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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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渝教高【2009】17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特制订《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一、评估目的
(一)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促进我市高等职业院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努力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通过评估,全面了解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情况,分析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引导学校建立内部自我评价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等多方结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四)加强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学校自主办学、政府支持指导、行业企业引领、社会各方参与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体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二)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
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专家与学校平等交流,共同分析查找问题,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静态与动态相结合。
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潜力。
(四)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五)评价与引导相结合。
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六)随机评估,提高效率,不搞形式,不给学校添加负担,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总体要求
(一)学校基本数据必须原始、准确、即时,具有真实性。
学校应按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要求及时采集数据,客观填报并即时更新维护《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二)专家评估民主、客观、公正,具有公正性。
评估专家应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并注意体现学校的评估主体地位,与学校民主、平等地交流,查找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办法。
(三)评估程序严密、合理,评估过程开放、透明、务实,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四、评估指标体系
见附2。
五、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从有毕业生起至有三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申请评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校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见下表)。
学校类别
生师比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
生均图书
(册/生)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22
≥5
≥8
≥2500
≥45
工科、农、林院校
≤22
≥5
≥9
≥2500
≥35
医学院校
≤22
≥5
≥9
≥2500
≥35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23
≥5
≥5
≥2000
≥45
体育院校
≤17
≥5
≥13
≥2000
≥30
艺术院校
≤17
≥5
≥11
≥2000
≥35
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二)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
学校
类别
综合、师范、民族类院校
工科类
院校
农林类
院校
医学类
院校
财经、政法类院校
体育、艺术类院校
生均面积
5.30
8.30
8.80
9.00
1.05
1.85
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学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五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同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在其有三届毕业生后,至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逐年减少其20%的招生计划直至通过评估为止。
六、评估程序
(一)数据采集平台建设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见附1)建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数据采集平台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自我评价和监控的主要工具,也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学校平时须加强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校各相关人员独立、即时地采集和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原始、真实、有效、完整。
每年10月份,学校将数据上报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全市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部。
数据采集平台要采用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本。
(二)学校自评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正确领会评估实质。
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文件,准确把握评估的目的、意义,正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内涵。
2.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析数据采集平台,认真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成绩,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客观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
3.形成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10000字)。
(三)评估申请
1.提出申请
学校应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时间安排的通知》(渝教高〔2008〕30号)中初步确定的评估时间,提前半年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
2.提交材料
学校应在评估前提交以下材料:
(1)正式评估申请公文;
(2)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
(3)自评报告;
(4)学校“xx五”发展规划;
(5)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或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6)当年《招生简章》。
以上
(2)(3)(4)(5)(6)材料应一式10份,在专家现场考察前30天提交,同时挂到学校校园网上公示。
(四)专家评估
1.进校前预审
评估专家在收到学校的评估材料后,应仔细分析学校数据采集平台的各项数据,认真审阅学校的自评材料,查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在进校之前提出预审意见。
进校前,专家组应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和专家个人的情况进行分工,制订评估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2.现场考察
专家组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安排到学校进行为期3天的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的主要环节有听取学校自评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原始资料、深度访谈、专业剖析、听教师说课、意见反馈等。
现场考察方法以深度访谈为主。
根据具体情况,专家组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其他考察方式。
在与学校进行平等交流、充分讨论、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专家组既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其人才培养工作的成绩,更要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中肯、合理的建议。
现场考察结束前,专家组应向学校反馈考察意见,并形成评估结论建议。
现场考察要将传统的“突击评估”改为“常态评估”,将“集中评估”改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评估”,要在学校正常教学状态下随机进行。
(五)整改与复查
1.学校整改
学校应根据专家组评估考察意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评估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整改期限为一年。
2.回访复查
整改期间,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专家组将随机进行回访,了解并指导学校的整改工作。
整改期满,学校应将整改后的结果及时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复查。
七、评估组织
为确保我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顺利进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成立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简称“评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简称“评估委员会”)及其秘书处(见另文)。
评估委员会根据被评学校的特点,在市内外专家中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专家,其中应包括行业企业专家和一线专任教师。
专家组人数为6~8人(含秘书1~2人)。
八、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
对暂缓通过的学校,在下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再次评估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减少其招生计划的20%;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将暂缓安排该校招生计划。
(二)结论的确定。
根据学校自评和专家实地考察情况,对照评估指标体系,专家组提出评估结论建议,经评估委员会审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确定学校评估结论,并向学校反馈。
审定后的评估结论及专家组考察意见以适当方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九、评估纪律
(一)学校纪律
学校应遵守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专家组现场考察工作,不举行专场汇报演出,不组织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其他迎评活动,不超规格接待专家,专家住宿应就近安排且宾馆等级不超过三星级标准,就餐从简,不安排旅游、与评估无关的考察和其他联谊活动,不向专家赠送礼品和发放礼金、补贴。
(二)专家纪律
评估专家应坚持评估工作的原则和标准,客观、公平、公正对学校进行评估,切实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反映。
(三)违纪处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对违反评估纪律的学校和评估专家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学校的评估结论进行重新审定。
附:
1.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2.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3.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附1: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V2.08c版本,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教育处2008年9月28日发布)
(数据更新时间:
年月日)
1基本信息
1.1名称
学校代码
院校名称1
所在地区
当前校名启用时间(年月)
建校时间2
(年月)
建校基础3
举办方4
院校性质5
院校类别6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省市)
立项部门7
立项时间(年)
1.2联系
通信地址
邮编
学校网址
法人代表信息
联系人信息
姓名
职务
电话(区号)
传真(区号)
姓名
职务
电话(区号)
传真(区号)
1.3招生
1.3.1当年招生
专业设置数
(个)
当年招生专业数(个)
当年全日制高职招生数(人)
其中(生源)(人)
专业数(个)
当年招生专业占设置专业的比例(%)
普通高中生
“三校生”单招
“3+2”招生
五年制第4学年
其他
1.3.2当年在校生
其中(人)
全日制中职在校生(人)
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在校生(人)
全日制成人高职在校生(人)
全日制成人中职在校生(人)
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人)
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
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
培训(人次)
高中起点
比例(%)
中职起点
比例(%)
其他
1.3.2.1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信息
序号
专业名称
人数(人)
委托单位
办学类型
批准单位
2院校领导8
2.1基本状况
序号
教工号
姓名
职务
职称
性别9
出生年月
近10年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
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序号
教工号
姓名
关注教学情况[兼课(课程名称(学时))、听课(次)、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
关注学生情况[走访寝室(次)和实习点(次)、
参与学生社团文体活动(次)和学生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
3基本办学条件
3.1占地、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亩)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平方米)
普通教室
一体化教室11
图书馆
实践场所
学生宿舍
食堂
运动场馆
3.2馆藏图书资料
纸质图书(册)
其中(册)
电子图书(册)
其中(册)
专业期刊(种)
专业图书
近二年出版专业图书
专业图书
近二年出版专业图书
中文纸质专业期刊
外文纸质专业期刊
电子专业期刊
3.3学习室
3.3.1阅览室、多媒体教室
阅览室
多媒体教室
数量(个)
座位数
(个)
周开放时间
(小时)
数量(个)
座位数
(个)
周均开放时间
(小时)
3.3.2机房
序号
机房名称
数量(个)
服务面向
座位数
(个)
周开放时间
(小时)
按机房功能分类合并填写,不要增加新行。
3.4校园网
接入总带宽(M)
教学用计算机总数(台)
现运行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名称)
4实践教学条件
4.1校内实践基地12
序号
实践基地名称
主要面向专业13
被列为实训基地项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设备值(万元)
设备数(台套)
主要实训项目17
学年使用频率(人时)
年原材料
(耗材)费用
(万元)
年设备维护
费用(万元)
专职
管理
人员18(名)
兼职
管理
人员(名)
周公共开放
时数(学时)
支持部门14
时间(年)
设备总值
当年购置设备值
自主研制设备值
社会(准)捐赠设备值15
设备总数
大型设备数16
校内
社会
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
序号
基地名称
依托单位
建立时间(年月)
面向专业13
主要实习实训项目17
年接待学生量
(人次)
基地年使用时间(天)
其中年接受半年顶岗实习学生数(人)
是否有住宿
条件20
基地是否发放学生实习补贴21
基地派专职指导教师(人次)
学校派指导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人次)
学校向基地支付专项实习经费(元/生)
年接收毕业生就业数(人)
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序号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名称
鉴定内容
建立单位
工种/证书名称
等级
级别22
部门23
5办学经费
5.1经费收入(万元)
学费收入(按收费标准分行填)
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
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投入
社会(准)捐赠15
贷款余额
合计
序号
标准
金额
合计
序号
标准
项目金额
合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合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5.2经费支出(万元)
年学校总支出
其中
征地
基础设施建设
设备采购
日常教学经费24
教学改革及研究
师资建设
图书购置费
其它支出总额
合计
教学仪器设备值
生均
合计
其中
合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合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实(验)训耗材
实习专项
聘请兼职教师经费
体育维持费
6师资队伍
6.1校内专任教师
6.1.1校内专任教师25基本情况
教工号
所属系部
姓名
性别9
出生年月
学历26
学位27
专业领域
专业特长28
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内容包含起止时间(年月)、单位、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
是否为专业带头人32
是否为骨干教师33
是否双师素质34
(有多个请合并在一行中填写,并用逗号分隔)
技术职务等级B1
名称
获取时间(年)
岗位
等级
发证单位
获取时间(年)
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教工号
姓名
本学年所授课程名称31
本学年授课总学时
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教工号
姓名
培训进修
挂职锻炼35
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
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
主持在研教学改革课题
主持在研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
公开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
项目名称
时间(天)
地点
派出部门36
单位
岗位
时间(天)
派出部门36
获奖时间(年月)
获奖名称
级别37
是否主持38
获得时间(年月)
技术专利(发明)名称
技术专利(发明)编号
是否主持38
名称
立项时间(年月)
来源及级别
到款额度(元)
名称
立项时间(年月)
来源
到款额度(元)
名称
出版社与杂志社
出版时间(年月)
作者顺序
6.2校内兼课人员
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
教工号
任职部门
姓名
性别9
出生年月
学历26
学位27
专业领域
专业特长28
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内容包含起止时间(年月)、单位、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所任职务
是否为专业带头人32
是否为骨干教师33
是否双师素质34
(有多个请合并在一行中填写,并用逗号分隔)
技术职务等级B1
名称
获取时间(年)
岗位
发证单位
获取时间(年)
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
教工号
姓名
本学年所授课程名称31
本学年授课总学时
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教工号
姓名
培训进修
挂职锻炼35
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
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
在研教学改革课题
在研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
公开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
项目名称
时间(天)
地点
派出部门36
单位
岗位
时间(天)
派出部门36
获奖时间(年月)
获奖名称
级别37
是否主持38
获得时间(年月)
技术专利(发明)名称
技术专利(发明)编号
是否主持38
名称
立项时间(年月)
来源及级别
到款额度(元)
名称
立项时间(年月)
来源
到款额度(元)
名称
出版社与杂志社
出版时间(年月)
作者顺序
6.3校外兼职教师
6.3.1校外兼职教师39基本情况
聘任系部
教工号
姓名
性别9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学历26
专业技术职称29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
兼职岗位
当前专职工作背景
本学年教学进修
(项目名称、时间(天)、地点、派出部门)
技术职务等级B1
名称
发证单位
获取时间
(年月)
岗位
等级
获取时间
(年月)
发证单位
单位
职务
任职时间
(年月)
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教工号
姓名
本学年所授课程名称31
本学年授课总学时
6.4校外兼课教师
6.4.1校外兼课教师41基本情况
聘任系部
教工号
姓名
性别9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学历26
专业技术职称29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
兼职岗位
当前专职工作背景
本学年教学进修
(项目名称、时间(天)、地点、派出部门)
技术职务等级B1
名称
发证单位
获取时间
(年月)
岗位
等级
获取时间
(年月)
发证单位
单位
职务
任职时间
(年月)
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教工号
姓名
本学年所授课程名称31
本学年授课总学时
7专业
7.1专业设置43
序号
所属系部
是否当年招生44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设置批准时间(年)
首次招生时间(年)
修业年限(年)
在校生数(人)
本学年招生情况(人)
生源结构比例(%)
重点专业45
是否专任的专业带头人
计划招生数
报考数
实际录取数
第一志愿录取数
实际报到数
普通高中起点
中职起点
其他
7.2开设课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课程类型47
课程性质48
课时数
实践课时比例(%)
是否专业核心课程49
是否校企合作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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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 高等职业 院校 人才培养 工作 评估 方案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