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旅游业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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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旅游业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doc》
张家港市旅游业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抢抓当前旅游业由传统的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等复合型模式快速转型的良好机遇,整体推进全市旅游项目建设、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发展环境建设,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全面振兴,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的通知》和《张家港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特制订《张家港市旅游业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旅游要素和旅游市场的培育步伐,使旅游业主动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融入到上海国际大都市和长三角旅游经济圈。
以全面振兴张家港市旅游业,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生态环境的改善、城市“软实力”的提升,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文化的新跨越,为全面建设“协调张家港”、争创全省“第二个率先”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整合提炼“长江文化、河阳文化、鉴真文化、吉祥文化、佛教文化和美食文化”,全面推出和形成与“传奇张家港,休闲好地方”旅游形象相匹配的产品布局和品牌特色。
到2012年,初步打造成在长三角旅游圈有一定影响的休闲、度假、商务旅游目的地形象。
2.按照“一城四片区”(中心城区中央商务游憩、东部片区乡村体验、南部片区文化创意、西部片区旅游度假、北部片区滨江休闲)的总体产业布局,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分区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项目深度策划,加快商务休闲、生态度假、滨江观光、文化创意、乡村体验与和谐人居等旅游载体新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加快香山、双山、凤凰山、暨阳湖生态园、东渡苑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原有项目的完善和提升,通过全面整合新老资源,形成较为成熟的产品集群和产业布局。
3.集中力量实施市场推广,以上海目标市场为主,逐步推向长三角市场、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
2010年借上海世博会契机整体启动张家港旅游市场,2011年完成张家港旅游市场要素配套开始成熟营运,2012年初步形成张家港旅游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
4.建立和完善旅游发展和旅游市场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支持旅游发展、参与旅游发展、关心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推进计划
(一)城市中央商务游憩区的开发建设
中央商务游憩区指城区和杨舍镇所辖城乡结合部。
重点按照打造商务与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要求,树立城市即旅游的理念,坚持商旅文结合、旅游开发与城市品位提升结合的战略思路,因地制宜地对重点景观工程、商业街区、文化体育设施和滨水人居社区等现有城市资源进行旅游化、休闲化功能的改造与提升,在新增的城市景观与公益性建设项目中大力融入旅游元素,积极营造理想的城市游憩氛围。
5.打造城市旅游休闲气质形态。
三年内初步完成城市休闲气质形态的策划与包装,基本完成与旅游目的地城市相匹配的中央商务游憩功能配套。
(组织实施:
杨舍镇、绿管局、旅游局、建设局、文广局、贸易局、水利局)
6.培育具有张家港特色的商贸、文化街区。
借鉴打造旅游城市主题街区的先进理念,三年内完成步行街区(包括改造中的小城河)由商业功能向综合性商、旅、文、休复合功能的转型,形成体现以长江文化和张家港精神为深刻内涵,融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街区。
因地制宜开发其它特色商贸街区。
(组织实施:
贸易局及相关部门)
城西购物公园在业态布局和招商过程中,注重商务旅游、休闲娱乐功能的营造,集聚商贸人气,打造具有现代商务文化的特色街区。
(组织实施:
城投公司)
以市场化理念经营文化公益性项目,2010年完成市文化中心由会展向文化休闲、商业娱乐等旅游功能拓展,建设综合性文化休闲体验区。
(组织实施:
文化中心管委会、市委宣传部)
7.提升城市公园功能。
暨阳湖生态园2010年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会所酒店、生态馆、旅游休闲和景区导游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5月份世博会开园、全市旅游市场整体启动时对外开放营业。
三年内完成欢乐水世界、水上运河、湿地公园、特色商贸街等旅游项目工程,全面建成开放,并创建成国家AAAA级景区,顺利实现由商业地产开发向旅游休闲开发的转型。
(组织实施:
暨阳湖开发公司)
梁丰生态园2010年上半年完成参与性、体验性、娱乐性旅游项目策划与建设,确保5月份全市旅游市场整体启动时初步完成包装,三年内打造成富有现代时尚气息的生态休闲景区,并由国家AAA级升为AAAA景区。
(组织实施:
园林局)
8.近郊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开发。
改造和完善三利农业、神园葡萄、高老庄休闲会所等一批生态农业旅游点,提升旅游人气。
科学引导近郊“农家乐”和农业生态旅游的布局,鼓励“农家乐”点向农业特色旅游商品生产经营、农家体验等领域延伸,提高产业附加值。
(组织实施:
杨舍镇)
(二)东部乡村体验旅游区的开发建设
东部乡村体验旅游区是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南丰、乐余所辖的乡村生态旅游基础资源富集区域。
重点围绕“农场度假、乡村体验、生态休闲”的整体特色定位,大力开发乡村俱乐部、农场度假、农业休闲、湿地观光、民俗旅游等高品位的乡村体验旅游产品,逐步形成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龙头,南丰、乐余两镇项目产品相配套,具有“农场”品牌概念特色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打造在长三角地区农场休闲度假的特色品牌。
9.现代农业园区做足“农场”概念特色,以打造最经典的农场、最休闲的农场、最好玩的农场为目标诉求,着力开发融观光、休闲、度假、美食、运动、康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乡村体验项目。
2010年5月份前,完成核心区、青青世界生态园的各项旅游项目,以及餐饮住宿、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交通指引系统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并对外开放营业。
年内青青世界生态园创建国家AAA级景区。
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农场旅游”的整体旅游规划、改造和建设,形成较为成熟的乡村体验旅游区。
(组织实施: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青少年实践基地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充实旅游配套设施,拓展旅游功能,大力发展青少年社会实践旅游,实现“两个效益”有机统一。
(组织实施:
教育局)
10.永联村以成功创建成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业、农业、社区、文化休闲四大板块旅游项目建设力度,提升档次和水平,2010年5月份前完成成熟游线的设计和包装,并投放市场,三年内初步完成“华夏第一钢村”旅游品牌形象打造。
(组织实施:
南丰镇、永联村)
11.乐余镇依托长江滩涂湿地、天然芦苇荡等独特资源优势,大力开发与现代农业园区错位发展的乡村体验类项目。
三年内完成1—2个旅游区(点)建设并对外开放。
与此同时,积极挖掘“羊肉美食文化”,打造特色餐饮品牌。
(组织实施:
乐余镇)
(三)南部文化创意旅游区的开发建设
南部文化创意旅游区位于张家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的塘桥、凤凰两镇所辖区域。
重点依托名人、名胜、名寺、名泉、民歌、民俗等优势资源,通过“找文化敏感点,造典型象征物”手段,大力开发吉祥文化为主线特色的文化创意、文化体验和温泉休闲旅游产品,并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创意旅游示范区。
12.凤凰景区以创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为契机,整合旅游基础资源,主打民俗文化、温泉休闲两大品牌特色,三年内基本完成构建“一山(凤凰佛教文化名山)、一村(河阳山歌民俗文化村)、一园(桃花源生态农业园)、一街(恬庄古街)、一节(桃花节)”的旅游格局。
2010年5月份前,完成文昌阁和河阳山歌民俗文化村(馆)的布馆和核心景区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对外开放营运,年内核心景区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
(组织实施:
凤凰镇)
金凤凰温泉度假村2010年5月份前,一期工程全面建成并对外开放营业。
三年内完成五星级酒店、大型温泉浴场等二期期工程项目。
(组织实施:
凤凰镇、金凤凰温泉度假管理有限公司)
13.理顺东渡苑景区管理体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景区管委会和开发公司,统一负责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
依托鉴真东渡的国际影响力,突出东渡启航成功地和吉祥福地文化的特色,借鉴旅游开发与商业房产开发有机结合的经验,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景区范围和旅游内涵,逐步建设成融中外民俗文化体验、中日文化交流和精品生活社区于一体的综合性吉祥文化主题公园,成为张家港吉祥福地的象征。
2010年5月份前,完成原有景区停车场,门楼和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项目建设和增设游客参与性项目,实行封闭式市场营运。
三年内完成由国家AAA级景区向AAAA级景区升级。
(组织实施:
塘桥镇、政府办、旅游局)
做好徐家湾遗址、鹿苑古街等文物挖掘、保护和开发,提升东渡苑景区的历史文化底蕴。
(组织实施:
塘桥镇、文广局、旅游局)
(四)西部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
西部旅游度假区指金港镇所辖范围和保税区。
依托“江、岛、港、山”等独特资源,突出“双山度假、港口休闲、香山体验”特色,大力开发岛屿度假、商务休闲、港口观光、健身康体、江鲜美食等旅游项目,形成高端“生态度假与商务休闲”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并争取建成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14.香山风景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打文化牌,做休闲文章,提升景区功能和市场价值。
2010年5月份前完成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聆风塔及塔院、仰崇楼等内部布置和文化包装,实行景区市场化封闭营运。
三年内增设一批景区参与性、娱乐性和体验性项目,并由国家AAA级升为AAAA级景区。
(组织实施:
宣传部、金港镇、旅游局)
15.双山岛旅游度假区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为目标,突出高端休闲度假特色,三年内全面完成游客集散中心、中央湖泊休闲区的旅游项目及配套服务建设,并对外开放营运。
(组织实施:
保税区、金港镇)
16.启动东山村遗址公园规划、建设,并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组织实施:
金港镇、文广局、旅游局)
(五)北部滨江休闲旅游区的开发建设
北部滨江休闲旅游区指锦丰、大新所辖范围。
依托“亲水滨江”特色,做足“沙上文化”与“工业旅游”文章,大力开发“滨江休闲与工业旅游”项目,形成滨江休闲、亲水体验、水上运动和工业旅游的产业集聚区。
17.结合锦丰新城区建设,规划建设“沙上文化主题公园”,三年内一期工程建成,部分项目对外开放。
(组织实施:
锦丰镇)
18.以沙钢现有资源为基础,筹建钢铁博物馆,三年内完成工业旅游基础设施配套,率先建成工业旅游基地。
(组织实施:
沙钢集团)
19.拓展双杏寺规模和内涵,完善旅游要素配套,三年内基本建成可对外营运的旅游景区。
(组织实施:
大新镇)
(六)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20.完成编制《张家港市水上旅游规划》、《张家港市乡村旅游规划》和《张家港市夜景旅游项目策划》。
(组织实施:
旅游局)
21.按照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以镇(区)为实施主体,分别编制分区旅游规划和重点旅游项目策划。
(组织实施:
各镇、区)
四、旅游产品开发推进计划
22.团队旅游产品开发。
以上海集散中心、龙之旅全国旅游协作网和周边城市各大旅行社为主要平台开发团队旅游。
2010年市场整体启动之年,以“搭车型”线路为主,目的地线路为辅;之后,随着全市旅游产品的逐步增多和成熟,转向培育和推出“一日游、二日行”或“二日游”典型旅游目的地产品线路。
(组织实施:
旅游局)
23.会务旅游产品开发。
以上海等城市行业协会、政府培训机构成和各大旅行社为主要平台开发会务、政务旅游。
利用星级宾馆多、条件好,条线行业知名度高的优势,组织多样性会务旅游产品和政务考察旅游线路,吸引上海市场和长三角市场。
(组织实施:
旅游局)
24.自驾旅游产品开发。
以上海等汽车俱乐部和各大社区为主要平台进行自驾游产品的市场推广。
重点以自驾车旅游护照形式提供优惠价格和优质服务,引导和开发自驾游市场。
(组织实施:
旅游局)
25.青少年修学旅游产品开发。
以周边城市教育部门和各大旅行社为主要平台,依托青少年实践基地优势,开发修学旅游。
(组织实施:
旅游局、教育局)
26.节庆旅游产品开发。
在长江文化旅游节、长江文化艺术节、凤凰桃花节、美食节等现有节庆的基础上,利用各镇个性特色资源,不断拓展节庆内涵和节庆类型,以节庆平台带动旅游市场繁荣,争取全年形成半年左右时间推广节庆旅游。
(组织实施:
旅游局和相关镇、部门)
五、旅游市场开发推进计划
27.完善和提升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功能。
新建张家港旅游集散咨询网和服务营运大厅,赋予宣传推广、旅游咨询、电子商务、游客集散等多重功能。
与上海等城市集散中心结成联盟,开展“客源互送”,成为全市对外市场开发核心窗口。
依托“中心平台”,推出面向本市居民的旅游专车专线,方便居民游览景区。
同时,对张家港市民推出价格优惠的旅游年卡、月票和联票等服务。
(组织实施:
旅游局)
28.抓好市场推广基础建设。
一是组建营销服务网络。
以张家港市旅游集散咨询中心为核心,各旅游企业和景区建立相应营销机构,构建全市旅游市场宣传推广网络。
组建专业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导游和服务人员队伍。
二是统一形象定位和宣传内容。
组织开展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公开征集活动,使“传奇张家港,休闲好地方”旅游形象宣传更加生动而富有吸引力。
根据每年市场营销重点,统一编制和推出多种形式的旅游宣传资料。
(组织实施:
旅游局)
29.建立市场推广平台。
以上海目标市场为主,全方位建立张家港市旅游市场营销合作和宣传推广平台。
(组织实施:
旅游局)
与传媒机构合作,形成以覆盖上海市场为主的媒体推广合作平台,通过编制和实施媒体运作方案,确保常年在各大主流媒体和网站门户进行宣传推广,并直接为全市旅游企业和景区服务。
与旅游机构(企业)合作,通过上海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协会、自驾车俱乐部、培训机构和各大旅行社,运营团队旅游、会务旅游、自驾旅游和青少年修学旅游等。
与世博机构合作,大力推介“中国农民城市化幸福生活之旅”体验产品和提供餐饮住宿配套服务,借世博会影响力,扩大城市知名度,提升吸引力。
30.加大组织节庆推介和外出专场推介活动力度。
精心策划各类旅游节庆活动,争取全年形成4到5个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的个性化旅游节庆品牌活动。
长江文化旅游节时间前移到5月份前,以有利于利用长江鲜美食品牌优势和抢占世博市场的机遇市场。
2010年5月份前,组织赴上海开展张家港旅游专场推介会,下半年赴苏州、无锡、常州等地开展旅游专场推介活动。
(组织实施:
旅游局及相关镇、部门)
六、旅游环境配套推进计划
31.实施景区规范化建设。
2010年5月份前完成香山景区、凤凰山景区、东渡苑景区和农场景区收取门票、市场化营运的相关前期准备,首批实行门票制管理的景区和景区参与性收费项目总数不少于10区(点)。
对免收大景区门票的景区,要加大配套服务项目的建设,提升经济效益。
完善景区导服中心、公共标识系统、卫生和安全设施、停车场地、售卖和餐饮等配套建设,为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利条件。
(组织实施:
各镇(区)和园林局、物价局、旅游局)
32.提升城市旅游环境水平。
加强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清除视觉污染,展示生态、宜居、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在高速公路及城市主要入口设置大型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牌,强化城市旅游形象氛围。
完善通达景区道路交通设施和旅游交通指引标识。
主要景区(点)有公交路线,并设置公交站点,方便旅客出行。
旅游车辆按国家规定实行统一扎口管理。
改善旅游通行环境,交通纠错以教育为主。
(组织实施:
各镇(区)和主管部门)
33.开发系列旅游商品。
进一步对旅游特色商品、农产品和纪念品进行深度挖掘和包装,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规范生产、销售和服务流程,打造旅游商品品牌。
(组织实施:
旅游局、农业局、贸易局)
34.加强旅游行业规范管理。
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重视旅游安全,规范景区、宾馆、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
对社会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交通和旅游购物等涉旅企业实行定点管理,营造文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对涉旅单位和景区从业人员分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专题教育培训,形成“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良好氛围。
(组织实施:
旅游局及相关部门)
七、保障措施
35.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和加强市旅游委员会,领导和协调共同推进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市场推广和旅游环境配套等方面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把旅游工作纳入各镇(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各镇(区)明确旅游工作分管领导,并设一名旅游助理。
(组织实施:
市委办、政府办)
36.强化分工合作机制。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重点和计划任务,由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分解落实到相关方面明确任务内容、完成时间和责任领导,确保三年内全面实现各项计划目标。
由市旅游委员会协调和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各自的工作计划,并提出和实施督查、考核、奖励办法。
(组织实施:
市旅委)
37.落实项目推进措施。
对全部重点项目落实建设主体、责任领导、进度计划,确保所有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建立全市旅游项目数据库,并尽可能将本市项目纳入国家、省和苏州市的旅游项目数据库中,为争取各级对项目的工作支持和经费支持奠定基础。
根据旅游业发展状况,市财政安排引导资金,用于旅游项目开发、旅游规划、旅游宣传和旅游要素配套建设补助和奖励;制订并实施在用地、税收、规费等方面扶持重点旅游项目的优惠政策;对有重大影响的旅游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商订财政扶持政策。
(组织实施:
市旅委、财政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
38.落实产业发展激励措施。
调动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对地接业务拓展、景区等级提升、星级饭店创建、星级农家乐建设、旅游要素配套、服务品牌培育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组织实施:
市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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