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运河商务中心《装修手册》写字楼综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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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运河商务中心《装修手册》写字楼综述
绿地运河商务中心
《装修手册》
(写字楼)
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一、前言3
二、二次装修须知4
1楼宇图纸及技术资料4
2装修责任4
3装修申请(有关装修程序参见附件《申请装修流程图》)4
4装修审批6
5装修保险7
6装修保证金7
7装修工程验收申请7
三、楼宇装修管理8
1施工时间8
2洗手间使用8
3装修材料运送8
4施工人员出入证9
5施工人员出入管理9
6接驳临时用水、用电9
7空调供应9
8消防系统(消防栓)9
9消防要求9
10存储物料9
11备用钥匙9
12共用区域保护10
13违规行为10
14装修承诺10
15施工用电安全规定12
16违章装修的处理13
18、装修收费13
19本守则的修改13
三、承诺书14
附件:
申请装修流程图15
前言
为指引各业户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持楼宇在装修期间能正常运作,特制定本手册。
管理依据为建设部《装修管理办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
绿地运河商务中心的装修管理由物业服务中心承担。
本手册旨在使阁下更熟悉本楼宇的装修管理服务,并将有助于协助阁下有效而迅速地规划及实施装修蓝图,从而顺利如期进驻。
倘若阁下对申请装修及施工的有关细节及规则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绿地运河商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联系。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7号楼402室
电话:
0571-
有关本手册之各项条款和内容,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修订或补充,而修订或补充内容将会及时通知各业户查阅。
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敬启
二、二次装修须知
1、楼宇图纸及技术资料
(1)图纸及技术资料有助贵业户所雇用之装修承建商开展工作。
如业户需要楼宇有关图纸,可以书面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取阅,申请书内须说明所需图纸内容及副本大小,而物业服务中心将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业户所能提供的副本及需负担之晒图费,并在接获申请者回复及所有晒图费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图纸。
(2)图纸中的数据只反映有关物业之完工情况以供参考,但如有任何数据与现场不符,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应在现场核实所有图纸中数据及尺寸,以现场实际为准。
2、装修责任
(1)所有在楼宇内进行装修工程的装修承建商,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并获得省内二级、省外一级或以上资质企业。
(2)任何业主雇用之装修承建商,必须遵守物业服务中心所制定之各项规定。
并将装修承建商之名称、电话、地址及负责人名称填报物业服务中心存档。
(3)倘有关业主未依照物业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装修工作,因此而导致之一切损失及意外,概由有关业户负责。
(4)装修完毕的物业,未取得公安消防局的验收合格意见书,不能投入使用。
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户负责。
(5)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及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政府命令、要求、通告、任何技术标准及租赁合同约定。
(6)装修承建商根据物业服务中心审图意见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意见施工。
3、装修申请(有关装修程序参见附件《申请装修流程图》)
业户须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室内装修申请,并于装修入场前及早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及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以确保工程不会影响楼宇的安管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建筑设计结构等的维修保养要求,并提交相关文件及交纳相关费用。
(1)业户必须提交两份内部装修所有技术数据、参数予物业服务中心审核。
a.装修平面图(1∶100比例绘制的图纸)
包括:
总体平面布置;内部间隔、墙身及其假天花构造;拟摆设的任何办公设施,如保险柜、计算机文件柜等;以及需要嵌入位置都应清楚标明,并注明净重,用何种方式分散重量以满足楼宇的荷载设计要求;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之重量及有关装置之尺寸等详细资料;特殊用房、特殊设备房、UPS设备等详细资料。
b.装修用料说明,如假天花、隔墙、地面、电气材料、保温材料等的用料。
c.空调系统平面图。
d.消防系统图(包括:
喷淋头、烟雾感应器、其它消防设备)。
e.室内电气配线系统、平面图(电路图标明空气开关,照明和电源插座开关的位置以及任何电源插座和使用的容量)。
f.假天花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及大小。
g.假天花板平面设计图(含天花龙骨的分布)。
h.装修效果图,须包括:
单元入户门效果图。
i.其它有关图纸类,包括但不限于:
改变之消防报警系统、IT机房消防系统、安管系统等图纸。
(2)业户必须提交一份内部装修所有相关资质证书及资料予物业服务中心审核(部分资料属于后期提交)。
a.装修承建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b.业户装修委托书正本一份(加盖公章)。
c.相关专业施工人员(如电工、焊工)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1寸彩色照片。
e.主要材料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f.消防报建材料及批复文件。
g.所有装修材料明细及数量。
(3)如业户提供资料不详,将承担所有风险和后果。
(4)鉴于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以下专业工程建议聘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承建商:
——消防系统;
——空调系统;
——楼宇自控系统;
——主电源系统;
——涉及楼宇公共事务的特殊设备设施;
上述工程所需费用概由业户负责,有关费用标准请向指定的承建商或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5)增建及改装设备
a.政府核准
为确定一切之增建工程及改装设备,不致触犯政府法例,动工前应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之书面核准,并得到物业服务中心书面同意通知书。
未得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之工程,不能进行施工;若有违例之工程必须停止进行并将违例部分恢复原来面貌,直至物业服务中心或业主满意为止。
因此而所需一切费用,概由业户负责。
b.物业结构安全
在设计装修时,应确定改装或任何工程绝对不可以影响物业之结构,例如柱梁、剪力墙、天花或载重超越楼面负重,以免危害物业结构安全。
若因装修设计不当而引致任何损毁意外,一切责任概由业户负责并赔偿业主、物业服务中心及第三者的一切损失。
c.各业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易燃的材料或外露的电线置于假天花内。
d.公司铭牌标志
业户可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并遵照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规定安装公司铭牌于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地方及位置,但各单元之窗户及外墙,均不得设立任何标志及广告;业户自制的铭牌一般不获批准。
4、装修审批
物业服务中心接到装修方案及图纸后7个工作日内(如复杂的图纸需较长时间审批),物业服务中心会审核有关图纸是否达到楼宇施工规范之要求并发出审图意见;如有未达到要求者,物业服务中心会要求业户修改,并按接收程序重新进行审图;业户还应将装修计划自行呈交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以达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1)提交的方案及图纸达到规范要求,则会通知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若因施工内容改动而须重新计划,将按接收程序重新进行。
(2)业户提交之方案及图纸未得物业服务中心之审查核准前,不得擅自施工,否则将承担需要整改的费用。
(3)方案及图纸全部通过审批后,办理有关进场施工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便可进场施工。
(4)当业户进行室内装修时,经业主同意改动中央空调、消防、机电系统和涉及楼宇公共事务的设施设备时,应提供业主同意改动的相关文件。
(5)装修设计数据不应超出楼宇系统技术数据设计数据。
(6)业主或物业服务中心对装修方案及图纸的批准不能视为该装修方案及图纸内建议的规格、物料或用料作出任何保证。
相关规格、物料或用料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审批为准。
5、装修保险
为减少装修期间业户因意外原因造成的损失,业户须自行购买足够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其中,面积500平米以下保险保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500平方米以上的单元不低于:
500万元。
该等保单的被保险人须包括业主及物业公司(即:
“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并将有关保单副本呈交物业服务中心,同时应同意赔偿及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中心因业户或其代理人,雇员或装修承建商因工程而引起之索偿及其法律诉讼等费用。
6、装修保证金
各业户必须于装修前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标准参照《绿地运河商务中心物业服务常规收费表》的标准。
此保证金将于装修完毕后,经消防局及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无遗留垃圾,无损坏共用区域设备与设施(有损坏的需作出赔偿),装修竣工图纸交物业服务中心存档,并扣除装修期间水电费后,装修保证金将会在30天内无息退还。
7、装修工程验收申请
(1)假天花、架空地板的施工在封闭前应提前24小时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隐蔽工程验收,如隐蔽前未验收,物业服务中心可要求拆除隐蔽遮挡部分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户或施工单位负责。
(2)凡需公安消防部门审核的工程项目,均应在完工时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进行消防验收。
(3)消防验收前业户应组织设计单位、装修承建商进行初步自查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物业服务中心进行验收。
(4)竣工或消防验收后,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业户对不规范之工程进行整改,接到物业服务中心书面通知后30天内,必须落实完成有关整改。
(5)竣工及消防验收后,补齐技术资料(提交竣工图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及相关数据送交物业服务中心存档。
(6)竣工验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a.按经批复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b.所有装修工程全部完工;
c.所有施工人员全部退场;
d.所有装修淤泥及垃圾清理完毕;
e.没有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无遗留装修物料;
f.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批文;
g.缴清所有相关费用的凭证。
(7)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业户提交的装修工程验收申请表,将于3个工作日内预约现场核验。
三、装修管理
1、施工时间
(1)写字楼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19:
00至次日07:
00
周六14:
00至次日07:
00
周日07:
00至次日07:
00
原则上,在集中装修期,即在所有业主未开业前可以白天施工。
(2)如确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外施工,必须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涉及有偿服务,届时需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3)加班装修应尽量避免影响其它业户的正常营业办公。
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粉尘或对其他业户滋扰的工程。
2、洗手间使用
(1)业户须约束所属之装修承建商遵守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保持洗手间内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所属业户负责赔偿。
(2)装修承建商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临时施工用水,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取水点取水,且必须使用不渗漏的水桶,防止水泄地面。
(3)禁止施工人员在洗手间、清洁间内冲洗带有水泥、泥沙的工具;禁止在卫生间、清洁间内搅拌水泥;严禁将报纸、泥头或油漆烂布等类物品倾倒于洗手间、清洁间的去水池或马桶内,避免厕所及管道造成堵塞现象,否则,有关肇事单元业户须负责所有疏通及修理费用。
3、装修材料运送
(1)使用指定货梯,亦可利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楼梯将材料和杂物等运送至相关的楼层。
(2)货梯大厅至使用物业范围内的天花、地面、墙壁、结构、信道、门、外墙玻璃等共用区域,应用夹板或纤维布等初步保护。
若有任何损坏(无论是共用区域或设施),概由所属业户负责赔偿。
(3)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不得使用任何客用电梯。
(4)楼宇只允许橡胶轮的手推车进入,其它足以损坏楼宇共用区域设施的手推车均一律禁止使用。
走廊及任何共用区域,即运输所途经范围,须有遮盖防护措施。
(5)运送任何重型设备时必须在使用前提前1天向物业服务中心作书面申请,并提供设备的尺寸及重量。
(6)运货电梯使用要求:
不得运送危险物品、超长物(2.5米以上)或超载(1600千克以上),超长物品须走消防通道运送;运送液体货物须用容器装好以防泄漏;粉状货物须用密封袋装好,以防外泄;货物若为尖锐物应垫好,避免刮划电梯。
4、施工人员出入证
装修承建商进场施工时,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证保证金人民币50元,工本费每证人民币10元。
每名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于左边衣襟上,凭证方可进出本楼宇。
装修工程完成后,装修承建商须办理退证手续,如有遗失,相应的施工人员出入证保证金不得退还。
5、施工人员出入管理
装修承建商须约束施工人员及装修物料搬运使用施工专用通道,由物业服务中心指定通道进出,不得在公共区域停留、四处游荡。
6、接驳临时用水、用电
装修承建商接驳临时用水、用电必须凭《施工许可证》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书面申请并承担费用。
7、空调供应
装修期内须关上空调系统以免积聚尘埃导致管道阻塞,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业户负责。
8、消防系统(消防栓)
严禁使用消防栓接驳施工用水,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业户负责。
9、消防要求
施工前,必须在施工现场放置足够及适当的灭火器。
施工材料要选用消防合格的材料。
所有装修均不得阻碍消防卷帘及防烟门的使用。
装修现场严禁吸烟,并应明显张贴禁烟标志。
10、存储物料
业户不得使用共用区域存储或存放任何物料或设备,不得在共用区域进行任何装修间隔工程。
其装修垃圾日产日清,袋装化管理。
11、备用钥匙
物业服务中心不提供备用钥匙保管服务。
如遇装修单元发生紧急事件,物业服务中心可进行紧急处理。
12、共用区域保护
业户装修须在其涉及的共用区域采取保护措施,如公共墙体、地面、走道、洗手间等,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业户负责。
13、违规行为
如施工期间有任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按《装修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执行。
14、装修承诺
业户承诺在本楼宇装修期间将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绿地运河商务中心装修手册》、《装修管理协议》及《防火责任协议书》等各项规定。
(2)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部门的有关批准。
(3)业户及装修承建商应对施工人员在楼宇内施工期间的行为负责,施工人员须遵守楼宇管理制度等。
(4)业户在施工过程中所引起一切的损害、损失对业主、物业服务中心及第三者应作出所有赔偿,并应保证物业服务中心无须承担由施工导致损坏而被提出的任何索赔。
(5)物业服务中心发出的装修审核内容,只表示对施工计划整体安排之认可,在任何情况下,业户须保证其设备、材料、施工计划及施工程序符合政府有关部门之要求。
(6)所有装修工程均不得对楼宇建筑结构造成危害或损坏,若有违章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即时终止有关工程,业户必须在期限内将损害部份恢复原状并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及意外负全责。
(7)业户对所使用物业或其任何部分进行或允许进行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无论是否结构性的),无论是对该物业的内部或外部、任何固定附着物或设备,或对电线或电力/机械装修、消防设施、空调系统、管道和排水系统;或对该楼宇服务系统或上述任何设备,或拆除、改变或移除该物业的门、隔墙或设备的任何部分的,应取得业主及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
a.业户于消防出口及所使用物业的入口另行安装或改装门锁、门栓或新增其它装置,或以任何形式移动或改变上述入口的,应取得业主及物业服务中心事先书面同意。
b.业户于所使用物业内或/及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安装、设置、附着或允许安装、设置、附着任何机械、机器、机械设备、设备、空调或采暖系统的,应首先取得业主同意,后至物业服务中心申请批复。
(8)业户的一切装修工程、设备及装置应避免触及共用设施,以免影响共用设施之定期保养及维修。
装修中的物业必须维护门口、走道清洁卫生,违例者按章处置。
(9)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做好现场围蔽工作。
(10)雇用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
(11)施工时不得将泥、沙、石等建筑用料或垃圾投入厕兜或去水渠道;若厕兜或去水渠道因此淤塞,业户必须负责一切疏通及维修费用。
(12)当搬运装修材料进入装修中的物业时,业户须督促施工者使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之通道。
搬运装修材料时不得损毁或弄污任何墙壁、墙身瓷砖、天花板、电梯、入口大堂及其它共用区域,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业户负责。
(13)施工废料等以袋装形式堆放在装修单位范围内指定位置,由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每日清运,相关的费用由业户承担。
(14)所有办公室的家私,均应在场外完成预制和上漆。
若物业服务中心认为物业内的作业或其它施工程序可能会滋扰其它业户,必须在正常办公时间以外或由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适当时间内完成。
(15)业户不得对楼宇内的中央系统进行任何改动。
如需改动的,须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批准,以保证楼宇系统正常运作。
(16)室内装修材料应按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选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物业范围内的一切内部隔墙必须使用消防局认可材料。
(17)电气安装和维修,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规定由持证电工进行作业。
(18)对室内用电量情况严格核算,防止因超负荷而引起火灾。
电线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电线,导线敷设一般采用穿金属管及暗敷,导线接线盒要进行封闭处理,镇流器、光管灯盘均应采用政府检测合格的产品。
石英灯变压器应相对集中,并密封良好。
业户单元内应设有漏电保护断路器和空气断路器。
照明灯具要与室内装修材料须保持一定距离,一般不能安装在可燃的建筑机件上,若安装在可燃机件上,应采取嵌垫非燃烧材料的方法进行处理。
另外,照明灯具应具有通风、隔热及散热等防火措施。
(19)空调管道的保温材料应使用难燃材料,空调送回风管及管道穿越楼层、防火墙处应设阻火阀。
(20)业户的入口门,不得占用共用区域。
门的装设必须符合消防法规。
(21)业户必须在施工范围内自行妥善保管其所属施工工具等财物,提防失窃。
每次工作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窗门、水龙头及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
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业户负责。
(22)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工程装修承建商或业户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招牌。
(23)在室内装设假天花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掣及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规格为500mm⨯500mm的检修口。
(24)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油漆或危险品存放于施工范围,只准存放当天所需的用量,每天施工结束时运离楼宇,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业户负责。
各施工单元必须按消防规范配备灭火器具。
(25)施工期间需要进行焊接工作前,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办《动火证》。
(26)地面施工时,要保证符合地面标高规定,禁止破坏结构面层。
(27)工程进行过程中,其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进行初检,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按章处理。
(28)装修承建商应按设计图纸施工,如果在施工过程原设计有变动,装修承建商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29)装修过程中,如施工单位发生变动,业户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出现新增工程项目装修,应重新办理装修申请。
装修竣工验收后,需进行再次装修的,均须按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30)靠近幕墙玻璃的间墙和构件,不得紧靠玻璃,须留出不小于100mm的间隙,以防热胀冷缩损坏玻璃。
(31)不得靠近幕墙玻璃进行任何会产生火花的操作,如焊接、切割等,以免损坏玻璃。
15、施工用电安全规定
(1)每个施工单位必须自备至少一个配电箱(视施工面积而定),并在指定的位置接入物业内的配电系统。
(2)配电箱内所有电器必须为安全、合格产品,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配电箱一定要稳固安装,或者安装在一个稳固的基座上。
(4)配电箱每一条用电回路均应安装漏电保护断路器。
(5)配电箱的电源进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
(6)楼宇在正常供电后,业户在进行施工前,必须在其租赁装修范围安装漏电保护断路器,并在得到物业服务中心到现场检查确认后,方会接送供电,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拒绝接驳电源,以免因施工过程中出现跳闸而影响本楼宇的正常用电。
(7)可移动的插头插座必须完好、无损,并接有地线。
(8)用电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并有可靠接地。
(9)操作人员除使用绝缘安全工具外,还应使用安全的绝缘防护用具。
(10)临电电线应挂高放置,电线应完好无损。
(11)接电源线必须由持有电工证的人员操作。
(12)物业服务中心对违反用电安全的单位有权令其整改,并暂停送电。
16、违章装修的处理
施工过程中,如业户及其聘请的装修承建商违反本《装修手册》及《装修管理协议》且不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劝阻,对违章行为不加以纠正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停止施工供电的措施责令停工或上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同时,业户应按《装修管理协议》中相应违章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7、装修收费请详见《业户手册》。
18、手册的修改
为保证楼宇装修管理的有序,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在适当或认为需要的时候,修改或增减相应手册条文,所修改/增减之条文各业户均需予以遵守。
三、承诺书
致:
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为维护绿地运河商务中心各业户的权益及促进大厦的管理,本人/我等/本公司为绿地运河商务中心座层单元的使用人,现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收到绿地运河商务中心《装修手册》,此《装修手册》内容以公示版本为准,本人/公司已确认公示版本内容。
二、完全明白及同意履行、遵守绿地运河商务中心《装修手册》的规定。
三、《装修手册》遇有与《买卖合同》(含补充协议)相低触的条款,以《买卖合同》(含补充协议)执行。
单元及公司名称:
业户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座机电话:
附件:
申请装修流程图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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