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124581
- 上传时间:2022-10-17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9.62KB
安全检查制度.docx
《安全检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检查制度.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建设安全标准化工地。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层层分解,人人把关,强化管理,达到安全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管理。
坚持“三检”制度,开展“五查”和“一法三卡”安全检查活动,进行经常性的高频次的安全检查。
对关键部位,各工区安全监察长要每天检查一次,项目部安全检查每星期不定期抽查2-3次,每次的安全检查要留有记录。
2、建立开工检查验收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质量技术部组织对开工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验收,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认真填写《日程安全检查登记表》,明确问题,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及时填报处理结果等。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如整改不积极或效果不好的下发《安全隐患“黄牌警告”整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红牌警告”整改通知单》,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并给予经济处罚,黄牌每张加罚1000-2000元,红牌加罚2000-5000元,罚金纳入考核竞赛基金。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达到安全可靠的标准;
(2)、各工区对施工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包保责任书是否签订,对施工中可能发生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和事故救援预案;
(5)、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施工人员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到施工人员手中;
(6)、以上检查内容经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不能开工;
3、各工区生产班组要坚持“三工”安全检查制度,既:
工前讲安全、工中查安全、工后评安全。
队至少每周检查分析一次,由队长主持,队专职安全员要对当前的安全形势做分析讲解,并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实行安全生产相互监督、相互检查、联防联控,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基层、现场和每个职工。
4、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总结分析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安全监察长做专题汇报,并对当月的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发生的事故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安全生产宣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项目管段内安全生产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由项目部统一布置,安全环保部牵头协调,组织实施。
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工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党中心、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治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工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演练、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我为安全献一计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
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各工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要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
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熟悉,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2、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向各工区进行安全技术首次交底。
交底内容:
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②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⑤公司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3、 项目部负责向各工区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①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控制要点。
②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③特殊工种的作业、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均要对各工区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④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4、各工区 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内容:
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②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种操作的注意事项。
③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5、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
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6、安全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和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普及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1、凡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同指挥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指挥部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指挥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
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指挥部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项目经理部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劳动纪律。
班组教育:
①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指挥部及项目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
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2、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
由指挥部变更的,由指挥部安全环保部进行教育。
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工作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办公室、工程部配合安全环保部进行培训。
2、凡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安全员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必须登记清楚备查。
(四)、指挥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
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
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90%以上。
五、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安全奖励:
全年无职(民)工因工死亡事故、无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事故和重大事故;无因我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无机械设备,无火灾,无高处坠落,无触电伤人等事故;重伤率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伍以下,由各工区写出请奖报告,经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研究批准后,按照安全包保责任标准进行奖励。
2、安全处罚:
对于发生事故的工区和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给予如下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并追究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
(1)、发生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项目部对工区处以5万元罚款。
另对工区领导一次5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的罚款。
(2)、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大亡人事故,项目部对工区处以10万元罚款。
另对工区领导一次10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10000元的罚款。
(3)、因违章施工造成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的,对工区罚款30万元,另对工区领导处罚10000元,直接责任人处罚10000元的罚款。
(4)、发生机械设备、火灾、氧气、乙炔爆炸、高处坠落、触电伤人等事故,其中任意一项出现事故,对工区处罚5万元,分部领导一次处罚5000元,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的罚款。
(5)、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期限内报告和调查结案的,查出一件事故对工区领导加罚5000元,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有谎报、隐瞒或任意延迟报告,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项目部荣誉受到影响的,每起事故案件对分部加罚5万元,对分部领导加罚5000元。
同时按规定严肃处理。
(7)、在施工中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存在严重隐患,被业主通报或处罚的,被上级部门处罚的,除承担处罚费用外,项目部将加罚责任工区领导5000元。
六、用火用电、防火制度
(一)、施工用火用电制度
1、严禁在禁火区动用明火或使用能产生火花的设备,若因生产等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应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
2、仓库或易燃货物堆栈周围和火灾危险性大的车间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具(生产性使用除外)严禁在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
3、炉灶、烟囱要和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炉灶附近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使用炉火要有专人负责,人离开时将炉火熄灭或处理好。
4、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负责,不准乱拉或超负荷使用,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线穿过构件要加套管,线头连结需牢固。
5、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不宜用电气照明,必须安装时,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6、电、气焊接要由持证电焊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焊接盛放可燃物体的容器中时,应先将容器洗干净,以防残留物燃烧爆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检查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