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的通用条款.docx
- 文档编号:1124887
- 上传时间:2022-10-17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51.32KB
采购合同的通用条款.docx
《采购合同的通用条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购合同的通用条款.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采购合同的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的通用条款
篇一: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性能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若甲方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性能的相应说明,则乙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供货。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或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凭证和其他必要文件。
五、订单及交货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安排供货。
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订货。
乙方供货不得超过甲方订单所列总量,否则多发的部分视为乙方无偿赠与甲方。
甲方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
除甲方事先同意调整外,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按时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未按时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应依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权将相应违约金在应支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
乙方应当将本合同标的按时交付甲方指定的接收人(见具体的设备订货单及专用条款),由接收人本人签收。
由任何其他人代为签收的无效,视为乙方未交付。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接收人签收的送货单等材料仅仅表明甲方收到货物,不能用以证明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等。
数量、质量检测报告应由甲方另行出具。
甲方接收人发现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有明显的瑕疵、残缺、短缺等情况,有权拒收。
甲方接收人将此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价格及付款
每笔订单中货物的单价按照订单约定的价格为准。
具体的付款方式由双方在订单中约定。
本合同下所有订单以人民币付款。
对于每笔付款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经审核合格后付款(预付款除外):
A.发票原件;
B.甲方指定接收人的收货签单;
C.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以及必要的检测报告。
发票要求:
乙方开具的必须为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发票需能通过国税局相关站认证或者提供发票登记薄复印件,开票单位必须为本合同签订单位。
发票需体现货物明细,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有必要的信息。
发票需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
如发票出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发票,乙方不配合的甲方有权进行按合同总额10%的扣款处理。
七、附随义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乙方应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更换、维修,但是该服务并不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如货物中不包含任何需要调试或试车的,则有关调试和试车的服务自动免除。
如货物需要安装的,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保证
自货物最终验收之日后计算,本产品保修两年。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在质量保证期内或经有关部门检验,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在三小时内响应,六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
确实需要一定供货周期的特殊部件更换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延长时间。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乙方因供货质量问题给甲方和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和丙方损失,构成责任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九、检验
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的背面。
甲方将在合同的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数量、表面与合同约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甲方拒收货物的,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货物的隐蔽瑕疵或者功能缺陷,甲方有权于发现时随时要求退还。
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造成交货延误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
甲方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通知后5日内返还货款。
十、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甲方选择退货的,应退还已付货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和丙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降价供货。
用符合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等新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和丙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
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十一、交货延误
乙方应按照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权力。
十二、违约责任
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该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1%计收,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交货义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30%。
乙方延期交货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乙方应当赔偿的损失,应当包括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十三、不可抗力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除甲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上或继续履行合同会对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十四、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
方负担。
十五、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六、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通知自发出时生效。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4天内,或经甲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权利义务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分公司公章;项目章等其他形式盖章视为无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十九、双方承诺,已详细阅读本通用条款,并同意遵守该通用条款。
篇二:
货物类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或其它材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当的其它义务。
“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所取代的范围。
3.原产地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可来自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在合同格式中有进一步的说明。
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货物的地。
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原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乙方的国籍。
4.技术规格和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5.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乙方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6.包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采购 合同 通用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