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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创建
武宣县2018—2020年创建
全区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11月8日,自治区新增我县为“健康促进试点县”,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项目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2017-2020)》(桂政办发〔2017〕59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卫发〔2017〕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试点项目方案》为依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县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围绕重点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能力建设。
到2020年,全民健康素质意识普遍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以上,并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0%;成人吸烟率比2015年有所降低,并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三)全县20%的社区(村)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
(四)全县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五)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前提条件。
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六)辖区范围内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100%。
小学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中学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七)到2020年6月,县域内50%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辖区内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八)健康步道、健康长廊、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自治区级相应标准。
(九)有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村)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办公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十)全县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
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对有健康困难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武宣县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吴孝斌县长
副组长:
廖剑华副县长
成员:
覃金慧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小红县卫计局局长
韦志军县发改局局长
黄志芳县财政局局长
谭其欣县乡村办主任
黄钟鹰县社科联主席
覃焕宣 县编委办主任
覃连锋县妇联主席
覃国县督考局局长
张杏媛县教育局局长
周干端县民政局局长
陆刚县人社局局长
叶波县环保局局长
石灵县住建局局长
梁松耀县经贸局局长
覃泽养县农业局局长
蓝盛县林业局局长
黄锦某县水利局局长
杨振文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熊杨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立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陆干省县安监局局长
苏骎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陈舒县卫计局副局长
廖志何县总工会副主席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我县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健康促进办”),设在县卫计局,主任由吴小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舒同志兼任,成员从县卫计局各相关股室抽调组成,具体负责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不作为县人民政府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四、创建周期和时间安排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政府承诺、工作启动阶段(2018年3月—2018年7月)。
制订《武宣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武宣县创建健康促进县责任书》《武宣县健康促进发展规划(2018-2020年)》,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二)综合干预、全面达标阶段(2018年8月—2019年12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和相关单位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
(三)考评督导、效果评价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
对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价标准开展项目自评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县标准。
向市卫计委提交自评报告、人群调查结果、创建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等材料,申请市级评估。
每年7月份前,各牵头、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标准,查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工作,精心组织准备各项迎检材料,迎接自治区评估验收。
五、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
县健康促进办)
1.把全区健康促进县创建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县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县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健康融入本部门工作,在制定本部门、本乡镇政策时充分考虑政策对健康的影响,出台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
梳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制定创建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落实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3.全面落实《武宣县健康促进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各项重点工作,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
将健康促进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内容,广泛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
4.将健康促进县工作经费纳入县政府预算,予以不低于卫生事业费5%的经费支持,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5.制定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
6.通过社区(村)诊断和需求评估,制定适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技术方案,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
7.启动创建工作后,逐级召开创建动员会。
每年举办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以及健康促进网络人员的健康促进理念和策略培训不少于3次。
每年对基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健康促进技能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
(二)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责任单位:
县健康促进办)
1.开展需求评估。
了解掌握全县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各部门相关策略制定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
根据基线调查与社区(村)诊断结果,选择性针对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广泛开展群体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设置干预门诊,开展健康管理,实施效果评估。
2.确定优先领域。
结合健康促进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全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全县健康促进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牵头单位:
县卫计局;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提供足够的锻炼场地和设施,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加强健康促进阵地建设。
在广场、公园建立“健康广场”,人流量大的地段建立“健康长廊”,社区(村)建立“健康俱乐部”或“健康活动中心”,窗口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和健康家庭评选。
3.全县范围内整治环境卫生。
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
4.建设无烟环境。
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5.实施签约服务,推行重点人群全程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健康管理率均达60%以上,将健康促进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内容,广泛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
建立重点人群或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肥胖等)健康信息管理体系。
(四)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健康促进县认知。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县宣传推广。
全面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多部门联合,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健康素养推广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五)项目监测评估督导。
(牵头单位:
县卫计局;责任单位:
县督考局)
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和健康促进县效果评估。
编写年度辖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对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开展考核、表彰和命名。
落实健康促进县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
(六)健康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
1.成立县卫计局和卫生计生医疗机构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队伍。
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各单位落实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模式,促进卫生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4.创建健康促进医院。
公开承诺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将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
建立例会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
成立健康促进健康教育科(室、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组织、协调院内外的健康促进活动;医院设有健康促进教育专项经费。
5.开展无烟医院建设(前提条件),开设戒烟门诊,全县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面禁烟。
6.建立与完善医院内外开展健康促进服务的组织网络;每年至少开展医务人员健康促进技能培训1次以上;建设安全、适宜的诊疗环境,营造和谐诊疗氛围,门诊大厅设健康管理一体机等免费健康自测设备,每个医院至少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5块;开展患者健康教育和村卫生室健康促进工作,每年定期举办健康巡讲或讲座不少于8次。
合作或支持村卫生室开展健康教育、咨询倡导活动。
开展职工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开展特色健康促进活动工作自评1次,完成病人健康教育满意度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
经过建设,全县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7.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
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县创建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
8.负责“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基本健康教育服务”等指标内容的分解落实。
9.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活动通知、签到册、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数据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10.负责对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经过建设,成人吸烟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
11.每年至少组织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1次,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每年组织健康讲座5次以上、举办以健康为主题的特色活动3次以上。
12.负责卫计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材料审核上报。
(七)培训和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
1.县卫计系统。
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创建健康促进县理念、方法和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提高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
2.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
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对创建健康促进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健康教育专业人员。
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村卫生室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八)健康促进重点项目宣传。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
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结合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健康中国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艾滋病日、结核病日等)主题宣传等重点工作,开展各类健康传播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广泛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提高群众参与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每年至少开展大型健康促进活动4次。
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督导医院、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
4.负责参与、指导和督导“健康广场”“健康长廊”“健康俱乐部”或“健康活动中心”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5.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九)健康社区(村)建设。
(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1.将健康社区(村)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活动,社区(村)公开承诺建设健康促进社区(村),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的协调机制,有专人负责落实健康促进社区(村)各项工作任务。
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社区(村)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4.广泛组织辖区内社区(村)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全县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的社区(村)占20%;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开展健康家庭建设评选活动,每年按照健康提升计划书和“健康档案完整、家庭卫生整洁、生活方式健康、个人举止文明”的标准,每个社区(村)评选健康家庭2-3个。
6.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活动通知、签到册、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7.负责健康社区(村)中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十)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1.成立县教育局、学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公开承诺建设健康促进学校,制定促进师生健康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包括校内全面禁烟、食品安全、饮水和环境设施等);健康促进学校所需经费在学校经费中列支;有专人落实健康促进学校相关工作。
2.开展健康教育和无烟学校建设。
开设高质量的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体育与健康》等健康教育类课程中有6学时用于健康教育。
学生体育锻炼课时、强度、学生身体素质达到相关标准,学校学习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规定,每年至少邀请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学校师生开展健康知识传播1次,展示良好的校训校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设立卫生室(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的管理机制(无集体性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是健康促进学校的前提条件);开展家长健康互动、社区健康支持活动。
3.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4.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5.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
每学期组织开展10次以上主题明确、形式新颖、学生参与度高的健康主题活动。
主题活动可包括专题班会、主题讲座、健康咨询、健康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健康征文、健康绘画等形式,应配合使用健康教育材料。
6.全县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的中小学校占50%,到2020年,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100%。
小学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中学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7.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8.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范围)材料审核上报。
(十一)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责任单位:
县机关事务局)
1.开展无烟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主要建筑物入口处、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单位无烟草广告和促销广告。
每年机构内负责健康相关工作的人员接受专业培训至少1次。
环境整洁,符合卫生相关要求,设有健康活动室,配备健康管理一体机等健康自测设备,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并有健康管理专业机构进行健康管理,每年开展健康促进主题活动(爬山、跑步、球类等)1次以上、健康讲座4次以上、健康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戒烟竞赛、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等)2次以上;活动有通知、签到册、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2.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每年至少召开创建工作例会2次,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有专人落实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3.倡议动员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全体职工参与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
4.各单位有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和总结。
5.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6.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
7.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的材料上报。
8.全县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的机关单位达到50%。
(十二)健康促进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
县经贸局)
1.成立县经贸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企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比赛、急救自救等。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开展4次以上。
6.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7.辖区内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的大中型企业占20%。
(十三)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
负责督导、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辖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负责协调各餐饮店、药店开展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
县文体广电局、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协调各网吧、美容院、旅店、浴室、歌舞厅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
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作配合。
将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协调推进。
县健康促进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乡镇的创建工作,调动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做好责任区域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相结合,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
县财政局将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县卫计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研究制定适合我县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开展健康促进县综合干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自治区、来宾市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2)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
按照全国健康促进县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开展阶段性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
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每年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2次,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
(4)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县健康促进办会同县督考局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对创建工作的经常性督导与考核评估,对创建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1.武宣县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工作责任分解表
2.健康社区(村)评价标准
3.健康家庭评价标准
4.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
5.健康促进机关评价标准
6.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
7.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价标准
7-1健康促进县(市、区)综合评分表
7-2健康社区/健康村现场评分表
7-3健康促进医院现场评分表
7-4健康促进学校现场评分表
7-5健康促进机关现场评分表
7-6健康促进企业现场评分表
7-7健康促进场所目标人群快速测评方案
附件1
武宣县创建全区健康促进县工作责任分解表
项目
内容
具体任务
主要指标要求
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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