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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二五”时期(二0一一年至二0一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1)“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
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
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良好态势,并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我们战胜了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经过五年努力奋斗,我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
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
(2)“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
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
我们必须坚持以更广阔的视野,冷静观察,沉着应对,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经济分工中的新定位,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从国内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资金供给充裕,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提升,劳动力素质改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明显提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们完全有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
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
(3)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制定“十二五”规划,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
我国是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新特征。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
(4)“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十二五”规划要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到二0二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
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就业持续增加,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居民消费率上升,服务业比重和城镇化水平提高,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
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
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经过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奋斗,要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必须充分挖掘我国内需的巨大潜力,着力破解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
(5)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
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防范各类潜在风险,避免经济大的起落。
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各项政策协调配合,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6)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创业机会。
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要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比重,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
要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服务消费,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要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发展节能环保型消费品,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
(7)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优化投资结构,完善投资体制机制,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有效拉动经济增长。
“十二五”前期要确保国家扩大内需的重点在建和续建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
发挥产业政策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
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引导投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
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
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
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8)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
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
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机械化。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规模种养,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
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发展节水农业。
推广清洁环保生产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9)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气建设,继续改造农村危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
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序开展移民扶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10)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
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11)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
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
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四、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12)改造提升制造业。
制造业发展重点是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
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
完善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发展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
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提升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优化。
(13)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科学判断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点领域,积极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引领支撑作用,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推动高技术产业做强做大。
(14)加快发展服务业。
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调整税费和土地、水、电等要素价格政策,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业。
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15)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加快新能源开发,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加强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完善油气管网,扩大油气战略储备。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
推进国家运输通道建设,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发展高速铁路,加强省际通道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积极发展水运,完善港口和机场布局,改革空域管理体制。
(16)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发展和提升软件产业。
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推进物联网研发应用。
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
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17)发展海洋经济。
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
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
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18)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发挥资源优势和生态安全屏障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加大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区发展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发挥产业和科技基础较强的优势,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
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改善投资环境,壮大优势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强化交通运输枢纽地位。
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发挥对全国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中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和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要素流动,引导产业有序转移。
实行地区互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对口支援。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更好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
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加强国际通道、边境城市和口岸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
(19)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
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
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基本形成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20)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
(21)加强城镇化管理。
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
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
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注重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强化规划约束力,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预防和治理“城市病”。
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六、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2)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
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2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
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24)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
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形成能源和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
高度重视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鼓励海水淡化,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25)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土壤污染治理,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
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26)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好草原和湿地。
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江大河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防洪能力。
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
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加强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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