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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移交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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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2016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交接方案1
一、交接的原则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持业务
工作的连续性,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
保机构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双方要本)()
着实事求是,便于操作,一次交清,逐步衔接“
的原则进行交接。
全区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不同险”
种及统筹范围,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及相关资料分别移
交各级地税机关。
二、移交的对象
凡在我区境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统
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工作含普遍推(
行和试点,全部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缴。
)
三、移交的内容
一已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和个)(
人的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花名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表或复(
印件);
二各盟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资料;)(
1.
三缴费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
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
参统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年;20**
月份的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1——11
额情况上述均要明细表和汇总表);(
四缴费单位历年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明细;()
五已办理延期缴纳单位的延期审批协议原件或补缴)(
协议原件;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资料;
七地税机关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
四、移交的程序
一按照现行社保机构征缴管理体制,由各级社保机)(
构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同级地税机关同步移
交。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的业务,直接移交自
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二各级地税机关对社保机构移交的有关资料进行核)(
对,并在第一个征期内进行确认,在征缴过程中发现与移
交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不一致的或个别缴费单位无法
找到的,反馈社保机构进行重新确认。
三各级社保机构与各级地税机关在移交手续时,由)(
同级财政部门监交。
移交的有关资料要分类登记造册,一
2.
式三份,三方代表人分别签字盖章,各存一份。
五、移交的时限
一年月日至月日为准备阶段。
15)20**1212(1
二年月日至月日为资料交接阶段。
121215(25)20**
三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核对确认2520**()20**12125
阶段。
六、交接双方责任
一各级社保机构要对移交的参保单位户数、参保人)(
数、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的基本情况应缴费(
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及有关登记表、明细表、汇总表)
的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对接收的上述有关资料内容进行)(
核对、确认。
理清接收资料中的数据关系,分类造册归档,
并对接收的资料负责。
七、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社保机构提供的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要按统)(
计部门编制的年度统计年鉴中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目前实)(
际执行的征缴比例移交;
三社保机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
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破产关闭企业的欠费、企业以物抵费及历年挤占)(
3.
挪用的社保基金清理工作暂不移交,待研究后另行明确。
八、移交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
缴,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建立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从我区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
求,明确责任,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级劳动保障、地税和财)(
政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
况,研究和分析在移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
出解决的办法,按期完成移交任务,不得推迟。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地税机关要尽快)(
组织业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学习,熟悉业务,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顺
利进行。
《业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2
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
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区域调整,业务人员工作
岗位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含自动请辞及辞退前工作交接的)(
4.
管理。
三、工作交接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部门
经理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给)(
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接受的人员。
的人员。
部门经理是监交人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
接的负责人。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一、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
二、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工作职责:
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内容。
1
、业务流程:
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程序和要求。
2
、工作事项:
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3
待办事项。
、文件资料:
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单据、4
账目、账册
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业务资源:
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工作,对外业务的联5
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1
等物品以及移交
5.
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2
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备用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程序
业务工作交接方案2
、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时,由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1
排工作交接,部门经理与移交人面谈交接事宜并监督交接。
、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2
《工作交接表》。
,必要、部门经理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3
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的内容。
、在部门经理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4
中的内容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
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
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
、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5
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部门经理、
接收人对应共同当面完成工作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
上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表》原件送行政部存6
档,《工作交接表》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各一
6.
份。
、业务人员一旦申请离职,应由销售总监安排商务部7
采取直接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客户,并要求客户回执确认
《业务人员交接咨询函》及《业务交接确认函》,以核附:
(
对查实有无未了业务事宜。
、业务人员因离职办理工作交接时,除按上述办理工8
作交接外,需按公司《离职管理规定》到各相关部门办理
离职交接,会签,无任何
未了事宜,方可正式离职。
第四章工作交接要求
、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一般指半个月以上或)1(
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的,应在确定需工作交接之日起的两
日内列出《工作交接表》五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若移交人属于工作调动的情况工作交接完后,接收2
人对交接的工作尚有不清楚的,应及时联系移交人,移交
人应积极配合接收人作说明,直接交接清楚。
、因业务区域调整而需进行业务交接的必须按以上规3
定交接完毕后方可到新部门报到,否则公司将停止其当前
所有薪资的发放,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追加处罚。
、因离职等原因需要进行业务交接的,在进行以上交4
接后部门经理必须详细审核《工作交接表》等相关表格是
否齐全,是否经客户盖章确认,是否有未了事宜并已做出
7.
妥善处理等,否则部门经理将承担一些责任。
、业务人员因故需要交接时,必须核对落实全部客户5
往来账款并以《工作交接表》或《往来账确认函》的方式
予以确认。
、凡不符合公司有关离职规定或交接手续不健全的,6
公司将暂停发放所有薪资及费用报销等,如由此造成公司
损失,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追加处罚,同时视公司损失
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行政部办理业务人员离职手续前,应凭离职人7
员所在单位负
责人签字的《工作交接表》并审核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监督考核
一、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负责修订、监督考核,公司
各单位负责执行。
二、若出现下列情形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业
务工作交接方案。
、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移交人上级领导未1
安排工作交接,给予移交人上级领导警告处分,绩效扣10
分处罚。
、移交人上级领导安排口头的工作交接,因工作交接2
不清,工作交接不全,造成公司损失,给予移交人上级领
8.
导警告处分,绩效分处罚,同时视公司损失情况保留进10
一步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部门经理因审核,监督把关不严,造成公司损失,3
给予部门经理警告处分,绩效分处罚,承担一些责任。
10
、接收人因未认真确认,造成公司损失给予接收人警;4
告处分,绩效扣分,同时视公司损失情况,保留进一步10
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未按工作交接程序进行交接,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5
处分,绩效扣分处罚。
10
《工作交接表》等相关手续未存档,保留给予行政、6;
部警告处分,绩效扣分处罚。
10
第六章其它
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离职管理规定》执
行。
二、本管理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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