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游戏客户端网游业务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1243436
- 上传时间:2023-02-26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73.84KB
手机游戏客户端网游业务管理办法.docx
《手机游戏客户端网游业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手机游戏客户端网游业务管理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手机游戏客户端网游业务管理办法
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010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4
第二章业务定义4
第一节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定义4
第二节申报类型的分类和定义4
第三节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计费方式5
第三章商务合作模式5
第一节已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含原已商用手机客户端网游)合作模式5
第二节未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合作模式6
第三节关于新老管理办法的过渡说明6
第四章合作伙伴日常合作管理7
第一节已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上线流程8
一、合作申请8
二、业务受理11
三、内容资质审查11
四、业务联调12
五、功能性测试13
六、业务考察阶段13
七、商用准备工作14
八、考核退出标准14
第二节未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上线流程16
一、合作申请17
二、业务受理19
三、内容资格审查19
四、业务联调19
五、功能性测试19
六、公测19
七、商用准备工作20
八、考核退出标准20
第五章手机客户端网游推荐位评选标准21
第一节游戏频道推荐标签业务评选规则21
第二节游戏频道新品标签业务评选规则21
第三节游戏频道热门标签业务评选规则21
第四节网游频道首页网游营销位评选规则21
第一章概述
为了推动中国移动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依照《中国移动游戏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分册,本分册作为《中国移动游戏业务管理办法》的一部分,适用于在中国移动平台上提供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的所有合作伙伴。
主要内容包括:
手机客户端网游定义、商务合作模式、合作伙伴日常合作管理、网游营销位规范等部分。
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此前相关合作管理办法或规定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中国移动所有。
第二章业务定义
第一节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定义
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是指需要通过中国移动网络下载手机客户端网游程序,在业务使用过程中需与手机客户端网游服务器发生联网互动,但联网的信息不包括单方实现业务激活、上传积分等功能的业务。
第二节申报类型的分类和定义
为了缩短手机客户端网游在中国移动游戏平台的上线周期,根据手机客户端网游的发行状态,中国移动为合作伙伴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提供两种申报上线方案:
1)已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
该类手机客户端网游是指已经在国内其他平台或渠道公开发行且收入或用户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业务,其产品运营状态可为内测、公测、正式计费运营等。
该类业务商务合作模式见第三章,申报条件及流程见第四章。
2)未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
该类手机客户端网游是指合作伙伴所申报的手机客户端网游未在其他平台或渠道发行的业务。
该类业务的商务合作模式见第三章,申报条件及流程见第四章。
第三节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计费方式
点数计费:
即用户以话费换取游戏点数,用于购买业务道具的形式。
1)点数支付适用于不限定计费频次、不限定计费点触发时间的游戏,如:
网络游戏及联网激活类游戏。
2)用户注册登录后,可在游戏进行中触发点数计费;
3)用户在使用此类游戏支付时需先在游戏业务平台的用户账户中充值。
4)信息费价格范围及相关规定:
单个用户每月通过点数计费方式产生的信息费上限为100元。
第三章商务合作模式
为了加大对合作伙伴的支撑力度,中国移动根据合作伙伴所申报手机客户端网游的发行状态,制定了两种合作模式。
合作伙伴可根据所申报的业务的状况选择适合的合作模式:
第四节已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含原已商用手机客户端网游)合作模式
1)中国移动定位:
提供网络通道、业务管理平台、代计代收信息费服务、协助合作伙伴提供客户服务。
2)合作伙伴定位:
提供业务内容、负责营销宣传、并提供全程客户服务。
3)结算模式:
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信息费结算比例为30:
70。
第五节未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合作模式
1)中国移动定位:
提供网络通道、业务管理平台、代计代收信息费服务、协助合作伙伴提供客户服务、对该类型的合作伙伴进行一对一的运营支撑、优先提供中国移动自有营销推广资源。
2)合作伙伴定位:
提供业务内容、负责营销宣传、并提供全程客户服务。
另承诺在未正式商用之前及自商用之日起1月内不得在其他任何渠道测试或发行。
3)结算模式:
未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进入商用状态后,自商用当月起六个月内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信息费结算比例为15:
85,之后,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信息费结算比例调整为30:
70分成模式。
第六节关于新老管理办法的过渡说明
1)关于商务模式的过渡说明
a.2010年8月31日之前(包含8月31日)通过评审的已发行手机客户端网游采用原商务模式(15:
85分成比例)并延至2010年12月31日,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商务模式(30:
70分成比例);
b.2010年8月31日之前(包含8月31日)通过评审的未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统一执行新商务模式(从商用当月起六个月内按照15:
85比例分成)。
2)关于上线流程的过渡说明:
统一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合作伙伴日常合作管理
合作伙伴的日常合作管理包括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准入管理、测试、公测、商用、考核退出等。
第七节已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上线流程
一、合作申请
●已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申报资格要求:
a)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b)合作伙伴所申报的手机客户端网游开发团队不少于6人,测试团队不少于3人,运营团队不少于6人,在线GM每台服务器不少于2人,客服团队不少于6人,且须为24小时客服;
角色类:
已经在其他平台运营发行,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角色类手机客户端网游可申报进入商用状态。
条件一:
前三月总登录用户数达到40万,且上月日平均登陆用户数达到0.5万人。
条件二:
前三月新登录用户每月增长率超过25%,总登录人数达到25万,且上月日平均登陆用户数达到0.3万人。
休闲类: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休闲类手机客户端网游(棋牌、休闲、其他统归为休闲类),可申报直接进入商用状态。
条件一:
前三月总登录用户数到达50万,且上月日平均登陆用户数达到0.8万人。
条件二:
前三月新登录人数每月增长率超过25%,总登录人数达到30万,且上月平均每日登陆用户数达到0.6万人。
●资格证明材料要求:
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合作伙伴须提供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合法凭证。
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公司的工商执照、完税证明、工商年检合格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中国移动要求提供的其它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登陆用户数以附件形式提供服务器日志(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器的IP地址,前三月分别月登录用户数)等其他证明,必要时需要合作伙伴提供相关统计系统的查询帐号进行核实。
●业务申报数量:
每家合作伙伴每月最多可申报1款手机客户端网游,每家合作伙伴在每个自然年内最多可新增2款商用状态手机客户端网游。
●业务资费:
手机客户端网游合作伙伴向中国移动申报申请制作计费局数据的道具价格范围在0.01元~99元。
资费为30元~99元的高资费道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申报道具总数量的10%(包含30元),其余申报的道具金额单价均须小于30元。
如对于高资费道具的数量有特殊运营需要(超出总道具数量10%),合作伙伴在向中国移动提出的申报中需要阐述申请理由,在核实后方可申报,且申报方申报当月的信用积分不得低于80分,其分层分级级别必须达到C以上。
合作伙伴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和提交以下各类资料:
手机客户端网游合作伙伴须提交的资料:
《合作伙伴名称_合作伙伴信息.xls》
《合作伙伴名称_合作伙伴资格材料.xls》
《合作伙伴名称_游戏名_说明文档.xls》
《合作伙伴名称_手机客户端网游评审申请清单.xls》
《计费点相关道具说明.xls》
《手机客户端网游硬件环境及配置说明.doc》
各游戏的版权或授权证明
游戏截图(每款游戏六幅截图,图片尺寸、格式参照评审通知指定的附件格式)
商业计划书、营销推广计划和客服支持计划
●手机客户端网游申报方式及时间:
1)业务申报方式
有意与中国移动开展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合作的合作伙伴,可通过发送邮件至gamebj@向中国移动提出业务合作申报;
2)业务申报时间
时间不限,可随时申报。
3)申报资料审核
中国移动将对合作伙伴的申报资格、公司运营实力等情况进行审核,以确认合作伙伴是否满足准入条件。
申报资料审核包括对合作伙伴提交的公司资质材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违约情况、客服电话拨测情况、业务数量、业务资费以及中国移动要求提供的其它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业务受理
对合作伙伴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将予以受理。
不符合要求中国移动将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可以于三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申报材料。
三、内容资质审查
自业务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国移动会对申报的手机客户端网游进行内容审查,若有涉及暴力、黄色、政治、反动、赌博倾向、游戏相关内容有明显问题或违背法律规定的内容,中国移动将给予申报合作伙伴三个工作日的整改期限,出现过期未整改或整改后游戏仍出现上述问题的将直接退出手机客户端网游申报流程,三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同版本业务。
内容资格审查通过后,中国移动将会通过现场考察、第三方调查辅助数据支撑等手段,对合作伙伴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复核。
中国移动将会对复核情况公示七日,公示七日内无异议,中国移动将下发联调通知。
若考察未能达到申报资格要求或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中国移动核实后将该业务退出申报流程,且三个月内不能再次申报。
未通过考察的合作伙伴可继续提升运营水平,重新申报相关业务。
四、业务联调
通过内容资格审查及考察的业务必须将游戏服务器放置在江苏省IDC机房进行托管,托管完毕后即可申请Socket端口,进行业务联调操作。
游戏服务器托管后,中国移动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合作伙伴下发局数据。
局数据生效后,中国移动将在二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客户端联调,确认至少有一款机型的点数相关功能正常使用,计费接口畅通,点数充值、消费等相关功能符合规范要求。
Socket端口分配原则:
◆单个IP首次申请开放2个Socket端口。
◆申请条件:
一周出现3天以上,最高在线人数每增加1500人,新增一个Socket端口。
◆申请方式:
填写《合作伙伴名称_游戏名_Socket申请.xls》发邮件到gamebj@提出申请。
五、功能性测试
联调通过的业务即可进入功能性测试,功能性测试必须符合最新的《手机客户端网游测试规范》。
参与功能性测试的手机客户端网游必需符合以下标准,否则该业务功能性测试不通过:
●一次性适配终端超过10分则测试通过(每个普通终端系列测试通过得1分,每个TD终端系列测试通过得1.5分,非java业务申报客户端终端通过得1.5分)
●及时提交程序:
不能及时提交游戏程序则不通过;
●其他合作指标如有非法链接等,一旦发现有违规链接等问题则不通过;
手机客户端网游进入商用阶段后,将继续进行功能性测试的抽测。
抽测中出现重大问题且不能及时解决者,将对其进行下线处理。
内容
评估指标
业务运行测试
从安装、启动、注册开始测试业务的运行情况,根据其运行过程的表现进行打分
计费点测试
测试计费点充值及消耗成功率、设计位置是否违规
联网功能测试
针对业务内容中的互动要素运行情况进行测试并进行打分
其他开发规范相关测试
其他关于开发规范的测试
六、业务考察阶段
功能性测试通过后,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进入业务考察阶段,业务考察期为两周,业务考察阶段结束后,中国移动将对业务考核阶段运营数据进行分析。
运营数据包括:
用户指标、收入指标、玩家在线指标、健康度指标。
综合排名业务达到商用中游以上水平即可进入正式商用,未达标的业务将自动退出考察阶段,中国移动提供两个月的过渡缓冲期,缓冲期内业务将不再在游戏频道中显示,缓冲期后将进行退出机制中的退出流程,三个月内不得再次申报。
七、商用准备工作
中国移动将为通过业务考察期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制作正式计费局数据。
合作伙伴需联系机房进行业务准备和签署合作协议,并提交正式游戏程序包。
完成准备工作后即可正式计费并上线。
准予上线的业务将纳入游戏业务资质进行统一管理,并会在游戏频道网游专区首页商用区和新品标签页分别置顶15天和展现1个月。
八、考核退出标准
1)业务退出标准:
达下述任一标准,该业务即为为符合退出标准业务
●违规退出:
详情请参考《中国移动游戏业务合作伙伴分层分级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移动游戏业务合作伙伴信用积分管理办法》
●运营不佳:
月收入三次低于10000元,且上线超过二个月。
2)考核周期:
每月一次
考核后符合退出标准的业务,中国移动将为其提供两个月的过渡缓冲期,缓冲期内业务将不再在游戏频道中显示,缓冲期后将执行业务退出流程,退出后的业务六个月不得再次重复申报。
3)退出流程:
a)每月15日前,根据上月运营数据进行分析,完成上月的业务考核表和需退出的业务清单。
b)每月20日前,通知将作退出处理业务的相关合作伙伴。
c)合作伙伴若对当月的业务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当月23日前通过SIMS申诉,并提交申诉材料和详细的数据。
d)中国移动确认最终下线业务清单。
e)确认退出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有两个月的过渡缓冲期,过渡缓冲期内,合作伙伴必须继续提供服务并发布相关退出公告,第三个月1日业务退出正式生效,删除考核退出业务计费数据和业务平台中业务数据。
第八节未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上线流程
九、合作申请
●未发行的手机客户端网游申报要求:
a)所申报手机客户端网游必须未在任何渠道上发行(无限开放用户注册功能)过,并承诺在未正式商用之前及自商用之日起1月内不得在其他任何渠道测试或发行;
b)所申报手机客户端网游不得与已上线或曾上线业务的内容雷同或高度相似;
c)所申报手机客户端网游名称或内容不得存在版权争议情形;
d)申报方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名币;
e)合作伙伴所申报的手机客户端网游开发团队不得少于6人,测试团队不得少于3人,运营团队不少于6人,在线GM每台服务器不得少于2人,客服团队不得低于6人,且须为24小时客服。
●资格证明材料要求:
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合作伙伴须提供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合法凭证。
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公司工商执照、完税证明、工商年检合格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中国要求提供的其它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业务申报数量:
每家合作伙伴每月最多可申报1款手机客户端网游,每家合作伙伴在每个自然年内最多可新增2款商用状态手机客户端网游。
●业务资费:
手机客户端网游合作伙伴向移动申报申请制作计费局数据的道具价格范围在0.01元~99元。
资费为30元~99元的高资费道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申报道具总数量的10%(包含30元),其余申报的道具金额单价均须小于30元。
如对于高资费道具的数量有特殊运营需要(超出总道具数量10%),合作伙伴在向中国移动提出的申报中需要阐述申请理由,在核实后方可批准申报,且申报方申报当月的信用积分不得低于80分,其分层分级级别必须达到C以上。
●申报资料
合作伙伴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和提交以下各类资料:
现网手机客户端网游合作伙伴须提交的资料:
《合作伙伴名称_合作伙伴信息.xls》
《合作伙伴名称_合作伙伴资格材料.xls》
《合作伙伴名称_游戏名_说明文档.xls》
《合作伙伴名称_手机客户端网游评审申请清单.xls》
《计费点相关道具说明.xls》
《手机客户端网游硬件环境及配置说明.doc》
各游戏的版权或授权证明
游戏截图(每款游戏六幅截图,图片尺寸、格式参照评审通知指定的附件格式)
商业计划书、营销推广计划和客服支持计划
●手机客户端网游申报方式及时间:
1)业务申报方式
有意与中国移动开展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合作的合作伙伴,可通过发送邮件至gamebj@向中国移动提出业务合作申报;
2)业务申报时间
时间不限,可随时申报。
3)申报资料审核
中国移动将对合作伙伴的申报资格、公司运营实力等情况进行审核,以确认合作伙伴是否满足准入条件。
申报资料审核包括对合作伙伴提交的公司资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违约情况、客服电话拨测情况、业务数量、业务资费以及中国要求提供的其它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方面进行审核。
一十、业务受理
同第四章-第一节-第二部分
一十一、内容资格审查
同第四章-第一节-第三部分
一十二、业务联调
同第四章-第一节-第四部分
一十三、功能性测试
同第四章-第一节-第五部分
一十四、公测
功能性测试通过后,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进入公测阶段。
1)公测考核周期:
两周考核一次。
2)公测进入商用达标条件:
a)在两周当中在线人数超过1000人并累计出现三天或以上;
b)在两周当中24小时平均在线人数达到350人或以上;
c)没有出现过服务器宕机、回档等重大事故,业务收入相对平稳。
3)公测考核流程
a)每周二确定商用考核手机客户端网游;
b)将商用考核手机客户端网游与正在商用手机客户端网游的用户指标、收入指标、玩家在线指标、健康度指标进行综合打分;
c)对综合分数进行排名,排名处于中等水平或以上进入商用。
公测进入商用最短周期为两周,最长周期为三个月。
三个月仍未达到公测商用条件自动取消公测,中国移动提供两个月的过渡缓冲期,缓冲期内业务将不再在游戏频道中显示,缓冲期后将进行退出机制中的退出流程,三个月内不得再次申报。
一十五、商用准备工作
中国移动将为通过公测后达到商用标准的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制作正式计费局数据。
合作伙伴需联系机房进行业务准备和签署合作协议,并提交正式游戏程序包。
完成准备工作后即可正式计费并上线。
准予上线的业务将纳入游戏业务资质进行统一管理,并会在游戏频道网游专区首页商用区置顶15天。
一十六、考核退出标准
同第四章-第一节-第八部分
第五章手机客户端网游推荐位评选标准
第九节游戏频道推荐标签业务评选规则
游戏频道商用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在移动游戏平台开展任意线上活动即可进入游戏频道推荐标签内。
合作伙伴可随时申报线上活动,活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活动形式和内容不可与上周期提交活动雷同。
所展示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将采用轮循展示方式。
第一十节游戏频道新品标签业务评选规则
在游戏频道新上线一个月的商用网游在此标签页中展示。
超过一个月即可取消此页面展示。
所展示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将采用轮循展示方式。
第一十一节游戏频道热门标签业务评选规则
游戏频道商用业务根据“考核退出标准”每周选出TOP5进入此标签页展示。
第一十二节网游频道首页网游营销位评选规则
游戏频道首页第四行为手机客户端网游活动推荐位,作为手机客户端网游常规活动营销位。
中国移动将所有新商用网游统一在此位置展示30天,如有多款业务将在此行轮循展示。
﹡注:
以上所有营销位会因实际情况而有调整,将不另行通知;中国移动拥有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手机 游戏 客户端 网游 业务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