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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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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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121团东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
实施细则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兵团、八师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稳定学校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对象和时间
1、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即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事业级工勤人员。
2、2010年3月1日起实行。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分配原则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在编在岗、考核称职、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规定部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分配原则
1、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确保绩效考核能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评价”的考核原则。
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上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充分发挥激励功能。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原则。
5、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简便易行”考核原则。
四、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本照、石军介
成员:
张玉峰、张莉、李占平、岳元明、尉峰、张卫东、谢疆、范旭、赵彩霞、石长伟、刘兴铎、李玉山、王雪红、石登峰、
刘红、张彦光、吴东森、方三才、吴根荣、张国华、常红星、
刘燕青、赵林山、赵景彦。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及标准
1、按照政策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保留地区补贴、生活性津贴、岗位性津贴三部分构成,占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2%(按文件规定8%属于班主任津贴),经考核为称职以上(含称职),计入月工资,按月发放。
2、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及办法:
(1)、发放标准:
班主任津贴=人均系数×班级实际人数
(人均系数=班级数×350元÷全校学生总人数)
(2)、发放办法:
按照《东野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按月考核发放。
假期不发放班主任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及标准
1、按照兵师文件规定,团场教师补贴部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3,即96元。
发放对象为在编在岗、有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职称的教师,按月发放。
此项暂不纳入考核。
2、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3即193元属于考核部分。
其中的55%(人均106元左右)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部分;45%(人均87元左右)作为学校管理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超课时津贴、教师竞赛、教育教学成果等奖励部分。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按照《东野中学教师工作考核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面进行考核,其中德20分、能35分、勤30分、绩15分。
按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发放,其中优秀比例占15%,良好比例占80%,合格比例占5%,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发放标准为:
优秀=基本基数×1.2,良好=基本基数×1,合格=基本基数×0.8。
(2)、管理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校级领导按师市文件由教育局考核,校级领导系数为1.3%,副校级领导系数为0.9%,一学年考核一次。
中层领导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为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按学期考核发放。
3、优秀班主任奖励办法:
为激励班主任,学校另设立优秀班主任奖,奖金额度暂按每人每月20元累计,具体考核标准及等级详见《东野中学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每月考核一次,学期汇总,奖励的优秀比例为30%。
4、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津贴考核发放办法:
按照《班组长工作考核细则》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每月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每月100-150元的津贴,一学期发放一次。
(会计按年级组长标准)
5、超工作量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1)、超过规定授课时数的标准课时为超课时,每节补贴暂定5元。
(2)节假日加班每天按30元补助,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则不属于加班。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标准:
1、课时量或工作量不足,每课时扣5元。
课时量或工作量不足,若能完成学校安排相应的事务性工作,可视为满工作量。
2、上班期间迟到、早退(包括相关会议以及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等)每月累计3次,或无故缺勤一次,按一课时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病假:
病假每天扣发1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本人当天的档案工资;住院每天扣发5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本人当天的档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部分106元当月扣完为止,档案工资的扣发标准依据《一二一团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4、事假。
事假一天扣发20元绩效工资及当天本人档案工资;档案工资扣发标准依据《一二一团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5、旷工。
旷工每天扣100元,扣完为止。
(注:
脱岗即为旷工)
6、产假由社保部门发放产假工资,但可享受团场教师96元的奖励工资。
注:
出勤情况还要纳入教职工工作考核。
七、各级各类竞赛奖
论文获奖、发表,要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文件或通知为依据。
兵团教研网,新疆教育网发布的各类竞赛信息经过学校同意发文也可参赛。
(1)评优课
一
二
三
国家级
2000
1200
900
区、兵团级
800
500
300
市、师级
700
400
200
团场级
400
200
100
校级
100
80
50
注:
△一次竞赛分多级获奖的取最高奖励,不重复计算。
(2)论文获奖、发表
级别
获奖、发表
一
二
三
国家级
300
200
150
区、兵团级
200
150
100
市、师级
150
120
80
(3)教科研课题
级别
课题组和个人
课题组组长
国家级
3000
1000
区、兵团级
2000
500
市、师级
1000
300
(4)学生竞赛辅导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
150
120
区、兵团级
80
70
60
市、师级
50
40
30
注:
上级相关部门已经奖励的学校不另行奖励。
教师竞赛:
奖项
(限时限场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
1800
1500
省部级
1000
800
600
地区级
500
400
300
团级
200
150
100
校级
100
80
50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2、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3、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4、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6、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7、有其他严重损坏老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8、教职工打架骂人的,与学生发生冲突、殴打打学生的;9、不服从工作安排,谩骂领导者。
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规定比例。
东野中学
2011.3.
附件1:
东野中学中层领导考核细则
1、政治思想过硬,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不说不做有损学校、他人团结的话和事,如有违反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0—100元,并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2、能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决议和决策,工作上能及时和学校领导沟通,如有违背决议和决策又不能及时沟通,随心所欲的行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0—100元,并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3、工作中责任性强,有主动性、自觉性,敢于大胆管理,如责任心不强,主动性、自觉性差,有老好人的思想,在自己所管辖的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给工作带来不利后果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0—100元,并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0—100元,并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5、能妥善、有效地处理自己所管辖的事物,如由于方法不妥,出现责任事故,给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0—100元,并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6、对自己所管辖的工作范围,能勤检查、勤记载、勤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每一位教职工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如出现有不检查、不落实、不记载、不公平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0—100元,并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7、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把好考勤关,如出现以权送人情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0—100元,并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8、对本职工作不认真,办事拖拉,不能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给的任务(各类报表、材料等)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岗位津贴50—100元,并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9、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低于90%的,在本年度中不得评优、评先。
10、管理干部每学期听课20节,并有详细的听课记录及交流指导意见。
所有管理人员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指标考核。
附件2:
121团东野中学教师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教师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指标,特制定本细则:
德、能、勤、绩总分值为100分,其中:
德20分,能35分,勤30分,绩15分,本细则采取定量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
一、德:
20分
1、按时参加全学期学校召开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它集会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分)
2、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笔记篇数。
(2分)
3、服从大局,服从分配,按时参加学校党、政、工、团等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或临时召集的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分)
4、遵规守纪,按时上、下班,请假有书面假条。
(2分)
5、团结友爱,不拨弄是非,不散布消极言论,同事间不闹矛盾,不相互诋毁。
(2分)
6、服从工作分配,按时完成任务。
(2分)
7秉公办事,不弄虚做假,为人正直,是非分明。
(2分)
8、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做好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教转化工作,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分)
9、民主评议。
(4分)
有下列情况加分:
(1)见义勇为,受到师生及社会好评。
每件次加2分.
(2)支持学校建设,参加学校临时组织的杂活,每次加0.2分。
(3)向团、地区电台、电视台、刊物投稿,被采用的,团加0.2分,地区加1分,自治区(兵团)级加2分。
(4)积极献爱心捐款捐物的,每次加2分。
有下列情况减分:
(1)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会等活动,一次不参加减0.5分(公事除外),迟到、早退减0.2分,政治学习笔记少一篇减0.5分。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凡家长投诉一次减3分。
(3)不服从分配,对承担班主任等工作不接受、推诿者,减2分。
(4)同志间闹纠纷,打架、相互辱骂的,每件次减2分。
(5)有损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减2分。
(6)撵学生造成辍学者,每生减2分。
考核人:
1、考评组2、民主评议。
二、能(35分)
(一)教案:
5分。
考核人:
挂钩领导、教研组长
赋分标准:
A等5分、B等4分、C等3分、D等1分,无教案不得分。
(二)作业批改5分考核人:
挂钩领导教导处学生评价.
赋分标准:
A等5分、B等4分、C等3分、D等1分。
其中:
体育学科以带兴趣队、组织课间操和课外活动为此项考核依据,音乐课以课前歌声为考核依据。
美术有美术活动和作业,信息技术课以课堂训练为考核依据。
(三)听课4分,考核人:
教导处教研组长,听课有记录、有评价,(无评价或一句话评价一节次减0.2分),大学科主要以听本学科为主,每月听课不少于3节,不得突击听课,如有突击听课和弄虚做假行为,本项分值减半。
听课记录(15篇)缺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
(四)辅导3分考核人:
教导处考评组
1、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经常性做好学困生辅导,有辅导记录,统考及格率在安下片区平均线以上,得3分。
低于平均及格率五个百分点减1分,依次类推。
2、非统考科目,可组织兴趣小组,成员达到在校生的2%,要有辅导教案和活动计划,每星期至少辅导1个小时,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一人数和时间,得1分,按此比例上下浮动记分。
活动有记载,无记载减1分。
(五)评教5分。
考核人:
教导处、政教处
1、课堂纪律好,师生融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2、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无体罚和变相体罚(以反映为准)。
3、能妥善处理本节课内的偶发事件,不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
4、教师课余时间自觉融入学生中间,经常和学生交流,经常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家访活动。
此项以学生、家长评教为依据。
赋分标准:
A等5分、B等4分、C等3分、D等1分。
(六)教研10分考核人:
考评组、教研室、教导处、教研组长。
1、教研活动迟到、早退一次减0.5分,缺勤一次减1分。
不按时参加组内的听课、评课活动,每节次减0.5分。
2、承担公开课、示范课,校级1分/节,地区级2分/节,省级3分/节。
3、“教师论坛”承担发言任务的加1分/次。
4、课题研究:
校级1分、地区级2分、省级3分。
5、讲课以评价性听课和领导推门听课及学生评价为依据。
赋分标准:
A等5分、B等4分、C等3分、D等1分
6、教师基本功、业务考核。
赋分标准:
A等3分、B等2分、C等1分。
7、业务学习笔记2分(15篇)缺一篇扣0.5分,扣完为止。
(七)上报材料。
3分
平时和期末按时撰写和上交各项教学活动计划、总结和教育教学论文,按时上交各种表册、卷面分析等。
缺一项减0.5分。
(八)其它加分项:
1、因特殊需要,中途接上成绩较差(低于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十个百分点)的班级,在统考时及格率达到片区平均线,加2分。
2、辅导学生竞赛。
学科类、科技类、艺术类、体育类、团队活动类、其它类赋分标准:
(1)、教案0—0.2分。
(2)、学生取得名次,按辅导教师、科任老师、班主任分别为6:
3:
1比例奖分,据每个学生的奖励级别计算,教师的此项荣誉证书不另加分,逐级选拔的同项目比赛,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
项目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秀
片区或团
0.2
0.15
0.1
0.05
地区或兵团级
0.4
0.3
0.2
0.1
省部级
0.8
0.6
0.4
0.2
国家级
2
1.5
1
0.5
3、教学论文:
地区级1分/篇,省级及以上2分/篇。
4、指导青年教师,有记录、有成效加2分。
(九)其它减分项
1、不能胜任该学科、该学段的教学,被学校中途调整减3分。
2、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被调换者,减2分。
三、勤30分考核人:
校领导、考勤负责人
(一)考勤10分
1、社会公益活动、政治业务学习、集会、例会等迟到或早退扣0.2/次。
缺席(勤)扣0.5分/次。
2、病假扣0.3分/天(因病住院扣0.1分/天)。
3、事假扣0.5分/天,,旷工(包括脱岗)半天扣2分。
4、误课、私自调课扣0.5分/节。
5、口头带假,扣0.2分/次。
6、出勤率低于80%,此项不得分。
(二)工作量20分(部颁标准课时量以外的自习、二操一活动等,不另算工作量)。
满工作量得20分(特殊年级或班级,尽管班级人数较少,但课时量达到标准,可视为满量。
工作量计算公式:
实授课+班级实际人数
工作量=-----------------------×20
应授课时+标准班额人数
注:
凡已核发报酬的工作量不属于超工作量
四、绩15分考核人:
教导处教研室、考评组
1、期末统考成绩“三率”达到安下片区及格率、平均分、优秀率。
“三率”分值:
及格率占7.5分、平均分占5分、优秀率占2.5分。
教学成绩浮动分值的加减办法:
(注:
在片区平均成绩上下三个百分点后再进行加减分,10分封顶)。
(1)、高于浮动后平均“三率”的,多一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不能超过三率的各分值。
(2)、低于浮动后平均“三率”的,少一个百分点减0.2分,减分不能超过三率的各分值。
(3)、中途接了成绩差的班级,如果接班后第一学期统考成绩和上学期比较处于同等位置,不减分,如低于平均成绩的五个百分点之后,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第二学期统考成绩仍低于五个百分点,则按浮动后的减分规定减分。
2、中考按贡献率加减分值。
测算教学贡献率的方法如下:
A、B、C级人数总和占班级人数的百分比减去教育局中考规定50%的差(正值为超出、负值为不足);
用教育局中考规定的E、F级25%减去E、F人数总和占班级人数的百分比所得的差(正值为超出、负值为不足)。
把
和
两个差之和作为每个任课教师的教学成绩贡献百分率(正值为超出、负值为不足)。
多一个百分点加0.2分,少一个百分点减0.2分,10分封顶。
体育成绩A等50%,B等50%,多一个百分点加0.2分,少一个百分点减0.2分,C、D等一个百分点减0.2分,10分封顶。
3、非统考科目的成绩按实际工作量赋分,10分封顶。
说明:
德、勤、能、绩四项考核中,有一项考核得分低于该项分值50%以下,年度考核不能为优。
121团第二中学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适应教育改革要求,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学校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严格请假手续,教职工凡因病、因事需请假者,都要自觉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没有假条又不在工作岗位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假期届满必须按时返校销假,恢复工作或接受新的工作安排。
1、教职工因病必须治疗休息的,三天以内由本人写病假条,三天以上凭医院的证明向单位领导申请病假,工龄十年以下(含十年)每天病假扣25元;工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含20年)每天病假扣20元;工龄20年以上每天病假扣15元,事假每天扣30元。
三天以上(第四天起)不发工资。
年内请事假累计七天(含七天)以上者年终不得考评为优秀。
2、凡请事假或请病假要有本人写假条。
半天者,经值周领导批准,一天或一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3、各部门主任和其他行政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4、经批准后的病、事假条及医疗证明,由本人交教导处。
5、丧假:
父母(含岳父母或公婆)或配偶及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本地),外地按上级规定执行。
如假期已满未按时返回者接事假处理。
6、婚假:
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第二条:
由教导处牵头,值周领导查岗,每学期查岗不少于20次,签到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无故每少签一次,量化考核总分扣0.1分,少签10次以上(不含10次),每次扣0.5分,超15次(不含15次)考勤分为零。
第三条:
教师上课情况,由值周领导、教导处、教研室负责人检查,铃响后三分钟不到教室者提出批评,如月累计两次按一天事假处理。
早下课及中途离岗者同等处理。
每学期抽查不少于20次,并将抽查记录交教导处。
第四条:
1、凡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或集体活动,都实行点名制度,迟到或早退者按本规定第二条处理,有事、有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
2、具有传染性疾病的教职员工病休半年以上者,病愈后需经《医学院附属医院》复查,并取得医院证明可以恢复工作,方能正式安排工作。
其他特殊病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教职工探亲假(包括旅行结婚)按上级文件规定,一律安排在寒、暑假(特殊情况例外)。
第五条:
考勤由教导处负责,每月汇总上报校财务室。
第六条:
1、教职工考勤纳入量化考核,总分为10分,旷工一天扣5分,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扣0.3分,无故缺勤、私自调课(双方)按20元/节扣发,学校召开大会、集体活动、升国旗不到者按5元/次扣发,查岗缺席者按5元/次扣发。
第七条:
凡旷工者按本人日工资额的3倍扣发工资。
矿工两天以内的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矿工超过15天(含15天)以上者,将予以除名。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方可执行。
121团第二中学
2011.3
东野中学教辅人员考核细则
一、德(20分)、考勤(10分):
按教师款执行。
工作量20分,以学校核定的满工作量为准
二、能:
30分。
考核人校办政教处教导处服务对象评议
(一)业务能力15分
1、熟悉岗位业务,能熟练操作,无影响教育教学顺利开展。
(3分)
2、按时圆满完成岗位职责范围的工作。
3分
3、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不拖、不等、不靠。
2分
4、分类保管使用好各种设备和材料,无丢失、无损坏。
做好每学期物品的清盘、造册工作。
2分
5、能协助老师辅导兴趣小组,活动效果好。
1分
6、撰写论文发表在地区级以上或有证书。
1分
7、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不乱窜办公室闲聊。
1分
8、按时上交本岗位的计划、报表、教学资料及各类总结。
2分
(二)、服务态度与质量15分
1、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不耍脾气,不拒绝职责内的工作。
3分
2、不私自外借各种教学用品,能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保证准确、快速。
3分
3、认真、按时搞好辅助性工作,无失误。
3分
4、按时收交保管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各部门的资料和文件。
按时收存教学用品。
3分
5、团结协作,按时完成一些综合性的紧急事务,办事效率高。
3分.
上述
(一)
(二)两项内,哪一条没做到,一次扣1分。
三、绩20分考核人:
校办(考评组)
按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A等:
20分,B等:
18分,C等:
16分,D等:
14分。
说明:
德、勤、能、绩四项考核中,有一项考核得分低于该项分值50%以下,年度考核不能为优。
附件三
东野中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师市教育局关于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对班主任工作实施量化考核,考核细则如下:
考核分为:
班主任职业道德、班主任常规工作、班级常规管理、班级活动等四个部分。
一、班主任职业道德15分
1、讽刺、辱骂、变相体罚、体罚或殴打学生等行为,依据情节扣1-5分。
2、有擅自把学生赶出教室、擅自停课、以及其他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依据情节扣5—10分。
(如确需家长带回教育的,必须经教导处、政教处同意并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协议注意:
带回教育的时间、返校时间以及带回教育期间责任事故的划分等)。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
30分
1、按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论文、操行评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其他书面材料,根据撰写质量进行评定。
不按时完成的一项减1分,不交的一项减2分。
2、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
会议迟到每次扣0.5分,旷会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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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教职工 绩效 工资 考核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