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洛川过境公路LJ标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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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洛川过境公路LJ标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二十二、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6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环保部、质量检测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计划部、综合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及各施工队兼职安全员组成。
具体人员如下:
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王新育
副组长:
刘朝文刘波
组员:
金照张瑞朱江峰郭江涛郭敩
翟品良刘旭贺明华李科王静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下设安全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要建立起严密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在安全生产方面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管理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1.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1.1.2必须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工程规模,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并不得干扰或阻挠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1.1.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1.1.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问题,应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1.1.5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6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1.1.7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
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1.1.8依据工程特点,科学编制施工安全措施。
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抓紧、抓好、抓实。
1.1.9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于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负责组织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经常听取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及时表彰先进,严肃处罚事故责任者。
1.1.1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员工亡人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并对因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担刑事责任。
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事故。
1.2项目副经理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执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落实工程施工安全方针和目标。
主持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掌握安全现状,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方案,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改进。
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工程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搞好安全控制。
负责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安全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1.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3.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1.3.2参加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制定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付诸行动,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现场安全技术问题。
1.3.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审查危险源控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4主持制定工程项目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同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1.3.5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6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及重要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7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在使用“四新”技术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处理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
1.3.8组织并参加本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危及员工生命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施工,以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1.2.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上领导责任。
1.4安全环保部部安全生产责任
1.4.1负责监督施工安全、劳动安全、人身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2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4.3每周组织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生产场所的安全现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发出《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1.4.4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1.4.5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全员劳动纪律,施工作业秩序,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及对防护用品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6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1.5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
负责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生产措施,召开施工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组织技术交底,开展科技攻关,推广“四新”技术,文明施工,检查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问题,参加工程和生产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6物资设备部安全生产责任
负责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安全防护的论证,严格设备的招标制度和审批程序。
努力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
负责采购供应符合国家设计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物资材料,会同安质部门严格执行危爆品采购、运输、贮存、保管的发放规定。
1.7计划部、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
1.7.1计划部门负责在编制施工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安排安全生产费用。
1.7.2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安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1.7.3协助安质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按规定拨付安全奖励经费,清收对事故责任单位或人员罚款。
1.7.4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1.8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
1.8.1协助安质部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对新工人、特殊工种、外部劳务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1.8.2定期对作业场所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做好职业病健康防治工作,对因工伤残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1.9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9.1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在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项目部安质部门和人员的领导。
1.9.2项目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并经常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工作。
1.9.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及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1.9.4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重大险情有权停止施工,并随时向队领导报告。
1.9.5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本系统颁发的安全员检查证,上岗时必须佩带标识,秉公办事,尽职尽责。
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责任。
1.10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10.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1.10.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同时有责任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1.10.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积极参加专业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10.4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行为,有权拒绝执行。
对危害人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越级检举和报告。
1.10.5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项目部级安全交底、队(班组)级和操作人员安全交底。
2、交底内容
2.1在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组织项目部的有关领导、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等有关安全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工程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2.2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2.2.1本项目的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分工。
2.2.2本项目的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及其主要内容,内部施工范围划分。
2.2.3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的主要目标和保证措施。
2.2.4危险源特点、危害性质、存在部位、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方法及危险源分布情况。
2.2.5主要施工工序、主要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2.2.6施工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内容和实施方法和保证措施。
2.2.7重大安全施工方案(如既有线施工、深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起重运输吊装、新型设备安装等)。
2.2.8本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奖惩的实施标准、办法。
2.2.9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工艺程序等。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2.3开工前,项目部总工、专业安全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和上级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等资料,对下属施工队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和主要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的内容一般包括:
2.3.1项目部的施工范围和主要内容,施工项目特点以及设计意图。
2.3.2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特点、分布情况、危害性质、存在部位、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方法。
2.3.3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
2.3.4上级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全部内容及要求。
2.3.5项目部施工项目的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及注意事项。
2.3.6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程序、安全防护、机械设备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
2.3.7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2.3.8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2.4队(班组)在施工作业前,由队长或工班长根据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相关内容资料、作业指导书、施工图纸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填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内容主要是具体施工过程的内容、安全防护方法、保证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2.4.1本队施工项目的内容、工程概况。
2.4.2施工队安全技术交底的全部内容。
2.4.3施工步骤、操作方法和采用新安全技术的操作要领,安全防护、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
2.4.4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3、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3.1安全技术交底档案建立要求
应将经过审批的各类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施工过程中实际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签字原始记录全部汇入安全技术档案中,以备检查与核对。
3.2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审批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要依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针对性的内容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编制,然后由相应级别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3安全技术交底的交底原则要求
3.3.1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相关的安全技术负责人组织。
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安全技术负责人参加。
3.3.2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进行。
如果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3.3.3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制度,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3.3.4要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和不同工程的施工方法,内容应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确定交底的具体方法和方式,针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从防护上、技术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要求。
3.3.5安全技术交底的过程也是安全技术培训的过程,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时,应组织参加人员认真讨论,消化交底内容,必要时对内容作补充修改。
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措施的变动,应重新进行交底。
3.3.6建筑机械安全技术交底要向操作者交待机械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常检查操作人员的交接班记录。
3.3.7安全技术交底由专职安全员或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与接底人各留一份。
3.3.8交底应由施工技术人员编写并向施工班组及责任人交底,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3.4安全技术交底的时效性要求
项目部级安全技术交底在单位工程、工程开工前或具有重大危险的施工工艺施工前进行;级安全技术交底在分项工程或每天的工程小结会上进行;队(班组)级安全技术交底在每天、每道工艺的开工前进行。
3.5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要求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交底的监督检查负总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6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基本项目有:
3.6.1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
3.6.2临时用电工程。
3.6.3所有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使用。
3.6.4施工机具及设备如木工、钢筋、混凝土、电气焊等机具设备的安装、使用。
3.6.5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3.6.7其它工程。
4、安全技术交底责任
4.1各有关人员应按照文件职责要求负责对所属人员交底,并对交底的内容负责。
4.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标准规章要求,变更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4.3施工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行为应立即劝止并有权停止施工,必要时报安质部处理。
4.4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或交底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应由交底人负相应责任;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相应的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事故原因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和有关责任人负相应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任务栏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做到“五同时”;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1.3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1.4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2、“三工”安全检查
各施工队施工现场要坚持做到工前布置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同工种上下班之间或工种上下工序之间,应认真进行交接班检查,并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现场每日要检查一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会同安质部,对将开工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4、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个周组织一次由安质部及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参加的安全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一级的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队每天检查一次安全生产。
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加强检查的力度和频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监督限期整改。
5、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检工程师、兼职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检查重点:
危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焊接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6、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查。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7、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8、安全检查记录
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或《事故易发点检查表》。
9、隐患整改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查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四、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项目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全员特别是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2、项目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
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项目部要定期培训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安质部长、工程技术部长、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安全教育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项目部对新进场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初步安全教育。
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
根据接受教育对象不同特点,可采取办安全生产张贴报、宣传栏,书写安全标志、标语口号和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
7、在岗从业人员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
7.1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7.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7.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7.4事故案例。
8、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
8.1一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有关事故案例;
8.2二级:
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
8.3三级: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
9.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9.2国家规定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9.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4本工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0、转岗、换岗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
10.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10.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事故案例。
1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制定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12.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自项目部成立之日起,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指标、文明施工指标)并按《延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所要求的内容,分解落实到有关人员和分包队伍。
12.1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每季对项目经理考核一次,项目经理每月对项目部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考核一次,可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同时进行。
12.2考核范围:
项目部专业管理岗位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12.3考核方法:
以检查现场与查记录为主,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现情况。
13、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
五、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根据工程的项目特点,针对不同的危险因素,结合企业内外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
2、结构复杂、危险因素多、具有特殊性的工程,应编制重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既有线施工、深基坑支护、连续梁吊篮施工、脚手架拆装工程、拆除工程、起重运输吊装、新型设备安装等)。
3、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须上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然后报指挥部审批,最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备案。
重大专项方案未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视为无效,不准施工。
4、对上级部门要求必须有专家论证的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要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会审,进行安全论证。
专家组成由指挥部相关人员、业主或上级监督部门组织。
六、安全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公司安质部文件《关于重申严肃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认真做好员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严禁瞒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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