抢险、抢修,抢运所需的重要物资、器材。
2.协同其他专业队和重点目标(及主管部门)抢险、抢修、抢运伤员,物资和设备。
3.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组织城区生活必需品,医药用品的运输,以补充空袭中的损耗。
4.按人防指挥部的指令,接回疏散人员及完成其他运输任务。
5.组织车辆保养、维修,提高完好率。
对运力进行调整、充实,做好抗击再次空袭的准备。
附件:
附件一:
县城区战时人防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指挥序列表
附件二:
县城区人员疏散交通运输需求计划
附件三:
县汽车维修企业登记表
附件四:
县交通管制卡点分布示意图
附表一
县城区战时人防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指挥序列表
附件二:
县城区人员疏散交通运输需求计划
单位
疏散人数
上车地点
疏散区域
芹阳片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朝阳片区
社区
社区
华阳片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县接收沪杭疏散人员交通运输需求计划
附件三:
县汽车维修企业登记表
序号
维修企业厂名
厂址
联系电话
维修车型
附件四:
交通管制卡点分布示意图
(交警部门绘制)
保障要点二
物资供应保障要点
根据赋予的任务和要求,为了做好战时留城人员和大城市疏散人口的生活物资、后勤物资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本着立足平时,着眼战时,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定如下计划。
一、生活物资保障
(一)生活物资储备原则
1.平战结合,着眼战时
战时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与平时的储备供应工作相结合,着眼战时,平战结合,做好各项物资储备。
2.分散隐蔽,确保安全
生活物资储备采取地下和地面、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储备为主的原则。
加强地下物资库储存;地面仓库要远离重要目标地域,并利用地形地物伪装;重视储存于民。
(二)保障任务
需要保障的人数:
主要保障战时留在县城区的人口。
县城区常驻人口12万人(2020年)。
临战疏返外来人口1.08万人(全县疏返1.62万人,按城区与其他乡镇3:
2比例计算,城区疏返外来人口1.08(1.62X3/5=0.972)万人),城区疏散人口2.4万人(需要注意的是,城区疏散人口中,有7551人疏散在芹阳和华埠的避灾安置点,保障计划要把这部分人口计算进去),另外,要考虑到大城市疏散人口2.6万人,有21573人安置在芹阳和华埠的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民宿酒店、学校校舍,其余4427人安置到其他乡镇,得出的数据,县城区需要保障的人数是114324人,按11.5万人计算生活物资保障量。
战时物资需求量:
按三个月的需要量,需储备粮食5175吨(15公斤/人.月)、食油172.5吨(0.5公斤/人.月)、食糖172.5吨、食盐52吨(150克/人.月)、猪肉345吨(1公斤/人.月)以及其他副食品。
为了保证抢救抢修工作,还要储备适量的日用工业品和工程抢修工具等(详见附表),并做好组织供应工作。
疏散出去人员,由疏散所到地编制保障计划并负责供应保障。
(三)保障机构
鉴于战时生活物资保障量大面广复杂,应成立县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商务粮食局、县供销合作社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生活物资保障组受县人防指挥部综合保障部直接指挥。
1.县人防指挥部综合保障部的任务
负责指挥全县域人民防空行动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和支前工作。
2.生活物资保障组的任务
根据县人防指挥部综合保障部统一部署,生活物资保障组具体负责留城人员的生活物资保障计划制定与实施。
(四)战时供应方式
1.粮食供应实行居民口粮临时供应办法
对供应政府调控粮的居民口粮零售网点,实行限量供应办法,限定每人每次凭户口本可购买22斤,防止套购倒卖。
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膳口粮需要购买政府调控粮的,由县商务粮食局指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需供应。
对社会救济和低保人员实行临时补贴办法。
2.其他生活物资供应办法
除粮食以外的其他生活物资,战时坚守的机关、单位、企业按照实际人数,定量供应,统一组织。
由各供应点配合办事处、镇、街道按定量配给。
对有储存条件的居民,可提前预购。
(五)保障措施
1.落实计划,确保储备
对粮、油、糖、盐、猪肉等主要生活物品按计划落实储备。
乡镇储备粮库、县粮食收储公司周转库、浙西粮食中转储备库、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库存根据自身条件合计储备城区居民可持续供应3个月的基本口粮量。
同时,保持成品粮合理库存水平,县粮食批发市场保持1182吨左右成品粮的正常库存,在紧急情况下,再由县粮食收储公司在三天内调购566吨成品粮,合计1748吨,保证三个月以上留城居民口粮供应。
2.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采取定人、定位管理,根据物品的保质期适时进行轮换,用陈储新,保质保量。
县人防办、县商务粮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每年共同组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储备与生产相结合,确保供应不间断
战时各粮食加工厂坚持加工生产。
在紧急情况下由县粮油有限公司实行突击加工大米118吨和面粉59吨,保持1~2天留城人员的口粮供应。
供应点的设置要求一要远离重要目标,二要交通方便,三要有一定的隐蔽储存能力。
4.依据粮食储备的法规,做好粮食储备的资金保障
粮食储备要依照《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试行)》(国粮调【2001】299号)、《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2011年修正本)、《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08年)等法规实行。
《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地方储备粮的借款利息、管理费用和轮换补贴费用和轮换差价补贴(含轮换费用和轮换差价补贴)等财政补贴,及时、足额拨付,并负责对地方储备粮财政补贴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六)储备物资动用权限
战时,县、镇(街道)储备的生活物资动用权归县人防指挥部。
受委托代储的企业可将储备商品和自营商品结合调运,使储备的商品不断更新。
二、后勤物资保障
(一)后勤物资保障原则
1.本县不能生产、从外地调进且路途较远或生产周期较长的物资多储,本县有能力生产且生产周期较短的产品少储。
2.战时消耗量大的物资多储,消耗量小的少储。
3.重要物资多储,一般常规物资少储。
4.平战结合、分散与集中结合,合理储备,保证质量。
5.企业负责战备物资储备,由政府对企业储备战时物资所付的利息、损耗等给予适当补贴。
6.抢修物资保障,就近者为主,较远者为辅。
(二)保障任务分工及额度
1.保障战时县城供水、供电所需物资
(1)抢修供水系统所需的各种规格镀锌管、阀门等,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储备,各种规格镀锌管各2吨、各种阀门各30只。
(2)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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