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先进评选办法安全生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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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先进评选办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先进评选办法
1、安全标准化评审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核心要求5.1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4.4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5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4.6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教育培训
5.5.1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5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生产设备设施
5.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5.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
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
检维修方案应e68a847a6431333330346664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
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5.7作业安全
5.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
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
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
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7.4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
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7.5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5.8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
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8.3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
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8.4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5.9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9.3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5.10职业健康
5.10.1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10.3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1应急救援
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1.4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11.5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5.13.1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13.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2、如何制定基层工会职工标兵评选办法?
为表彰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工作者,弘扬安全生产的主人翁精神,激励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牢记“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积极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更进一步向前发展,根据200×第××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安全生产标兵的评选范围和对象
安全生产标兵每年在公司所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中评选一名。
二、安全生产标兵评选条件
1公司安全生产标兵必须具备公司(200×)第××号文件第×条第×款的基本条件。
2公司安全生产标兵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安全生产标兵应选自当年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2)必须是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甘于奉献,踏踏实实地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受到群众的认可、信服的先进分子,是安全工作的榜样;
(3)所在单位当年安全管理各项考评成绩应在各厂(单位)、车间(工段)、班组中处于领先地位;
(4)所在厂(单位)当年应无因工重伤及以上伤害事故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或所在车间(工段)、班组当年应无因工轻伤及以上伤害事故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
三、评选程序
1标兵的评选工作必须是以各厂(单位)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为前提,以群众推荐为基础,按照评比条件,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评选对象评议推荐,经本单位劳动竞赛委员会(没有劳动竞赛委员会的由党组织负责)讨论审核同意后,填写《××公司业务标兵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签署意见后,在次年2月底前报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转来的安全生产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一定途径听取群众意见,核实上报事迹材料,经筛选后按4/1的差额评选名额,附简要事迹材料,分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在评定安全生产标兵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评选必须有2/3以上委员在事迹材料上签署意见,半数以上投票同意评选出一名标兵和一名候补标兵。
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次年3月20日前报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4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推荐的安全生产标兵和候补标兵材料审核后,分送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评审。
安全生产标兵的产生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在次年3月底以前最终评定。
四、表彰与奖励
1公司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召开劳模、先进表彰大会,安全生产标兵与其他业务标兵、劳模、先进一并表彰。
2奖励标准和奖励经费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按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现在还能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吗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表彰证书格式:
xxxx(单位名称):
在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荣获先进单位称号,特发此状,以资鼓励。
公章(发证单位)年月日
4、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评,总结和交流经验活动记录怎么写
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写:
第一段当然为总纲之类的话,交待此文的背景历程等内容;
下面从检查了zd哪些内容,多少隐患,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分类,列出主要回隐患的整改对策;
对检查单位进行评比,列出状况好的,一般的。
较差的;
列出今年与去年进步,以及与法律法规及目标是否存在差距,提炼一些单位的答好的做法,进行推广;
5、如何制定基层工会职工劳模、先进评选办法?
为了大力弘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表彰公司中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分子和先进集体,激发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推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现根据公司重组后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公司劳模、先进评比办法:
一、劳模、先进的评选工作一定要以各单位总结工作为基础
公司所属各个单位及每个职工都应认真回顾总结本年度的工作,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还要对不足之处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此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一定的民主程序,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二、劳模、先进采取分级评选管理的原则
1各厂、单位(含控股层单位,下同)每年以年终总结工作为基础进行下列评选活动。
(1)按在册职工人数1%的比例评选本单位先进生产(工作)者,不足百人的控股层子公司可把比例适当放宽;
(2)按在编车间(工段)、科室总数10%以内的比例评选本单位先进集体;
(3)跨地区的千人以上的控股层子公司、厂,可根据实际需要将比例控制在2%以内在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基础上评选本厂单位劳模;
(4)各厂、单位可在本单位当年先进生产(工作)者或劳模中推荐1~2人参加公司劳动模范或业务标兵的评选;
(5)公司机关作为一个整体由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统一组织年终评优活动。
2公司每年在下属各厂、单位总结评比的基础上选出10名劳动模范,10名业务标兵,10个模范集体:
(1)公司在各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每年评定——公司劳动模范10名,劳动模范中生产操作岗位人员不少于60%,评定工作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并报公司党委、行政批准;
(2)公司每年评选表彰十大业务标兵,他们分别是安全生产标兵、质量管理标兵、设备管理标兵、经营管理标兵、行政管理标兵、科技工作标兵、教育工作标兵、党群工作标兵、思想政治工作标兵、服务工作标兵、业务标兵由有关委员会和协会在全公司范围内选拔,选拔推荐时要征求所在单位劳动竞赛委员会的意见,最后报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
具体归纳如下:
安全生产标兵——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质量管理标兵——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
设备管理标兵——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
经营管理标兵——公司企业管理协会;
行政管理标兵——公司企业管理协会;
科技工作标兵——公司科技工作委员会;
教育工作标兵——公司教育工作委员会;
党群工作标兵——公司文明建设委员会;
思想政治工作标兵——公司文明建设委员会;
服务工作标兵——公司生活福利委员会;
(3)公司每年选树10个限于车间(工段)、科室或班组的模范集体。
模范集体由各厂、单位在本单位先进集体(车间、工段)或二级以上班组中推荐1个,在此基础上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
(4)集体公司不能选足劳动模范、业务标兵、模范集体规定名额时,可以缺额。
3若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模及集体荣誉获得单位时,原则上推荐单位应在公司劳动模范、业务标兵和模范集体之内。
属地管理的子公司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推荐市、省、全国劳模。
三、评选条件
1本办法评选的各项先进个人和集体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对搞好国有企业充满信心,积极支持、参与公司的改革与建设工作;
(2)热爱企业,热爱本职,遵纪守法,艰苦创业,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当个人利益与企业、集体利益相抵触时,能作出正确处理;
(3)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响应公司号召,积极参加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劳动竞赛,在双增双节、提高质量、确保安全等项工作中卓越成就,充分发挥了骨干、带头、示范作用。
2公司劳模原则上须是当年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忘我劳动,苦干巧干,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对质量、产量、成本、消耗、效益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有重大突破,在同行中表现优越处于领先地位;
(2)对于降低成本、占领市场、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创造新经验、创建先进操作法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和重大成果等;
(3)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重大业绩者。
3公司业务标兵侧重将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中选出。
原则上亦应是本年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当选者须是群众公认的先进分子,在本行业、专业岗位做出了优异成绩,具体条件和推荐办法由有关委员会或协会制定,并报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
4公司模范集体须在具备评比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整个集体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整体管理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
5各厂、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具体条件。
跨地区的千人以上的控股层子公司评选本单位劳动模范,要制定出评选办法和条件,报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审查备案。
四、评选程序和表彰奖励
1公司劳模、业务标兵和模范集体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经本单位劳动竞赛委员会讨论审核同意,填写——公司劳动模范、业务标兵和模范集体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党委签署意见后,在次年2月底前报送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相关委员会、协会要通过相关途径听取群众意见,分别对推荐上报的公司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和业务标兵通过的事迹材料加以核实,上报再经筛选后按20%~30%的多余名额整理简要事迹材料,分送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的全体委员。
3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在讨论评定公司劳动模范、业务标兵和模范集体时要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先听取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对评比推荐工作的汇报,各位委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和讨论的基础上审定,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在评定公司劳动模范、业务标兵和模范集体时,须有2/3以上的委员到会,评定的劳动模范、业务标兵和模范集体表示同意的委员须有半数以上。
4各厂、单位评选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应在次年2月中旬结束并在2月底以前召开表彰大会。
表彰奖励经费在下拨的劳动竞赛经费中开支,独立核算的控股层单位经费自理。
5次年3月底公司劳动模范、业务标兵和模范集体的评定工作需完成,公司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召开劳模、先进表彰大会,表彰上一年度的公司劳动模范、业务标兵和模范集体,奖励经费在公司劳动竞赛经费中列支。
6奖励标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6、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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