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技术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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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技术纲要
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技术纲要
根据《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行指字〔2015〕3号)文件精神,制定《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技术纲要》如下:
一、竞赛名称、性质
竞赛名称:
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
性质:
“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是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竞赛系列竞赛的一个赛项,属于行业级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二、竞赛组织
指导单位:
民政部人事司、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
主办单位:
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
由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民政行指委老年专指委”)、中国养老产教联盟(中国养老职教集团)
三、参赛资格和名额
大赛设学生组和教师组。
参赛专业: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或相关涉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康复护理专业的老年人方向)的在校学生和学校专任教师(不含企业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护理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竞赛。
参加过前五届同一职业比赛且取得过二等奖及以上成绩的,不再参加本届比赛。
每个院校的参赛学生不超过5人,参赛教师人数不限。
四、竞赛组织
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
预赛由各相关院校负责组织,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
(二)决赛
决赛由民政行指委、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办,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
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五、命题和题库
本次竞赛命题和竞赛内容涉及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个方面。
命题工作采用公开的形式。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的试题面向职业院校和社会相关人士征集。
(一)理论题库要求
1.每套理论试卷包括单项选择题80题,多选题40题,判断题80题。
2.命题需源于《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初级、中级、高级)4本教材,避免涉及教材内容以外的题目。
3.理论知识比重可参考《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和养老护理员考试指南》中高级2011年版,包括:
职业道德5%,基础知识15%,生活照料15%,基础护理40%,康复护理10%,心理护理10%,培训指导5%。
4.题库总量:
本届共征集约2000道题目和标准答案。
组成8-10套理论试卷并公布,所有涉老专业的院校均可参与提供。
(二)操作技能题库要求
1.本届共征集9道实操题目组成题库,每道题目包含:
情景设计和具体要求,操作流程,评分标准以及考场用物准备四个部分。
模板可参考《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和养老护理员考试指南》实操技能考核内容与形式的模拟试题部分。
2.实操技能比重和具体项目:
参照本技术纲要第七项中竞赛内容和形式。
3.实操技能操作流程不宜过长,要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观赏性,5-6分钟即可。
试题库部分内容将于5月上旬在网站公布。
六、裁判人员
本次竞赛裁判人员由每一个参赛院校从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社会机构人员中推选。
每个院校可推荐2-3人,经资格审查之后组成竞赛裁判工作委员会,受竞赛组委会委托,担任竞赛裁判工作。
裁判员推荐时间截止5月7日(裁判员推荐表见附件)。
赛前由竞赛组委会随机抽取裁判人员,且考虑地域分布的公平性。
院校专任教师不参加竞赛执裁工作。
七、竞赛内容和形式
本次竞赛考核以个人赛和团队职业能力展示方式进行。
(一)个人赛
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两个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修订)》,按照技能鉴定考试的要求命题,采取网络远程考试或者纸笔答题卡方式进行。
试题共200题,其中单项选择题80题,多选题40题,判断题80题。
多选题,错选、漏选、多选均不得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分值相同,均为每题0.5分。
竞赛考核时间为90分钟。
竞赛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
多选题的问题,建议不设。
1.1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包括职业守则;占5%
1.2基础知识:
老年人护理基础知识、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养老护理员职业须知、服务礼仪及个人防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5%
1.3相关知识:
生活照料部分15%(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睡眠照料、清洁照料);基础护理部分40%(用药照料、冷热应用、临终关怀、消毒防护、应急急救);康复护理部分10%;心理护理部分10%以及培训与指导部分5%。
2.技能操作竞赛
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按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技能操作竞赛的考核内容如下:
2.1考核内容
2.1.1模块1:
生活照料,包括饮食照料、排泄照料、睡眠照料、清洁照料。
其中选取:
为老年人布置睡眠环境、协助老年人进食、为老年人进行口腔护理(棉球法)、为卧床老年人翻身预防压疮,此4项操作列入题库。
2.1.2模块2:
基础护理,包括用药照料、冷热照料、临终关怀。
其中选取:
热水袋使用、为发热老人进行冰袋降温、超声雾化吸入给药法,此3项操作列入题库。
2.1.3模块3:
康复护理,包括康乐活动保护、功能训练。
其中选取:
指导老年人使用拐杖、协助老年人体位转移,此2项操作列入题库。
2.2考核形式
实操考核为情景模拟考试形式。
(二)团队技能展示
由参赛院校选手以团队的方式,在考核现场展示与养老护理员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关的、自创的技能展示,由考评员按相应考核规则现场评判打分。
本项满分为100分。
限时15分钟。
主办方提供护理床、老年人模特、志愿者模特等基本用物,其他所需物品需自行携带。
八、竞赛场地和设备
(一)理论知识竞赛:
在标准教室或机房进行。
(二)实际操作竞赛:
在指定场地进行。
(三)实操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提供。
参赛个人可携带个人专用的操作工具。
(四)观摩区域设置:
学生比赛场地内不允许观摩,需设置录像直播设备,场内赛况通过电脑或大屏幕等播放。
观摩人员在比赛场地以外的固定区域内以现场直播的形式观看比赛,便于交流互进。
九、竞赛注意事项
(一)理论知识竞赛
1.选手可以带黑色签字笔和必要用具,其它一律不准带入试室。
2.选手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和选手证参加比赛。
试卷上除在规定位置填写参赛证号,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视为废卷。
3.发现违规作弊、违反考场秩序者等将取消竞赛资格。
具体依照《职业技能竞赛理论知识考试规则》执行。
(二)实际操作竞赛
1.选手进入竞赛场地必须佩戴“竞赛选手证”,穿着整齐的服装。
除个人专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准带入操作现场。
2.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操的方式进行。
选手服装不得有单位及地方的标识等。
3.竞赛用模特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4.竞赛赛场饮用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5.选手应在竞赛开始、结束时,举手向裁判组示意。
6.选手的实操时间由核分员记录在案。
具体依照《职业技能竞赛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规则》执行。
十、竞赛现场操作违规违例扣分办法
(一)选手有动作粗暴、违反赛规的行为扣1-2分。
(二)操作超时扣分,每超1分钟扣1分,最多扣2分。
(三)实操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报参赛单位及地方名称,违者扣2分。
十一、赛场规则
(一)赛场内除必要的赛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二)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竞赛组委会允许,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赛事。
(三)各参赛领队和无关随从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否则视为作弊处理,取消所在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十二、成绩评定方法
(一)个人赛
1.理论知识竞赛用机读卡答题或者采用在线网络考试形式进行,按统一评分标准评分。
2.实际操作成绩按统一的评分标准细则进行评分。
(二)团队技能展示
团队技能展示成绩按统一的“评分标准细则”进行评分。
(三)个人成绩排序方法
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由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团队技能展示成绩3部分组成。
其中,选手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60%,团队能力展示成绩占10%。
若总分相同则按实际操作竞赛考核成绩的分数高低排列名次。
竞赛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余四舍五入。
十三、奖项设置
(一)参赛个人奖
本赛项奖项设个人奖(设教师组、学生组)。
1.特等奖:
决赛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参赛人数超过50人的,为前三名。
2.一等奖:
决赛成绩前20%的选手(含特等奖)。
3.二等奖:
决赛成绩前60%的选手(含特等、一等奖)。
4.三等奖:
除特等、一等、二等奖外的所有决赛参赛选手。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
获特等、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每名选手指导教师最多不能超过2名,1名指导教师最多获得1项优秀指导教师奖。
另外,各参赛院校可另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
(三)校企合作突出贡献奖
冠名或赞助本次大赛的企业或单位。
(四)优秀组织奖
根据院校组织和参与大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十四、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特等奖获奖人员,经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认定后颁发相应职业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证书,其余选手按合格人数核定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技能证书。
(二)对获奖团体颁发获奖证书。
(三)根据情况对获奖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十五、参考书目
1.《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初级、中级、高级):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组织编写;北京: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年1月第一版。
2.《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和养老护理员考试指南》: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组织编写;主编:
杨根来;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2014年3月第一版。
十六、竞赛网站
十七、竞赛时间
时间:
2015年5月28日至29日
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十八、本《技术纲要》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
第六届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工作单位
是否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
推荐院校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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