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负债表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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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负债表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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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负债表解读
企业资产负债表解读
无论是股权投资人、债权人、职业经理人等和企业经营成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群,还是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评估师等资本市场中中介机构相关执业人员,经常会遇到通过解读企业资产负债表等财务会计报告来判断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等,从而作出相应的经济决策或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建议,本文就如何解读资产负债表作相应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修正)第20条的有关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2014年修正)第10章第44条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5条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报表分为左右两方,左方列示资产各项目,反映全部资产的分布及存在形态;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反映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及构成情况。
资产负债表左右双方平衡,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的每个项目又分为“期末余额”和“年初余额”两栏。
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如下表所示(不同的企业类型及其他情况,资产负债表可调整或增设相关项目):
三、资产负债表的功能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它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
报表使用者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一目了然地了解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总量及其结构,了解企业负债总额及其结构,同时还能了解企业所有者拥有的权益并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
此外,资产负债表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如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流动比率;将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速动比率等,可以判断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等,从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作出理性的经济决策。
四、资产负债表表首的列报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2章第9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
(一)编报企业的名称。
(二)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
(三)人民币金额单位。
(四)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资产负债表的报告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1条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涵盖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年度报告,报告涵盖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为中期报告,可以是月度、季度和半年度报告。
“期末”是会计报表所记录期间的最后一日。
五、资产负债表的会计要素
(一)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3章第20条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3章第21条的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流动性的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1、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13条的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四)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不超过1年的时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划分为持有代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账户的余额合计数。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银行存款账户主要有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银行汇票存款、存出投资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以及信用卡存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比如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属于衍生金融工具,比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可能是出于风险管理目的,也可能是为了明显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带来的差异。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中收到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交易双方以商品购销业务为基础而使用的一种信用凭证。
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因为风险比较大,除了少数关联企业之间会使用外已经很少使用了。
(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当向购买方收取的款项。
(5)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因购货或接受劳务,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要包括预付货款和预付工程款。
(6)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应收利息主要包括:
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利息以及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该账户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7)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持有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
应收股利主要包括:
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持有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购买债券的价款中所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支取的债券利息,资产负债表日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8)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外,企业应收、暂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企业预付给职工和企业内部有关单位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途的备用金款项;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9)存货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准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如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包装物等。
(10)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对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以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处置组中的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但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或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在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待摊费用和一年内可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12)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没有相应归属项目的资产,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余额。
2、非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14条的规定,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非流动性资产,是指不能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开支、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存在活跃市场并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到底应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图和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决定的。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能够划分为只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比如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等。
(3)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是指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资产负债表日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或者股份,且计划长期持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股权投资一方面形成投资方的金融资产,另一方面形成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工具,原则上属于金融工具。
会计意义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投资方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以及子公司的投资。
(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了赚取租金或增值后出售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自用房地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6)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1年,为了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核算的是企业基建、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在建工程完工后,工程成本转入“固定资产”等科目,剩余物资办理退库手续,转入“工程物资”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反映了企业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和成本。
(8)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程器具等。
资产负债表日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
(9)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10)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11)油气资产
油气资产属于递耗资产,递耗资产是通过开掘、采伐、利用而逐渐耗竭,以致无法恢复或难以恢复、更新或按原样重置的自然资源,如矿藏、原始森林等。
油气资产是油气生产企业的重要资产,其价值在总资产中占有较大比重。
(1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能够单独用于出售租赁或者来源于合法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不包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
(13)开发开支
开发开支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
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的全部支出,应在期末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期末结转管理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资本化。
(14)商誉
商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等多种原因,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
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是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
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
(1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的一项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
是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适用税率计算、影响(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说通俗点就是:
当期多交税,未来可抵扣的金额增加,即未来少交税。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是指除资产负债表上所列非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周转期超过1年的长期资产。
(二)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章第23条的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章第24条的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章第25条的规定,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负债通常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1、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1年以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到期的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15条的规定,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四)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
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向银行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账户只记录本金,借款产生的利息单独计入“应付利息”账户,并计入财务费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可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属于衍生工具。
(3)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因欠供货单位购货款出具给供货单位的商业汇票。
(4)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采购商品环节发生的应付款项,是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5)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是指销售企业在商品发出前向购买方预先收取的货款。
会计准则规定,发出商品之后才能确认收入,故商品尚未发出之前预先收取的款项不能作为收入处理,只能先确认为负债。
发出商品之后,预收货款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6)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月末应付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接触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有这项负债并不代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因为职工的当月工资通常是在下个月才发放的,因而当月的应付工资在月末就会形成对职工的负债,下个月支付工资则是对该项负债的偿还。
(7)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8)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发行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9)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批准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由于企业的资金通常有投资者投入,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利润,在依法纳税后,还必须向投资人分配利润。
而这些利润在应付未付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内,构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
应付股利属于流动负债。
(10)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和采购商品无关的款项。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是反映企业各种非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
(12)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是指不能归属于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所得税、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项目的流动负债。
2、非流动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16条的规定,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17条的规定,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预计能够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归类为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项借款。
我国股份制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人的各项长期性借款,如从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包括向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借入的款项。
(2)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它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企业发行债券的价格受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较大,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债券。
(3)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对其他单位发生的付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长期负债,而会计业务中的长期应付款是指除了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多种长期应付款。
主要有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应付账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4)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作为企业所有者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5)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
(6)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7)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8)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是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实收资本是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
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企业增加资本的途径:
股东投入、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将利润转为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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