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工作面瓦斯专项治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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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工作面瓦斯专项治理措施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掘进工作面瓦斯专项治理措施
(11201运输巷)
矿长:
向军亚
总工:
罗芳明
安全矿长:
吴永高
生产矿长:
吴秀永
机电矿长:
马海全
通防副总:
邓轩昂
日期:
2014年9月29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会审、审批签字栏
11201运输巷瓦斯专项治理措施
会审栏
会审地点
会审时间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会审意见:
审批栏
总工意见
矿长意见
盘县黑皮凹子煤矿
贯彻学习签字栏
贯彻时间:
贯彻人:
贯彻地点
11201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项措施
根据目前黑皮凹子煤矿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情况分析,结合国家煤矿相关《规定》的要求,黑皮凹子煤矿探索一套适合本矿发展的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项措施。
黑皮凹子煤矿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计划掘进166米,采用矿工钢支护,巷道断面6.6㎡.根据已掘巷道实测地质资料,12号煤层在2.2-4米左右,掘进工作面采用两台2×15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一用一备,采用Φ600mm抗静电阻燃风筒。
为了加强瓦斯管理,预防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11201瓦斯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望各部门严格执行。
一、目前黑皮凹子煤矿瓦斯涌出异常情况分析
根据原揭露的巷道来看,12号煤层瓦斯涌出较高,在掘进运输联络巷时,最高瓦斯涌出为3.6%。
在作业点经过瓦斯预抽后,如果掘进过程中瓦斯仍较高的情况下,必须停止掘进工作面的掘进作业,并对掘进作业点进行布置钻孔进行瓦斯再次预抽工作,待预抽一段时间后,防突工进行检测,经检测无突出危险后,在进行掘进工作,否则严禁掘进作业。
根据2010年9月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书,盘县黑皮凹子煤矿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4.07m3/min,相对涌出量为29.30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70m3/min,相对涌出量5.04m3/t。
根据鉴定报告可知11201运输巷的瓦斯涌出量占全矿井14.00%,11202回风巷掘进瓦斯涌出量占全矿井38.08%。
根据黑皮凹子安全专篇,M12号煤层掘进瓦斯涌出量为2.396m3/min,瓦斯含量为15.05m3/t。
二、目前黑皮凹子煤矿瓦斯治理情况分析
1、通风系统管理分析
目前黑皮凹子煤矿现在处于巷道掘进阶段,系统不稳定、复杂,再加上巷道起伏比较频繁,这样会造成矿井通风阻力增大,会导致风量不稳定,再加上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困难,漏风系数较大,到掘进工作面迎头的风量较小,所以炮后会引起迎头和回风流瓦斯超限现象。
2、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分析
(1)、目前黑皮凹子煤矿瓦斯抽放系统管理不完善,抽放队伍及防突队伍人力不足,所以导致瓦斯治理滞后,井巷工程开掘速度较慢。
(2)、抽放管路放水器安装位置不合理,而且放水器的装水容量较小,放水器的安装位置必须安在巷道低洼点和变坡点的位置。
(3)、抽放管路积水较多,没有定期放水,管道积水较多,抽放系统阻力就增大,钻孔抽放效果质量差,所以煤体瓦斯没有得到有效抽放。
(4)、黑皮凹子煤矿瓦斯压力较大,布置钻孔必须在钻孔参数上下功夫,必须根据现场煤层的倾角及目前巷道的方位来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钻孔深度及钻孔的终孔点控制范围等。
(5)、黑皮凹子煤矿瓦斯涌出量较大,目前使用的钻头直径为75mm,可能满足不了瓦斯抽放的要求,可以考虑改进钻孔的直径扩大钻孔,可以提高煤体瓦斯抽放效果,目前市场上钻头直径大小有65mm、75mm、94mm、108mm、133mm等,黑皮凹子煤矿可以考虑直径为94mm的钻头。
(6)、黑皮凹子煤矿掘进工作面还未打底板瓦斯抽放巷,未对计划掘进的巷道区域进行瓦斯预抽。
(7)领导对瓦斯抽采意识较差,眼前只有采煤工作,麻木了瓦斯抽采相关工作。
(8)未按要求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9)钻孔瓦斯流量、负压测定不及时。
(10)未建设瓦斯实验室。
3、以往惯例
黑皮凹子煤矿于2011年3月20日22点25分左右12煤层在+1616m打探水眼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顶钻、卡钻瓦斯动力现象为典型的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属于煤与瓦斯动力现象。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第5条中之突出矿井(或煤层)的判定原则(3)以及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鉴定认为:
12煤层瓦斯动力现象为煤与瓦斯动力现象性质,黑皮凹子煤矿12煤层为突出煤层。
三、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矿成立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向军亚
副组长:
罗芳明
成员:
吴秀永、吴永高、任广在、李江南、柏毅、李贵文、李本怀、马海权、卢瑞方
代顺雨、苏向阳。
1、组长(矿长)是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和决定,对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
2、副组长(总工程师)负责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协助组长研究确定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措施,采用先进技术治理瓦斯。
3、成员负责现场瓦斯治理工作。
安全副矿长负责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的政治思想教育、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与职工培训和后勤工作;
生产副矿长负责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机电副矿长负责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具体技术指导工作,研究现场瓦斯治理措施及瓦斯治理监督;
监控专工田登熊负责安设、更换并定期标校瓦斯传感器;
机电专工卢瑞方负责机电设备防爆检查;
通防队队长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现场治理瓦斯;
瓦斯抽放防突队队长代顺雨负责对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进行有效瓦斯抽放工作及作业点预测预报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瓦斯问题;
吴永高负责人负责对掘进工作面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了解瓦斯危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四、黑皮凹子煤矿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主要从钻孔的施工工艺、封孔方式及钻场的布置方式来探索一种适合黑皮凹子煤矿瓦斯治理方案,需要在实践中证明和不断改进。
(1)、掘进准备巷道,必须在底抽巷布置穿层钻孔,每组钻孔不少于14个,,即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前期瓦斯预抽,预抽时间视每个钻孔瓦斯抽放浓度、流量而定。
在地质构造变化带,必须加大抽放密度或力度。
(3)、工作面进行了底板穿层钻孔预抽及掘进作业点预测预报后,瓦斯任较大时,必须在掘进迎头施工本煤层钻孔配合底板穿层钻孔进行预抽。
(4)、掘进过程中必须加强预测预报工作,未进行底板预抽和掘进作业点预测预报及验证(验证必须无突出危险方可作业),工作面严禁作业。
(5)、在掘进作业点后路建设临时避难硐室,用于作业点临时避难及作业点放炮作业时使用,临时避难硐室建设必须按照规程标准进行建设。
(6)在煤巷中掘进前,要首先采用底板抽放巷对设计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进行底板抽放,然后经区域效果检验有突出危性,再进行本煤层区域性防突措施,即进行本煤层瓦斯预抽,由工作面沿煤层软分层向煤层走向方向至少打21孔深不低于90米及排放钻孔30个孔深不低于15米、孔径75mm的抽排放钻孔.
(7)采用沿空掘巷形成风巷后,在风巷实施本煤层倾向预抽区段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并结合区域顺层走向预抽本煤层瓦斯,多措并举预抽机巷瓦斯。
本煤层倾向预抽区段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采取在风巷每隔3m,沿煤层倾向方向至少打孔深70米、孔径75mm的抽放钻孔.
(8)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有:
钻屑指标、复合指标法、R值指标法、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本设计采用钻屑指标法。
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至少施工3个直径42mm、孔深10m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的钻孔应控制区段内的整个开采块段和顺槽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4m、下帮轮廓线外至少3m)。
钻孔钻进2米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或△h2值。
各煤层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指标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如果实测得到的S、K1或△h2的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一)11201运输巷区域防突措施
根据矿井建设实际,开拓后区域预测M12煤层11201运输巷为突出危险区域,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相关要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针对本巷适用方法有三种即:
1、本煤层超前钻孔预抽解突:
即根据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突出危险性程度的不同,可选择迎头长钻孔预抽放、超前钻孔排放等措施,先抽后掘进行消突。
2、本煤层钻场钻孔预抽解突:
即沿突出煤层巷道内错或外错一定距离(约20m),在突出煤层已经解突巷道的两帮,交叉布置帮钻场,钻场布置在本巷煤层上下错开20m左右,打顺层钻孔对煤层巷道附近的煤体瓦斯进行预抽解突,巷道采用“先抽后掘”、“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进行管理。
3、穿层钻孔预抽解突及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和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及煤层的其他相关参数测定。
11201采用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钻孔位置按照第49条有关要求、标准和安全需要进行设计,采取上述两种解突方法中后一种进行,如果后者不能满足,则两种方法并举:
1)采用工作面顺层钻孔预抽巷道条带煤层瓦斯。
11201运输巷在掘进前可采用迎头预抽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同时抽放孔的最短投影孔深为90.0m且控制11201运输巷轮廓巷两帮20.0m,设计每个钻场施工30个钻孔。
2)采用边抽边掘的帮钻场设计方案。
11201运输巷围内均采取在掘进巷道两侧每隔30m做一组耳朵钻场钻场施工区域条带抽放孔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其钻场标准为深*宽*高=3*3*2m,施工的抽放孔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同时抽放孔的最短投影孔深为90.0m且控制11201运输巷轮廓巷两帮20.0m,设计每个钻场施工39个钻孔,共计施工78个钻孔,钻孔抽放半径2.5m。
注:
①煤层倾角前倾8°左右。
②控制前方90米,巷道两帮20米。
③如图所示以巷道中心线和腰线确定开孔位置,以巷道方向为零度,向左偏钻场钻孔为负,向右偏钻场钻孔为正。
④钻孔采用聚氯酸封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8米。
⑤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喷孔、煤层赋存状况异常等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
⑥图中单位为米。
3、由于上部5号煤层还未进行开采,所有11201掘进工作面运输巷全部在原始应力区域范围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目前11201运输A-A段可以采取在原有的10500运输巷内施工区域穿层钻孔提前预抽掘进区域瓦斯作为防突措施,而剩下B-B段均采取在掘进工作面两帮做钻场施工本煤层区域条带抽放孔预抽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运输巷内施工区域穿层抽放孔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按照防突规定要求穿层抽放孔必须控制掘进巷道上帮轮廓线外20.0m,下帮轮廓线外15.0m,因此设计每个钻场施工14个穿层钻孔,每隔4m做一个钻场,钻孔抽放半径1.5m。
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计划在11201运输巷周围布置测压钻孔及煤层煤样钻孔,在11201运输巷周围采集一组C12煤层煤样送实验室进行C12煤层孔隙率K、吸附常数a、b值及工业性分析指标的测定或瓦斯放散初速度及煤的坚固性系数指标的测定。
3、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采取直接测定煤层瓦斯残余压力或间接计算抽放区域内残余瓦斯含量作为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方法:
1、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均采取采取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但是由于11201运输巷掘进区域分别采取了施工穿层钻孔预抽和顺层钻孔预测两种防突措施,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对采取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区域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隔30.0m布置一个检测点;采取施工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区域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隔20.0m布置一个检测点;每个检测点检测孔数不得少于3个的要求规定,11201运输巷均设计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m布置一个检测区域,每个检测区域布置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50m的检验测试孔,其中1个平行掘进方向,另外两个必须按照要求控制巷道轮廓线10m以外。
2、以上所有检验测试孔均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预抽超前距。
3、检测孔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封闭测试,每个孔施工结束立即埋4分测压管后并采用水泥沙浆封孔12m深进行测压工作,测试人员对压力测试表进行读数并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只有当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始终是小于0.74mpa,方可视为区域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
4、若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大于或等于0.74mpa,则该区域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重新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直至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若施工区域条带预抽瓦斯钻孔范围内的的钻孔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及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预兆的该区域内预抽区域判定无效,必须重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再次进行区域条带瓦斯抽放工作。
5、采用间接计算残余瓦斯含量判定采用施工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当预抽区域内钻孔的间距和预抽时间差别较大时,根据孔间距和预抽时间划分评价单元分别计算检验指标。
只有当所有条带抽放单孔瓦斯浓度降低到10.0%以下且计算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时,方可视为区域防突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否则将继续抽放。
以上所有检验测试孔均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预抽超前距。
检测孔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封闭测试,每个孔施工结束立即埋4分测压管后并采用水泥沙浆封孔12m深进行测压工作,测试人员对压力测试表进行读数并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只有当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始终是小于0.74mpa,方可视为区域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
④若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大于或等于0.74mpa,则该区域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重新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直至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若施工区域条带预抽瓦斯钻孔范围内的钻孔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该区域内预抽区域判定无效,必须重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再次进行区域条带瓦斯抽放工作。
(2)采用间接计算的残余瓦斯含量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当预抽区域内钻孔的间距和预抽时间差别较大时,根据孔间距和预抽时间划分评价单元分别计算检验指标。
只有当所有条带抽放单孔瓦斯浓度降低到10.0%以下且计算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时,方可视为区域防突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否则将继续抽放。
若预抽钻孔控制边缘外侧为未采动煤体,在计算检验指标时根据不同煤层的透气性及钻孔在不同预抽时间的影响范围等情况,在钻孔控制范围边缘外适当扩大评价计算区域的煤层范围。
但检验结果仅适用于预抽钻孔控制范围。
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本循环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必须从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直至抽放区域内的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0m3/t且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4、区域验证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采用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生产的WTC防突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作为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的区域验证:
在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时,采用钻屑指标法,参照表2-4-1进行验证,如果实测得到的S、K1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表2-1-4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钻屑量S
mL/g•
kg/m
0.5
6
(1)在进行区域验证前必须先按照要求在工作面施工3个能探清掘进前方煤层情况的前探孔,采取施工顺层钻孔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区域可以选用顺层抽放孔、测压孔代替前探孔,但选择的代替孔必须满足前探孔的要求,具体施工标准如下:
11201运输巷掘进进过程中必须在掘进工作面使用ZY-150型钻机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90.0m且控制巷道轮廓线左右15m的超前钻孔,该孔可以选用抽放孔、测压孔代替,但必须满足相关要求,从而探清前方煤层地质情况和观察突出预兆。
只有前方无异常情况方可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验证无危险后探孔方可按照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控制探孔进尺。
(2)进行区域验证工作时必须按如下标准进行:
即在掘进工作面采用直径为42mm的效检钻杆施工3个孔深为10.0m区域验证孔,钻孔应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其中一个钻孔应布置在掘进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2个钻孔终孔点应控制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
每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K1max定为0.5mL/g.min1/2,Smax定为6.0kg/m。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或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mL/g.min1/2且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
区域验证孔设计详见附图。
11201运输巷掘进期间均采用施工顺层区域条带抽放钻孔提前预抽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因此在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且进行消突评价无突出危险后,区域只要当连续两次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后且在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可控制掘进8.0m,即第一次验证无突出危险推进8.0m(区域验证孔最短孔深10.0m减去2m超前距控制掘进),第二次验证无突出危险控制掘进8.0m,循环的采取以上措施直至掘完该区域抽放控制的范围(即按照区域措施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超前距和探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超前距控制进尺40m)。
(3)每次区域验证必须施工3个孔,每个钻孔最短孔深为10.0m,验证孔必须控制掘进巷道两帮2-4m。
若施工的区域验证孔达不到10.0m,即区域第一次控制进尺按区域验证孔的最短孔深减去2.0m超前距控制掘进。
(4)掘进过程中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打钻过程中出现喷孔、卡钻、顶钻等异常现象),该区域以后的掘进工作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二)局部防突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掘进过程中当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预报)出现有突出危险或施工的钻孔出现喷孔、卡钻、顶钻等突出明显现象时必须严格采取以下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进行消突。
选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作为局部防突措施的预测预报。
(1)即钻孔每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K1max定为0.5mL/g.min1/2,Smax定为6.0kg/m。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或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mL/g.min1/2且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
(2)在掘进工作面采用直径为42mm的效检钻杆施工3个最短孔深为10m预测预报孔,钻孔应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其中一个钻孔应布置在掘进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2个钻孔终孔点应控制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
详见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预测预报孔施工平面图。
2、局部防突措施
掘进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时必须采用煤矿防突钻机施工直径为75mm的排放孔作为局部防突措施,在掘进巷道内施工的排放孔最少为15个且最短投影孔深为15m控制巷道轮廓巷左右5m且排放孔超前距不得小于10m,终孔间距为1.0m。
排放孔必须施工在软分层中。
施工排放孔期间如果出现喷孔、卡钻、顶钻等有明显突出预兆时,必须在有异常现象孔周边1m范围内至少加密4个同等深度的排放孔,直至无喷孔等异常现象为止。
详见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超前钻孔布置图
3、局部防突效果检验
采用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生产的WTC防突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作为局部防突措施的措施效果检验。
(1)即钻孔每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K1max定为0.5mL/g.min1/2,Smax定为6.0kg/m。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或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mL/g.min1/2且Smax<6.0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
(2)在掘进工作面采用直径为42mm的效检钻杆施工3个最短孔深为10m措施效果检验孔,钻孔应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其中一个钻孔应布置在掘进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2个钻孔终孔点应控制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
详见11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施工平面图。
(3)只有当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后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依次按照措施效果检验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m超前距控制进尺,进尺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及使用,只要出现安全防护设施不满足措施要求立即停止掘进进行恢复或完善。
(4)如果在施工排放孔期间出现异常或效果检验出现有突出性危险时,采取加密排放孔或施工抽放孔,施工抽放孔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前必须是所有抽放孔单孔瓦斯浓度降到10.0%以下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
只有当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后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按效果检验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m超前距控制进尺。
(5)在实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后,若预测指标为无突出危险,则只有当上一循环的预测指标也是无突出危险时,方可确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留足够的预测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掘进作业;否则,必须继续执行一次工作面防突措施和措施效果检验,即如果采取局部防突措施后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后控制进尺完毕后的第二循环还必须再次执行一次局部防突措施和措施效果检验工作。
只有第二循环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按照区域防突措施要求控制进尺,直至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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