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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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
2021—2025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咸阳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的关键期。
认真研究和科学编制全市“十四五”规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切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爬坡过坎、追赶超越,深入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认真分析国内外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加快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三个经济”先行区,准确研判未来一个时期咸阳发展的基本趋势和阶段特征,科学合理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规划统筹衔接,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新时代发展新要求、符合咸阳发展实际,为推动咸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
在规划编制中,一方面对标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阶段性发展目标,谋划好全市“十四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
另一方面,从全市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出发,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打好发展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
在规划编制中,进一步厘清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之间的关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全市建立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三)坚持务实管用。
在规划编制中,对规划编制目录进行严格遴选,确保规划接地气、可操作。
对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少编制或者不编制规划;
对关系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规划内容要明确思路方向、重点任务、空间布局;
对由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规划内容要创新务实,聚焦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空间。
(四)坚持民主开放。
提高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参与机制,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透,广开言路、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三、规划体系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市委、市政府对未来五年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安排,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完成。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并报省政府备案。
(二)空间规划
空间规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主要是细化落实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
空间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起草,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三)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报审前须送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与总体规划和空间规划进行衔接。
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需要由市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其他市级专项规划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由市发改委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实施。
未纳入市级重点专项规划但需要编制的行业专项规划,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市总体规划在本区域的细化和落实,是指导各区域板块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区域规划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应报送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衔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园区规划送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衔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未纳入市级重点区域规划的地区,可根据发展需要编制符合本地区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进度安排
为了确保按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我市实际,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重大问题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
2020年1月底前,市发改委完成“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总结“十三五”时期各行业各领域发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初步提出“十四五”时期各行业各领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举措。
(二)发展思路梳理阶段(2020年2月—2020年3月)
2020年2月底前,承担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各自“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报送市“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研究课题和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三)拟定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
2020年4月底前,全市各规划承担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市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中省总体规划、省级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空间、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初稿,并报送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就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内容纳入到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中。
2020年5月底前,根据中省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纲要框架,并与中省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四)纲要起草审定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
在2021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形成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意见,修订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提请市人大审议。
全市“十四五”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前全部出台。
各县市区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纲同步,2021年6月底前报同级人大审议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五、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一)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职责是落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牵头、协调、督促规划研究和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联系专家咨询及课题研究等事宜;组织“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行业部门规划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
(二)工作机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选配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并确定联络员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和协调,同步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
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参与规划编制咨询和研究,对规划重大课题组织评审验收,对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进行评审论证。
(四)经费保障。
按照中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规划编制经费由市发改委向市政府专项申请,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在市级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各县市区规划经费由发改部门向县市区政府专项申请或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财政要列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县级财政做好配套保障,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六、编制要求
(一)总结经验,改进方法。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本区域、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改进规划编制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二)加强谋划,突出项目。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坚持政府工作项目化,围绕“十四五”事关全局发展问题、战略发展问题和宏观性、政策性问题,认真梳理研究提出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突出政府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履行公共职能的作用,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省相关规划。
(三)积极沟通,有效衔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
市发改委负责市级规划的归口管理,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园区管委会规划的编制进行指导。
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须在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审议批准后公布。
(四)严格程序,科学编制。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市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稿汇编
篇一
近日,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的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一个五年的新局面,必须把精心组织、抓紧起草、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规划体系实现目标一致、举措一致,统筹兼顾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确保决策部署实现一体化推进和管理。
紧抓编制“窗口期”,保证目标一致、举措一致。
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制度和治理体系、军队建设、民法典普法宣传、防灾备灾体系建设等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头戏”,是深入结合现状,科学研判长远发展形势而作出的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的重大战略决策。
要坚持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规划宏伟蓝图的“指挥棒”,实现规划编制体系目标与举措高度统一,促进党的政治理论与自觉行动积极转化,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编制。
要将“发展是第一要务”作为整体构建、完善落实国家治理体系的行动指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扩大开放,优化经济结构,转换提升质效,时刻维护好实现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生活安宁。
树立规划“风向标”,迈出关键一步、更进一步。
五年规划编制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方方面面,当前处于“十三五”收官之战和“十四五”规划开局关键时期,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既是“期末考”又是“升学考”。
要坚持以民心所指作为规划所向,围绕增进人民福祉“风向标”,广开言路、开门问策,畅通建言献策渠道,自觉融入群众、融入一线,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依靠群众智慧的强大能量。
要将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志愿群众各类主体的征求意见合理纳入到编制中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真正解决问题、服务造福群众提供科学依据,汇民智、聚民力,在科学研判和付诸实践中保持向好趋势、步调一致。
按下预期“提速器”,确保一体推进、一体管理。
致力于推动实现一体化建设、一体化发展,是保证政策体系、运行周期、项目建设、产业升级等能够有机融合、前后贯通的核心要义。
要认真谋划形势,把握发展规律,突出改革创新“破题”“求解”,统筹激发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因时因势调整,给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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