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及计算之欧阳生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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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及计算之欧阳生创编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
时间:
2021.02.08
创作人:
欧阳生
一、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分录架构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率-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退税额:
借:
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收到退税款
借:
银行存款
货:
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
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
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
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
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货:
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
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
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
银行存款351
货:
主营业务收入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48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元。
(6)实际缴纳时
借: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
货:
银行存款 9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例2:
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
(1)-(6)分录同上。
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
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货:
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
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
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
银行存款351
货:
主营业务收入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48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元。
(6)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7)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
应收出口退税 4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14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8)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
银行存款 46
贷:
应收出口退税 46
例三:
引用例一的资料,如本期外购货物进项税为460万,其他资料不变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货物
借:
原材料46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60
贷:
银行存款460+460÷0.17
(2)外销
借:
应收外汇账款24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400
(3)内销
借:
银行存款351
贷:
主营业务收入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不得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
借:
主营业务成本48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
(5)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460+5-48)=-366万
期末留抵税额为366万
(6)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6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60万
借:
应收出口退税36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
本期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税额=366-360=6万
例四:
引用例一的资料,如本期进口免税材料100万,其他资料不变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
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货:
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
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
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
银行存款351
货:
主营业务收入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4)进口材料
借:
原材料100
贷:
银行存款100
(5)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万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400×(17%-15%)-2=46万
借:
产品销售成本46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6
(6)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6)=7(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7元。
(7)实际缴纳时
借: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7
货:
银行存款 7
(8)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
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时间:
2021.02.08
创作人:
欧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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