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评比奖励办法讨论稿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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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评比奖励办法讨论稿修改稿
专业技术人员评比奖励办法
(讨论稿)
为充分发挥基础管理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专业公司、公司直管项目部现场在岗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财务技术人员、商务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质量技术人员,如果现场无财务、商务技术人员的专业公司本部财务、商务技术人员可参加评比。
二、评比奖励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由补贴和评比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补贴:
所有在岗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补贴200元,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补贴500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补贴800元。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
(二)评比奖励:
1、职责
(1)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的评比。
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商务系统评比,科技信息部负责工程技术系统评比,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系统评比,质量环保部负责质量环保系统评比,财务产权部负责财务系统评比.
(2)各部门按职责分工,以专业公司、直管项目部为单元进行考核评比。
(3)各单位按系统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排名。
2、流程
(1)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按系统评比出标兵单位和优秀单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其中:
标兵单位占参评单位20%,
优秀单位占参评单位50%。
(2)被评为标兵单位、优秀单位的业务分管经理、总工程师根据分管业务分别对各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比排序,评选出标兵和优秀人员并兑现奖励,报相关系统、人力资源部备案。
其中:
标兵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20%,
优秀人员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50%。
3、奖励标准
(1)标兵单位的标兵每人每月3000元,优秀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
(2)优秀单位的标兵每人每月2000元,优秀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
(3)被评为标兵单位的现场部门负责人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奖励,被评为优秀单位的现场部门负责人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奖励。
三、各部门考核评比细则见附表。
四、本办法自2018年月日起实施。
附表:
各部门对专业公司、直管项目部考核细则
3、安全管理部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评价标准
标准1000分
1
目标管理
1.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不得分。
2.未把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到作业层的,每缺扣1分/单位
3.安全管理目标缺少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中的任何一项的1分/项。
4.安全管理目标未经过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行文发布的1分/项目部.
5.未制定目标实现保证措施的扣3分/项目部。
6.目标实现保证措施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差;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的1分/项目部。
7.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对保证措施及责任部门、人员及时调整的1分/项。
8.没有目标实现过程措施落实监督管理痕迹的1分/项.
9.没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分析的1分/项.
30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1.项目部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扣4分/项目部。
2.未完善相关会议或议事制度;未按规定组织安委会会议的2分/项。
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不主持会议;未发布会议纪要的2分/次。
4.主要人员发生变动,未及时调整安委会(或小组)机构的扣1分.
5.未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四大保证体系的扣4分/项目部。
6.四大保证体系职责不明确,监督管理没有痕迹的扣2分/项。
7.项目部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扣5分;未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人员资质不合格扣2分/人.
8.责任区监督无记录或者记录不连续;发现问题跟踪整改闭合不到位的2分/项.
9.危大工程部履行现场旁站监督的2分/次。
10.不按照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周会、月度专业例会的2分/次。
30
3
责任制
1.未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不得分.
2.责任制度未经过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行文发布的扣2分。
3.未依据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项目部全员安全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没有落实到全员;没有进行逐人确认签字告知的2分/项。
4.未对责任制、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落实过程、年度考核的扣2分。
30
4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1.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扣5分.
2.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整项不得分。
3.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扣3分。
4.费用适用范围不合法的扣3分。
5.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未经审核、审批的扣1分。
6.无安全生产费用统计台账、记录不完整、未做到月度统计、年度汇总扣1分/项。
7.没有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扣5分.
30
5
法律法规获取与宣贯
1.未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系有关法律法规获取要求,获取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形成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的扣2分;
2.没有结合项目管理需求组织开展年度、过程法律法规教育宣贯或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每项扣2分。
20
6
制度与操作规程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经主要负责人审批、行文发布的本项不得分。
2.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项、不适用的扣1分/处。
3.安全管理制度有严重缺项的扣3分。
4.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未及时传达、张挂到部门、岗位、工种的扣1分/处。
20
7
安全教育
1.未制定、行文发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整项不得分;
2.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主管部门或责任人扣2分。
3.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2分.
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为落实项目、专业、班组三级管控;未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账和档案扣3分。
5.对教育培训效果不进行验证、评估扣3分。
6.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资质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上岗资格的扣3分/人。
7.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直接上岗的扣1分/人.
8.三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过安全培训的扣2分/人。
9.对重新上岗、调整工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1分/人。
10.未对实施四新技术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扣2分.
11.未组织或监督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扣2分。
12.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的扣2分。
60
8
施工设备管理
1.未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本项不得分.
2.未设置或明确施工设备管理主责业务部门、岗位的扣2分.
3.施工设备管理职责或岗位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
4.制度完善不全面;或者实施不到位的扣2分。
5.租赁、购置、重新安装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没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或检验合格证不在有效期的2分/台。
6.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证件、资料不齐全的1分/台。
7.违章改造、制造特种设备的2分/项.
8.未建立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的扣3分。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人.
10.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未在投入使用前向地方政府、项目监理单位报备,获得地方注册和投用许可的2分/台。
11.为落实施工设备使用、交接班、过程维修保养记录等监督检查的扣2分。
12.项目部为识别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危险源,未制定相应措施的3分/台。
13.项目部未按照危险作业方案编制、审批流程编制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直接施工的扣2分。
14.危险作业中违背措施施工的2分/台.
15.危险作业安监人员、机械管理人员未落实现场监督的扣1分。
60
9
作业安全监督(工程技术、施工用电、安全设施、受限空间、脚手架与跨越、防火防爆、消防安全、场内交通与大件运输、文明施工、调试试运等)
1.未监督项目部技术管理体系按照项目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需求,配备足额的技术管理人员的扣2分。
2.未监督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包含安全技术措施章节的本项不得分。
3.未参加或监督相关人员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未保存交底记录的扣1分.
4.未监督相关部门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的扣1分/处。
5.未监督相关部门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扣2分/处.
6.未监督相关部门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的扣2分/处。
7.未按规定落实危大工程施工过程安监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的2分/处。
8.未监督相关部门针对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的扣2分/处。
9.未监督相关部门针对所有施工项目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必须依据方案或指导书组织施工的2分/处。
10.危险作业不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者不按照作业票措施要求、有效时间要求执行的2分/处。
11.项目施工前不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的;符合重复交底项目不组织重复交底、签字的扣2分/处。
12.项目部没编制完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2分/项目部。
13.未设置专人管理临时用电的2分/项目部。
14.施工用电设施未经过验收直接投入使用的2分/项目部。
15.施工配电系统未达到“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标准的扣2分/项目部。
16.施工现场用电箱未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的扣2分/处。
17.配电箱、开关柜破损、无防火、防雨功能的1分/处。
18.作业区照明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的1分/处。
19.用电设施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铁质金属平台、铁质集装箱办公室、休息室、工作间等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接地或接零保护的1分/处。
20.高大建筑结构、高处作业区域没设置防雷设施,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可靠接地接零保护的扣2分/处.
21.未按规定对现场用电箱柜、接地、防雷设施进行检查、检测保存记录或者记录不完善的扣2分/项目部。
22.项目部未完善安全设施与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1分/项目部。
23.项目开工前或每年年初没对安全设施的设置、安全保护用品采购进行全面规划的1分/项目部.
24.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没有按规程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完善醒目标识的2分/处.
25.机械、传动装置的转动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的1分/处.
26.高处行走区域、临边危险区域未设置安全扶手绳或安全网设施的扣2分/处.
27.高处作业人员没按规定配发、正确使用安全带、速差自控器、攀登自锁器的扣2分/处.
28.不经批准私自拆移安全设施,或者经批准拆移设施后不及时恢复的2分/处.
29.恶劣天气之后不组织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复验收的1分/项。
30.项目部未对受限空间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未完善受限空间安全措施、未设置醒目安全标识的扣2分/处。
31.受限空间作业没办理施工作业票或未履行施工许可手续的3分/处。
32.受限空间作业未履行“先检测后施工”规定的扣2分/处。
33.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完善作业人员应急逃生设施、通道的2分/处.
34.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受限空间施工照明电压不符合安全电压标准的2分/处.
35.在金属容器内部同时进行电气焊、气割作业的2分/处。
36.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不设置专人监护的2分/处。
37.项目部未完善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安全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扣2分/项目部。
38.脚手架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2分/处。
39.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架规要求的2分/处。
40.脚手架搭设人员不持证上岗的2分/人。
41.脚手架搭设、拆除前不贬值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2分/处。
42.危大工程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的2分/项.
43.大型、特殊形式的脚手架或大面积模板支撑架搭拆过程未设置专人监护的2分/处.
44.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信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2分/处。
45.超荷载使用或增加设计用途以外的通途使用脚手架的3分/处。
46.所有脚手架设施没经过质量验收、没挂牌直接使用的2分/处。
47.私自拆改脚手架系统的2分/处。
48.项目部未完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扣2分/项目部。
49.炸药、雷管使用、存放、退料不符合制度程序规定的2分/处。
50.油库、木工间、易燃易爆气体、油漆、稀料存放间建设位置不合法;或者没有完善明显禁火标识;没完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的2分/处。
51.施工用气压力容器、管道、气瓶间、距离明火点安全距离不够的1分/处.
52.运输易燃易爆危化品不合法1分/处.
53.办公区、宿舍区距离危险区域不符合规定的3分/项目部。
54.项目部生活区、办公区临建安全距离不合格;人员密集生活、活动和作业区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2分/项目部.
55.。
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消防系统设置不合格、消防器材配备不满足火灾应急需求的1分/处。
56.项目部未建立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域消防系统及设施配置平面图;未完善消防设施、用具管理台账的1分/项目部。
57.消防系统、设施无防雨、防冻措施;或者设施、器材超有效期限使用的1分/处。
58.项目部未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或未完善重点防火部位动态管理档案的1分/项目部.
59.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票的1分/项目部。
60.项目部未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项目部。
61.施工现场机等车辆道路、桥梁、隧洞、涵洞、照明、警示标志、安全设施等未按照施工运输安全要求进行设计、报批,建设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扣5分/项目部。
62.未按规定对现场施工车辆进行检查2分/项目部。
63.使用报废车辆扣5分/项目部。
64.专用机等车辆驾驶室外载人、人货混载的扣2分/项目部.
65.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等车辆扣5分/项目部.
66.大型设备运输不编制专项运输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扣2分/项目部。
67.现场以外大件运输未向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申报的扣2分/项目部。
68.项目部未完善文明施工方案的扣2分/项目部。
69.施工区域未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的扣2分/项目部。
70.现场主要进出口未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的、未设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扣2分/项目部。
71.施工现场未设置“五牌一图"、未划分责任区、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的扣2分/项目部。
72.现场所有功能区域临建设施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扣1分/项目部.
73.作业场地积水积泥、道路、管道、管沟堵塞的扣1分/项目部。
74.作业面余料、垃圾、废料清理不及时扣1分/项目部.
75.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穿着工装的扣1分/人。
76.作业现场流动吸烟的扣1分/人。
77.现场气水电线路敷设不规范扣1分/项目部。
78.材料设备不定置码放,不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扣2分/项目部。
79.现场车辆不定区停放,车容不整洁扣1分/项目部。
80.现场未设置卫生、急救、保健设施扣1分/项目部.
81.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火灾未竣工建筑物内生活扣5分/项目部。
82.职工食堂卫生防疫情况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或食堂炊事人员不体检作业扣1分/项目部。
83.项目部未成立试运、调试管理机构;未明确职责扣5分/项目部。
84.未编制调试大纲、方案、措施,或未审批扣2分/项目部。
85.调试运行前为落实安全条件检查验收扣2分/项目部.
86.调试运行前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并形成记录扣2分/项目部。
87.对未完成调试、运行的建安项目,为落实单机调试、试运条件检查、确认扣2分/项目部。
88.运行系统、设备未和正在施工的系统、设备进行可靠的安全隔离扣2分/项目部.
89.用未经批准的方案进行保护定值、试验和验收扣2分/项目部。
90.备用电源、不停电电源及保护电源未能自动切换扣2分/项目部.
91.试运期间为落实工作票签发和工作许可制度扣2分/项目部。
130
10
作业行为监督(高处作业、高边坡与基坑作业、焊接作业、金属检验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张力架线作业、化学清洗作业等)
1.项目部未完善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或办法)扣5分/项目部。
2.项目部未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扣1分/人.
3.高处作业人员未经体检上岗;登高架设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无登高作业证上岗扣2分/人。
4.作业前未对作业区域安全措施和安全保护进行检查扣2分/次.
5.高处作业面物体存放有坠落风险;或高处投掷物体扣2分/处.
6.高处作业区域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网和其他安全措施设置不规范扣2分/处.
7.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扣2分/人。
8.高处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扣2分/处。
9.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天气从事高处作业扣5分/次。
10.雨雪天从事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扣2分/次。
11.高边坡与基坑作业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或未审批作业扣2分/项目部。
12.施工前未在地面外围设置集水坑、排水沟;开挖开口线外未设置防护栏墙,危险部位未设置警示标志,扣2分/处。
13.在松渣、危石、不稳定物体上、下方作业扣2分/处。
14.垂直交叉作业未设置隔离棚,为错开作业时间扣1分/处.
15.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未采取支护措施,未设置警示标志扣1分/处.
16.未按要求放坡扣2分/处。
17.未设置人员进出、上下专用通道扣1分/处.
18.未安排人员巡视、检查扣1分/处。
19.项目部未设置焊接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扣1分/处。
20.焊接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者证件超有效期使用扣1分/人.
21.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正确使用焊接保护用品扣1分/处。
22.焊接、切割、热处理作业未完善防火、防触电措施扣1分/处。
23.焊接二次接地线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处。
24.焊接作业完成后为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扣1分/处.
25.金属检验单位无资质扣3分/项目部。
26.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扣2分/人。
27.作业前未编制金属检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为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扣1分/处。
28.射线作业为提前预警和划出安全警戒区、未设置明确警示标志和设专人警戒扣1分/处.
29.作业人员未配备、正确使用安全保护用品和设专人监护扣1分/人.
30.射线作业人员为落实定期体检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扣1分/处.
31.射源存放场所未设置明显射线警示标志,未经检验合格;未按规定落实出退库制度扣1分/处.
32.射源丢失时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未报告相关部门扣3分/次。
33.起重作业前未编制起重吊装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未向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的2分/次。
34.指挥和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按照操作规程作业2分/人。
35.作业前未对起重机械、安全装置、起重工期器具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验收的2分/台。
36.起重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现场未设置施工技术人员做指导的3分/次。
37.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未设置专人监护,未按照“十不吊”作业的2分/处。
38.用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重物起吊承力点的,未经过审核、批准的1分/处。
39.恶劣天气、照明不足,风力6级及以上时从事吊装作业的1分/处.
40.两个及以上单位在一个区域构成交叉作业,存在安全风险时,未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未明确各方交叉作业安全措施的,扣3分/项目部.
41.交叉作业区域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从事交叉施工协调的,扣2分/次.
42.项目部未制定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为落实交叉作业安全交底的扣2分/项目部。
43.垂直交叉作业区域未采取安全隔离或其他措施的,扣1分/处。
44.交叉作业过程未使用工具袋、箩筐等运输工具、材料的,扣1分/处。
45.生产运行区域从事交叉作业未办理作业票、为交底、未设置专人监护的,扣1分/次.
46.项目部未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法),扣2分/项目部。
47.规定(或办法)未明确动火作业审批权限、作业许可范围、工作流程以及相关岗位安全职责的,扣2分/项目部。
48.项目部未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的,扣1分/处。
49.易燃易爆区域周围动用明火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扣3分/次。
50.动火作业未进行安全交底,未安排专人监护的,扣2分/次。
51.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未明确临近带电体作业管理规定或工作流程的,扣2分/项目部。
52.临近带电体作业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措施,未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
扣1分/处.
53.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专人监护的,扣1分/处.
54.作业位置与带电梯最小安全距离不满足,不采取停电措施冒险作业的,扣2分/次。
55.施工机械、设备在高压线下作业或通过时,安全距离不满足的。
扣2分/处。
56.电气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人。
57.人员、机械与线路、带电体安全距离没有测量、监控的,扣1分/处。
58.220V级以上电压等级运行区域进行作业,未采取防静电感应和点击伤害措施的,扣2分/处。
59.临近带电体作业人员不懂得触电急救法和心肺复苏法的,扣1分/人.
60.项目部未编制张力架线专项施工方案,未对重要跨越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扣2分/项目部.
61.张力放线前,未对牵引机、张力设备的布局、锚固、接地装置以及机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未做空载运行试验的,扣2分/次。
62.牵引机、张力计进出口与邻塔悬挂点的高差角以及与线路中心线的角度不满足机械名牌要求的,扣2分/台。
63.化学清洗作业前未编制施工作业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扣3分/次。
64.未对参与清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的,扣2分/次。
65.清洗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未采取隔离保存措施,未设置警示标志和设置围栏,设专人管理的扣1分/处。
66.清洗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围栏和警戒线、警示标志的,扣1分/处。
67.清洗过程中发生系统泄漏、人员受伤的,扣2分/处。
68.作业人员未配备必要的保护用品,未设置医护人员现场值班,未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的,扣1分/处。
69.废液排放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扣3分/处。
130
11
警示标志(可视管理)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办法的,扣2分/项目部。
2.项目部未按照相关规定在安全生产预算费用中列支危险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费用的,扣2分/项目部。
3.危险场所、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未明确应急设施和使用方法的,扣2分/处。
4.危险场所夜间未设置红色警示灯具的,扣2分/处.
5.现场标志、标牌不规范的,扣1分/处。
40
12
危险作业区域
1.危险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警戒、安全隔离设施和醒目的安全标志的,扣2分/处。
2.危险作业前未发布通告,未实施封闭,未派人监护的,扣2分/处.
20
13
相关方管理
1.项目部未完善承分包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2.超分施工承包合同允许范围进行工程分包的,且不经建设方同意的。
不得分。
3.分包方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的,不得分。
4.未对承分包方安全生产资质组织审查就安排施工的,扣3分/项目部。
5.未与分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扣3分/项目部.
6.未发布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或细则与制度不符的,扣2分/项目部。
7.分承包方资质未承保监理方备案的,扣1分/项目部。
8.项目部未动态审查分包人员进场资格,机具设备和技术管理能力的,扣2分/项目部。
9.分包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3分/项目部.
10.项目部未对分包商入场人员体检状况进行核查的,扣1分/项目部。
11.项目部未按规定对分包商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扣2分/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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