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反校规学生处理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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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反校规学生处理的规定
坪山新区博明学校关于对违纪学生处理的规定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纪校风建设,维护学校良好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能力,树立良好学生形象,特制定此规定。
二、基本要求
1、严格的学校纪律是形成良好校风的重要保证,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是对每一名学生的最基本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
学校具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力。
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3、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荣誉,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博明学校学生入学协议书》等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4、学校、年级、班主任对违纪学生教育、处理的原则:
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
5、对违纪学生,主要以教育为主,对各类违纪行为,视其违纪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口头批评、教育。
(2)班内批评并要求违纪学生写检查(反思)。
(3)年级(通报)批评。
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最高为合格,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4)学校批评并给予处分。
(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停课反省)。
三、各类违纪行为的处理标准
1.对下列违纪行为采用口头批评、教育:
1)升旗仪式等集会、学校活动交头接耳,做小动作,学校规定的时间不穿校服。
2)不爱惜校服、校卡,不正确佩戴校卡。
3)发型,服饰不符合学生身份(带首饰、留怪异发型、穿奇装异服、烫发、染发、化妆、穿背心、拖鞋、松糕鞋、高跟鞋,经教育整改后方可入教室)。
4)到校、上课、两操迟到。
5)两操站队不整齐,动作不认真。
6)语言不文明:
说脏话、挑拨是非、骂人等。
7)课前不安静,上课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8)课间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打扑克,在教学区打(踢)球、毽子等。
9)在教学区和体育场吃饭、吃零食(各类膨化食品,糖果,口香糖等)。
10)不讲个人卫生(衣服脏、课桌凳及附近脏、乱,身上有异味,留长指甲等),做值日不认真。
2.对下列违纪行为采用:
班内批评并写检查(反思),面向全班宣读。
1)经常违犯上面第1条中的1)——10)条(“经常”是指每星期2次以上)。
2)不按时参加升旗仪式、两操,旷课;不按要求进出学校。
3)校内骑车,乱放自行车。
4)上课时间在车棚区或其它区域乱溜乱窜者;放同学的自行车气。
5)故意损坏公物或隐瞒不报。
6)校园内践踏绿地、折枝摘花。
7)乱抛、乱涂、乱吐等破坏校园卫生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8)不尊重老师、管理人员和同学,在网上发布不健康言论。
9)不能正确处理同学矛盾:
班级内与同学打架且情节较轻。
10)带手机、MP3、MP4等娱乐用品、课外书、玩具(节日喷花,彩带等)。
3.对下列违纪行为采用:
年级(通报)批评且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最高为合格,不得评为各类先进;班主任可将学生的违纪行为告知家长,并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加强教育。
1)经常违反上面第2条中的2)——10)条。
2)男女生不正常交往(谈恋爱、在校内有亲密行为等)且不听劝阻。
3)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成绩定为0分)。
4)对教育有抵触情绪、行为,扰乱课堂秩序。
5)故意破坏门窗桌凳、窗棂、路灯、电路开关,砸(踢)门锁、水龙头,损毁消防栓等学校公物(由监护人按被损物品价值的两倍赔偿损失)。
6)班级内与同学打架且情节严重;跨班级与同学打架且情节较轻。
7)向同学索取财物,校内倒卖物品。
8)偷盗行为,情节较轻。
9)无故旷课一天以上。
10)拉帮结伙,拜把兄弟、干姐妹或有其他结伙行为者。
4.对下列违纪行为采用:
学校(通报)批评并给予处分,学期综合素质考评定为不合格。
(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停课一周)。
1)吸烟、喝酒、赌博。
2)哄骗、勒索、敲诈钱物。
3)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者;放学途中,不遵守交通规则,又不服从管理者。
4)谈恋爱不听劝阻,生活作风不正,在校内造成很坏影响。
5)打架者;跨班级与同学打架(情节较重或使用凶器);打群架(3人以上),勾结校外员来校滋事打架。
6)不走学校大门而翻墙进出学校;把禁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棍棒、刀具)带入学校;在学校燃放烟花、爆竹。
7)浏览黄色网站,偷阅、收藏、传播淫秽书刊、画片等;偷看、偷听黄色录像、录音;在同学中散布淫秽言论;去营业性网吧、舞厅、酒吧和音乐茶座。
8)偷盗行为,情节严重。
9)不接受老师批评,顶撞、辱骂或威胁老师人身安全者,对影响教学秩序,造成老师人身伤害的。
10)被司法部门处以行政拘留及处罚
四、违纪学生处理办法(程序)
1.班主任(班级)应建立“学生违纪情况记录本”,记录学生的2—4条的违纪行为;德育处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附样表)
2.班主任对违纪累计达三次以上的学生,可通知家长校访或家访一次向家长说明学生违纪情况,出示学生违纪检查书,告知家长违纪行为的处理结果,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加强教育。
班主任对屡教不改、违纪累计达10次的学生,应向德育处提出对学生的处分报告,德育处根据学生违纪情况和性质,慎重研究,落实处分决定,同时建议向全校公布,并通知家长。
3.对于3—4条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
班主任如实记录(或让学生自己写)事情发生经过和事实→班主任进行初步处理→报年级组长→报德育处→报校长室。
(1)当事人写出事情经过和认识。
(2)调查取证(如考场作弊,首先要留有证据,并让其继续答题。
)。
(3)认证错误事实。
(4)确定处分级别。
(5)将处理结果和材料一同上报。
(6)向家长通报情况,以获得支持和配合。
(7)经学校研究决定,监护人签署意见,公布处理结果:
利用广播、张贴白榜等形式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布。
(8)将处理结果装入违纪学生档案。
(9)班主任、年级和德育处要定期做被处分学生的教育工作。
(10)处分期满前,要通知学生写撤消处分的申请。
(11)经班主任、年级和德育处认定并同意后,合格的予以撤消处分。
(12)学生处分后的教育和撤销处分的手续:
1)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公布后2天内要上交一份悔改书(说明对错误的认识,对处分的态度,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后每周要交2份反思小结。
2)处分持续的最短时限为一周,在一周内能主动上交悔改书,个人小结,表现进步者,学生可提交要求撤销处分的申请书,班主任写学生受处分后思想品德表现汇报材料,德育处组织讨论,方可决定是否撤销处分。
3)学生撤销处分需具备的材料:
A.原处分决定书;检查书;悔改书;违纪学生反思记录本(受处分后每周2份小结)。
B.撤销处分申请书;思想品德表现汇报;班干部讨论记录。
附:
1.博明学校学生违纪情况记录本
2.违纪学生反思记录本
3.违纪学生思想品德表现汇报材料
4.违纪学生处分决定书
5.违纪学生撤销处分的申请书
博明学校
学生违纪情况记录本
班级
班主任
违纪学生姓名
违纪时间
年月日
第次违纪
违纪情况简记:
处理意见:
违纪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
违纪学生姓名
违纪时间
年月日
第次违纪
违纪情况简记:
处理意见:
违纪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
博明学校违纪学生反思
记
录
本
学生姓名
班级
姓名
反思时间:
年月日第次
违纪事件
我对的反思
学生签名
博明学校违纪学生思想品德表现
汇报材料
班级
级班
姓名
违纪时间
处理结果
思想品德表现自我评价
学生签名
年月日
班级评价
班长签名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级意见
年级长:
德育处意见
德育处负责人:
博明学校
违纪学生处分决定书
(存根)
学生:
性别:
家庭电话:
系级班学生。
现因
经研究决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德育处
年月日
……………………………………………………….
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
(第号)
学生:
性别:
家庭电话:
系级班学生。
现因
经研究决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德育处
年月日
违纪学生撤销处分
申请书
尊敬的老师、学校领导:
我是年级班学生,年月日我因
受到处分。
以下是我受处分期间我的反思和转变:
我决心彻底改正错误,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
特申请学校撤销对我的处分。
学生姓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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