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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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汇编
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汇编
营养科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汇编
2010年5月31日
第一部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1、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2、临床营养科营养医师工作职责
3、临床营养科营养(技)师工作职责
4、临床营养科护士工作职责
5、治疗膳食配制室专业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6、临床营养科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7、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8、采购员工作职责
9、临床营养科肠内营养液配制员工作职责
10、营养厨师工作职责
11、面点师工作职责
12、营养科厨工工作职责
13、订餐员工作职责
14、营养配餐员工作职责
15、值班员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一)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制度
1、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2、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3.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4.营养会诊工作制度
5、营养科工作交接班制度
6、临床营养科感染监控制度
7、静脉营养混合液工作制度
8、静脉营养混合液配制室消毒隔离制度
9、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10、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管理制度
11、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12、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制度
(二)、临床营养科的业务流程
1、住院患者营养评价工作流程
2、营养查房工作流程
3、营养门诊工作流程
4、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流程
5、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6、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7、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流程
8、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流程
(三)、营养食堂管理制度
1、原材料采购准入制度
2、仓库进货、出库制度
3、病人饮食制度
4、饮食查对制度
5、个人、环境、食品卫生制度
6、厨房设备维护制度
7、水、电、煤气、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8、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9、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部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一)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科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质量检查标准等。
4.负责组织开展营养诊疗工作。
开设营养门诊、参加危重病人及特殊营养治疗病人的查房、会诊,组织营养查房且每周1~2次,组织科室病例讨论等。
5.负责指导、检查营养医师和营养师的营养诊疗工作、监督肠内营养治疗的合理性,对不合理的肠内营养医嘱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
6.负责组织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积极支持和鼓励营养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带领全科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7.示范基地医院还应承担教学工作,负责安排、指导实习和进修带教,组织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等专业教育工作。
8.对于营养治疗使用的非药品类医用营养品有索证确认的责任。
9.对于营养治疗使用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索证确认。
10.指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事故发生。
(二)临床营养科营养医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上级营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营养诊治工作:
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评估营养治疗效果,书写营养病历。
2.负责所管病区病人的营养查房:
下列病人初级医师每天查房1~2次:
病危、病重、腹泻、呕吐、新开肠内营养治疗2天内、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当日的病人、特殊病人。
除前述病人外的其他管饲病人、糖尿病、肾病、低盐饮食的病人,每周查房一次。
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参与营养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院外会诊须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
对个体化营养治疗方案(包括治疗膳食、肠内营养、肠外营养)的制定必须由临床营养科会诊后进行专科处方。
4.完成营养门诊工作:
营养门诊开诊次数不少于1次/周。
5.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组织开展患者和院内医务人员的营养宣教工作。
6.参与营养制剂的进货及质量的监管。
(三)临床营养科营养(技)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和营养医师的指导下,协助营养诊疗工作,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治疗食谱制订、营养素摄入量的计算、个性化营养食谱设计、膳食指导建议和营养宣教工作。
2.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的具体操作:
膳食调查,体格测量,实验室生化指标的检测等工作。
3.负责治疗膳食制作质量的监管与指导,配制肠内营养制剂或营养配制室配制员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和监管,负责营养制剂配制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营养医嘱的有效执行。
4.负责营养配制室和病人食堂的感染监控。
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5.负责营养治疗制备部门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等相关制度的管理,组织并参与营养食堂食品卫生的检查与指导,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6.对本科室内采购、领用的营养治疗产品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和储存,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
7.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四)临床营养科护士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和/或护士长领导下,协助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2.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录入医院收费系统,分发营养治疗医嘱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3.负责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和/或肠外营养制剂。
4.根据营养治疗核对制度,负责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审核确认。
5.负责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完成院感的卫生学检测。
6.参与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科研和新技术、新项目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五)治疗膳食配制室专业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和加工要求制备各类治疗膳食。
2.完成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的要求。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常规。
(六)临床营养科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食堂、餐厅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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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营养师的指导下,负责各种饮食制作和配送的监督管理。
3.负责食堂各岗位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度的制订。
4.负责食堂成本控制和核算,上报伙食费月报,及时分析每月收支月报表。
5.负责考察市场,参与食品定价洽谈。
6.负责食堂设备和厨餐具的管理。
7.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签合同及其管理。
8.参与征求患者意见,负责病人投诉的处理。
(七)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1、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食堂仓储食品的出入库、保管和质量控制。
2、负责食品的验收入库工作,严禁过期、霉烂、变质、有毒、有异味、含有毒化学成分和受污染的食品入库。
3、落实出入库存管理规定,确保出入库存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帐物相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
4、按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做好食品的验收、入出库和储存工作。
5、负责仓储食品的出库月报工作。
6、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八)采购员工作职责
1.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食品采购工作。
2.做到按计划采购,确保医疗营养膳食按时制作与供应。
3.熟悉食品质量标准,按要求定点选购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的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的食品。
4.负责购回食品经验收后的分类入库。
5.负责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现金、支票和有关票据,预借采购用款,主动与核算员结清公款及票证,不得拖欠。
6.凡涉及5000元以上现金的采购业务,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并由领导指派两个人以上参与采购。
7.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临床营养科肠内营养液配制员工作职责
1.在营养师的领导下,根据营养医嘱,准时、准确完成全院管喂病人各餐次所需营养素的配制。
2.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即配液前、中、后查;核对科室、床号、姓名、营养素名、剂量、用法、时间。
3.及时做好营养素的记帐和转帐工作。
4.负责营养素瓶及配液用具的消毒工作。
5.负责配液室门、窗、煤气、空调的安全工作。
6.按肠内营养配液室工作制度严格做好卫生消毒隔离工作。
(十)营养厨师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按营养师制定的食谱及病人膳食原则负责病人各类饮食的制作。
2.负责各类饮食原料采购的定量。
3.负责各类食物原料的洗、切等粗、细加工,并控制成本。
4.负责包干区的卫生,每天小扫除,每周一大扫除。
5.按分工负责爱护餐具和厨具的维护和保管,节水,节电,节气,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
烹调、分发过程中防止污染,生熟用具分开。
6.值班厨师负责非正班时间病人饮食的制作与配送,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超出处理范围时及时上报。
(十一)面点师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按营养师制定的食谱及病人膳食原则负责病人所需面点的制作。
2.负责各种加工面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有遇疑问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确保各种膳食质量和食品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3.按治疗膳食原则,不得随意更改食谱,不得随意增减食品成份配料,不得随意改变烹制工序,使用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规定使用的范围和卫生标准。
4.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5.确保按时开餐。
(十二)营养科厨工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各类食品的加工。
2、对腐败变质,死因不明的食物不得加工。
海鲜类不与其它肉类混合清洗,必须无血、无异味。
所加工食品不得混合存放。
3、负责加工区域的整洁卫生,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底、边)。
4、负责操作切肉机、绞肉机,保证用后机器清洁卫生。
5、在厨师指导下做好蒸菜,掌握蒸菜上笼、下笼时间及当餐数量。
(十三)订餐员工作职责
1.在营养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到病房预订病人的饮食工作。
2.按饮食医嘱为病人订餐。
不收取现金,准时、准确、热情、耐心、周到服务。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熟悉膳食常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传好订餐流水、清空流水、电池充电、打印好发饭表和各种统计单。
5.负责保障好在职及特殊首长的订餐工作,及时报告情况,记帐病人及时记帐。
6.办公室订餐员保管好现金,预订新入院首长当天饮食,饭卡充值及出院退卡及时、准确不出错。
(十四)营养配餐员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病人饮食的分菜和送餐工作。
2.按“三查五对”(即发餐前、中、后查,对科室、姓名、床号、品种、数量),保证按订单、按时、按量发放病人饮食。
3.按发饭表备饭菜,不得浪费。
4.熟悉当天的菜谱品种,热情、周到为病人服务。
5.帮助因各种情况不能打饭的病人送餐到病房。
6.按分工负责摘洗菜,负责打扫并保持包干区的卫生。
7.随时保持餐车内用具摆放整齐及清洁卫生,正确使用两条毛巾(红毛巾擦洗餐车外面,绿毛由擦洗餐车里面)并做好消毒工作。
(十五)值班员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非正班时间和节假日的值班。
2.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科室工作不间断进行,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管理员报告,并有相应人员代岗方可离岗,不得擅自脱岗。
如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领导。
3.完成每日工作任务,热情接待来访、来电,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并负责卫生间、电梯间、办公室日常清理工作。
4.值班室要保持清洁、整齐、有序,不准晾、挂衣物等。
不准在室内吸烟、饮酒、会友,禁止外来人员在值班室留宿,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各工作间及办公室。
5.非工作时间内,定时巡视各楼层、检查水电、门等情况确保安全无隐患。
6.节假日白天设干部值班,值班干部要忠于职守,做好考勤,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巡视各工作间,查对治疗饮食单,确保病人就餐质量。
负责处理紧急事宜,保证科室工作正常运转。
如有特殊、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汇报。
7.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一、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制度
(一)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和下班前均须查阅、掌握全科新开管饲和治疗饮食医嘱信息。
2.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查阅病历及饮食医嘱、充分了解病人基本情况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后,到病房进行查体、询问膳食史等,了解病人疾病及营养需求,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等方面的问题,做好营养健康宣教和饮食行为指导,开处或调整营养治疗医嘱。
3.下列病人须每天查房2次:
病危、病重、腹泻、呕吐、新开管喂营养治疗2天内、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病人、特殊病人。
4.除第3条外的其他长期管喂病人、糖尿病、肾病、低盐饮食的病人,无特殊情况,每周查房1~2次。
5.坚持三级查房制度。
副主任营养医师、主治营养医师及科主任每周一次大查房与平时选择性查房相结合。
查房重点是危重病人、疑难病人、特殊病人、部分新开管饲营养治疗的病人,或病历讨论等教学查房。
查房时,应有营养医师、营养护士和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查房记录。
6.更换主管医生、营养师查房。
因休假3天以上等原因更换时,交接医生或营养师应对第三条所指病人进行床边查房,特殊病人做书面交班。
(二)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1.出诊人员必须是副高职称(含)以上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2.临床营养科每周至少开设营养门诊1个半天(包括独立门诊及联合门诊)。
3.出诊营养医师应按时出诊,不得迟到和擅离岗位。
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4.出诊时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有本科同级别医生顶替,不能出诊时须提前一天告知门诊。
5.营养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等问题。
6.营养门诊内的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7.指定专(兼)职人员或院内相关部门负责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8.营养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合理收费。
(三)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负责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开具营养治疗医嘱。
2.病房护士/营养护士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患者所用药品和医用营养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电子病历时由营养医师直接录入)。
3.临床营养科主任或副高级职称以上营养医师负责监督确认肠外全营养混合液医嘱的合理性。
4.营养护士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各制备部门。
5.营养(技)师根据营养治疗医嘱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相关人员配制肠内、肠外营养制剂。
6.营养护士应遵守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肠外营养制剂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7.医师到病房监督检查住院患者使用治疗膳食、肠内营养制剂和肠外营养混合液的情况,确保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四)营养会诊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营养技师在接到会诊电话和会诊邀请单后、了解受邀会诊情况后,前往会诊。
2.院内普通会诊须在约定会诊时间24小时内前往会诊科室,向临床科室医生和病人了解并分析病情,保证患者当日就餐,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管喂病人开出营养治疗医嘱,对有会诊单或辩症施膳要求者,须在24小时内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3.院内急会诊是指疑难病人,由医务部组织的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后,经科室领导同意,由主治以上(含主治)医生按时前往会诊,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管喂病人即开出营养治疗医嘱,对有会诊单或辩症施膳要求者,须在12小时内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4.院外会诊,必须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前往。
(五)营养科工作交接班制度
1.凡正班时间休息超过1天者,均应与接班者当面交接班。
2.交接班对象:
病危、病重、腹泻、呕吐、特殊病人。
3.交班内容:
病人科室、姓名、诊断、营养情况、饮食医嘱、营养治疗医嘱、特殊病人食谱、注意事项。
4.下列情况需对交接班对象写书面交班记录:
周六、周日、节日值班、休假超1周时。
5.休假超1周须对病危、病重、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病人、特殊病人进行床头交接班。
(六)临床营养科感染监控制度
1.肠内营养配制室消毒监控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配制室需按六步法洗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2)台面消毒:
每次操作完毕,用消毒剂、取专用洁净毛巾擦拭台面。
(3)空气消毒:
每日06:
30打开空气净化机,配液结束后关闭。
每日09:
00、15:
00通风两次,每次1小时。
每日中午12:
00——13:
00紫外线空气消毒1小时。
(4)营养液灌装容器: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再消毒、六保洁。
先用蒸汽消毒30分钟,温度100℃,再用远红外线消毒柜消毒30分钟,温度125℃,放消毒柜中保存。
(5)监测:
每月科室定期进行空气和营养素瓶等监测,并配合感染控制科每季度定期做好配制室空气、工作人员手、台面等生物学监测。
按Ⅱ类环境要求,空气细菌总数≤200cfu/m3,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cfu/m3,工作人员手细菌总数≤5cfu/m3。
2.餐具和烹调用具消毒监控制度
(1)餐具和烹调用具清洗执行五道程序: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消毒方法:
①.碗筷等餐具在远红外线消毒柜消毒,温度125℃,时间为30分钟。
②盆、勺等烹调用具以流通蒸汽消毒,温度100℃、时间30分钟,或煮沸消毒30分钟。
(3)病人餐具应专用,新入时配发一套已消毒餐具,病人用后自己保存。
出院时收回消毒。
(4)个别传染病人的餐具,新入时配发一套已消毒餐具,病人用后自己保存。
出院时专人收回,单独清洗后用蒸汽消毒30分钟,再常规消毒柜消毒。
或用一次性餐具。
(5)监测:
积极配合医院感染控制科及地方疾控中心每月监测一次。
3.积极配合感染控制工作,设感染控制联络员,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展开监测工作。
(七)静脉营养混合液工作制度
1.负责配制的人员要保持配液室的清洁、整齐,室内只存放当天的物品、药品,不得存放过多物品。
2.配液前75%乙醇消毒层流台面,紫外线照射40min、洁净系统开启30min、层流台开启20min后方可配液操作。
3.非配液人员不得进入配液室,参观人员不得进入缓冲室。
4.进入配液室配液前要更换洗手衣裤、戴帽子、口罩,洗手,入室更换拖鞋、无菌隔离衣或洁净服、戴无菌手套。
5.配液时禁止人员出入配液室,增添物品须经传递窗。
6.配液室的无菌物品每周消毒两次。
7.每两周测层流台风速1次,每季度检测配液室空气微粒。
如风速不合格时,及时查找原因。
8.每月抽查2份营养液做细菌培养,每月检测配液室内空气及层流台表面的细菌培养,每季抽查消毒剂的细菌检测,结果超标时要查找原因并重新检测直至合格,并作记录。
9.注意保护室内仪器,保持清洁,物归原处。
10.肠外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执行交接制度,包括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分发至各病区肠外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等。
(八)静脉营养混合液配制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区分洁净区和非洁净区。
2.无菌和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固定位置,不得混放。
3.及时领取各种药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定时检查清理,防过期。
4.配液前更换洗手衣裤、戴帽子、口罩、专业洗手入配制室,更换无菌隔离衣或洁净服及拖鞋,戴无菌手套。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配液时严格无菌操作以及注意减少微粒操作。
6.操作结束后,及时整理用物,保持配制室整洁。
7.台面和地面清洁消毒1次,先以温水擦拭,再以含氯消毒剂擦拭,备药时及操作前以75%酒精擦拭。
8.墙面每周含氯消毒剂擦拭一次。
9.室内拖鞋每周清洁消毒1次,先清洗污物,再以含氯消毒剂浸泡及清水冲洗。
10.按医院感染控制科的要求,每月检测配液室内空气、层流台表面及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检测超标时要查找原因并重新检测直至合格,并作记录。
(九)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1.肠内营养配制室应负责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肠内营养配制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齐。
配制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进出肠内营养配制室时应更衣,工作时必须衣帽整齐、戴口罩、清洁双手或使用无菌手套进行操作。
3.配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准确执行医嘱,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仪器设备使用应遵守有关规范,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应分装入专用消毒过的容器中,其标签应注明患者姓名、病区、床号、产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配制日期等,并对产品实行留样制度。
5.营养护士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及其发放对象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分发,在分发时应有交接签名制度。
6.肠内营养制剂配制所需的各种营养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指定专人进行肠内营养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7.营养(技)师应认真做好肠内营养制剂配制技术资料的管理,以备查询。
每天配液完毕整理用物后,用温开水擦洗台面和地面,再用含氯消毒剂擦洗,室内拖鞋每周清洁并用含氯消毒剂消毒一次。
8.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喂养泵送回来后,先用75%酒精擦洗消毒,再用温水擦洗干净,放回柜内备用。
10.配液器具清洁、晾干后,包好送消毒。
(十)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管理制度
1.临床营养科负责采购肠内营养制剂,并负责对肠内营养制剂的质量审核、使用监督和相关管理工作。
2.采购的肠内营养制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必须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税务登记证》的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出示以上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3.按规定要求成立肠内营养制剂招标委员会,成员由临床营养科主任以及四名中级职称以上的医生和营养师组成。
新制剂购入由招标委员会审核其营养成分、价格、供货方资质等,以会议投票的形式进行择优选购,票数通过50%以上的结果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4.投票通过的肠内营养制剂,由临床营养科与供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供货单位按中标价(或低于中标价)向需方及时提供产品。
5.营养科根据使用需要下达购销计划,制剂供货单位所供产品与计划中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相符,每个品种、批号的产品必须随货附有营养成分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单,否则不予收货。
6.营养科按仓储要求设立专门仓库储存,专人负责,合理制订采购计划,严格出入库管理,建立并做好相关登记制度。
(十一)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1.治疗膳食配制室应在临床营养科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治疗膳食食谱的编制以及治疗膳食、实验膳食、代谢膳食的制作和分发工作。
2.治疗膳食配制室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保证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达到标准要求,并且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3.营养(技)师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应符合营养治疗医嘱的原则,既要考虑膳食的营养成分、性状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选择以减少营养素损失。
4.专业操作人员应按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完成各种膳食的称重、调配和烹制等工作。
5.营养护士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制作好的治疗膳食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6.专业操作人员负责治疗膳食的分发及保温工作,实行留样制度。
7.营养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和尝菜制度,对制作好的治疗膳食的质量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8.根据食品管理规范指定专人进行营养治疗膳食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做好治疗膳食的质量监控。
9.临床营养科应定期组织治疗膳食配制室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十二)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制度
1.营养代谢实验室应保持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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