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落实学生双减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及制度汇编附课后方案作业减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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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落实学生双减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及制度汇编附课后方案作业减负管理制度
中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做好我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综合创新,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积极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坚持协同育人。
强化学校教育体系,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xx决策部署,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于2021年底前有效减轻、两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校内服务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加大创新力度,统筹校内校外教育资源,统筹课内课后两个时段,对学校教育教学安排进行整体规划,全面系统构建学校育人生态,提升校内教育服务质量,提高学校育人水平,让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够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
二、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4.统筹作业管理。
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加强质量监督。
作业必须在课内布置,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加强面批讲解,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标。
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
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控制作业总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
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
6.加强作业设计指导。
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涵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
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
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7.用好课余时间。
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等。
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
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8.整体规划设计。
学校要做好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资源的统筹,将课后服务时段分两个阶段进行整体规划、系统设计。
第一阶段完成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日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第二阶段开展课业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点30分。
两个阶段相互衔接,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9.丰富服务内容。
学校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
学校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组织优秀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课业答疑和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
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将课后服务向寒暑假、节假日、公休日延伸,增设寒暑假托管服务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托管服务。
倡导全员参与午托和课后延时服务。
10.拓宽服务渠道。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引入校外优质资源,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等优质师资,共同做好课后服务。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劳动教育生活体验、研学旅行。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11.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全面实施“互联网+基础教育”工程。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
健全线上教学管理制度,完善线上公共教学平台,打造“双师课堂”。
四、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12.探索与强校、名校联合办学。
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学校育人能力。
13.规范教育教学秩序。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规范教材使用。
学校不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其他年级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式,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
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14.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基本规范和基本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科学做好幼小、小初衔接,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遵循学生认知与成长规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五、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15.做好课后服务保障。
完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深化绩效导向,积极向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倾斜。
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16.促进家校社协同。
进一步明确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精准分析学生发展需求,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17.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干部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8.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学校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
19.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教导处做好课后服务、作业管理、教学质量提高工作;校办做好家长学校、家校社协同工作;后勤部门做好午托餐饮服务工作;安全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20.强化监督检查。
将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作为督导重点内容,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双减”专项半月督报制度。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1.加强宣传引导。
微信办、宣传办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稳定社会面预期,及时总结“双减”推进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
22.稳妥推进实施。
坚决贯彻落实xx要求,准确把握“双减”政策,着力解决各类重点难点问题。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应对方案,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七、新学期的重点工作
23.教学作业辅导新变化。
课堂教学模式要新的变化,教学设计更加真实有效有趣,针对不同层次和学习状况的学生,作业更加精炼,要有更多的针对不同学生特点的“个性化”作业等;课后服务将更加丰富,不但有素质教育的课程,还有课堂延伸辅导;老师们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将会有更加合理的调配等。
24.学习方式新转变。
增设寒暑假托管服务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托管服务。
倡导全员参与午托和课后延时服务。
学生不用每天放学或者周六日赶着去上各种学科类辅导班了,可以在校内和小伙伴一起参与一些自己感兴趣的社团、素质类课程、学科培训类课程;在课后三点半到五点半的时间里有老师的指导帮助、同学间讨论可以完成作业。
加强体育锻炼,防止自己变成“小胖墩"“小眼镜”;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促进每周一次家务劳动向纵深发展,扩大劳动教育涵盖面,拉动劳动实践体验范畴;多关注生活实际和各种事物,多阅读思考,把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应用起来。
25.家校沟通更加协调通畅。
增大与家长的沟通,赢得家长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引导家长远离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补习班,帮助家长解决困惑和彷徨。
中学“双减”工作保障措施
为深入贯彻x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根据xx《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一、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学校保证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课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进一步提升作业教研质量。
结合即将开展的“弹性坐班制”,学校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改进课堂教学,要求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来。
要求老师做好备、讲、批、辅、研工作,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学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使效果好起来,积极处理好“减负”和提高教学质量之间的关系,以便真正做到减轻负担,提高质量。
二、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爱好
开放学校的图书室、阅览室、美术室、音乐室、大礼堂等,让学生从大量、繁琐、重复的学习中解放出来。
学校定期开展书法、美术、音乐、足球、篮球、棋类、经典诵读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课外兴趣活动,给学生创设施展才华的时间和空间,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鼓励学生参加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德、智、体、美、劳等活动。
同时按照“五项管理”要求,学校与家长合作控制学生居家上网时间,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远离游戏,远离直播平台,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让学生成为有远大理想的新时代青少年。
三、坚持以学定考,充分发挥考试的作用
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每学期按上级要求组织考试主要是通过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结合考试,正确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反馈学生阶段性学生成果,以利于让学生在下一步学习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改正不足,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
学校和班级不公布学生个人和集体成绩、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开展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四、注重家校合作,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效果
完善家校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通过“大家访”等形式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
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引领学生做好作业时间管理,高效完成作业。
老师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通过手机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共同完成的非实践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实际能力的实践性、综合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
五、加强绩效考核,促进“双减”工作可持续推进
把教师在作业设计和布置方面的成绩、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并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xx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修订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xx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教基〔2018〕9号)和《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xx教基〔2018〕14号)要求,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结合xx县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非教育教学时段受学生家长或指定监护人的委托所提供的服务。
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
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有证校外托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服务时间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是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下午课后至18:
00止,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午的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二)服务对象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
结合我县实际,学生应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就餐或选择有配餐资格的企业对中小学生午餐进行集体配送。
2.在校午休服务
一般安排在教室或安排在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
条件较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具体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鼓励退休老教师、家长等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午休看管工作。
3.课后托管服务
实行“一校一案”,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共同监管”的原则,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场地、人员、资源及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内容及时间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
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内可安排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鼓励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少年宫、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和家委会要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文化艺术、心理疏导、饮食作息等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学校也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向第三方社会机构购买服务。
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及第三方社会机构,根据容纳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审核标准和费用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
四、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一)午餐费用。
午餐收费实行按实收取。
参照目前xx县午餐实际水平在每餐3至8元的幅度,由各学校家委会与学校(配餐中心)自行商定。
(二)托管服务费用。
先由学校根据该校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经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建议:
午休及下午放学后托管两项服务费合共10元/人/天(如只选其中一项的,则收5元/人/天),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收支管理。
开学后由家委会统一收取本学期午餐费转交给开展服务的学校或配餐中心,学校(配餐中心)在学期末按照实际就餐数计算相关费用进行“多退少补”。
午休费及学校直接开展课后托管服务费,由学校每学期收取并向每位参加的学生开具税务票据。
各学校每月定期公开午休费及课后托管费支出明细,并在学期末按照成本价计算相关开支进行“多退少补”。
若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由家长自行与相关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费用由家委会收集交至相关服务机构。
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其中,教职工参与由学校举办的午餐、午休及学校举办的其他校内课后托管服务项目的,劳务报酬从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教职工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五、保障机制
(一)政府主导,各司其职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作用,组织各职能部门成立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工作组,落实日常监管及联合检查工作。
1.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财政、税务、公安、人社、卫健、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对变相开展集体教学、有偿教育辅导、“补课”等行为进行检查,规范监督各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加强对受托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指导家长委员会对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财政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相关财政政策,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各类招投标行为及财务管理。
3.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管;加强对第三方社会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学校(配餐中心)的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
4.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税务票据的发放、管理工作。
5.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安保设施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7.卫健部门负责对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卫生保健业务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
8.人社部门负责校内课后服务用工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学校主体,特色发展
1.强化责任意识。
各学校要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发挥“主阵地”作用,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机构,实行“一校一案”,形成适合需要、各具特色、科学系统的课后服务体系。
2.健全保障机制。
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3.完善硬件设施。
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家委会购置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各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医药用品、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安保设备,确保水、电等配套设施安全有保障。
4.落实人员配置。
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职工的轮值时间,把教职工的保障服务一并纳入校内课后服务范畴,确保不影响教职工的正常教学工作。
(三)家长有责,配合监督
家长是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应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参与服务情况及收费项目支出的监督等。
各中小学要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成立班级、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级家委会协助学校研究审核各类重大事项决策,组织家长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签订并履行服务协议,协助做好费用收支管理及监督,定期对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收支及第三方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齐抓共管,内外并重
推行“校内保基本,校外多选择”的学生托管服务模式,继续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办证指导及日常监管,引导家长必须选择合法安全、服务高质的校外有证托管机构。
对无证开展学生校外托管业务的机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关停,做到“无证一律关停、有证规范经营”,确保受托学生的健康、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各公办学校和教职员工不得为相关机构提供宣传广告推介平台或招生,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否则,由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及学校有违反本方案规定行为的,学生监护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投诉后,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调查处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工作不力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工作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双减工作落实—小学学生作业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学校对作业管理制度特作如下公示:
1、科学安排作业内容
各学科教师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切实发挥作业育人功能,精准设计作业,精选作业内容,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作业中得到锻炼,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达到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的目的。
2、严格控制作业总量
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量巩固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周末、法定节假日以及寒暑假期间的书面作业一般每天平均用时小学不超过90分钟。
3、加强作业完成指导
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
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各教研组、备课组要充分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
发挥好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
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
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
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6、加强作业审核与监管
1.每天放学前,由任课教师及时公示学生当天家庭作业。
2.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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