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员法规重点摘要公共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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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法规重点摘要公共法规
罪名
一般量刑
情节特别恶劣
事故责任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
危险物品肇事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直接责任人员
消防责任事故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接责任人员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生产销售明知对人身财产安全具有威胁的产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一、刑法
二、建筑法
建筑许可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
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从事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的技术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自义务,作为责任赔偿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对危急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施工中发生事故,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发包给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承包单位
越级承揽工程
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
欺骗手段获得资质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
义承揽工程
承担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
发包、承包过程中索贿、行贿、受贿
监理单位与建筑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
设计建筑主题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此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3、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低于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指企业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的那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根据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修、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声明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国家对严重违纪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储存、是哟个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专项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已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定力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后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机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交由检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违法行为,均有权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居委会、村委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不足五千元者处五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
证明机构
缺少必须安全资金投入,致安全生产事故
单位撤职处分,五年内不起用。
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
3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或告知生产安全风险
4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二万元下下罚款
三高危指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行业
没有安全施工设计或者安全施工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过有关木门审查同意
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
五万元以下罚款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存储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五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存储危险物品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超十万元);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取得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重大危险源为等级建档,为进行评估、监控或者为制定应急预案
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发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低于五万元)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分包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低于百分之三十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必须使用监理的建设工程: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关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的其他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
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尽兴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工程合同总造价0.5-1%罚款,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可暂停项目或暂停资金拨付
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明示、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应实行监理而未实行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
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工程合同价款1-2%
为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
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
工程合同价款2-4%
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尾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1-10万元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
勘察、监理、设计单位处约定酬金1-2倍罚款,施工单位处2-4%合同价款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再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生物,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I呵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车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指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及时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施工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非哟个,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办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设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建筑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想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期汇总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炸物以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去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毗邻建筑物、构建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等级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进入行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过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V性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按时停止施工
劳动法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下列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必备款项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立即随时解除)
1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定需要裁员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据1、3、4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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