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 FQC检验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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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 FQC检验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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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FQC检验作业指导书
质检部FQC检验作业指导书
批准记录ApprovalRecord
二级部门
FUNCTION
姓名
PRINTEDNAME
拟制PREPAREDBY
PS&OSP制造部
杨志波
标准化STANDARDIZEDBY
PS&OSP制造部
杨志波
会签REVIEWEDBY
PS&OSP制造PIE部
谢涛
会签REVIEWEDBY
PS&OSP质量工艺部
马宝栋
会签REVIEWEDBY
PS&OSP产品线
牛振锋
会签REVIEWEDBY
PS&OSP制造部
李军胥
审核REVIEWEDBY
PS&OSP制造部
李军胥
批准APPROVAL
PS&OSP供应链
陈永峰
修订记录RevisionRecord:
版本号
VersionNo
修改内容及理由
ChangeandReason
V1.00
组织结构调整,更新检验产品范围
一、目的Purpose
明确FQC产品检验工作的内容和流程,指导FQC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操作
二、适用范围Scope
适用于PS&OSP供应链制造质检部FQC检验科
三、定义Definition
FQC:
是指对产品的外观及电气性能的最终检验与判定
四、职责Responsibilities
二级部门
下级部门
职责描述
会签
PS&OSP制造部
PS总测工段
模块工段
老化工段
1、根据任务令/调度令填写《产品送检、入库单》送FQC检验,送检单上的各项内容均需填写清晰且正确,确保送检产品型号及《产品送检、入库单》内容的正确性。
2、针对FQC检验发现的问题点,工段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返工(返修),并重新送检。
李军胥
PS&OSP制造质检部
FQC
1、根据相关检验标准对工段送检的产品执行出厂检验,保证检验项目满足企业标准出厂要求并做好记录,在收到企标更新/ECO后,及时更新检验项目。
2、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点反馈送检工段进行处理。
3、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FQC主管或QE处理。
李军胥
PS&OSP质量工艺部
质量QE
1、组织对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评审,制定有效的处理方案,及时、有效的关闭提交的《生产质量问题处理电子流》。
2、组织生产工艺工段等相关部门,对产品进行PFMEA分析,识别风险,对风险组织讨论,确定解决方案,推动问题责任人员的落实。
马宝栋
PS&OSP制造PIE部
PIE
1、检验标准执行过程,协助采用工艺方法或工装转化为具体的检验内容,使检验标准可执行。
2、参与检验风险内容的识别,对于需要列入指导书的内容,协助升级指导书。
李军胥
五、工作程序和要求ProcedureandRequirements
编号
名称
输入
岗位/信息
活动内容/岗位
输出
岗位/信息
模板/工具
1
流程说明
1.1、产品检验要求
1.1.1、检验步骤:
附件检验—订单符合性检验---系统外观检验――系统电性能检验――附件齐套性
1.1.2、总测工段、模块工段根据发货通知单、调测说明、操作指导书对产品进行备货、调测。
并填写《终检产品送检通知单》,调测合格后送FQC检验
1.1.3、FQC根据发货通知单、外观装配指导、产品标准对总测、模块工段送检产品进行订单齐套性、外观装配检查和电性能检验,确保总测、模块工段送检的产品符合发货通知单、外观装配指导、产品标准要求。
1.1.4、发货通知单ROHS状态栏有R5、R6标识,如果标识为R5,那么该订单为R5订单,订单上面所有使用的物料必须满足R5要求;如果标识为R6,那么该订单为ROHS订单,订单上面所有物料必须满足ROHS要求;对于华为517订单默认为R5订单;对于发货通知单ROHS状态栏没有标识,那么该订单为非ROHS订单,订单中可以使用R5、ROHS物料。
1.2、FQC检验方式:
FQC对系统采取100%检验,对100A大电源、太阳能、壁挂电源产品检验项目采用全检方式,对系统附件检验采用全检与抽检方式。
对一次电源中小非标系统采取首检加抽检方式。
1.3、FQC检验判断准则:
任何送检的电源系统、太阳能产品及附件,只要检验时发现一个缺陷(无论重缺陷或轻缺陷),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1.4、FQC完成检验项目后,做好检验记录表格,扫描以电子文件保存,并完成填写《终检产品送检通知单》,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总测、模块工段调测员拆机互检后入库。
对于检验合格的大系统、W3431Z插框式电源、户外柜电源以及太阳能、壁挂产品,总测、模块工段拆机完后,FQC进行最终外观检验(最终外观检验内容:
确保产品系统表面整洁干净,所有调测过程须拆卸的有关盖板和器件安装到位和型号正确,最后检验系统附件是否齐套,附件箱粘贴序列号标签须与电源系统序列号完全一致),合格后方可由总测、模块工段调测员将机柜拉入包装区。
FQC将《终检产品送检通知单》交由检验主管审核签字后,盖合格章印章放行.
2
电气性能、安全特性及安规标识的检验
1.1、FQC根据企标、调试说明、检验记录表格、非标文件等对电气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与判定标准详见具体的调试说明、企业标准和非标文件等,总测、FQC电性能具体检验项目根据《一次电源系统总测、FQC检查项目清单》执行检验;(注意:
控制直流接触器上、下电的间隔时间为3—5秒,户外柜系统的电池容量设置以发货通知单备注为准)
1.2、一次电源优化后的中小系统,采用首检加抽检方式,其中同班次同一非标订单首检一台;参考抽样标准GB2828,批次数量超过10台抽检原则为:
同班次同一非标订单10%,小数点按1计算,然后根据“终检产品送检凭证”的相关要求进行订单符合性检查,确保总测送检产品符合订单要求。
(所有带M800D监控的中小系统需要进行电性能检验)
1.3.1、对于户外柜优化后的系统(P144509Z、P244509Z、P544309Z、P444309Z、P644309Z、P744309Z、P344509Z、P5432Z、P345514Z、P345314Z、ECM1500Z),FQC对总测送检的产品首先进行外观检验;在对交流用户输出插座进行测试并对系统所有指示灯进行检查,确保正常。
然后根据“终检产品送检凭证”的相关要求进行订单符合性检查,确保总测送检产品符合订单要求。
1.3.2、所有OSP机柜没有电池仓的带模块的系统,因模块不能放在电池仓内发货,都需要在外包装上粘贴“模块分开包装”标识;用空白标签纸标签打印3PCS,由总测打印,订在送检单上,总测与FQC需要对其进行检查与监控,包装负责将2PCS标签粘贴在机柜外包装上。
(注:
具体要求按OSP一体柜取消二次包装临时工艺文件执行)
1.4、FQC对产品铭牌标签根据工艺文件、调测说明、企标和非标文件进行100%的检验
1.5、订单栏目配套使用的检验:
1.5.1、对于国内订单配套使用的栏目,只需要核对F编码的机柜,其它物料,不经过总测调测环节,散件发货。
FQC在对单时只需备注配套使用的F编码机柜
1.5.2、对于国外订单配套使用的栏目,所有配套的物料均需由总测领料(电缆除外,电缆由凯通理货),调测、检验环节核对齐套性,和系统一起入库。
FQC在对单时需要将发货通知单配套使用的所有物料型号、编码、数量备注在送检单上提示下一环节
1.5.3、发华为的产品,在下单时都必须附有华为技术产品编码并保证其正确,生产各环节通过发货通知单备注栏信息获取华为技术产品编码。
(注:
具体要求按华为21条码操作规范执行)
1.5、FQC对太阳能、壁挂电源系列产品不进行电性能检验
3
产品配置和附件检验
1.1、系统附件的检验
1.1.1、根据总测排产表抄写《电源系统附件检验表格》:
内容包括订单号,系统编码,非标状态,ROHS状态,中英文状态,有无监控及一些特殊要求,大系统须注明机柜配置(华为订单也须特殊注明)
1.1.2、核对发货通知单:
根据抄写完后的《电源系统附件检验表格》与发货通知单进行核对,订单号,机柜型号,合同号,模块及假面板数量,监控,ROHS情况,是否增加温补电缆、监控组件、柜外铜排及其数量,以及附件的型号、数量,如备注栏有增加出厂检验报告等特殊要求时,须在《电源系统附件检验表格》中注明。
对于华为517订单,须在《电源系统附件检验表格》中特殊注明。
1.1.3、核对非标文件时须注意(系统为非标时):
订单号,版本信息,机柜型号,首页日期(将首面日期写在《电源系统附件检验表格》中),将非标文件清单中附件或FJ栏中的内容,须增加或删除的物料清单写在附件表格中。
1.1.4、根据所抄写的《电源系统附件检验表格》,对总测所送检的附件进行检验,主要检验内容:
附件清单中可选附件是否与《电源系统附件检验表格》完全一致,其非标更换内容是否正确,其机柜型号与配置的附件是否一致,核对:
订单号、型号(附件型号、附件清单型号及附件标签的对应)、ROHS信息、非标首页版本及日期,附件中所增加的物料须全检,增减物料须在清单中注明,非标附件须全检,最后将检验数量写在附件表格中,大系统还须写上机柜条码。
(注:
要求所有物料需在本体上粘贴有物料编码标签)
1.1.5、对于标准附件检验:
总测送检时FQC采用抽检方式,抽检原则是同一订单抽检1—2台,对于增加了可选附件(温补电缆或监控组件等)或非标附件送检时,FQC检验时须开箱对增加的可选附件或非标附件进行全检。
1.1.6、中文非标附件检验:
FQC检验时须开箱对非标附件进行全检,并增加非标文件首页,核对非标版本号是否为最新版本。
如果须加入物料,将非标首页放入附件袋内即可。
检验合格后,在包装袋上的订单号标签上盖PASS章。
1.1.7、散件:
C141FZ(交直流一体柜)及B242HFZ、B342HFZ(高阻柜)铜排须装入附件箱内,B242HFZ、B342HFZ铜排还须在清单中注明。
B242HFZ、B342HFZ高阻柜中文须将附件中的安装验收报告取出,中文散件附件箱中要放信息卡。
1.1.8、1000A系统的附件由整流柜附件、配电柜附件和系统附件组成,一套1000A系统配电柜附件按配电柜数量理货,整流柜附件按整流柜数量理货,系统附件只有一套,配电柜附件和整流柜附件全部按英文理货,系统附件则按照订单实际情况进行英文或中文理货。
附件检验合格在木箱外包装的机器编码盖骑缝章,并检验此套系统的并机铜排数量是否正确,检验完后也需要在铜排的外包装机器编码盖骑缝章。
注:
W64AAZ附件须跟据发货通知单进行附件检验,不需要跟据《电源系统附件检验表格》进行检验
1.1.9、517订单的1000A系统各机柜附件和铜排必须分开包装,华为海外订单必须用华为丝印木箱
1.1.9.1、整流柜附件、直流柜附件、交流柜附件、系统附件,分别由总测用纸箱分开包装,其中主整流柜与系统附件用一个纸箱包装(外箱标签为系统标签),其余整流柜附件单独包装(外箱标签为W54AAZX1或W54AAZX2标签),每一个直流柜附件/交流柜附件单独包装(外箱为交流或直流标签),例如:
一套1000A系统有2个直流,2个整流,1个交流柜组成,包装附件应为:
系统附件+主整流柜附件包装为一箱,副整流柜包一箱,直流柜附件包2箱,交流柜附件包1箱,总共为5箱。
1.1.9.2、铜排包装时将整流柜,直流柜单独包装,比如:
有2个整流柜、2个直流柜,就需要使用4个木箱分别包装2套整流柜,2套直流柜(华为国内订单使用艾默生标识木箱,华为海外订单使用华为标识木箱)
1.1.9.3、柜外铜排:
柜外铜排与柜内铜排须分开包装,并且整流柜柜外铜排与直流柜柜外铜排也须分开包装,原则上是整流柜柜外铜排装一箱,直流柜柜外铜排装一箱(一箱装不下装两箱,依次类推)柜外铜排包装须在附件标签上注明“21500005或21500106整流柜柜外并机铜排”,“21500006直流柜柜外并机铜排”。
1.1.9.4、当一套系统的附件加上铜排的箱数大于1时,须在各附件、铜排箱上的标签上备注分箱数(如一套系统附件加上铜排的箱数为3,则分别在这3箱附件的标签上备注:
1/3、2/3、3/3)
1.1.9.5、以上附件检验完成后,在附件或铜排外箱系统条码上盖骑缝章。
1.1.10、英文系统所有说明书,标签,均为英文或中英文,检验时应注意核对物料编码和英文内容描述,对应附件清单的物料编码和内容描述,要求两个地方物料编码和内容描述一致。
1.2、装箱单的检验
1.2.1、检查装箱单中订单号、层次号、系统型号及数量与《终检产品送检凭证》相对应。
检查发票客户局点是否备注。
1.2.2、核对《描述》内容的正确性:
1.2.2.1、《描述》内容中内部发货附件(ⅩⅩⅩFJ2即合格证)与机柜为一个木箱包装。
1.2.2.2、《描述》内容中1个15A或30A模块用1个纸箱包装。
1.2.2.3、《描述》内容中1个50A模块用1个纸箱包装。
1.2.2.4、《描述》内容中2个75A模块用1个纸箱包装。
1.2.2.5、《描述》内容中1个100A模块用1个纸箱包装。
1.2.2.6、《描述》内容中3个W1462CZ、W1263Z的模块用1个纸箱包装。
1.2.2.7、《描述》内容中模块假面板8个用1个纸箱包装(只相对W2442Z、W3442Z、W4442Z系统。
其他系统假面板装在机柜上,只需核对机柜符合性。
1.2.2.8、《描述》内容中监控模块1个用1个纸箱包装(中文W1287Z、W34C5Z除外)。
中文W1287Z、W34C5Z一体化包装,监控和机柜是一个木箱.
1.2.2.9、《描述》内容中1箱发货附件是1箱。
装箱单中发货附件如有温补电缆、监控组件及柜外并机铜排,应在附件栏中体现。
1.2.2.10、《描述》内容中小五金件、3U假面板……和机柜是一个木箱
1.2.2.11、《描述》内容中大系统顶盖特别注意:
整流柜顶盖和机柜是一个木箱,其他直流柜、交直流柜、高阻柜顶盖和机柜是分开包装的,1个顶盖用1纸箱装
1.2.2.12、《描述》内容中大系统铜排箱要特别注意:
要与附件表格里检验的箱数及编码对应
1.2.3、如系统是非标的,装箱单的备注栏中会体现“非标”。
1.2.4、装箱单的备注中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处理,比如“请在装箱单上注明站点、工程名称、客户地址”,“请提供包装箱尺寸及毛重”等,这些都应按要求处理。
(注:
发往四川移动的需提供两份装箱标签)
1.2.5、装箱单的备注中有要求特殊包装的(如按参展设备包装,按海外方式包装……)则机柜一个木箱,其他模块+监控+附件(除机柜之外的)用一个木箱包装。
1.2.6、所有以“517........”开头的合同号,其装箱标签全部是英文或中英文。
1.2.7、517订单装箱标签说明:
第一列:
编码:
指华技ITEM的编码,第二列:
描述:
按华为订单要求。
(无要求打印为:
POWERSUPPLYSYSTEM),第三列:
型号:
按客户提供的打印第四列:
数量:
1SET/PCS(SET/PCS具体按订单要求打印。
无论为几个模块或其它,均打印1SET/PCS),第五列:
件号/数:
NO.1,TOTAL4(NO.1指第1箱,TOTAL4指此套系统共有4箱),第六列:
代码:
指华为供应商代码,艾默生公司代码为021531,第七列:
合同号:
见合同编号(华为订单合同编码共为14位,如有合同编码为8位,则是517517…,如为九位,则是51700…,如十位,则5170…),第八列:
批次号:
物料生产批次号,第九列:
日期,第十列:
备注:
如配置数等
1.2.8、现在华为518订单直发华为的装箱标签需注意517的和518的都要有。
1.2.9、华为订单,公司直发的517订单,则按518方式理货
1.2.10、备件及其它行政采购,按517方式,备注信息无时,装箱标签即可;赠送按国内艾默生发货方式
1.2.11、上述工作完成后,盖好章的装箱单随机柜流入包装区。
1.3、FQC对太阳能产品标准附件进行抽检,抽检原则是同一订单抽检1—2台,对订单增加的物料进行全检(如增加温补电缆等),然后将其齐套放入木箱进行包装
4
装配及外观检验
1.1、FQC对总测、模块工段送检产品首先进行外观检验,外观检验主要包括:
物体表面、结构、丝印、油漆、紧固件、标识等方面,要求符合《产品外观控制内容和检验标准》(DMBM0.059.085G)的规定,为了将上述标准的内容具体落实到实际检验中,具体检查标准参考《一次电源、户外柜产品外观装配质量检查规范》执行检验;总测、FQC装配及外观具体检验项目根据《一次电源系统总测、FQC检查项目清单》执行检验;然后根据企标、调试说明、检验记录表格、非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对机柜上所使用的器件与配线的正确性进行检验,同时确认产品的型号和数量与送检单写的是否一致;产品铭牌,条码,合格证粘贴正确并符合工艺要求。
所有发往海外的电源系统、太阳能产品及附件(非标和标准)的标识和丝印,必须是英文或中英文对照。
太阳能、壁挂电源产品外观检验只需检验能够目视到部分。
5
包装符合性检查
1.1、海外货物二次包装检验
1.1.1、所有海外非一体化的系统均需要对监控,模块,附件及配套散件物料用木箱进行二次包装。
1.1.2、检验员根据《英文电源系统附件表格及二次包装检验记录》表中内容为检验依据。
对于需要用木箱作二次组合包装的整机模块、监控、附件等,理货员整理待装箱货物,放置木垫上,摆好木箱、并在木箱两边的左上角贴上待包装系统条形码,车间自检后通知FQC检验,检验员根据发货通知单核对包装的监控、模块、附件的数量,型号,条形码及配套物料的型号数量无误后,在木箱顶部或底部左上角的条码加盖“PASS”章,包装组包装工见木箱左上角加盖“PASS”章,即可包装。
1.1.3、注意事项
1.1.3.1、顶盖检验:
一般情况海外装箱(包括华为和ENPC海外)是对系统的附件、监控、模块二次装箱检验,有些<发货通知单>还包括电缆、顶盖,如直流柜顶盖和交直流顶盖(21070218)需同模块包装
1.1.3.2、配套使用物料检验,配套包装物料编码包括:
04115101,04115612(电缆),02311391(电池保护器)、04009999(成套电缆-采购用大类编码)、02130557(整流模块30A)、02311393(监控模块-M84C5AZ)、02130534(电源模块-H8415Z)、21140375(假面板)、31010927(PS481000-5/100用户手册)、31010916(PS48350/25用户手册)、31011100(PS48400-3/2900&PS48600-3/2900用户手册)等,以上物料由总测领料后,可以用纸箱或防静电袋包装(根据具体实物而定),然后再二次包装。
1.1.3.3、对于客户需要新增加的物料(不包括以上11个编码的同类物料),总测工段根据工艺提供的模板打印相应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栏目、编码、数量)粘贴在二次包装的木箱上,以表区分该物料是否已经放入,以便理货人员判断。
1.1.3.4、假面板检验,01070513 W2442Z(PS48100-2A/25)系统假面板(21140375,H6412JMB)与模块、监控、附件一同包装。
1.1.3.5、全球50A模块,全球50A模块>3PCS的尾数需要标识包装数量,如1PCS、2PCS。
纸箱、木箱表面保持清洁。
1.1.3.6、木箱检验,发华为客户一定要用华为木箱包装,有时客户需要无“华为”标识木箱,需要将木箱丝印去除,具体看备注栏。
1.1.3.7、重量、体积检验:
同一批物料≤10箱、则抽检二箱(批次≤2、则全检),同一批物料≥10箱、则任抽检四箱。
包装箱表面标识的物料毛重误差值一般≤±3﹪,最大不得超过±5﹪。
包装箱表面标识的物料外形尺寸(指长度、宽度、高度的最大值)误差值一般≤±10毫米,最大不得超过±15毫米。
1.1.3.8、ROHS与非ROHS参见公司通用管理规定。
1.2、一体化装配检验
1.2.1、根据排产表抄写《一体化机柜检验表格》,需抄写订单号、机柜型号、系统编码、ROHS状态、中、英文状态。
核对发货通知单注意:
附件编码、是否有可选附件,压条的数量,模块型号及数量、模块假面板数量、机柜编码。
1.2.2、检查机柜中放的订单号条形码和抄写表格中的订单号否一致。
正确后,按表格抄写的内容核对机柜物料。
机柜编码、层次号、模块编码及数量、监控编码、模块假面板及数量、附件编码、是否有可选附件、ROHS情况、压条是否打紧及数量。
1.2.3、外观检验:
表面完好,未变形,无脏污,无生锈,颜色一致,丝印清晰,掉漆不能大于2平方毫米,对以前面有运行、故障灯的要特别注意灯盖有无碰坏。
安装上的模块、监控的丝印是否正确、有无刮伤。
有假面板、压条螺钉是否打紧,机柜配置正确。
1.3、电池支架检验
1.3.1、根据包装发出的每日送检信息抄写《电池支架检验表格》:
需抄写日期、订单号、订单是否非标、物料编码、物料数量、当班送检数量等,核对发货通知单注意:
支架是否非标,包装支架时有无特殊要求,订单或非标文件有无要求增加特殊物料随支架发货。
1.3.2、包装人员把要送检的物料放在一起,FQC根据抄写的表格核对配套物料的数量,订单或非标文件要求增加的物料有无配套,对于一批非标支架中的2-3套进行全检,(打印非标文件里的图纸进行核对),以保证订单符合性;检验完后核对包装组的《电池支架送检表格》抄写的信息是否正确,然后在包装组的《电池支架送检表格》检验员一栏签名,在FQC的《电池支架检验表格》的对单人和检验员一栏签名。
目前包装送检的支架主要有:
21150663;21150664;21150667;21150687。
1.4、太阳能产品检验
1.4.1、太阳能产品FQC根据发货通知单上客户群信息核对工段送检产品是艾默生木箱包装还是华为木箱包装,华为客户采用华为丝印木箱包装、非华为客户采用艾默生丝印木箱包装,对于华为客户产品,应在木箱外包装标签型号一栏粘贴华为型号描述标签,如艾默生型号SE1464CAHSZ发华为时其对应型号为SC48200O-AMS
1.5、壁挂电源产品
1.5.1、FQC根据包装作业指导书、送检产品相对应匹配的附件清单检验附件、产品齐套性包装。
外包装箱粘贴产品条码及专用标签。
6
ROHS产品要求
1、首先要检查流程卡上是否有注明ROHS产品标记
2、ROHS/R5的产品其产品上必须贴有相应产品标识
3、检验时注意检验ROHS产品内使用的物料是否符合ROHS物料要求,是否有相应的标识
4、产品的ROHS状态要求必须满足订单或任务令要求
7
不良品处理
1、针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ROHS应将其标识清楚并且在《产品送检单》/《终检产品送检凭证》的检验结果栏目内注明不合格,并描述不合格原因,退回工段处理,由工段长或质量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并制定处理措施。
2、针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FQC填写“生产质量问题处理电子流”,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
3、对FQC发现的不良品,送检工段针对检验出来的不合格项进行处理,并重新调测、自检,调测自检合格后凭《产品送检单》/《终检产品送检凭证》再次送检。
4、不合格品处理参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ENPP1.831)进行。
六、质量记录QualityRecords
表格编号
RecordNo
表格模版
RecordExample
七、支持性文件SupportDocuments
表格编号
RecordNo
表格模版
Record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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