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仓储合同四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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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储合同四篇
关于仓储合同四篇
关于仓储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使用问题也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
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
下面是关于仓储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仓储合同篇1
甲方:
存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保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乙方具备法人资格、拥有仓库所有权的前提下,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仓储物资在乙方仓库储存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自愿、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采购的各种钢材。
二、数量:
仓储物资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由甲方提供。
三、仓储物资的交付、验收方式及期限:
1、甲方的仓储物资在交付给乙方仓库保管前,应事先将有关仓储物资的到货信息资料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安排货位和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
2、甲方的铁路、水路运单收货人栏内填写:
收货人:
整车到站:
3、为了方便联系,乙方应配备基本的通讯设备:
长途电话机、传真机。
乙方根据甲方验收单的内容及时组织入库验收并在货到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完毕后将验收结果填写在验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章(或签字)后转给甲方,以作为甲方的入库验收凭证,乙方对甲方发到仓库的仓储物资要建立单独的收、发、存台帐。
4、对甲方入库的存储物资,乙方必须一车一位存放、集中摆放整齐、设置标识,专人管理,并按国家同类物资存放的标准存放,以确保钢材在存放期间的质量。
四、仓储费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1)货物出库费15元/吨,如需装船每吨加收装船费10元/吨。
(2)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全部费用由乙方实行包干,①、铁路运输卸车费780元/车皮,短驳运输费320元/车皮;②、船进起驳费10元/吨;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结清上月所发生费用。
(3)货物加工,开平费元/吨(免出库费);切边费元/吨;厚度超过12.00mm加工费另议。
2、结算方式:
转帐。
五、数量及质量异议提出期限:
1、乙方在接受乙方交付的仓储物资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资进行验收,验收中出现与甲方提供的入库验收单不符现象,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2、验收中出现盈亏,残损及外观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仓储物资到库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按标准允许的交货公差除外),并提供盈亏磅码单或残损单等由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负责处理异议时的复磅及进库物资的商检等工作。
3、仓库物资在规定的期限内验收完毕后,在以后的储存和出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重量等数量、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4甲方验收凡是应与质保书的验收方式相同。
六、仓库物资出库的手续:
1、甲方在乙方处留存公司物资出库单的票样(见附件1)。
2、乙方凭甲方出据的公司物资出库单(原始件),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库,并公司物资出库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出库单发生涂改或印件不全的为无效出库单,乙方不得擅自出库或则拖延出库时间,由于乙方业务差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铁路运输、汽车、及水路运输工作,其运输费用由货物买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1、甲方对交付给乙方存储的仓储物资拥有所有权。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扣留、质押、留置甲方的仓储物资。
2、乙方对甲方的仓储物资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无论货物位于室内还是室外,都负有防止仓储物资污染、变质的责任。
3、乙方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不得擅自将仓储物资转交第三人保管。
乙方的仓库经营权及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权属、人员方面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得以变动为由变更或解除仓储合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甲方在乙方仓库内仓储物资,双方应按月核对库存。
并提供月收、发、存报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接受仓储物资入库或者违反货物出库规定的,必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那部分货物的实际损失及由此造成的其它费用。
2、乙方提供的货位不符合要求、或者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因保管不善、以及非因不可抗力造成仓储物资损毁、灭失、短少、变质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金按甲方进货金赔偿。
3、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包头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均无书面材料要求终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可顺延壹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仓储合同篇2
编号:
储字号
甲方(存货方)
乙方(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仓储保管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存储货物的情况
甲方将其经营的中药材,其他有关商品存放在乙方仓库,具体存储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第二条存储货物的货权
凡以甲方为收货人或由乙方收货的所有到达乙方仓库的货物,其货物的所有权属甲方。
第三条货物的验收入库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乙方应按验收资料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
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乙方应在返回的入库单上记载并于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货物入库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入库单,入库单中应表明货物的垛号,并在入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入库单先发传真再邮寄给甲方。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入库货物的特点,合理地安排货物的存放地点,并使其符合相应的保管条件,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以及货物在质量和数量上免受任何损失。
第五条货物出库手续
所有甲方货物提货一律凭甲方开具的加盖甲方“出库专用章”的提单或提货传真件放货(提单上要注明提货人身份证号码)。
提货人凭提单传真提货,乙方必须电话向甲方确认后才可以放货,遇有疑点应及时通知甲方。
如实发数与提单数存在差额,乙方应按实发数将提单返还联及时返还甲方。
第六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费率标准
1、仓储费***元/吨天
2、集装箱掏箱费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人工散货)。
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托盘)。
3、卡车卸车费**元/吨。
4、入库费***元/吨。
5、出库装车费***元/吨,超过17:
00另加*元。
6、货权转移费***元/吨。
第八条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最后一批货出清之前,甲方应将所有费用结清,否则乙方有权不发最后一批货物。
第九条各方责任
1.甲方的责任
未按标准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甲方货物的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货物发生丢失,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保管商品未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储存,造成毁损或其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3)由于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协商制定本合同的若干附件或补充条款,其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
提单须加盖出库专用章方为有效,如凭传真提单发货,请向发货人电话确认。
甲方:
(存货方)乙方:
(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仓储合同篇3
受委托方上海中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负责人吴海荣
受委托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1005号
委托方上海攀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负责人徐瑛
委托方地址肇嘉浜路288号鼎新大楼1405室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确立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资料所示的品名、货号及操作储存要求进行货物的装卸、储存及运输。
第二条乙方将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澄江路1005号仓库堆藏及保管和运输,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自乙方首批货物入至甲方仓库起的一个月内,出货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专人入库、理货、发货、盘点等相关事宜。
待甲方对产品规格包装了解掌握后,甲方应自行承担理货、发货等相关事宜的责任。
第五条货物入库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将货物入库,由甲方签收单据。
第六条每月月底,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同甲方对货物盘点。
第七条在报表完全正确情况下,当实物出现盘亏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八条乙方会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货物准时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九条-1日期从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6日一个月内,乙方派专人到场协同发货,如发生货物发错,乙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
如发生货物发错,甲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对运输的货物认真负责安全,对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遗失、短缺、损坏、人为的变质,由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第十三条甲方把运输货物的运输凭证于发货当天邮件或传真给乙方,运输凭证需注明日期、运单号、发件人、收件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货物类型,结算金额等,并盖章。
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结账。
第十四条每月最后一天为库存盘点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盘点后由甲方提供当月货物库存明细报表、运输费用表,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给乙方,以便双方对账。
在对帐中,双方账目产生差异时,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查清差异。
第十五条付款采用月结方式,每月1-5号出对账单,经甲乙双方对账无差异后,由乙方结算费用给甲方,结算时间为每月5-10号,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六条如果乙方需要,货物由甲方仓库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调拨,甲方应协助乙方将货物调拨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七条乙方认为需要为货物在途运输另外自行购买保险时,甲方应于货物出库当天提供到达目的地车辆的车牌号码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给乙方。
第十八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20xx年9月26日起至20xx年9月25日止。
任何一方解除协议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甲方应为自己保管乙方仓储物,不得使第三方代为保管仓储物。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第二十一条双方未尽事宜,再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合同篇4
仓储合同
存货方:
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管方:
北京圆舜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摩尔多瓦红酒
二、保管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嘉里大通物流公司仓库内)
三、保管方法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
2.乙方提供相应的仓储面积及库位供甲方使用。
3.乙方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乙方负责合同期间甲方货物的储存、卸车、短途运输。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约50平方米的恒温(温度在5-18度之间)仓库给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天每平方米4.5元。
2.保管费、装卸费、出入库费用由存货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交纳货值的千分之一保险费,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一切手续及事宜。
4.仓储费由甲方按月支付。
每月双方进行对账,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仓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仓储费用。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自20xx年12月日至20xx年2月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取回仓储物,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仓库,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甲方货物进入仓库时,乙方负责货物的卸车,并对对货物进行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
验收无误后,向甲方开出仓单。
3.货物出库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乙方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1)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
在保管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乙方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2.甲方交付仓储的货物,乙方应当给付相应的仓单。
3.乙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因情况紧急,乙方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4.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乙方可以提存该物。
5.储存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6.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或仓单持有人。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
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乙方应减收仓储费。
2.甲方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甲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
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批发价格购买货物对甲方进行赔偿。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蚀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不能入库货物的往返运费。
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允许自行存放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3.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由乙方负责赔偿。
4.按合同规定由乙方代运的货物,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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