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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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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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一)受理地点:
1、房屋建筑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建设管理局4017室,电话:
67880070);
2、市政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建设管理局电话4028室,电话:
67880532)
(二)办理流程:
受理→核查→施工现场踏勘→登记
(三)申报资料
1、填写完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幕墙工程填写《幕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按单体工程填写,一个单体工程一式4份),(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五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2份,加盖公章;需查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被受权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原件)
4、现场踏勘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措施(原件)
注:
1、2项提交至受理部门,3、4项现场踏勘时提交审查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踏勘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与安全施工措施登记同时办理。
一次性告知书
办理事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审批部门
建设管理局
建管站
市政科
联系方式
67880070
67880532
建管站
市政科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无有效期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踏勘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与安全施工措施登记同时办理。
收费情况
无
审批依据
1、法律:
《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八条。
2、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393号)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国务院规章: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
4、文件: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第八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鄂建文〔2010〕146号)第三条。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11】79号);《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1号。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填写完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幕墙工程填写《幕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按单体工程填写,一个单体工程一式四份),(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五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两份,加盖公章;需查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被受权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原件)
4、现场踏勘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措施(原件)
注:
1、2项提交至受理部门,3、4项现场踏勘时提交审查
审批流程
受理→核查→施工现场踏勘→登记
下步办理
施工许可证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2017年3月修
办理机构: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
办理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建设管理局4017室/4028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7:
30
电话:
房屋建筑工程67880070/市政工程67880532
业务查询及表格下载,请登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建设管理”→“办事流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工程报建号:
工程报监号:
设计审查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报监内容
使用
性质
1、自用;
2、出售;
3、其它。
施工
许可证号
建筑类别
1、住宅;2、社区用房;3、宿舍;4、旅馆;5、办公;6、医院;7、学校;8、幼儿园、托儿所;9、食堂、餐厅;10、礼堂、剧院;11、商店;12、展览馆;13、车站、港口、机场大厅;14、综合楼;15、体育场馆;16、工业建筑;17、其他
建筑面积
结构
形式
基础
类型
总层次:
层
其中:
地上层次层
地下层次层
(预)开工时间
(预)竣工时间
投资
金额(万元)
所含单项内容
1、深基坑;2、人防地下室;3、电梯;4、通风空调;5、外饰幕墙;
6、钢结构(网架);7、无障碍设施;8、节能专项;9、其他
建设单位(全称)
施工单位
全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号
勘察单位
全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号
设计单位
全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号
监理单位
全称
资质等级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号
设计审查单位
有无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有无工程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单位(开发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
登记时间:
盖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肆份(建设单位、办理部门、施工许可发证部门、监督部门各一份),由监督机构初次到现场核查后,加盖公章生效。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幕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工程报建号:
工程报监号:
设计审查号:
工程名称
幕墙
审查编号
工程地址
施工
许可证号
建筑
类别
1、住宅;2、公建;3、其他
幕墙高度(m)
幕墙
面积(m2)
幕墙
形式
1、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点支式幕墙、明框幕墙、隐框幕墙、半隐框幕墙);2、铝板幕墙;3、石材幕墙;4、陶瓷板幕墙
幕墙(预)开工时间
幕墙(预)竣工时间
幕墙投资
金额(万元)
建设单位(全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资质
幕墙施工单位(全称)
幕墙施工单位资质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资质
监理单位(全称)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总监资质证号
幕墙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幕墙设计审查单位
建设单位(开发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
登记时间:
盖章
年月日
需提交资料范例: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2、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带系统条形码)
3、其他:
勘察单位资质证书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资格证
总监资格证
勘察单位负责人资格证
设计单位负责人资格证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对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
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工程有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3、认真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予签字同意进场使用。
5、督促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6、发现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及时制止,拒不整改的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0、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留存。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在岗履职,不超范围执业,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要求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投入使用;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保证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不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6、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负责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签署虚假文件。
7、不偷工减料,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的工艺、设备、材料。
8、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隐患整改要求。
9、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教育,不允许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上岗。
10、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1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存。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
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3、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勘察工作,及时整理、核对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保证勘察成果内容齐全、图表清晰、数据准确、可靠,结论建议合理,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勘察文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
4、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勘察问题,积极参加地基验槽、基础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保证签署的验收结论准确可靠,按规定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勘察单位留存。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勘察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3、严格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经过严格的内部校对、审核。
提供的设计文件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执业人员印章。
4、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
5、按规定在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和参加图纸会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积极参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真实客观地签署验收结论,积极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按规定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6、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设计单位留存。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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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 工程质量 监督 注册 登记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