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师版数学第十册总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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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师版数学第十册总复习资料
数学第十册第总复习资料
一、因数和倍数
一、 知识点:
倍数、因数(限制在非0自然数中研究)
(一)概念:
(1)、 0和1、2、3、4、5…….这些数都是自然数。
(最小的自然数是0,没有最大的自然数)。
(2)、 如果数a能被数b整除,那么a就叫做b的倍数,b就叫做a的因数。
倍数和因数是互相依存的。
特点:
一个数的倍数是无限的,其中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2)、正确理解“倍”与“倍数”的区别。
如求8是2的多少倍?
算式是8 ÷2,求8的倍数只要用8去乘非0的自然数都可以。
(3)、 沟通“整除”与“倍数和因数”的两种说法。
如:
36÷9=4.既可以说36能被9整除9能整除36,又可以说36是9的倍数,9是36的因数。
(二)练习:
1、填空题。
(1)、自然数18的因数有( )个,它们是( );50(含50)以内l0的倍数有( )
(2)、3×4=12,那么3和4是12的( );l2是3和4的( )。
(3)、a、b、c都是自然数(b≠0),a÷b=c,则c是a的 ( ),a是b和c的( )。
(4)、一个非零自然数的最小因数是( ),最大因数是( )。
(5)、15的( )倍是45,135是15的( )倍。
(6)、一个数的最大因数和它最小倍数的和是42,这个数是( )。
二、 知识点:
能被2、3、5整除的数的特征
(一)概念:
(1)、个位上是0、2、4、6、8的数是2的倍数,都能被2整除。
① 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 ② 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
③ (0也是偶数)。
(2)、个位上是0和5的数是5的倍数,都能被5整除。
(3)、一个数,如果各数位上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也就是能被3整除的数。
(二)、练习:
1、填空:
(1)、是2的整数倍的整数是( )数,不是2的整数倍的整数是( )数。
(2)、给47□的个位数填人( )、( )、( ),它就能被3整除,在89□的个位填人( )能同时被2、5整除。
在3□ 4□的前一个方框里填入( ),后一个方框里填入( ),这个数就能同时被2、3、5整除。
(3)、 三个连续奇数之和是153,这三个连续奇数是( )、( )、( )。
三个连续偶数的平均数是28,这三个连续偶数是( )、( )、( )
(4)、能同时被2、3、5整除的最小三位数是( ),最大三位数是( )。
(5)、用3、4、5这三个数字组成一个同时能被3和5整除的最大三位数是( )。
三、 知识点:
合数、质数
(一).概念:
非0自然数按照因数个数多少分可分为:
质数、合数和1。
(1)、 质数: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叫做质数。
(最小的质数是2)
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2)、 合数:
除1和它本身外还有别的因数,叫做合数。
(最小的合数是4)。
(3)、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4)、 质因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这几个质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5)、分解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二)、易混淆的概念:
(1)、因数与质因数:
因数不一定是质数,质因数一定是质数。
(2)、奇数与质数偶数和合数 除1以外所有的质数都是奇数,但奇数不一定是质数,如9、15。
除2以外所有的偶数都是合数,不是所有的偶数都是合数。
(3)、质因数与分解质因数
(三)、练习
1、填空:
(1)、1~20中的质数有( ),合数有( )。
其中( )既是偶数又是质数,( )既是奇数又是合数。
(2)、在13、l4、51、53、72、83这些数中,质数有( ),合数有( )。
(3)、最小的奇数是( ),最小的偶数是( ),最的合数是( ),最小的质数是( )。
(4)、25有因数( )( )( ),因此它是( )。
(5)、非零自然数按因数个数多少可分为( )、( )和( )。
(6)、自然数按能否被2整除可以分为( )和( )。
(7)、63分解质因数是( )。
(8)、用3、4、5、6组成三位数。
组成能同时被3、5整除的最大三位数是( ),组成能同时被2、3整除的最小三位数是( )。
(9)、12的因数有( ),12的质因数有( )。
2、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
(1)、质数一定是奇数。
( )
(2)、非零自然数最少都有两个因数。
( )
(3)、所有10的倍数都能被2、5整除。
( )
(4)、自然数不是质数就是合数。
( )
(5)、自然数不是奇数就是偶数 ( )
(6)、两个不同质数的和一定是偶数。
( )
(7)、如果两个数的和是偶数,那么这两个数一定是偶数。
( )
(8)、27有4个因数。
( )
3、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
105 128 144 48 96
四、公因数和公倍数
(1)、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2)、只有公因数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3)、用短除法求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先用这两个数公有的质因数连续去除(一般从最小的开始),一直除到所得的商是互质数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连乘起来。
(4)、如果小数是大数的因数,那么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是小数;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那么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是1。
(5)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6)、用短除求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先用这两个数公有的质因数连续去除(一般从最小的开始),一直除到所得的商是互质数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和最后的两个商连乘起来。
(7)、如果大数是小数的倍数,那么这个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是大数;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那么这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是它们的乘积。
(8)、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乘最小公倍数等于这两个数的乘积。
二、分数
(1)、将一个物体或者许多物体看成一个整体,通常我们把它叫做单位“1”。
(2)、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1份或者几份的数,叫做分数。
(3)、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1份的数,叫做分数单位。
分母越大,分数单位越小,分母越小,分数单位越大。
(4)、最大的分数单位是二分之一,没有最小的分数单位。
(5)、被除数相当于分数的分子,除数相当于分数的分母,除号相当于分数线,
商相当于分数值。
被除数÷除数=
=分数值(商)
(6)、如果用a表示被除数,b表示除数,分数与除法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a÷b=
(b≠0)
(7)、分母相同的两个分数,分子大的分数比较大。
分子相同的两个分数,分母小的比较大。
(8)、分子比分母小的分数叫做真分数。
真分数小于1。
分子比分母大或者相等的分数叫做假分数。
假分数大于或等于1。
(9)、分子是分母的倍数的假分数,可以化成整数。
(10)、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或除以一个相同的数(0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这叫做分数的基本性质。
(11)、把一个分数化成同它相等且分子、分母比原来小的分数的过程叫做约分。
(12)、分子、分母是互质数的分数叫做最简分数。
(13)、把几个分母不相同的分数,分别化成和原来分数相等并且分母相同的分数的过程叫做通分。
(14)、利用分数的基本性质,可以对分数进行约分和通分。
(15)、分数化小数:
用分子除以分母(除不尽时通常保留两位小数),小数化分数:
把小数点去掉作分子,有几位小数,就在1后面添几个0作分母,能约分的要约成最简分数。
需要熟记的分数与小数的互化:
=0.5
=0.25
=0.75
=0.2
=0.4
=0.6
=0.8
=0.125
=0.375
=0.625
=0.875
(16)、一个(最简分数),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不再有别的质因数,那么这个分数就能化成有限小数;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还有别的质因数,这个分数就不能化成有限小数。
三、长方体、正方体
(1)长方体和正方体都有(6)个面,(12)条棱,(8)个顶点。
(2)长方体6个面都是长方形(特殊的情况下有两个相对的面都是正方
形),相对的两个面完全相同。
正方体6个面都是正方形,6个面都相等。
(3)长方体12条棱中,相对的4条棱相等。
长方体的12条棱按长度可以分成3组,即:
(4条长,4条宽,4条高)。
正方体的12条棱都相等。
(4)相交于一个顶点的三条棱,叫做长方体的(长)、(宽)、(高)。
正方体是(特殊)的长方体,是长、宽、高都(相等)的长方体。
(5)长方体的棱长和=长×4+宽×4+高×4=(长+宽+高)×4
正方体的棱长和=棱长×12
(6)一个物体(所有面)的面积之和叫做它的(表面积)。
长方体的表面积是长方体(6)个面的面积之和。
正方体的表面积是正方体(6)个面的面积之和。
(7)长方体的表面积=(长×宽+长×高+宽×高)×2即S=(ab+ah+bh)×2正方体的表面积=棱长×棱长×6即S=a×a×6=6a2
(8)物体所占(空间)的大小,叫做这个物体的体积。
常用的体积单位有m3dm3cm31m3=1000dm31dm3=1000cm3
(9)一个容器所能(容纳)物体的体积,叫做这个容器的(容积)。
计量容积常用(体积)单位。
计量液体的体积常用升(L)和毫升(mL)、1L=1000mL1dm3=1L1cm3=1mL
(10)长方体的体积=长×宽×高即:
V=abh
正方体的体积=棱长×棱长×棱长即:
V=a×a×a=a3
长(正)方体的体积=底面积×高即:
V=Sh
长方体的高=体积÷底面积
四、分数的加减法
1、同分母分数相加减,只把分子相加减,分母不变。
2、分母不同的分数相加减,先通分,再按同分母分数加减法计算。
3、由整数和真分数合成的数,叫做带分数。
带分数大于1.(带分数>1)
4、假分数化带分数:
用分子除以分母,除得的商就是带分数的整数部分,余数就是带分数分数部分的分子,分母不变。
5、带分数化假分数:
用整数部分乘分母所得的积加上原来的分子做分子,分母不变。
6、整数加法的交换律和结合律对分数加法同样适用。
五、方程
一、表示两个a相乘,即a×a=a2读作a的平方。
2a表示两个a相加。
表示
三个a相乘,即a×a×a=a3,读作a的三次方或者a的立方。
二、用字母表示常见的数量关系、运算定律和性质、几何形体的计算公式
(1)常见的数量关系
路程用s表示,速度v用表示,时间用t表示,三者之间的关系:
s=vtv=s÷tt=s÷v
总价用a表示,单价用b表示,数量用c表示,三者之间的关系:
a=bcb=a÷cc=a÷b
(2)运算定律和性质
加法交换律:
a+b=b+a加法结合律:
(a+b)+c=a+(b+c)
乘法交换律:
ab=ba乘法结合律:
(ab)c=a(bc)
乘法分配律:
(a+b)c=ac+bc减法的性质:
a-(b+c)=a-b-c
(3)用字母表示几何形体的公式
长方形的长用a表示,宽用b表示,周长用c表示,面积用s表示。
c=(a+b)×2s=ab
正方形的边长a用表示,周长用c表示,面积用s表示。
c=4as=a2
平行四边形的底a用表示,高用h表示,面积用s表示。
s=ah
三角形的底用a表示,高用h表示,面积用s表示。
s=ah÷2
梯形的上底用a表示,下底b用表示,高用h表示,面积用s表示。
s=(a+b)h÷2
长方体的长用a表示,宽用b表示,高用h表示,表面积用s表示,体积用v表示。
s=2(ab+ah+bh)v=abh
正方体的棱长用a表示,底面周长c用表示,底面积用s表示,体积用v表示。
s=6a2v=a3
长方体和正方体底面积用s表示,高用h表示,体积用v表示。
v=sh
三、用字母表示数的写法
数字和字母、字母和字母相乘时,乘号可以记作“.”,或者省略不写,数字要写在字母的前面。
当“1”与任何字母相乘时,“1”省略不写。
在一个问题中,同一个字母表示同一个量,不同的量用不同的字母表示。
用含有字母的式子表示问题的答案时,除数一般写成分母,如果式子中有加号或者减号,要先用括号把含字母的式子括起来,再在括号后面写上单位的名称。
四、将数值代入式子求值
1.把具体的数代入式子求值时,要注意书写格式:
先写出字母等于几,然后写出原式,再把数代入式子求值。
字母表示的是数,后面不写单位名称。
2.同一个式子,式子中所含字母取不同的数值,那么所求出的式子的值也不相同。
五、等式
等式:
表示相等关系的式子叫做等式。
等式的性质:
等式的两边同时加或减一个相同的数,得到的结果仍然是等式;等式的两边同时乘或除以一个相同的数(0不能作除数),得到的结果仍然是等式,这就是等式的性质。
六、简易方程
(一)方程和方程的解
1、方程:
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做方程。
注意方程是等式,又含有未知数,两者缺一不可。
方程一定是等式,等式不一定是方程。
方程和算术式不同。
算术式是一个式子,它由运算符号和已知数组成,它表示未知数。
方程是一个等式,在方程里的未知数可以参加运算,并且只有当未知数为特定的数值时,方程才成立。
2、方程的解:
使方程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
(二)、解方程
1、解方程:
求方程的解的过程叫做解方程。
2、解方程的根据
(1)、等式的性质。
(2)、四则运算各部分的关系:
一个加数=和—另一个加数
被减数=差+减数减数=被减数—差
一个因数=积÷另一个因数
被除数=商×除数除数=被除数÷商
(3)、常见的数量关系
1)速度×时间=路程路程÷速度=时间路程÷时间=速度
2)单价×数量=总价总价÷单价=数量总价÷数量=单价
3)工作效率×工作时间=工作总量工作总量÷工作效率=工作时间
工作总量÷工作时间=工作效率
4)总数量÷总份数=平均数总数量=平均数×总份数
总份数=总数量÷平均数
(三)、列方程解应用题
1列方程解应用题的意义
●用方程式去解答应用题求得应用题的未知量的方法。
2列方程解答应用题的步骤
●弄清题意,确定未知数并用x表示;
●找出题中的数量之间的相等关系;
●列方程,解方程;
●检查或验算,写出答案。
3列方程解应用题的方法
●综合法:
先把应用题中已知数(量)和所设未知数(量)列成有关的代数式,再找出它们之间的等量关系,进而列出方程。
这是从部分到整体的一种思维过程,其思考方向是从已知到未知。
●分析法:
先找出等量关系,再根据具体建立等量关系的需要,把应用题中已知数(量)和所设的未知数(量)列成有关的代数式进而列出方程。
这是从整体到部分的一种思维过程,其思考方向是从未知到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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