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建单位人员管理办法0608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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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人员管理办法0608精选
参建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地铁参
建人员“进”“退”场管理,保证“中间过程”受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南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及人员,参
建人员均采取实名制管理,以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
第三条以下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均简称分公司。
第四条分公司合约部为参建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分公司其他部门
(包括:
项目部、机电部、前期部、质安部、技术部等)为参建人员的责
任管理部门。
第二章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第五条参建单位项目部需制定“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的相关办法进
行考核管理,并建立台账。
第六条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分为主要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两
类。
第七条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监理单位:
总监、总代;设计单位及第三方咨询单
位: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其余项目管理人员均为一般管理人员。
第三章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管理
第八条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管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
考勤记
录原则上以指纹机打卡记录为准;特殊情况可以业主现场职能部门的签到
记录为依据,但签到记录每月不得多于10天,否则视为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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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参建单位自行安装考勤机,负责考勤机的日常使用、保养、
维修,确保考勤机能正常录入指纹。
考勤机在购买、安装、维修、更换期
间,各参建单位应向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由业主责任管理部门
进行签到管理。
第十条参建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必须纳入分公司管理,一般
管理人员考勤由各参建单位自行管理。
第十一条考勤时间为日历天(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月的出勤记
录最低要求:
如合同中有约定则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合同中无约定则每
月的出勤记录以25天为最低要求。
被考勤人员每天需打卡一次,具体时
间段不限。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无故缺勤,处罚金额如合同中有约
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无约定,则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故
缺勤一天处以罚款1000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无故缺勤1天处以罚款600
元。
第四章项目管理人员请假规定
第十三条参建单位一般管理人员请假按照其公司规定自行办理。
第十四条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时需经业
主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5天以内(含5天)时需经分公司
工程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5天以上时需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所有的请假手续报合约部备案。
第十五条请假实行先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后离岗的原则,请假审批表
详见附表1、附表2。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实行备案制度(详见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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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项目管理人员变更
第十七条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分为主要管理人员、一般管理
人员变更。
第十八条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变更由申报单位发起,报至建设单位签
署审查意见,该意见由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先按照审批权限填写南昌
轨道交通集团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人员变更审内部批流程表报至分公司
工程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签字盖章审批。
详见附表3、附表4、附表5。
第十九条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由申报单位发起,报至建设单位签
署审查意见,该意见由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先按照审批权限填写南昌
轨道交通集团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人员变更审内部批流程表报至分公司
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签字盖章批复后并报集团合约部备案。
详见附表3、
附表4、附表5。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完成后,由分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发文变
更,并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罚,罚款表格详见附表6。
第二十一条对于履约情况较差,达不到业主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
参建单位需及时变更该人员,并按照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程序办理。
第六章参建单位项目劳务人员
第二十二条参建单位项目部需制定“项目劳务人员”管理的相关办
法进行考核管理,并建立台账。
第二十三条参建单位需依法与其项目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编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完善劳务人员信息,并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按月编
制工资台账,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且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劳务人员进场时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培训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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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需留存并整理归档。
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要佩戴工作卡,没有佩戴
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且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劳务人员必须熟悉相应特殊工种作业
的安全知识及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技能,要求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通过
培训,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且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章人员备案制度
第二十六条参建单位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实行进退场、请
假、变更实行备案、审核制度。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退场、请假、人员变更需报至
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一般管理人员进退场、请假需报至现场监理
进行备案,一般管理人员变更需报至业主责任管理部门备案;劳务人员进、
退场需报至现场监理进行备案。
第二十八条监理、设计、第三方咨询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退场、请
假、人员变更需报至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各参建单位人员进退场需实时更新,每季度整理一次人
员台账报至业主责任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参建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自行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
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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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
参建单位人员请假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单位
请假时间职务
请假原因:
(可附证明)
监理/总体单位批示(施工、设计单位人员请假时需此行,其余单位人员请假时可删除此行)
监理/总体单位负责人(签章):
时间:
建设单位批示
建设单位代表(签章):
时间:
备注:
1、建设单位批示由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先按照审批权限填写南昌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
位人员请假内部审批表后,进行签字盖章审批;
2、各参建单位人员变更均采用此表;
3、审批手续签审完后,持复印件至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业主责任管理部门、合约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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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
参建单位人员请假内部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单位
请假时间职务
请假原因:
(可附证明)
职能部门负责人批示
工程分管领导批示
总经理批示
备注:
1、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时需经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同意;请假5天以内(含5天)时需经分公司工程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5天以上时需经分公
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2、审批手续签审完后,持复印件至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合约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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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
人员变更审批流程表
工程名称:
表号:
参建单位(章):
报审人数:
人员变更简介:
附:
变更申请文件、人员报审表及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经办人:
项目经理:
时间:
监理/总体单位意见:
(施工、设计单位申请人员变更时需此行,其余单位申报人员变更时可删除此行)
经办人:
监理/总体单位负责人(签章):
时间: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签章):
时间:
备注:
1、建设单位审查意见由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先按照审批权限填写南昌轨道交通集团
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人员变更审内部批流程表后,进行签字盖章审批;
2、各参建单位人员变更均采用此表;
3、人员变更程序完成后由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负责抄送至合约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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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
人员变更内部审批流程表
人员变更简介:
附:
变更申请文件、人员报审表及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职能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时间:
合约部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时间:
工程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时间:
合约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时间:
总经理审定意见:
签名:
时间:
备注:
1、此表由业主职能部门填写,一般管理人员变更需由工程分管领导审批。
主要管理人员变
更由总经理审定;
2、主要人员变更程序完成后由分公司合约部抄送集团合约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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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
参建单位人员变更报审汇总表
序号职务原投标人员合同中人员变更人员身份证号资格简述审核意见备注
注:
1、所有人员均需填写此表,资格材料按此表顺序附后;2、资格简述对照资格条件逐一填写。
总监理工程师:
业主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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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
处罚通知单
编号:
XXX项目部:
我司在对贵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贵部存在问题,依据,现
对您部处以罚款人民币(¥:
)或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
签发人:
审批人:
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五联,签发部门、合约部、财务部、对应监理项目部(如有)、被罚项目部各
执一份;
2、本表适用于南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所有参建单位,有下划线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3、签发人为项目管理分公司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为分公司分管领导,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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